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连宏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2,(2)
髡、耐、完是秦汉时期的刑名,但是关于其适用对象、刑罚如何执行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近百年来的法律史研究中始终存在争议。本文以秦汉时期的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为研究文本,提出髡、耐、完三个刑名之间的区别。髡刑从其产生至秦汉时期完成了从劳役刑到劳役附加刑的转变,耐刑在量刑轻重上与耐为隶臣妾相当,"完"字本身意为保留身体的完整,有时也作"完为城旦舂"的省略语。东汉以后髡、耐、完刑发生了重大变化,成为劳役刑的通称,至隋以后为徒刑所取代。 相似文献
2.
3.
释秦律“拔其须眉”及“斩人发结”兼论秦汉的髡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律中有拔发徒一年半或杖八十的规定。在云梦秦简中则有“拔其须眉”、“斩人发结”完为城旦的规定 ,日本学者堀毅曾试图以“面子”观念加以解释。① 高敏先生则在相关书评中指出 :“堀毅先生还提出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即因斗欧致伤他人颜面及须发 ,要处以特别重的刑罚。……为什么要处以重刑呢 ?堀毅氏认为是因为伤了他人的‘面目’ ,要影响到他人的面子 ,而‘当时能否保存体面甚至关系到其整个人格。’所以秦律中对此特别要科以重刑。如果结合秦律中的髡刑、耐刑、完刑等刑罚名目及其变化来看 ,更可见能否促使形体的完整确是一个至关重… 相似文献
4.
江陵张家山247号墓出土《二年律令》竹简中《具律》的发现对厘清失传已久的《具律》流变极有帮助。尤其是《具律》的筒明确记载了汉初肉刑的刑等及科罚,解决了帝时期废“斩右趾”肉刑为死刑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6.
徐宝贵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2):22-25
本文第一则依据《郭店楚墓竹简》的《六德》及庄子《天运》、《天下》、董仲舒《春秋繁露·玉杯》等文对《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一》第37至44号简的排列顺序加以纠正,并认为《诗》、《书》、《礼》、《乐》、《易》、《春秋》是六经的较原始排列次序。第二则根据《郭店楚墓竹简》的《缁衣》篇的“巷”字对金文的“(?)”字及从“(?)”的一些字的音义进行了阐释。第三则释《郭店楚墓竹简》的《缁衣》篇的“林人不敛”为“麻人不敛”,破读为“靡人不钦”。 相似文献
7.
从走马楼简“(并刂)(创)”字的释读谈到户籍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有一个从并从刀的字,或写作“刑”,因此也就被释读为“刑”,在简文中以“刑右足”、“刑两足”等文例出现,过去被解释成是一种令人致残的刑罚,但学者多有疑问。本文指出此字应当读为“剏(创)”,并从形音义几方面作了考证,指出简文之“创”,可能有东吴方言的特点,并推想竹简所举“创”手足者可能是在对敌作战中受伤致残并获得爵位的退伍兵士,而不是旧说所认为的是受刑的罪徒。本文还对过去被列为“户口簿籍”的走马楼竹简的性质进行了讨论,认为它们大部分都不是户籍。过去有的整理者将走马楼竹简户籍简分为民籍、吏籍、兵籍是没有根据的。本文引用例简对这些简册的簿籍性质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本利用《敦煌悬泉汉简》与《睡虎地秦墓竹简》相关简进行对比,对整理小组将《睡虎地秦墓竹简》“荔”字视为通假提出疑问,并利用同期传世献和出土献中的用例证明《睡虎地秦墓竹简》“荔”字按原词义解释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9.
定州汉墓竹简本《论语》可补充后代学从残存的郑玄《论语注》等材料中辨别《古论》、《鲁论》、《齐论》异同的不足。今本《论语》中属于《鲁论》的部分,或《鲁论》对古《论语》解读的一些内容,是从今本《论语》中难以辨别和看到的,但幸运的是竹简本《论语》的出土提供了一些线索,从中可看出一些端倪。竹简本《论语》“君子于义,小人踰于利。”一句与今本《论语》在字上就有差异,笔认为竹简本中此句当属《鲁论》,“踰”应理解成“超过”、“超出”的意思,这种理解是与孔子思想相符的。 相似文献
10.
