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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废止时间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南京政府于 2 0世纪 30年代所创设的行政督察专员制度 ,是民国地方政制史上行政层级介于省制之下、县制之上的重要制度变革 ,也是中国地方政制史上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 ,它上承历史上郡、府、州、道制 ,下启当代中国之专员区制度。对于这样重要的一项地方制度变革的探讨 ,与南京政府推行的新县制研究相比 ,显得相当冷落 ①。迄今 ,尚有许多重要问题缺乏研究。例如 ,南京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是何时被废止的 ?其废止原因是什么 ?等等。在此 ,笔者仅就专员制何时废止这一问题作一考析。自 30年代初逐步推行的南京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度 ,是何时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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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文化》1992,(5)
县衙,是旧时县令主持县事的地方,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权机构的最高基层组织.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旧时的县衙公署已不多见.有的已被拆除,有的被移作它用,面貌全非.目前,在我国保存比较完整的一座县衙建筑群,位于河南省西南部的内乡县.一九八四年,经上级批准,在此设立县衙博物馆,与北京故宫形成“龙头”和“龙尾”之势.现就内乡县衙历代的建制规模与职官的设置作一简单的论述.一、县衙的建制规模说起内乡县衙,远可以追溯到六百年以前.那是元代初期,内乡县治由西峡口(今河南西峡县域,1950年设西峡县迁徙于现所在地,于大德八年(1304)始建县衙厅堂廨舍,这就是县衙的初期建制,也就是现今县衙的位置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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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地方行政建置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以景宗元昊统治时期为代表,实行监军司一州(城)二级制,主要的地方行政组织有监军司、州(府)、堡(镇)寨等。后期以仁宗统治时期为代表,实行经略司(路)—监军司—地边城司三级制,主要的地方行政组织有经略司、府、军、郡、县、监军司、城、寨、堡等。另外,在农业地区还并行有负责赋税的转运司(路)—郡县二级制。西夏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有三:一是效仿宋制,不断加强中央集权;二是以军统政,军事主导的色彩浓厚;三是因地制宜,在政区级别上适时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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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萧梁一代县官选任和调动案例可知,“县制七班”“大县六班”是当时客观存在的制度。但在制度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许多县官都会出现超班用人,即任职者官资超过县官对应内职班次的现象。正史所见高班大县全部位于扬、南徐二州境内,且主要隶属南朝国家腹心地区的丹阳、吴、吴兴、会稽等郡,这与史书记事的偏向性不无关系,但同时也是上述地区政治地理条件的直观反映。影响县官班次的最主要因素是人口,结合其他制度推测,等第最高的六班大县有可能是以领民满五千户为定等标准。探索县官班次,也可增进对当时人口地理的认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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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政区增置滥置述论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胡阿祥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3)
<正> 东汉末年,地方政区由郡县二级制演变为事实上的州郡县三级制。400年后,隋开皇三年(563)废郡,遂为州县二级制;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于是复为郡县二级制。按隋的改革地方行政制度,曹尔琴先生认为“与东晋南北朝时侨州郡县的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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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道制改革与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唐代道制改革是以中央集权、分级管理为制度取向的综合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起于睿宗、玄宗之际 ,至代宗、德宗之际告一段落 ,经历了景云—开元和乾元—大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的发展特点是改造贞观十道的虚设巡察单位性质 ,使之逐渐向实体地方管理层级机构方向发展 ;第二阶段的发展特点是受战争影响 ,加强了观察使、节度使等使府长官在地方行政管理方面的作用 ,同时改进加强了道一级建制的制度建设 ,使之行政实体化。第二阶段及此后百余年唐廷的地方行政 ,就在道级单位作为地方最高一级政府的体制下运行 ,形成道—州府—县分级管理的三级制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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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封建时代,作为英王国的最高地方政府的郡,在加强国王的政治集权、维护王国的地方统治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从诺曼征服至大宪章问世前的百余年间,前期英国封建王权尤为重视对地方郡政的控制,通过对郡政弊端的大力整饬,使郡成为王权支配地方的强有力的政府机构,史家由此而称中古英国的郡制是“西欧君主所设计的最有效的地方行政制度”①。对这一时期英国封建王权整饬郡政的历史现象作一剖析,将有助于深化对中古英国政治史特别是英国封建君主政治的理解与认识。