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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革命根据地公债述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抗战时期,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为筹措抗日经费、开展经济建设和赈灾救灾发行了20余种公债,对巩固抗日根据地、发展抗日根据地的经济与财政、坚持持久抗战起了重要作用。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公债具有新民主主义的性质和战时公债的一些特点:第一,从公债面额的货币单位看,有14种公债是以法币作为面额单位的,除此之外的8种则以各抗日根据地发行的货币和银元作为公债面额单位。第二,各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公债,绝大部分是由根据地各阶层群众认购的。公债的发行方式大都采取政治动员的方式进行,因此公债按债券面额十足发行,没有任何折扣,而且公债的利率比较低,甚至有的是无息发行。第三,在各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公债中还有少数是实物公债,在抗战后期法币迅速贬值的情况下,起了保护持券人利益的作用。第四,从根据地公债的偿还来看,各抗日民主政府采取了极为认真负责的态度,大都已清偿完毕。总之,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公债具有种类较多,名称不一,公债面额、单位各异,用途、利率、偿还期限等也各不相同的特点。这种差异性较大的特点,能较好地因时、因地制宜地解决各根据地所面临的财政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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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是解放初期继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后,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第二次国内公债。从1954年至1958年连续发行5年,尽管发行规模较小,没有流通性,占国家预算收入比重不大,但它在国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条件下,为顺利完成一五计划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全国各阶级阶层都为公债的顺利发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体现了全国上下对新政权的高度认同和爱国热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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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尚未清算的战债——抗战时期日本及其傀儡政权在中国发行公债之残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二次中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军为了支付战争经费,支撑伪政权的财政而在中国沦陷区发行了大量的公债。这些公债有日元公债,是由日本政府当时在日本发行,而后又在中国的沦陷区内进行强制推销的;也有的是日本的一些机构或民间组织、企业在中国发行的日元公债;但更多的是日本指使伪政权发行的各种公债。所有这些公债大多是在抗日战争后期,即日本国内财政困难之时发行的,期限长,标榜利率高。这些公债发行后不久战争就结束了。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的变迁,日本在那个时代发行的公债仅以日元计值的竟然还有约26亿元残留在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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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债”这一概念的科学界定,北洋政府所发内债总额应为992725449.868元。以往学术界在对北洋政府内债政策的考察和评述中,偏重于揭露其封建性、殖民地性和破坏性等消极作用,而对近代中国内债的两重性分析显得极其缺乏。事实上,北洋时期所发行的内债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效果的:首先,北洋时期大量国内公债的发行,进一步突破了中国古代惯用的捐输、报效等封建落后的筹款方式,而采用借债的方式应付政府的紧急财政需要,这在财政手段和财政观念上都具有进步意义。其次,从内债的用途上讲,北洋政府所发行公债总额中的1.96亿银元(约占总债额的20%)用之于交通事业建设、教育事业和水利、赈灾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近代化。再次,北洋政府所发公债加速了银行资本的原始积累,促进了中国近代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再由银行资本投资工业资本,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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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950年初,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在全国顺利发行,并于1956年兑本付息结束。由于解放初期的经济落后、物质生活水平低下,购买公债的人都及时兑回,公债实物被销毁,因意外原因未兑换的实物只是凤毛麟角。现就相关情况作一介绍,供读者特别是收藏爱好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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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江苏战争频发,水灾时生,省政府为弥补军政费用不足、筹措公用设施建设费用,发行了大量公债.这些公债多以银行抵押借款的方式获取,折扣大,对当时江苏的财政经济影响巨大.同时.也为当今地方公债的发行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历史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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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有一枚民国时期新疆发行的建设公债,面值10元。这张公债尺寸为125mm×165mm,主色为咖啡色。正面有一正框,框内有飞机、坦克、士兵像、建筑和山峦等图案,框内空白处有“建设公债”四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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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笔者觅得民国时期由四川省教育厅发行的四川省教育经费收支处公债票伍元券和壹元券。今将两张公债票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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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中央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停止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改由地方发行。安徽省人民委员会随即相应颁发《安徽省1959年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暂行办法》。此后,为筹集本省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资金,加速地方工、农业生产建设,省人民委员会先后发行了1959、1960、1961年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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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营工商业与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是新中国成立后发行的第一笔国家公债,也是唯一一次折实公债,是国家克服当时困难、稳定金融物价的重大举措.第一期全国发行1万万分,上海承担了其中的3000万分,占华东的2/3,占全国的近1/3的份额,而这主要是由上海私营工商业者承担的.上海私营工商界响应政府号召,努力克服自身暂时的困难,顾全大局,积极认缴公债,表现了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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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厘英金庚款公债,是国民政府以英退庚款为基金,在国内外发行的粤汉铁路建设公债。其成功发行与庚款基金确切担保、中英共管机制建立、国民政府高度重视及英国政府合作密切相关。该项公债,不仅为粤汉铁路提供了专项建设基金,也较大地提高了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的债信,而中英共管机制的建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特定的历史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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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发生不久,1912年元月一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标志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成立。由于形势的需要,元月八日经南京参议院议决,孙中山临时大总统批准,针对国内外,发行一种“中华民国军需公债”。由于该公债为中华民国成立后发行的第一种公债,又系孙中山亲自批准,因此深受公债收藏的重视和喜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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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沦陷区发行公债,隐性劫掠中国资财,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1931-1945)实行对华经济战、以逞其"以战养战"战略企图的一个重要工具.日本在华公债政策随战局的变化而变化,大致经过了有限度发行--扩大发行--无限度滥发三个阶段.发行中,所有公债种类均有发行,表现出公债发行与伪币发行"有机"结合、发行的强制性和发行的欺诈性等特点.日本在华公债政策不仅给中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而且给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埋下了严重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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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有部分地区还没有解放,市场还处于通货膨胀状态,币值很不稳定,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颁布《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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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粤海关档案看清末广东省两次公债发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以粤海关档案为基础,从发行办法、公债观念、还款担保和影响因素等方面对广东省1894年息借商款和1905年广东公债的情况进行了翔实的考察,修正了一些不准确的数字,深化了对晚清公债问题的认识.这两次公债发行的整体设计较为合理,粤海关的承办工作也大体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公债发行中留难勒索的弊端.两次发行公债,完成的借款数额不同,不宜以借款的用途(军费开支和地方实业)作为判断公债优劣的前提条件.实际借款数额的多寡,主要取决于认购人对政府还款担保的信心--即关税收入能否作为还款担保.庚子后列强掠夺关税收入,清政府关税自主权进一步丧失,还款担保信用低,是1905年广东公债发行失败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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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城市国家的公债是一种借贷形式,其合法性论争正是围绕这种借贷形式和教会高利贷禁令的关系而展开。经过长期而曲折的论争,公债最终和高利贷划清界限并实现了其合法化。合法化的主要原因即在于此时期西欧经济与社会情境的变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精英对其做出的积极回应:一方面,变化了的社会情境使人们无法逃避以公债为重要内容的新型生活方式,奠定了公债合法性的社会根基;另一方面,变化中的知识精英的话语阐释引导并最终完成了其合法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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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介绍一枚民国时期的军需公债伍圆券。
该票长346mm,宽265mm。面图:上半部花框内,上四排分别为:“中华民国军需公债”,“定额壹万万元周年八厘计息”,“民国元年中央政府发行”,“伍圆公债票”。其下为楷书《发行条例》,民国元年二月二日由临时大总统孙文、副总统黎元洪、财政部总长陈锦涛签发颁布。《条例》正中押有“中华民国财政部之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