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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桐城文化论     
桐城文化论徐天祥桐城,在明清两代有过一段文化的辉煌时期。一说到桐城,人们自然想到桐城派。其实,桐城派只是桐城文化的一部分,桐城文化的内涵远不止此。一据马其昶《桐城耆旧传》,桐城科举考试,明代自永乐到崇祯,中进士者80人,中举人者165人;清代,中进士...  相似文献   

2.
陈寿《益部耆旧传》成书年代考──兼对成书咸宁四年、五年说质疑曹书杰陈寿是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史学家之一,其著述见于文献记载者有十余种之多,《三国志》之外.以《益部耆旧传》对后世影响最大。《益部耆旧传》是一部重要的区域人物传记史书,曾为晋常璩《华阳国志》...  相似文献   

3.
我国方志之作,在《华阳国志》之前,见于记载的各地方志已达一百多种。或记述方国的历史。或记载州郡的地理,或叙论乡党的耆宿。而益州所属巴国、蜀国撰作之风尤盛,方志可考就有二十余种,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其中有八家《蜀本记》、来敏《本蜀记》、常宽的《蜀后记》等等史志之书;有谯周《三巴记》、黄容《梁州巴记》等等地理之作;有三家《巴蜀耆旧传》、祝龟《汉中耆旧传》、陈术、陈寿《益部首旧传》等等人物志。  相似文献   

4.
《襄阳耆旧记》是东晋习凿齿撰写的自战国时期至东晋期间襄阳地区风土人情的地方史志,该书成书后有所散佚,后经学者搜集整理出一些辑本。中州古籍出版社曾于1987年出版了该书的校注整理本——《校补襄阳耆旧记》,中华书局于2018年出版的《校补襄阳耆旧记(附南雍州记)》,在原书的基础上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不失为学习、研究《襄阳耆旧记》的一部重要参考书籍,但仍有个别值得商榷之处,现以卷1《人物》为例,将其中疑误之处胪列于下,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宋史.高丽传》所依据的史料来源主要有宋代历朝《国史.高丽传》和新、旧《五代史.高丽传》以及《五代会要》、《宣和奉使高丽图经》等宋人文献,并沿袭了这些史料中的不少讹误。  相似文献   

6.
郭鹏 《陕西史志》2005,(4):41-43
汉中旧志首推东汉末祝龟的《汉中耆旧传》,惜已不传。晋代常璩编纂出的《华阳国志》,虽非汉中专志,但其中的《汉中志》和《汉中士女志》,却是主要的内容之一。宋明清至民国时期,编纂成了62部府、县、州、厅志及乡土志、专志,给我们今日研究汉中的过去保存了大批历史资料。但其中近30部已经散佚无存,造成极大遗憾。  相似文献   

7.
《伊洛渊源录》十四卷,记述了北宋中期到南宋前期四十余位理学代表人物的事迹言行,《四库提要》归之为史部传记类著作。由于编纂者朱熹是一位著名的理学家,书的主要内容又是阐述理学的道统源流,向来引起关注较多的是其中与理学相关的内容,将之视为一部史著,对之有补正史记载之阙的史料价值,相关的评判尚不多见。对于研究宋史而言,《伊洛渊源录》因多有补正《宋史》记载遗缺之功,而颇有史料价值。于此,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首先,作为《宋史.道学传》的史源,可以补其不足。《道学传》的史料来源,包括立论所发,主要依据为《伊洛渊源录》,…  相似文献   

8.
桐城派是清代最大的古文派别,桐城派史深受学界关注。清史《文苑传》对桐城派有系统而持续的记载,但未为学界注意。本文基于台北故宫档案清史《文苑传》第四次稿的工作本《续文苑底稿》,讨论该书对桐城派续写的内涵和价值。《续文苑底稿》将"桐城派"名义正式写入国史,进一步确认了桐城派古文正统地位。该书增立六位桐城派人物正传,重点记载了姚鼐之后的桐城派学脉分布皖苏、远播岭西的状况。该书揭载,桐城后学的古文创作展现了新貌,纠正了桐城文"苶若枯涩"的弊病,桐城派诸传人尊奉程朱理学,对汉学则兼收并蓄,更以经世实学思想和经世业绩彪炳史册。《续文苑底稿》彰显了桐城派的古文正统地位,是桐城派史的重要文献。  相似文献   

9.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七《京口耆旧传》条:“考《宋史·地理志》,京口凡丹徒、丹阳、延令(陵)、金坛四县。神宗熙宁五年,改延令马镇,并人丹阳,则所存者仅三县。而此书《吴致尧传》,其人在宣和之季,乃仍称日延令人,盖沿袭旧名,偶然失改,犹汉高帝十一年已改真定为束垣,而《南越王传》犹称尉佗为真定人。”  相似文献   

10.
钟扬 《安徽史学》2002,(4):21-24
戴名世是清代康熙年间名古作家,桐城派的一代宗师,因曾被难于《南山集》案,集被禁毁,史料多散佚,令后之研究扼腕痛惜。新近从桐城民间发现的《戴氏宗谱》,为了解戴名世在桐城戴族的历史地位,戴名世与方苞、张英、姚士藟的关系以及《南山集》案的影响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献。  相似文献   

