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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2 毫秒
1.
本文利用牛津大学所藏清代回疆档案文献资料和清代其他文献相互印证,对库车和沙雅尔两地的赋税征收制度中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清代回疆粮赋征收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主要土地占有形式"原垦地亩"和"官地"二者田赋的征收是"视岁收数目"而非土地面积,显示出与中原地区自古以来的赋税征收制度的差异。制度规定以籽种的十倍作为实际产量来征收田赋,在此基础上总体上确定某地田赋总额。回疆各城粮赋征收额是一个变化的数据,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粮赋实际征收中出现明显的负担不均衡的现象。  相似文献   

2.
抗战全面爆发后,国家财赋重地沦陷,财政收入减少,国民政府以增发货币的办法弥补赤字,引起通货恶性膨胀。为有效控制粮食,增加财政收入,国民政府自1941年起实行田赋征实政策。八年抗战,五度征实,四川田赋征实数额几乎占国统区田赋总收入的1/3。地主是田赋的主要承担者,田赋征实使地主收益受损。但地主也通过加租、加押、缩扣等手段改变租佃制度,向佃农转嫁田赋负担。这一行为压缩了佃农的土地收益,引发了较为普遍的租佃纠纷。抗战期间,国家占有土地收益的比例剧增,土地收益分配的基本格局产生变动。地主和佃农围绕剩余利益展开竞争,致使主佃关系恶化,后方农村逐渐演变成矛盾不断积聚的火药桶。  相似文献   

3.
清代前期,佃农一般都是在农作物生产过程完成之后,向封建地主交纳地租。但是,在某些地区存在着佃农在农作物生产过程没有完成,或者还没有开始的时侯,就要向地主交纳地租的现象,即文献资料中记载的:佃农“先期纳租”、“头年交租,次年种地”、“先交租银,后种田亩”、农民纳租,“或在当年,或在上年”等等。以作者有限的见闻,在清代前期,尚未见到有把这种交租方式概括做预租的。迨到民国年间,或在清代末叶,才出现把这种交租方式叫做预租等多种多样的名称。根据李文治、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提供的资料,在湖南汉寿县叫做倒租。在河南叫做支租。在河北霸县叫做现租。在广东东江一带叫做上期制。在辽宁绥中县一带叫做上期租。江苏浙江沿海一带叫做预租。有“照旧习缴纳预租”、“预租陋习,相沿已久”、“预租风亦盛”等记载。但这里的预租有两种  相似文献   

4.
侯建新 《史学集刊》2021,(5):96-108
托克维尔对法国农民土地产权问题曾做出推断。托氏认为,革命前法国农民已经是土地所有者,因此法国农民强烈仇恨封建权力。托氏的逻辑是,封建权力范围缩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而更大。然而以事实为依据,托克维尔关于革命前农民已成为土地所有者的推断是个历史误判。大革命前的法国农村,农民身受教俗贵族和王权压迫,封建特权因其行将就木而更加苛刻。"年贡农"是习惯佃农主体,仅有残破的权利;众多分成佃农和无地农,与土地没有任何产权关系。农民土地问题是大革命爆发的深层原因。法国大革命打击了封建权力,不断消解佃户的封建义务,土地混合产权正在被单一私人产权取代,法国农民越来越接近成为自己土地的所有者,然而这种情况发生在大革命之后,而不是托克维尔所断言的大革命之前。大革命推动了农民土地确权,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代价。  相似文献   

5.
押租原是地主防止佃农欠租而预收的保证金,是经济强制取代非经济强制的产物,不久蜕变为名目繁多的高利贷剥削。成都平原和四川的押租最为流行和苛重。“押扣”不过是地主榨取押租的一种手段。租佃制度历史久远,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土地与生产者的分离,同市场或市场经济没有内在联系。近代特别是民国时期,增押增租、频繁撤佃成为地主压榨佃农的主要途径,押租、地租交替上升,进一步加剧了佃农的贫困化和贫农雇农化,押租和封建租佃制度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和包括押租在内的封建租佃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历史要求,民主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相似文献   

