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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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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晓松 《神州》2013,(4):150-150
刑事诉讼活动中,相关证人在法庭上所提供的证言证词对于案件的审定具有重要参凭作用。多年来,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很多证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往往会拒绝出庭作证,从而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案件的审判效率,本文立足于个人认识基础上对刑事诉讼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其应对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2.
作为清朝最重要的地方诉讼规则,各地衙门颁行的《状式条例》被印制于状纸之末,重点约束案件当事人审前的各种诉讼行为,包括:远年旧案不得起诉;无证据的案件不予受理;限制老幼妇女等人的诉讼资格;限定状纸书写形式、字数及案情叙述方式等等。《大清律例》主要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实体法,清廷修例大都是针对某一刑事案件定罪量刑产生的实体法补充条款。因此,融汇了历代法律的传统与统治者意志的《状式条例》未能成为国家法典的一部分。这种具有"案件受理规则"特征的《状式条例》致力于实现官方对诉讼秩序的控制,其核心内容大同小异,部分弥补了国家法典涉及规范诉讼的条文甚为零散和简陋的状况。它成为清朝当事人人所必知、影响至广的"诉讼法"。  相似文献   

3.
"覆"是秦汉诉讼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以往学者多采纳沈家本"重审察"的解释。通过对传世文献与出土材料的考察,可发现"覆"不仅用于二审、重审、再审案件,亦用于一审案件,因此不宜将"覆"定义为"重审察"。目前所见"覆"的案例一般为上级机关主理或由上级机关指定某机构(或使者)主理的案件,主理的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判、复核、监督等各个环节。在此基础上亦可进一步考察秦汉文献中"复""复案""覆讯"的含义。秦汉时期诉讼制度中"覆"程序的存在,反映了当时司法体系和诉讼程序的复杂以及审级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晚清循化厅大量的"细故"案件绝大多数止步于诉讼程序的"中间阶段",经由民间调解的主动或被动介入和息具结。多重因素合力下循化厅衙门对此情形乐见其成。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两造"经过切实的利益考量通常也会在对簿公堂前息事宁人。虽然"细故"这类争讼由民间调节根植于地方传统,也是行之有效的,但民间社会缺乏强有力的共同体将所有纠纷在内部化解,仍需凌驾于各分散主体之上的权威,因此官府的力量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5.
王晖 《丝绸之路》2010,(10):101-102
在现代民主法制社会中,数额不大的纠纷和轻微权利受到侵害后需要得到救济的情况频仍。我国的民诉法虽对案件审理部分做了简化,但远不能满足对简易民事案件审判的要求,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与案件类型相适应的新的诉讼类型已进入法学界的视域。本文在对小额诉讼的指向对象规定的基础上,探索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具体建构。  相似文献   

6.
寇晓燕 《神州》2012,(28):134-135
非羁押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构成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羁押的方式进行侦查、起诉和交付法庭审判的诉讼活动。为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矛盾,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禹王台区检察院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构建非羁押诉讼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7.
朱闫 《区域治理》2022,(9):117-120
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证人出庭作证是庭审中质证的重要一环,证人出庭作证对于形成对抗式庭审、防范冤假错案至关重要.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不完善,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司法工作人员对证人出庭态度消极,导致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难以保证.故应明确证人出庭的条件,进一步落实对出庭作证证人的经济补偿与人身保护,...  相似文献   

8.
詹姆士一世与普通法院法官柯克争论的焦点是,国王是否有权干涉司法审判。争论的起因是教会法院与普通法院有关什一税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之争,詹姆士一世是苏格兰人,不了解英格兰的传统,他以君权神授的理念执政,认为国王有最高司法权。柯克以中世纪的观念坚持"王在法下"。但这场争论发生在英国社会转型时期,因此具有现代社会的宪政意义。  相似文献   

