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笔者发表在贵刊的《试论立法后的地方志分类》(2007年第12期)一文中存在一处较大的逻辑错误。原文如下:根据是否法定将地方志分为法定方志和非法定方志。法定方志,即《条例》中所规定的地方志:“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相似文献   

2.
<正>分类是通过划分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要对地方志进行分类,首先要明确地方志所反映的对象究竟有哪些,或者说地方志的基本外延有哪些。就此问题,方志界既有公认的部分,也有分歧的地方。要对地方志分类,就要将各种情况进行梳理,将公认确定,将分歧统一。第一,三级政区志(以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命名  相似文献   

3.
自地方志学科建立至今,地方志定义一直没有公论。《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地方志分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并分别对其内涵进行了界定,这无疑给地方志定义提出了新的课题。对地方志作一个认同度较高的定义,既是地方志“正名”与“立身”的现实需要,也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4.
二轮续志工作进入关键期,地方志作为全面系统记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要讲究记述的逻辑顺序。本文试对志书中常见的经度纬度、民族、民主党派、行政区划、宗教、群众团体内容的记述顺序,从一轮省志和地市志的编纂实践以及规范性文件上作浅显探讨,找出得失和借鉴的地方,以期形成统一的共识和规范,为提高地方志质量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5.
6.
7.
8.
地方志立法是落实依法治志的具体表现。推动地方志立法,需要找准地方志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的位置,明确立法性质、拟调整的法律关系,找准需要解决的现实和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方案。地方志立法应以问题为导向,从理论、实践和需求方面加强研究,提高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9.
<正>《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列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立法计划,将于9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条例》共分:总则、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编纂工作、审查验收和出版、法律责任、附则8章。该条例一经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四川地方  相似文献   

10.
《新疆地方志》2009,(1):21-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1.
范晓玲 《沧桑》2011,(4):135-135
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邓永明、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张晓光等一行十人到襄垣就《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对《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志书分类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志书的质量。科学合理的分类不仅便于揭示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发现事物发展规律,更能增强志书的逻辑性和可读性.因此志书分类历来被方志学家和方志编纂者所重视。民国时期的方志学家李泰菜认为:“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一部志书的优劣,知其门目,便知其有无鉴别之力。这说明了志书篇目的设置及其重要,而志书分类又是篇目设置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熊倩 《巴蜀史志》2007,(1):31-31
2006年9月12-14日,省地方志编委会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前往德阳市、绵竹市和绵阳市、安县检查两个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草案)进行立法调研。调研小组听取了各地对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对《实施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省地方志编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对地方志工作的性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的意义以及制定《实施办法》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刻阐述。在肯定各地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将领会两个条例精神、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依法修志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强调明确职能、落实经费、建设队伍,力争圆满完成省政府部署的第二轮修志任务。  相似文献   

14.
民国时期,接受过一定新式教育的福建地方志编纂者能够在传统体系的基础上引进近代科学,编撰了四种相当不错的《物产志》。然而,由于部分编纂者自身文化背景,及接触的西方生物分类学知识较有限,从而导致他们对近代鱼类分类知识理解有偏差,并出现了分类处理上的错误。不过,由于中国传统鱼类分类方法所固有的科学性,仍使得中国现代生物学家在进行现代鱼类命名与分类时获益良多。  相似文献   

15.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里必须明确的是,地方志书的本质特征是“资料性文献”,资料是地方志书的基础,一本志书编纂是否成功,关键在资料,资料的充分和真实,决定了志书的价值,决定了志书能不能真正发挥其“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条例》处处体现了地方志工作明显的行政性,体现了地方志书的“官书”性质。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相似文献   

16.
《中国地方志》2007,(12):3-5
当前,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已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为了确保第二轮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的编纂质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在总结首轮修志经验,反复征求各地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传统地方志分类的做法、首轮新方志篇目分类的历程与基本特征入手,对第二轮地方志书篇目的分类标准进行研究。地方志分类标准是地方志独有的,它不能从某个单一角度出发,而应从自然与社会的综合角度拟定,相关部门应尽快制订由国家标准部门同意实施的《地方志分类标准》。  相似文献   

18.
<正>2014年9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号令颁布《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全省地方志工作史上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一件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步入更加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各级政府依法修志、规范修志、科学修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广大地方  相似文献   

19.
一、深刻认识《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重要意义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优良传统。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障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地方志  相似文献   

20.
地方志书记述中共地方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反映.解决的方法有:一是在篇目设置的层次上和序列上突出中共地方党组织的地位;二是加强对党的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活动和决策的记述,以反映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执政地位.这是记述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