6.
西汉末年,曾经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学术界有一种意见,认为西汉末年发生社会危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地主阶级“疯狂地兼并土地”。这种意见是值得商榷的。一、西汉封建生产方式的发展以农奴劳动为主导因素的社会生产力与以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不完全占有农奴的社会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统一体,就是封建生产方式。西汉封建生产方式的特点:一方面是雇农、佃农和半佃农(即半自耕农)的劳动与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相结合,所形成的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是地主、皇室占田“亡限”,采用“取佣”或“分田劫假的方式剥削雇、佃农和半佃农。西汉的雇农、佃  相似文献   

7.
《近代史研究》2020,(3):140-140
田赋是清朝的“维正之供”,关系国计民生甚巨:田赋正项始终是清代中央政府的首要财源,田赋盈余则构成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收入。同时,它也是民众最主要的赋税负担。该书讨论的田赋,既包括地丁银为主体的地丁钱粮,也包括漕粮,属于广义的概念。该书考察的时段是“后耗羡归公”时代,即雍乾之际至清末,大致在1730—1911年。  相似文献   

8.
折亩与田赋税收直接相关,是明清土地登记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讨论明清土地数据问题的关键环节。基于资料发掘和多视角的考察,认为明清山西地区折亩存在较为广泛,主要由丈量标准尺度不一形成折亩、将土地数字合至"原额"形成折亩、不同生产力地亩与纳税亩的折算等方式形成折亩;垧、堆等大亩亩制习惯在山西地区广泛存在,并实际用于民间土地买卖和纳粮收租;清代山西田赋地亩形成的主要方式为折亩和级差赋税,其中部分级差赋税隐含折亩信息,所以很有可能实行建立在折亩基础上的级差赋税。  相似文献   

9.
戴建国 《历史研究》2022,(1):77-99+221
南宋中后期较大规模的土地清查主要有两次,分别为中期始于嘉定十五年的经界和后期始于景定五年的经界推排。嘉定经界以丈量土地法为主;景定经界推排则因国力孱弱,采取变通措施,改为户主自实法。以常熟县为代表的经界法逐块丈量田亩,登记业主、税赋信息,制成核田簿,绘图编号制成鱼鳞图,复经类姓簿类析,再汇总为物力簿,构成一套完整的土地清查作业程序,具有典型意义。鱼鳞图册功效明显,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亦存在局限性。南宋中后期的土地清查是对绍兴经界法的完善和发展,土地簿籍制度更趋成熟,对征调赋税、纾解财政困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后世田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0.
英属印度的租佃制度黄思骏英属印度①的土地关系是研究印度历史上土地关系演变的重要环节,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英属印度的土地整理,②二是英属印度的租佃制度。前者是讲英国殖民者与印度土地所有者的关系,后者是讲印度土地所有者和佃农的关系。只讲前者,不讲后者,不...  相似文献   

11.
齐悦 《文史天地》2022,(4):56-60
<正>田赋和徭役是明朝两大财政来源,中央政府为保证田赋征调,防止粮税不均,依照土地所有权和用途的不同,把土地区分为官田、民田两大类,除皇亲国戚及少数钦赐优免者外,均承担徭役。明代中后期以来,赋税严重不均。勋臣贵戚养尊处优却享有优免赋税徭役的特权,文武官员以官衔大小亦能优免赋税。即便如此,他们还想方设法投机取巧,徇私舞弊。  相似文献   

12.
衍圣公作为孔子嫡系后裔在封建时代备受尊崇,他们不仅享有特殊的政治地位,经济上也十分富足,拥有大量的田庄地产。耕种这些土地的百姓则被视为孔府的屯户,只给孔府交纳赋税,提供差役,不用向官府交租纳税和承担徭役。屯户们为了满足日常的生产生活需要,很多孔府田庄都兴办了集市,以便于生产生活物资的交换流通。这些集市不归政府管理,不用向政府纳税,只对孔府负责。而集市则分为两类,一为屯集,需要定时向孔府缴纳银钱或实物税收,以供修葺林庙、祭祀孔子和日常开支;一类为义集,所得税收不用上交孔府,可以留作本处书院、义学或庙宇祭祀之用,故通称屯义集。本文试通过孔子博物馆收藏的《孔府档案》来考察孔府屯义集的不同之处,从而揭示出孔府经济活动的一些特点。  相似文献   

13.
河南省田粮处 省田粮处系全省以地丁为对象征收赋税及粮食管理的主管机关。民国时期。苛捐杂税多如牛毛。难以数计,农民不堪重负。而最重的是以丁、地为征收对象的田赋。1927年.国民党政府将田赋列为地方税的首项.地方政府在田赋征收上随意乱增地方附加,甚而超过正赋额,因而田赋实际上成为一种综合型的苛捐杂税。  相似文献   

