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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姬方尊铭文中"季姬"被赏赐的二十六家"佃臣"为宗族聚落。其中,名为"丁"的"师夫"作为族长领导生产,剩余二十五家为庶民家族。铭文中显示随聚落被赏赐的牲畜数量很大,反映了此聚落从事的是耕作与畜牧相结合的农区畜牧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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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各家研究基础上,将季姬方尊铭中的"■"改释作"畝(畮)",为"畝"的形体发展提供了更完整的线索;并对"畮臣"一语的用法做了进一步申述,认为其意为治田亩之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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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姬方尊铭文中的“亩臣”是指在贵族采邑从事农业生产的臣服群体,铭文反映了西周贵族使用“臣”从事农耕生产的情况。“亩臣”主要来源于周人在扩张过程中俘虏或接受的外族臣服者。将臣服族群转变为从事农耕或其他力役的劳动者是上古时期常见的一种处置方案。西周早期,周王拥有的“臣”为数不少,是以在分封或赏赐贵族时常有“臣”之赐与,其中大多应即农耕之臣。相较于同为基层农业生产者的“庸”,从事农耕的“臣”多从故土迁离,对贵族领主的人身依附性更大。被称为“亩臣”的农耕群体聚族而居,有以“师”为称的基层首领,通常以五进制编制而成,便于加强管理、安排生产及征发劳役。“亩臣”作为生产组织在贵族田地里集体劳作,其产出的相当一部分归贵族宗族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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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铜器铭刻资料中习见的"佃人"一词,是指隶属于王朝或依附于贵族家族的农业人口,属于庶民阶层,而非传世文献中所记载的"甸师"、"甸人"与"田畯"之类的官师。这些"佃人",有他们自己的包括土地、生产工具和家畜在内的私产。他们在农官或私臣的带领和监督下,以耕作"公田"的劳役为形式,服务于大大小小的贵族阶层,受各级统治者的剥削。通过各方面的比较,他们的身份地位与当时的"仆庸"颇为相近,故"佃人"一词很可能就是"仆庸"的异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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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2003年9期载蔡运章、张应桥先生文《季姬方尊铭文及其重要价值》。文章报道了新近发现的《季姬方尊》,并对器铭进行了释读。由拓影看,器铭字相当恶劣,或清剔未精所致。笔者在细审铭拓和反复阅读该文后,觉得作者对铭文的释读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关键,因此不揣浅陋草成此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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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在广东省博物馆举办了“空谷足音·佃介眉书画艺术”展览。精美古雅的展品,让人留恋忘返。而观展获赠的,由读朱万章、佃锐东主编的《佃介眉书画集》,则令人展玩不倦。朱万章乃是广东省博物馆知名的、颇有前途的青年鉴定家,文物、书画的研究人员,佃锐东则是佃介眉先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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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赵凯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2,(2):92-98
清代方志中对明季士大夫群体的记述受国家意志与纂修者个人情感的双重影响。一方面,乾隆四十年开始的对明季殉节诸臣的旌谥活动,意味着这一群体在官方层面被广泛认可。另一方面,方志的纂修者对这一群体的认知程度、彰显意愿也直接决定对这一群体的记述程度。正是因为上述因素的存在,才使得光绪《盐城县志》对这一群体的书写相较于乾隆十二年所刊旧志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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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仆制是明清时期一种民间的人身依附制度,它在皖南的徽州地区尤为盛行,因而,佃仆制是徽州研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第一部分回顾了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徽州佃仆制研究的主要成果,依时序逐一介绍各家论著的基本观点,同时进行相关的比较和评述,并以研究框架构建期(1960、1977-1981)、学术分歧讨论期(1981-1990)和新式思路进入期(1993年至今)概括了该课题的总体研究进程.论文第二部分将各方学者在研究中形成的分歧总结为三大议题:1、佃仆的阶层归属问题;2、佃仆地位形成的主因问题;3、佃仆与其他相似称呼间的差异问题,以此对该课题研究中的内在思路进行一次清晰的整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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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广东各地,族田的经营方式主要是采取租佃办法。据献记载,通常有“投标”佃耕和“批耕”两种。所谓投标佃耕,就是把准备出租的族田土地综合各方面因素定出一个底价,在祠堂张贴,向准备承佃的人招标,求佃在规定的日期到祠堂投标,最后通过竞标,以出价最高获得佃耕权。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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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舒城县志》和光绪《续修舒城县志》皆刊有史可法的《词臣殉难疏》,清张纯修编辑、今人罗振常校补的《史可法集》并未收录。该疏记述了明末翰林院编修胡守恒守舒殉难死节和史可法为之请祭葬之事,与前所发现的安庆府县志中史可法遗文合为五篇,望《史可法集》再版时能得完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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