9.
潘媛 《攀登》2008,27(5):135-136
证人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人,证人的证言是诉讼活动中广泛使用的证据种类。然而,在现实中,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却有一定的难度,其主要原因在于证人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就会严重影响到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此,本文从建立证人保护制度的意义入手,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的对象、机构以及相关程序和措施做简要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10.
所谓异地诉讼是指改变案件的原管辖地,依法移送案件至异地受理的诉讼活动。秦汉时期司法程序的重要原则是"一法行之于一国",异地诉讼即是保障这一原则的重要程序。当时的异地诉讼程序包括"合"与"分"两大方面:将共案但分系异地之囚"合"于一处的司法管辖;在一定条件下将本地之囚"分"于异地审理。秦汉时代设立异地诉讼程序,是防止地方干预司法的重要策略,对维护司法公正与统一的司法权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1.芜钢发生发展和消灭的时代芜湖炼钢业究竟起于何时,这在清代嘉庆十年左右,芜湖关道宋镕关于"贩运钢斤章程"的檄文说得最清楚.他说:"钢为芜邑土产,贩运百有余年,原无贻误.嘉庆六年奉督抚二宪查办铁斤案内,议及"芜钢",饬令藩臬并安徽管关道,先后会同妥议详报,经本道饬县议详,会司酌定章程.责令铺户等出具连环互结,公刊坊票,认明熟客,指定售卖地方,并将钢斤数目、商贾姓名,填写票内,具结.就近呈送本道衙门编号钤印,验明放行.具文会详,奉批如详饬遵.年终将销售钢斤数目、造具册结,呈送核查在案.该铺户遵行已历数年,相安无异."  相似文献   

12.
舒静 《沧桑》2010,(1):39-40
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证人权利保护的有效机制,导致刑事诉讼中证人的出庭率极低,严重影响了案件事实的查明,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证人不愿出庭的原因包括安全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等,但根本点在于对证人缺乏有效的保护。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对证人作证的保护措施,但这种措施更侧重于事后救济,不能真正缓解证人出庭的风险。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证人权利保护的有效机制,导致刑事诉讼中证人的出庭率极低,严重影响了案件事实的查明,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证人不愿出庭的原因包括安全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等,但根本点在于对证人缺乏有效的保护。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对证人作证的保护措施,但这种措施更侧重于事后救济,不能真正缓解证人出庭的风险。  相似文献   

14.
林仕谋 《文史天地》2010,(12):65-69
在中国古代,司法审判是官僚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古代官僚的特性很大程度上是在充当法官时才显示出来的。古代的官员就是坐在衙门的大堂上,拍惊堂木的况钟、海瑞、包拯……而本文所讲述的,也仅为古代衙门的一些支离破碎的轶闻趣事。  相似文献   

15.
汉代县廷的司法制度,遵循着一整套既定的诉讼程序。首先是立案,待县廷作出立案决定后,才进入审理案件的程序,案件的审结与县令长的素质密切相关。汉代司法审判程序还有一些如爰书、证据、乞鞫、监禁等规定。县级审判为第一审级,逮捕一般平民无须出示系牒等等。  相似文献   

16.
伍小兰  何青霞  田娜  张雷 《神州》2014,(6):195-196
为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维护被告人的质证权,新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出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规定了强制出庭、证人保护、证人补偿等一系列旨在提高证人出庭率的制度,体现了刑事诉讼立法上的一大进步。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仍处于极低的水平。由于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的缺乏,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仍然存在不少导致证人出庭难的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为伸张正义,惩处战争罪犯,重建战后国际秩序,维护世界和平,同盟各国依据《波茨坦公告》,在日本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由中、美、苏、英、法等提名的11名法官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自1946年5月3日开始,至1948年11月宣判终结,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人,庭审记录长达4.9万余页,判决书长达1213页,审判吸引了近20万听众,其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东京审判(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详细审查了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的经过,确认了日本侵略战争的犯罪性质,裁定了日本的战争责任,是战后日本和远东国际关系新格局的起点。  相似文献   

18.
刘志博 《攀登》2004,23(2):91-94
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行政诉讼活动的一场重大变革,涉及行政诉讼模式的转变和整个诉讼运行机制的改革。行政赔傣诉讼的调解制度作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已被广泛采用,但审判方式的改革则是一个薄弱的环节。因此,本从审判方式的角度,着重分析了行政赔偿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问题.  相似文献   

19.
编纂审判志是个新事物。审判志属于专业志,以记述案件发生和审判工作发展历程为主旨;撰写中要突出社会经济、政治(政策)发展对案件发生及审判工作发展的影响,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题;提出了如何收集、整理资料的基本方法、要求。  相似文献   

20.
正在明清时代的各级官府衙门里,有着一个说起来居于幕后、但却人人皆知的参政群体。长官尊称他们为"先生""老夫子";衙门里的六房书吏、三班衙役尊称他们为"师爷""师老爷"。而在官场上一般通称为"幕友""幕宾""西席"。一、从金师爷发脾气说起清末人汪康年的《汪穰卿笔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年新到任的无锡县钱知县请了一位金师爷帮助自己处理审判事务。这位金师爷正当少年,风流倜傥,时而出署冶游,很快就和惠泉山尼庵里的一个尼姑要好上了,经常流连忘返。有一次钱知县遇到一个紧急案子,急需师爷帮忙,可等了三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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