11.
宋代县望等级制度基本承袭唐代,按“政治地位”和“户口”两大标准划分。但唐宋县望等级存在不少差异,其中的演化少不了后周制度的作用和影响,后周时期,望县、紧县失去按“政治地位”划分的资格,转而按“户口”划分。这一制度被宋代继承,实质是受次赤、次畿县的冲击影响。北宋前期,诸府属县严格按“政治地位”标准划分,与诸州属县按“户口”划分形成鲜明对比。至北宋末年,府、州政区属县等级“泾渭分明”的划分格局被打破,次府属县等级开始转向按照“户口”划分。唐宋划分县望等级的“户口”含义有所不同,唐代完全依据户数,宋代则根据纳两税的“主户”数,这一差异变化也与后周制度有很大关系。北宋前期,动态划分县望等级的政策得到了执行;到后期,则出现了“户口多而县望等级低”等脱离实际的现象,提升县等的户口标准成为解决县等与户口脱节问题较为务实的方案。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的龙文化研究中,金代的龙纹形象一直包含在宋代龙纹的研究范畴中,宋代又是中国龙形象的定型时期,近年来连续发现的金代铜坐龙,对于中国龙文化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唐、宋、辽、金代出土的坐龙的形态特征、出土地点、时代背景作以对比研究,得出金代铜坐龙是渊源于辽代的坐龙、受宋代坐龙影响的、包含了女真族民族文化心理的一种龙的形象,并探索出其发展演变规律及具有守护功用的价值.  相似文献   

13.
商王朝东征与商夷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昭峰 《考古》2012,(2):61-75,109
商王朝东征始自中商仲丁时期,此后直至商末,商王朝持续对东方夷族用兵。商王朝东征对商代的历史和商夷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推动夷族商化,二是商夷之间长期对峙,并导致夷族内部的分化。中商时期商王朝东征是为了转移内部矛盾并掠夺资源,晚商时期几次大规模的东征是征伐不服于商王朝的以人方为代表的东夷族。  相似文献   

14.
明洪武时期内迁蒙古人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洪武时期 ,明朝廷对北元采取积极的招抚政策 ,被认为是蒙古人的故元官兵大规模南下 ,直接导致了北元复国失败和分裂瓦解。作者通过对南下故元官兵的由来、民族构成和蒙古人特点的分析 ,认为所谓南下蒙古人 ,实际上绝大多数是改朝换代时北退的元朝官兵。他们中汉族占有相当比重 ,其中的蒙古人也具有久居中原、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特点。正是因为这些内在因素的存在 ,才使明朝的招抚政策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滕州第九中学画像石墓陶俑身上刻写"元康九年作"的铭文,报告者遂将该墓定为西晋元康九年(299年)。经对该墓形制特点、画像石风格以及西晋人再利用汉代画像石或画像石墓的分析,认为该墓是东汉晚期画像石墓,被西晋人所利用。  相似文献   

16.
《困学纪闻》是宋末元初学者王应麟撰写的札记考证之文,在我国古文献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此书在元代有两种刻本,一种是有明确时间记载的、序跋完备的元泰定二年刻本,一种是没有明确时间记载的、序跋不完备的刻本。清代藏书家多怀疑他们手中的元泰定二年刻本为明刻本,而无序跋本才是真正的元泰定刻本。但是通过考察、分析中日藏书家的藏书志,《困学纪闻》在元代确有前述两种刻本,二者在内容上是一致的,只是刊刻时间、版本形式不同,真正的元泰定刻本现藏日本,国内所藏元本只有无序跋本,而所谓的“元泰定本”其实是明翻刻本。  相似文献   

17.
完颜昌的对宋态度经历了一个由主战到主和的转变过程 ,主要是由宋金战争形势发展变化所决定的。至于他主张将河南陕西之地交还南宋 ,则不仅仅是受宋金战争形势发展变化影响的结果 ,也是金朝内部矛盾以及完颜昌有意交结南宋的产物  相似文献   

18.
刘彦昺是元末明初的一位名士,其生卒年一直未得其详。今据嘉靖十二年刘氏六世孙刘塾刻本《春雨轩集》所载《自序墓志铭》及文后刘氏后裔之小注,考定刘彦昺生于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九月初三日卯时,卒于明洪武三十二年(1399)四月初三日寅时。  相似文献   

19.
王素 《文物》2020,(2):33-40
梁元帝萧绎《职贡图》摹本旧存三种:第一种为唐阎立本摹本,名为《王会图》,存虏等二十四国使者着色画像,无题记;第二种为五代南唐顾德谦摹本,名为《梁元帝蕃客入朝图》,存鲁(虏)等三十三国使者白描画像,亦无题记。这两种均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第三种为北宋熙宁十年(1077年)前摹本,原名《唐阎立德职贡图》,经金维诺考证,定为梁元帝《职贡图》[1],存滑、波斯、百济、龟兹、倭、狼牙修、邓至、周古柯、呵跋檀、胡蜜丹、白题、末十二国使者着色画像,并题记十三条(倭国残题记后多宕昌国残题记)。  相似文献   

20.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之受田宅律文,其实施对象是汉初军队系统的复员人员,而非全国人民,是"法以有功劳行田宅"精神的具体体现。此土地授予前属于国有,授予后即归被授者私有。"授田"与"授田制"是不同的概念,汉代虽然存在授田的现象,但并不存在战国授田制那种形式的土地制度。军功授田、民户自有的土地以及买卖而来的土地是汉初名田的三个来源。汉初,国家一方面承认民户对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对土地的转让、买卖和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其方法是不同等级规定不同的数量限额,目的是维护既存的等级制度和抑制土地兼并。因此,汉代名田制是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限田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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