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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已出現玄奘聖化相關的傳奇、齋儀、禮拜法,以及和他西行求法有關的深沙神信仰。入宋以後,玄奘的聖化更以圖像、宗教文物和遺迹崇拜的形式展現。除了以頭部的圓光顯示玄奘的聖化之外,最值得注意的是寺院壁畫中玄奘左手執梵夾、右手"屈二指"作爲其聖化的表徵,此種形像傳到日本之後,成爲鎌倉時代法相宗祖師玄奘圖像的標幟。此外,玄奘更成爲被禮拜的神祇,包括被繪入"五百羅漢圖"中,作爲羅漢受人恭敬禮拜;以及寺院經藏殿中設有玄奘像,僧徒朝夕供養。玄奘的聖化也顯現在對其舍利的重視,以及他晚年譯經的玉華寺、埋藏其遺骨的興教寺,也都成爲人們瞻仰的聖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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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倉公列傳》記録了兩個獨立的歷史事件:"廢除肉刑"與"齊文王之死"表面上看,它們出現在同一篇文獻中似乎僅僅是因爲名醫倉公(淳于意)先後經歷了這兩個事件。但細讀《倉公傳》,我們發現這兩個事件的記述存在很多疑點,而這些疑點又指向了文帝時代漢廷與齊國的矛盾。結合出土文獻,筆者認爲這兩個貌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歷史事件之間,存在某種關聯,統一於文帝消弱諸侯王權力的大戰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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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制中國的國家決策機制,在明代發生了重要變化,發展爲聖裁、閣議和廷議三種機制並行的複合機制。其中較晚出現的廷議制度,是一種比較公開、公平和公正的新機制,具有近代決策機制的若干重要特徵。經過不斷改進,廷議在明代後期日趨完善,在國家決策的形成中作用也日益重要,成爲帝制中國國家決策機制發展史上的新事物。然而,由於妥善處理聖裁、閣議和廷議三種機制關係的手段尚未形成,這種複合機制在運行中存在諸多問題,未能發展成爲一種更加有效的國家決策機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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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王安石變法的提舉常平司,在熙寧年間主要由轉運司兼領,可謂“分司不分局”。元豐元年,宋廷取消兼領之制,提舉常平官獨立分局治事,官員資序也相應提升。元豐官制改革後,“提舉常平司—户部右曹”系統形成,倉司的監司地位正式確立。元祐時期,新法盡廢,宋廷重新釐定路分監司的考課内容。哲宗親政後,新法恢復,倉司重建。以民事爲主的紹聖監司考課法,繼承了元祐監司考課的改進成果。路分三大監司互申考課和元符監司巡歷制度的定型,使倉司最終固著於路分,成爲既主財利又主民事的監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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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的遺詔裏只有關於行皇帝喪葬禮時減輕負擔的指示。東晉到南朝,出現指命非皇太子者作爲後繼皇帝的遺詔,並且出現保證後繼皇帝統治能力的文章。在北朝,北魏孝文帝以後出現和魏晉南朝同樣的遺詔。與南朝指命後繼皇帝的遺詔相比,北朝的遺詔裏保證本人統治能力的語言表現得更爲詳細,這種遺詔在唐朝形成了類型化。並且,唐朝的遺詔傳達全國,全國的人民可以確認新皇帝依據先帝遺詔即位的事實。這種遺詔在漢代到唐代的變遷,反映了中國統治體制變化的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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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世紀前後印度存在着一些"漢寺",這是以漢僧爲主,體現中國佛教及其文化特色的寺院。它們和中亞絲綢之路上其他漢寺一起,構成了當時中國佛教向西流動的場景。如此宗教現象不僅在印度佛教史上,而且在世界佛教史上都是不應該被忽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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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宋皇太子監國有司儀注,反映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公文形態。但是,現有中華書局點校本《宋書》、《通典》的儀注文本及標點,均有不完善之處,需要重新校録文本和標點。在對儀注進行了文書學與制度史考察之後可知,儘管尚書臺(省)自西晉以後就已取得了作爲宰相機構的職權,尚書令、僕射也已被視爲宰相,但是遲至南朝宋時,尚書臺仍然未成爲一個層級分化、結構規整、分工明確、各有權限的外朝宰相職司。在兩漢至隋唐間三公制—三省制的體制轉軌還沒有基本完成之前,尚書臺所得的宰相職權,並沒有及時反映到律令常典和公文形態中。尚書臺作爲文書傳遞機構的性質,仍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體現在南北朝公文書式中。就現有研究而言,尚書省及令、僕射所獲得的宰相職權在律令和公文制度中得到反映,恐怕要到南北朝後期,甚至是隋初纔實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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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生與死,可能是人類面臨的最大的問題。在中國中古史領域中,與死亡相關的課題已從許多不同的角度展開,如禮制史角度出發的喪葬制度的研究(1),從考古學入手的帝王陵寢與墓葬的關注(2),又如對死後世界觀的考察(3),當然也有從新文化史角度進行的整體解説(4)。近年來,隨着身體史與生命醫療史研究的展開,屍體也成爲一個重要的研究對象,例如李建民先生就討論了中國古代的"掩骴"風俗(5),陳昊先生則討論了隋唐時期城市中的屍體與疾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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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1)