鉴于国内史界同仁对此重要问题尚无专文论析,笔者愿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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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以其体现共和国地方行政管理意图和强烈的地方性、资料性而在地方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广泛的实用价值。从我国地方志历史的演变中不难看出,地方志是地方行政管理的产物。秦汉时因治理地方行政的需要而出现了图经、地记、郡书之类的志书;隋代因“罢郡为州”及“罢州为郡”政区急剧变化而组织编修了郡国一百八十三的图经;清统一中国后,为了统治幅员辽阔、陌生的腹地,其地方官员不得不借助于编修地方志而掌握各地的地理山川、物产税赋、风土民情等地方情况以制定施政方针,巩固清王朝的统治。民国时期为了实施新政的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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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百官志》记载了金代汉制封爵的爵称与爵序,但其内容并不完整,亦有失准确。通过《金史》及碑刻资料对其进行补遗和勘误,得出有金一代汉制封爵有王,即以国号所封王爵,其内部又有两字国王、一字国王、一字王三种类型,王爵之下有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郡伯、开国县伯、开国郡子、开国县子、开国郡男、开国县男。虽然其中有的爵位名称并非与金代封爵制度相始终,但其体现了金代汉制封爵制度发展的历程,这对全面认识和把握金代汉制封爵体系的完整形态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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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将郡国分为多个监察区,诏刺史诣所部以六条问事以来[1],汉代国家通过分部的方式,自中央至地方,逐渐建立起一套层次分明的监察体系:中央通过刺史部监察属郡,郡(国)通过督邮部监察属县,县(道)通过廷掾部监察属乡[2]。传世文献中保留较多关于刺史部、督邮部的执行及运作的记载,严耕望将司监察的督邮部视为郡府的四大组织之一,与纲纪、门下、列曹并列;指出秦及汉初,郡级行政中太守常居府,有事但遣大吏巡行属县,称"都吏";以五部督邮察县之制形成于西汉中叶以后[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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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最初只是在特定区域为"剿共"清乡而创设,随着国共战争区域的扩大,国民政府逐渐将这一制度定为一个常设的地方行政制度,从而在省县二级制的地方行政制度中增加了一个中间层级。本文拟对此制度的创设及得失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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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一改此前地方行政管理三级制发展的趋势,采取省县两级管理体制。而自1931年开始而后逐步确立并推及全国的行政督察专员制度,遂又使省县两级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在迄今有关民国地方政制的研究中,对行政督察专员制研究甚为薄弱。本文较为系统地分析了行政督察专员制创设的缘由,探讨了行政督察专员制酝酿试办之初创时期、分途并立之正式实施时期和统一体制及划一实施之定型时期诸阶段的历史概貌与演变轨迹,论述了行政督察专员制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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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秦时关中氐人分布的武都是指侨置武都郡。侨置武都郡始于曹魏。曹魏为与蜀汉争夺陇右,将武都氐人迁徙至关中,并先后在小槐里和美阳设置武都郡以进行管理。西晋江统的《徙戎论》反映出此时关中武都氐聚居的地方未置武都郡。十六国初期屠各刘氏和羯族石氏先后统治关中,将大量氐羌迁往关东,因此这一时期在关中侨置武都郡缺乏现实基础。苻健立国关中后,在战略要地宝鸡附近侨置武都郡,是其氐人本位政策的体现。北魏时侨置武都郡始领县级行政单位,统治范围扩大,标志着氐人的关中化,同时它也是太武帝平定盖吴叛乱时分化关中南道氐人的重要战略举措。西魏北周立国关中后受政区滥置影响,武都郡领县减少。隋开皇间侨置武都郡在当权者废郡、保留州县的地方行政政策的影响下消失于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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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研究》2019,(1)
里耶秦简8—461简秦始皇更名方中有"王室曰县官""公室曰县官"的规定,它表明以"县官"称天子、国家的制度始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县官"一词源于《礼记·王制》天子居县内(王畿)、官天下的王制理论。"王制"理论下的世界由"四海、流(荒)、九州、县内"组成,狭义的天下=国家=九州,广义的天下=四海之内=海内。这一理论约在春秋时期黄河中下游流域形成,是分封制下王畿制度与县制结合的产物。战国时期随着人口的增加、交通的发达,人们对世界的认识逐渐扩展,天下观也发生重大变化,遂产生邹衍"大九州"说,中国仅为广义天下的八十一分之一。但由于王制理论深入人心,故秦始皇仍依照这一理论,将新王朝和帝室取名为"县官",意为从诸侯国君升格为天子,成为居住在县内(王畿)统治天下的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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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涛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3,(2):124-139+215-216
秦朝确立了地方上设“道”对少数族群聚居区进行治理的制度。作为县级特殊政区的“道”,最初可能取义于政治文化引导的期望。“道”制是秦的军事扩张和郡县化过程中折中的产物。“道”除有以族属命名的方式外,也有以山川类地理实体命名的;道以下并非不设乡里,而是采取乡里机构与部落组织并存的形式。道的行政归属,在区划和民政上属于郡,在少数族群事务管理方面则属于属邦,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双重管理;同时,实行“道”制的地区,由中央派遣官吏和部落君长联合治理,是为中国古代民族管理政策之源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