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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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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宋政权建立以后,为了“惩创五季,而矫唐末之失策”,宋太祖、太宗相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控制。  相似文献   

2.
宋代公使库负责收贮、管理和经营地方官府的公使钱物、招待过往官员及本地方官员宴饮,是重要的地方财政机构。王安石变法中的役法、财政及禁榷制度改革给公使库的管理体制、钱物来源渠道等带来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引起地方公使库职能扩张,在北宋后期至南宋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角力中,公使库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实际成为地方财政的"小金库"。  相似文献   

3.
王丽 《史学集刊》2016,(1):29-35
宋代公使库负责收贮、管理和经营地方官府的公使钱物、招待过往官员及本地方官员宴饮,是重要的地方财政机构。王安石变法中的役法、财政及禁榷制度改革给公使库的管理体制、钱物来源渠道等带来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引起地方公使库职能扩张,在北宋后期至南宋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角力中,公使库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实际成为地方财政的"小金库"。  相似文献   

4.
中央对地方财政监督是央地关系中的重要环节。在地方财政监督近代转型中,时贤先后就省财政清理中部臣与疆臣的监督权限、"联省自治"下中央对地方财政的监督权、地方自治完成后中央与地方民意机关对地方财政监督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财政视察、财务稽核、财政督导、中央补助金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地方财政监督制度主张。这些制度设计主张为近代地方财政监督转型提供了一定的思想资源,至今仍有某些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5.
<正>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更迭的五代,既是唐朝後期藩鎮割據局勢的發展,又是北宋重建中央集權的先聲。就財政管理體制而言,五代在唐朝後期的基礎上有了重要變化,且影響及於北宋。關於五代的財政管理體制,現有研究多矚目于中央財政主管機構的演變1,對於五代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劃分這一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内容則尚未有專論。事實上,五代的藩鎮對於唐朝後期以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劃分制度之利弊感同身受,其間  相似文献   

6.
宋朝审计机构的演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朝审计机构 ,在中国审计史上既很重要 ,也有特色 ,但其演变迄今尚无系统研究。在北宋前期二府三司的体制下 ,审计机构基本隶属于财政或行政机构 ,亦即审财合一 ,中央三司属司审计一统天下 ,转运、提刑渐兼地方审计之职 ;在北宋后期三省六部体制下 ,审财有分有合 ,中央刑部、户部、太府寺属部属司审计三分天下 ,地方则沿袭原有机构 ,加强监督 ;在南宋偏安体制下 ,审财机构又趋合一 ,中央以户部属司审计为主 ,地方则增设专门机构 ,强化审计 ,聚敛财富。  相似文献   

7.
<正>北宋人对本朝超迈唐代的财政能力和国家治理效果颇为自得,称宋太宗朝岁入缗钱已"两倍于唐室矣",(4)两税收入"租增唐七倍",加上夏税,"无虑十倍",(5)又称北宋财用"十倍于汉,五倍于唐"。(6)程颐说北宋"有超越古今者五事",第一事即"百年无内乱"。那么,北宋财政能力从何而来,与国家治理之间关系如何?本文在已有专题研究基础上,拟做一综合和整体的讨论。  相似文献   

8.
吴元康 《安徽史学》2000,(2):F002-F002
张连红博士所著《整合与互动: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研究》一书,已于1999年11月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考察和全面论述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著作。全书除前言、结语外,共分七章,其中第一、二章分析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收支结构,并从制度层面探讨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制约;  相似文献   

9.
中国的财政(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的关系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处于大体相同的趋向。清朝时代,没有地方财政、中央财政之别。地方收取赋税,余额全部送缴中央。甘肃、新疆等不能“自给”的省份,差额由中央补助。宣统三年(1911年)各省岁入33600万元,岁出17000万元,剩余17000万元由地方送缴中央。清末中央  相似文献   

10.
三衙,全名为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是北宋禁、厢诸军常设之统帅机构。其帅,宋人称作“三帅”、“管军臣僚”,或简称“管军”。三衙制度,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相适应,肇始于唐末五代,至北宋方渐趋于定型。它的确立,首先解决了中唐以降的藩镇割据问题。兵权由地方集中到中央得以实现。在此基础之上,从宋太祖开始的北宋统治,本着“兵权宜分不宜专”的原则,又从合理调整三衙与枢密院、皇城司以及帅臣之间的关系人手,构建了三衙、枢密使、皇城司主管宦官、帅臣之间彼此相互制衡的严密体系,并加强了台谏对三衙的监察,和皇帝对军政的亲自干预,从而进一步实现了兵权向皇帝手中的集中。  相似文献   

11.
晚清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以外债为研究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金华 《清史研究》2004,18(1):94-101
晚清中央对地方财政监管的失控 ,财权的不断下移以致崩溃 ,构成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变化的基本态势。其间外债作为晚清财政的产物 ,一直伴随和影响着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消长 ,并使得这一关系更为复杂和特殊。  相似文献   

