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文物》 1 999年第 5期刊登了《长沙走马楼J2 2发掘简报》 ,其中公布的J2 2— 2 543木牍载 :东乡劝农掾殷连被书条列州吏父兄人名年纪为簿辄科核乡界州吏三人父 (一行 )兄二人刑踵叛走以下户民自代谨列年纪以 (已 )审实无有遗脱若有他官所觉连 (二行 )自坐嘉 (禾 )四年八月廿六日破保据其中提到东乡任州吏的三人及其父亲兄弟二人 ,因为“刑、踵、叛走” ,大概无法正常服吏役 ,所以要以“下户”民代替他们去官府服役。从木牍的时间看是八月廿六日。《三国志·吴书·薛综传》载 :“自臣昔客始至之时 ,珠崖除州县嫁娶 ,皆须八月引户 ,人民… 相似文献
2.
《文物》1989年第2期发表了何双全同志《天水放马滩秦简综述》一文,概述了甘肃天水放马滩1号秦墓出土竹简的主要内容。据文章叙述,此墓出土《日书》有甲、乙两种,内容大部分相同。文章介绍了甲种《日书》的主要内容,并将其分作8章,给第1章定名《月建》。《文物》同期图版伍还刊载了此章12枚竹简的全部照片(甲1~甲12)。《综述》将此12枚竹简作为一章定名为《月建》,似有未谛,特提出商榷。《综述》首先介绍了12枚简中的月序、建除十二客及十二地支的各自起迄顺序,并迻录了甲1简的释文和甲2简的部分释文,然后分析说:"三统历中,夏正建寅,农历正月为岁首;商正建丑,农历十二 相似文献
3.
走马楼吴简中有相当数量涉及“乡”的材料,为增进对孙吴时期乡吏与乡政的认识提供了可能。“乡界”作为界域限制在地方社会统治中发挥重要作用,“乡界”的“隐核”是公开的实地审查,应与“科核”同义。县廷派往各乡的吏员有劝农掾、典田掾、市掾等,依各自职能在乡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职名是“部吏”、“乡吏”的具体化表述。“乡吏”可能并非一种专称。 相似文献
4.
1986年3月,在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放马滩的一处战国晚期秦人墓葬(编号M1)中出土了一批竹简,整理者称为“天水放马滩秦简”(以下简称放简)。这批简共460枚,内容包括甲种《日书》73枚、乙种《日书》380枚、《墓主记》7枚。目前,甲种《日书》全部释文已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一书刊布; 相似文献
5.
6.
秦汉国家在地方统治中推行郡县制,而在县以下诉诸分部的治理手段。除由县(或郡)派出属吏驻于固有地域单元,形成诸如乡部、亭部等管理系统外,县廷事务的办理多采用在界内依方位派出直属吏巡行的模式。对县下分部,学界以往的认识停留在廷掾“监乡五部”的制度史层面,而固定片区简牍文献的密集发现,为解剖麻雀式观察县下治理场景提供可能。本文即依据出土汉、吴简牍对长沙郡首县临湘辖乡与分部情况进行的研究,先借助统计手段,考证东汉、三国临湘辖乡的数量和名称、乡部属吏的设置;继而考察县下方位部的划分:东汉临湘县置左、右(城中)、东、西、南、北(城外)六部,桑乡单为一部,以行监察诸务,部内大吏以劝农贼捕掾或邮亭掾为名,无固定治所,常以亭为“在所”;至三国,乡部及其属吏系统隐退,县内事务主要由县分部派出执役者办理;以嘉禾四年(235)八月为例,临湘侯国的辖乡组合为六部,各置劝农掾。在方位部执役之吏,服务于县的性质凸显,以往多被归于诸曹吏,实应属外部吏,与门下吏、诸曹吏构成分立的县廷属吏格局。 相似文献
7.
里耶秦简赀赎文书所见阳陵地望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公布了简牍35枚①;《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公布了简牍37枚②。其中《简报》(9)984为《选释》所无;而前者无(16)1、(16)2、(16)3三枚简。故现已公布不重复的简文共计38条。地名“阳陵”在已公布的38条简文中原认为出现了60次,其中有59次出现在“追讨戍卒赀赎钱”的文书中。唯一例外的一件见于J1(16)5背面。晏昌贵、钟炜《里耶秦简牍所见阳陵考》认为该简释文“还有待进一步考察”③。其实,参照简J1(8)157“卅二年正月戊寅朔甲午,启陵乡夫敢言之:成里典、启陵邮人缺,除士五(伍)成里匄、成,[… 相似文献
8.
1986年,甘肃天水放马滩1号秦墓出土 460枚竹简,《天水放马滩秦简综述》(以下简称 《综述》)称:“出土时编绳已无存,次序散乱,无 篇题。”[1]经发掘者整理、分类后,在《日书》乙种 中有定名为《天官书》简9枚,并发表其中3枚 简的释文如下: 角十二,□□□,□十五。二月,日分 甲以到戊,己以到癸;辰分子以到巳,午以 到亥。(乙68) 箕十、参九,·直倍之二,二倍之四, 四三以三倍之,到三止,四以四倍之,至于 四取。(乙67) 亢十二,娄十… 相似文献
9.