<正>生與死,可能是人類面臨的最大的問題。在中國中古史領域中,與死亡相關的課題已從許多不同的角度展開,如禮制史角度出發的喪葬制度的研究(1),從考古學入手的帝王陵寢與墓葬的關注(2),又如對死後世界觀的考察(3),當然也有從新文化史角度進行的整體解説(4)。近年來,隨着身體史與生命醫療史研究的展開,屍體也成爲一個重要的研究對象,例如李建民先生就討論了中國古代的"掩骴"風俗(5),陳昊先生則討論了隋唐時期城市中的屍體與疾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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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儒家倫理爲中心的禮法,在先秦時期只是百家中的一家。漢代則通過獨尊儒術,把經學變成了官方意識形態。東漢末年,世代讀經、做官的名士世家,逐漸演變爲士族。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開始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家法和門風。到了唐宋之際,士族開始與官爵脱鈎,禮法文化也爲更多的社會階層所接受。門閥士族不再獨占文化上的優勢。士族的衰落與禮法的下移是一個同步發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化的佛教扮演了重要角色。隨後興起的理學,則是針對業已下移普及的禮法文化完成了一次理論化重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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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天主教傳教士來華之後對佛教始終態度苛刻,而佛教人士對天主教的反應既顯遲緩又呈現從溫和到强硬的轉變。本文通過追溯杭州雲棲寺羣體(虞淳熙、袾宏及其門人)與利瑪竇及杭州天主堂在二十年間的數次互動,辨析佛教界應對天主教挑戰時態度的變化趨勢——從忍讓調和到日趨嚴厲,由此窺視晚明佛教的社會處境以及當江南地區同時成爲佛教重地和天主教重地之後呈現的文化衝突如何影響着佛教界人士的應變方式。這種現象説明,在一個並不有意倡導文化交流的時代,兩種傳統遭遇之後爲保持自身特色會怎樣本能性地自衛。由此更應體認,文化與思想的對話應該是當今世界的基本議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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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4,(0)
<正>筆者二十餘年前曾撰有《唐代的光署錢與五代的光臺錢和光省錢》的讀書雜記,收在《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論集》中1。當時主要討論了唐代三署(三省和御史臺)的光署錢和五代時期的光臺錢、光省錢之間的關係。近年來學界對唐中後期三署官這一群體研究的深入,爲我們重新探討這個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我在舊文中提出《舊唐書·陸扆傳》出現的三署,指的是《舊五代史·職官志》中殷鵬所説的三署,即北省(中書、門下兩省)、南宫(尚書省)、憲臺(御史臺)。其後李錦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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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如所周知,南北朝時代是佛教中國化及本土道教發展演變之重要時期,作爲重要政治、社會勢力的佛道二教爲争奪發展空間、擴大自身影響,曾有着錯綜複雜和長期的競争,而其盛衰消長之關鍵,則在於能否得到以帝王爲代表的皇權政治之支持,無論佛教徒還是道教徒對此認識都相當清醒(1);另一方面,皇權也積極争取和利用佛道勢力的支持——無論改朝换代、維護和鞏固自身統治抑或南北政權相争中,往往可見佛道徒活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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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1)
<正>如所周知,南北朝時代是佛教中國化及本土道教發展演變之重要時期,作爲重要政治、社會勢力的佛道二教爲争奪發展空間、擴大自身影響,曾有着錯綜複雜和長期的競争,而其盛衰消長之關鍵,則在於能否得到以帝王爲代表的皇權政治之支持,無論佛教徒還是道教徒對此認識都相當清醒(1);另一方面,皇權也積極争取和利用佛道勢力的支持——無論改朝换代、維護和鞏固自身統治抑或南北政權相争中,往往可見佛道徒活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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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史论丛》2019,(3)
大明宫初建於唐太宗貞觀年間(627—649),重建於唐高宗龍朔年間(661—663)。大明宫重建背後的主導力量實爲高、武時期政局的演變,尤其是武則天政治力量的增長。爲了更好地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武則天重修大明宫時並未將東宫作爲附屬建築規劃在内,從而使天子與儲君的居所産生了空間上的分離,導致唐王朝最高權力體系呈現分裂狀態。"新建宫殿不建東宫"這一傳統雖爲唐玄宗修建興慶宫時延續,但作爲補救措施,唐玄宗要求太子"不居於東宫,但居於乘輿所幸之别院"。"太子不居於東宫"這一傳統則爲玄宗以後諸帝繼承。由此言之,高、武時期大明宫的建築規劃體制對唐王朝的影響可謂深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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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然在漠北草原建正朔,稱"皇芮",基本可視之爲是中原傳統模式的封建王朝。柔然並聲稱將"恢復中華",這在古代立國於蒙古高原漠北的遊牧政權中,絕無僅有。這是十六國時期中國傳統封建文化和政治理念,逐步爲黃河流域諸少數民族廣泛接受的潮流中出現的特例。中國歷史上的南北朝,似乎應目之爲皇宋、皇魏和皇芮,三個以漢文化爲靈魂的封建王朝南北一字形並列的局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