12.
唐代节度副使与汉魏以来的行军司马、别驾在职能上有相同之处,经历了从使职走向职官的过程。节度副使与节度副大使有本质的区别,它伴随着节度使的产生而出现,其发展变化亦与节度使息息相关。节度副使作为节度使的副贰,其职能上往往兼统诸司,特别是担任备位节度使的角色。由于节度副使与节度使关联密切,所以,无论地方节度使还是唐中央政府对其任免和监督都极为重视,不惜以重臣担任其职。然而随着中央对地方藩镇的掌控力的逐步衰弱,地方对此职的任免权随之增强。中央与地方在节度副使任职上的博弈反映了唐后期中央集权发展的走向。  相似文献   

13.
大明宫的建筑形式与唐后期的长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明宫的建筑形式与唐后期的长安妹尾达彦安史之乱后,唐王朝面对中央皇权统治力的弱化所导致的藩镇割据势力的增强,统治领土的减少所带来的国家财政危机,为了将政权延续下去,进行了较为彻底的行政、财政方面的改革。关于改革及其改革后新的行政、财政,在中国史的研...  相似文献   

14.
在唐后期经五代到北宋初期财政中枢管理体制的演变过程中,虽然唐未曾出现以一名重臣主判三司的个别事例,后梁曾设置建昌宫使、国计使、租庸使分担了一部分财政中枢的职权,但总体上看,唐末、后梁实行的仍然是宰相分判三司制。后唐才正式改行一人专判三司制,但专判人选来源有多途,其职衔称号有多种;任命财政最高长官时,“判三司”与充“三司使”是两种不同的正式职街,轮流使用,但宰相被任命为“判三司”之后也可被称为“三司使”。后唐的一人专判财政三司制显示出较高的行政管理效率,故为后晋、后汉、后周乃至北宋初期所继承。与此同时,专判者的权力逐步增强,地位明显提高。  相似文献   

15.
唐代后期地方财政支出定额包干制与南方经济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唐代后期 ,一些地方长官 ,特别是南方地区的地方长官 ,自筹财力 ,投入当地经济建设 ,成为一种具有地区性和阶段性差异的新的宦绩。它是在“超支不补 ,结余留用”的地方财政支出定额包干制下 ,地方长官行使财政支出自主权的结果。唐中央对地方长官此类财政经济行为的引导和财务规范 ,经历了较长的时间才形成。地方财政支出包干制是唐后期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 ,是以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斗争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为必要条件的。所以 ,这一制度虽然在一定的吏治状况和社会环境下对南方经济发展有所促进 ,但在晚唐随着中央集权的严重衰弱而蜕变为藩镇专擅财权 ,因而在宋初被高度中央集权的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所取代。  相似文献   

16.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主导的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使新中国在财政、金融、贸易等领域迅速构建起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中央的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经历了不断的制度调整:在确保税制统一的同时尝试减轻地方政府的征税压力;在建立统收统支财政体制后不久即开始划分收支与酝酿分级管理方案;为了缓解地方的财政压力,中央采取了整理地方财政、推进地方收支挂钩、适度划分管理职权、增加地方收入分成等一系列举措.这些制度调整意味着虽然统一与集中是这一时期央地财政关系的主要特征,但并非全部内涵,如何兼顾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从这时起已成为新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核心命题之一.  相似文献   

17.
地方税制是国家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 ,国家进行税制调整常引起地方税制的变化 ,税制调整又与财政体制的变化相关联。由于地方税制是以中央与地方分财权为前提 ,因此确立什么样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直接决定着地方税制是否存在 ,以及地方税制的存在形式。财政体制发生变化 ,地方税制必然随之变化 ,税制调整和财政体制调整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文章在回顾与总结我国税收制度发展和改革历程的基础上 ,探讨了地方税制产生和发展以及运行的一般规律 ,并对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 ,使地方税收活动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18.
清末鸦片税收是中央与地方争执较多的领域,地方固守与中央控制形成错综复杂的局面。八省土膏统捐是清廷在扩张财政以编练新军的背景下,将地方经营有效的联省合办统捐的权力收归中央的重大举措。地方督抚对此暗中排拒,使清廷推行财政集权的意图难以如愿贯彻。这一事件反映出清末中央与地方逐渐疏离的趋势,亦可概见练兵新政推行中政治与财政环境之纷乱。  相似文献   

19.
晚清以降日益形成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立趋势,一直延续到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并对南京国民政府治下诸多改良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国民政府的监狱建设、改良等活动就是一例。国民政府虽将监狱的建设与改良权限统归中央,但在国家财政未能真正统一、地方财政亦非真正独立的环境里,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不愿为此提供经费保证,导致此项改良活动难以按照原初计划顺利施行。当国民政府最终责令地方承担建设、改良经费后,各地政府却又借词财政空虚、司法权限统归中央,要求中央层承担经费,并消极对待这一改良活动,终进一步恶化了司法环境,使监狱、法院等部门更为腐败,狱政改良成果黯然。国民政府监狱建设及经费问题固然体现了国民政府统治能力的欠缺,但更体现了近代社会转型期间司法制度改良的艰难,其中尤其是财政税收等经济因素对司法、行政的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20.
肖红 《北方文物》2004,(1):89-97
本文通过渤海国和我国中央皇朝关系的历史史实,澄清了学术界对渤海归属的一些不正确的看法和疑点,证明了渤海一直是唐的地方政权,始终朝贡于唐,受唐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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