20 0 1年 ,陈松长整理编著的《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作为“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品专刊之七”由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正式出版。书中公布的资料 ,包括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历年收购入藏的简牍共 2 59枚 ,其中有战国楚简 1 0枚 ,西汉简 2 1 5枚 ,东汉“序宁”简 1 4枚 ,东晋“松人木牍” 1方 ,以及残简8枚 ,空白简 1 1枚。在该书出版之前 ,香港中文大学的饶宗颐教授曾就其中部分资料做过介绍和考证 ,因而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其中的某些材料和问题还引发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但饶先生所介绍的只是一鳞半爪 ,且简文多非正式公布 ,学者讨论起… 相似文献
10.
居延汉简常见"省卒"一词,下列数简即是例子: (1) 五(?)三年四月丁未朔,辛未,候长贤敢言之,谨移省卒名籍一编,敢言之。(159.21,见劳榦《释文》) (2) 第廿三部建平三年五月省卒名(480.16,见劳榦《释文》) (3) ·最省卒十六人,见卒二人(234.9,见劳榦《释文》) (4) ·右省卒家屬名籍用榖卅石(《甲编》763) (5) 出(释文誤作十)省卒六人,計(釋文誤作字)当到(《甲编》1475B)从上面所举(1)、(2)两简,可以看出,"省卒"有"名籍簿",第(3)簡是有关"省卒"数 相似文献
11.
<正>由于墨迹漫漶、简牍残损等原因,敦煌汉简846的释文、内容及性质等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正确认识和解读,从而遮蔽了该简的重要价值和意义。本文拟从释文校订入手,重新讨论该简的内容,进而揭示其买卖契约的性质以及社会经济史价值。该简目前已有三种不同的释文版本,一是整理者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的释文[1],二是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吴礽骧《中国简牍集成》的释文[2],三是张德芳《敦煌马圈湾汉简集释》的释文[3]。《集释》本订正了部分以往的误释,补释了很多先前未能识别的文字,书中还公布了该简的彩色图版和红外图版,比早年公布的黑白图版更为清晰,但仍有部分文字残损或墨迹漫漶,给释读带来一定难度。细审图版,可知以往诸家释文皆有需要进一步修改的地方。这里先将校订后的新释文写录如下,然后逐一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2.
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前曾调查省境内现存的汉碑一文,在一九六四年《文物》五期刊载。其中有错误的,亦有须补充的,兹综述如下:李孟初碑原文云:“碑文隶书,文右题‘故宛令益州刺史□□字孟初神祠之碑。’”按:原文为“故宛令益州刺史南郡襄阳李下缺字孟初神祠之碑”(据《金石萃编》卷八)。现碑文益州刺史下模糊的两字为南郡,在原石上看得很清楚。原文又云:“碑文中‘劝农贼捕掾’一 相似文献
13.
吴简中所见“关邸阁”试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简中有一类含有“关邸阁”字样的竹简 ,《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 (简称《新收获》)一文列举了十余条简例 ①,姑录其数简 :【简一】其廿斛民入付州中仓关邸阁李嵩吏 讳潘虑受 (9— 3 0 4 7)【简二】入中乡租米三斛胄毕嘉禾二年九月廿八日东平丘县吏伍训关邸阁董基付仓吏谷汉受 (9— 3 0 61 )【简三】其十五斛三斗七升三州仓关邸阁董基吏郑黑受 (9— 3 1 0 7)【简四】入吏吴偃三年盐米五斛□斗五升黄龙三年正月廿一日关邸阁郭据付仓吏临贤受 (9— 3 1 73 )【简五】其六斛付三州仓关邸阁董基吏郑黑受 (9— 3 692 )关于“邸阁” ,前辈… 相似文献
14.
15.
走马楼吴简“隐核波田簿”中,原释文“兼”当释作“芜”,“毁”即“败”。从利用揭剥位置示意图、文书书式和笔迹等初步复原整理出的“隐核波田簿”来看,该筒册由上行文书和诸乡两份对应的陂田簿籍构成,是郡县下敕令由劝农掾隐核诸乡陂田而制作的册书,其目的可能是为了兴复陂田。文书交代了隐核陂塘田亩的行政过程,陂田簿籍则详细登录了陂塘废败或完好的情况,灌溉陂田的数量,陂田的垦食者,因陂塘废败导致陂田枯芜以及重修开发所需的人功数等具体情况。 相似文献
16.
1999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甲渠候官第十六隧出土一完整册书,八简图版及其释文首列《额济纳汉简》的前八简。笔者在《〈额济纳汉简〉册书质疑》②一文中,对该册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疑问和简单看法,包括使用的文字和与其它册书编联的差别,而一些艰涩的文字, 相似文献
17.
18.
甲渠言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书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守鄣侯敢言之,府移大将军莫府书曰:属国秦、胡、卢水土民从兵起□□。)□之明告吏民,诸作使秦、胡、卢水士民畜牧田作不还,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者,敢言之。以上三汉简,是最近在居延出土的,见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中所作的释文,标点是我加的。第二简下部残缺,括号内的文字是据同出的另一册所补。这里所要讨论的,是简文中的“秦胡”二字应如何解释。甘肃 相似文献
19.
武威旱滩坡出土汉简考述——兼论“挈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1989年8月,甘肃省武威地区文物普查队在武威柏树乡下五畦大队的旱滩坡汉墓清理发掘时,出土残简17枚(以下简称《武》),据简文所见"建武十九年"年号,可断定为东汉初年物。这批简数量虽少,缺简甚多,但内容相当重要,所录皆为当时实用之律令条文,可补史载所缺,今试为考述于下。制诏御史:奏年七十以上,比吏六百石,出入官府不趋,毋二尺告刻,吏擅徵召(?) 《武》1 长安乡啬夫田顺坐徵召金里老人荣长,骂詈殴(?) 《武》1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