14.
战国授田制简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战国授田制度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直接授予农民耕种的制度 ,其标准是以户口登记为前提 ,计户授田 ,每户百亩 ,农民按受田数量向基层官府交纳赋税、提供徭役。授田制度下 ,农民所受田地要纳入国家田地的总体管理 ,其封疆受国家保护 ,并依一定期限“换土易居”;国家则依据授田情况和年成好坏向农民征收粮食、刍等赋税。  相似文献   

15.
战国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以土地买卖为主要标志的封建土地私有制已经产生,并且得到初步发展。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承认封建地主的人士地私有和自耕农的小土地私有,实质是维护大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一条鞭法改革后,明清时期的流官区主要依赖赋役全书登记的田亩户丁数,直接将钱粮徭役折银,向编民个体征派。清代白山司所见,国家赋役征派的主体是司官而非土民,而在土司内部,土司对土民的赋役征派仍主要依赖“城头-村”的基层组织,桂西土司区田地分类、田赋征收及劳役征派等仍保留原有的社会传统。不过,随着国家管治的深入,清代白山司赋役制度呈现出适应性调整,司官向国家承担的田赋与劳役部分,其田地丈量、粮赋征收与劳役征派均可见其深受一条鞭法的影响,尤其是粮田、垦田名义下越来越多土民进入国家赋役体系,劳役征派也实现了由役民向纳银的过渡。白山司个案呈现了国家制度与土司地方传统并存运行的转折中的形态,而土司逐步纳入国家体制的过程正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历程中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17.
<正>收租票是明清时期在土地租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由官方或民间土地所有者发给佃农或土地租赁正收执的交租证明文件。目前,国内并没有专门研究明清时期收租票的论著,只是在相关的土地契约研究中略有提及。江西省博物馆馆馆藏近二十件清末民初时期奉新县冶城村收租票,记录了清光绪末年至民国初期收取稻谷的情况,是研究这一时期乡村变革与社会变化的重要资料。一、冶城彭氏及彭氏祠堂收租票概况1、冶城的自然环境  相似文献   

18.
清代西南边疆田赋虽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比不大,但关系国计民生,事涉边疆安全与稳定发展。清廷对其财政治理主要表现在应对灾荒与战乱的田赋蠲缓、减轻民众赋税负担的普免积欠和整治田赋征缴积弊。1799-1911年清廷蠲缓云南田赋总额近乎免除该省17年田赋之额征,其中荒田赋额占蠲缓总额的95%,且历经多年未能规复。户部认为外省田赋征缴积弊严重,清廷因此加强财政治理,在西南边疆推行钱粮征信册制度,但受多种因素困扰,实行十年收效甚微。尽管地方官员多否认田赋征缴积弊,但西南边疆普遍存在土地清丈未行、册籍缺失不实、制度执行走样、例荒例灾捏报、官吏因循疲玩等弊端,且延续至民国时期。  相似文献   

19.
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的盐课岁入,是清王朝除田赋之外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达数百万两银之多。而每年交纳盐课“正供”和内务府内帑“帑息”的盐商,是享有封建特权的商人集团。他们在封建政府和皇室的特许和保护下,获得了经营和销售食盐的专利权,每年从民众身上赚取巨额利润。但盐商们每年不仅要向清王朝交纳盐课税银,而且还要承受其他财政重负。从封建  相似文献   

20.
刘晨 《历史研究》2022,(5):136-158+222-223
1860年到1861年春夏间,在严峻斗争局势下,为建立稳固的后方基地,太平天国在实践上背离《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主张,在苏浙农村推行清朝赋税制度,以地主收租完粮为主要征赋途径,依靠乡绅、胥吏、地保等封建势力重建地方秩序。这种方略违背了农民阶级的根本利益,但“着佃交粮”和限租政策又触及地主阶级利益,加之太平天国领导阶层腐败日益严重,最终失败。把农村地区改造成革命根据地,是赢得近代中国革命胜利的关键问题。太平天国构建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失败教训深刻揭示,在缺乏先进阶级领导和先进理论指导的前提下,农民阶级是无法解决这一关键问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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