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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律疏议》所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来划分,唐人的离婚有和离、义绝和七出三种类型。鉴于时人对和离、义绝的研究已多,本文不再赘述。这里仅从立法与司法的角度对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加以剖析,以求揭示出唐代社会的本质和风貌。七出之法是中国封建法律制度中颇具特色的一种离婚制度。它的涵义是妻犯有七项事由之一便可以为夫所离异。这七项事由按照唐律的规定便是:“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否,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在七出之外,唐律还规定了“三不去”来对七出加以限制,这便是:“三不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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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潮》1999,(9)
女性破天荒地打起了离婚官司清末的青年男女开始有结婚的自由,相应地也争取到了离婚的自由,这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中国古代,男子有休妻的权利,女子却无离婚的自由。丈夫休妻有“七出”、“七去”之说,为人妻者只要沾上其中的一条,便可任意被打发回娘家,永远蒙受被休的耻辱。所谓“七出”是指:“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七去”与“七出”内容差不多,从封建礼数的观点解释了为何要休的理由。丈夫休妻后,还有妾在,还可再娶继室;妻子被休后,很难再嫁人,即使改嫁,也被称为再醮妇,终生遭人歧视。到了20世纪初年,情况已大不相同了,一些知识女性勇敢地对家庭包办的婚烟提出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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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被看作一切社会关系的源头。婚姻从缔结到解除都需要法律的调整规范,由此便构成了婚姻法律制度。而离婚规定作为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婚姻制度同时产生,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唐律疏议》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立法典范,而《唐律疏议》中的“七出”“和离”“义绝”等离婚规定,对以后婚姻法的建设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唐律疏议》中离婚规定的研究分析,希望能够对当今婚姻法的完善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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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包括结婚和离婚。有关结婚方面的论著举不胜举,而对于离婚的专题研究迄今却如凤毛麟角。有鉴于此,本文就20世纪20年代山西省的离婚状况试作浅析,希望能为中国近代婚姻史研究的深入略尽微力。一中国传统社会离婚是男子的特权。古代男子休妻有七大理由,即所谓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但也有“三不去”之说:当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娶)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一般来说,法律所允许的纳妾制度以及“离婚有损门楣”的观念使男子不敢轻言“休妻”。鸦片战争后,中国在痛苦中开始了近代化的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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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埃及普通阶层中的年轻男女从相识恋爱到走进婚姻殿堂,再到婚后生活甚至是离婚都离不开财物往来,即财物的赠予或分割。根据古代埃及当时的结婚习俗,结婚时男方要给予女方不同种类的财物以示诚意,来感谢女方愿意嫁给自己,而女方也同样要支付给男方一些财物,比如女子成为妻子付给新郎的金钱等,从而共同组建新的家庭。结婚后丈夫有供养妻子的责任,离婚时也会根据离婚条约,夫妻双方分割财物。本文针对以上内容进行具体的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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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少的原因是情人太多”这个春天,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过得烦躁不安。古稀之年的他正在和第二任妻子协议离婚,因为他的妻子终于无法忍受他绯闻不断。而贝卢斯科尼为此付出的代价可能高达50亿美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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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经典”《霓虹灯下的哨兵》,这部在我军文艺史上享有辉煌声誉的话剧作品,最初曾被认为是“毒草”而差点被扼杀。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南京军区剧作家沈西蒙和导演漠雁、记者吕兴臣台作,以上海南京路上好八连为原型,写出话剧《霓虹灯下的哨兵》。由于剧中写了一位进上海后经不起“香风”熏染丽欲与农村妻子离婚的排长,又写了一个新战士和资本家女儿的爱情纠葛,以及其他一些独特的人物、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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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门统计,我国离婚又复婚的夫妻在近两年内不断上升,破镜重圆是件好事。然而复婚也会带来诸多后遗症。其中。对于孩子如何进行教育和管教,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文中所述个案对复婚后的夫妻也许有着一定的警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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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家庭”是一个由基督教徒组织的团体。1922年由山东泰安人敬奠瀛创办。该组织以新约圣经使徒行传中关于初期教会的信徒居住在一起、凡物公用的记载为根据,号召各地基督教徒来参加他们的组织,名为“入家”。入家者必须“破产”,就是变卖自己的一切财产,带进“家庭”交给敬奠瀛,由他支配,自己不得有私人财物、甚至连夫妻、父母和子女“入家”后也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