荆州胡家草场12号汉墓出土竹简《五行日书》按端、令、罚、刑、德五时占测为事、初病、生子诸事项的吉凶。这篇文献与尹湾汉墓出土的《刑德行时》大体属于同一文献的不同版本,两相比照,有助于加深对其文本源流、内涵的理解和认识。 相似文献
11.
2006年6月26至28日,由哈佛大学燕京学社、武汉大学共同举办的“新出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举行。参加会议的中外学者120余人,提交论文近百篇。李学勤在大会上作了《楚简的年代》的主题发言。下面对会议主要论文略作介绍。《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刊布于2005年12月,是本次会议讨论的重点。在字词考释和竹简编连方面,何琳仪《贵尹求义》认为,《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贵尹”泛指男子的阳物,“尹”疑读“”。彭浩《〈鲍叔牙与隰朋之谏〉考释二则》指出第3简的“作”指劳役刑;“浮”训为“罚”,指刑罚。刘信芳则将“浮”读… 相似文献
12.
13.
商鞅入秦,在李俚《法经》基础上,修缮秦律,以法治秦,史称其“事皆决于法”。秦法中对当时社会影响最大的刑罚之一是“连坐”法。关于连坐法,由于文献资料的短缺,很长时间以来都无从探究。而《睡虎地秦墓竹简》的问世,为秦律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使得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粗略的认识。所谓“连坐”,就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人及与该行为人有某种程度联系的人员并行坐罪的刑罚。从秦简中看,秦连坐法的适刑原 相似文献
14.
郭店楚简《缁衣》与《尚书·吕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尚书·吕刑》篇的制作时代是长期聚讼不已的重要问题。郭店楚简《缁衣》篇称引《吕刑》三处 ,这表明《吕刑》初始文本出现肯定在郭店简的时代之前 ,或当在春秋至战国初期。简文的“”是《吕刑》的初始用字 ,而今本《吕刑》所用的“赖” ,是后起字 ,表明今本《吕刑》的写定不当在郭店之前 ,很可能是战国后期才最终完成的。简文《缁衣》篇的引文表明 ,无论是《尚书·吕刑》 ,抑或是《礼记·缁衣》都有一个从原始文本到定本的变化发展的较长过程 相似文献
15.
清髡残山水立轴辨证──兼论《梦园书画录》正误谢荔,涂小波生活在明末清初的“四僧”画家之一髡残,传世作品很少。经鉴定为真迹者,不过寥寥数幅。对于髡残现存作品的研究,仅限于公布于世的作品。本文要介绍的是凳残一幅从未面世,作于清顺治辛丑年(1661年)的山... 相似文献
16.
17.
18.
~~上海博物馆藏竹简《容成氏》“凡民俾■者”考@白于蓝$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1]此从杨泽生读。杨泽生《读上博竹简札记(六则)》,《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辑,中华书局,2004年。
[2]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相似文献
19.
近一两年来不少同志发表文章,对于《礼记·曲礼》“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说法提出了新见解,读了很受启发。但是有的文章的观点,似乎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例如陈一石同志发表在《法学研究》一九八一年第一期上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一文(光明日报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百家争鸣》副刊曾予扼要介绍),认为“刑不上大 相似文献
20.
此字古文字作如下等形体:西周中期央(孟蕊①“需西周晚期再(伯公父匿②春秋时期”字所从)“需”字所从)蔡侯残钟)期三晋系不(《侯马盟书》裤(《侯马盟书》下(《侯马盟书》希(《侯马盟书》示(《侯马盟书》示(温县盟书)楚系香(《包山楚简》194·4) 85·23) 154·l) l·30) l·41) (《包山楚简》(九店楚简) 2) 218)西(《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16)灭(《睡虎地秦墓竹简旧书甲》21反)曰(《睡虎地秦墓竹简旧书甲》2“需”字所从)秦代(峰山刻石) (《说文》篆文)而而《说文》对其形体及其本义分析为:“而,颊毛也。象毛之形。《周礼》曰:‘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