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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北涼時期的計貲岀獻絲、計口岀絲帳爲此前研究非常薄弱的北涼時期的賦税制度提供了寶貴的新資料。本文認爲北涼時期的計貲岀獻絲帳徵收的是户調,而其依據就是貲簿。北涼時期的貲簿確實是只計土地的情況而不及其餘的資産,這也是北涼的户調徵收的特殊之處。計口岀絲帳徵收的則是一種口税,當時的北涼政權具備嚴格掌握當地户口和土地情況的能力,客觀上使得口税的徵收成爲可能。北涼時期的田租也納絲。這一時期的租調、口税徵收都以絲爲主,這是由紡織品本位的貨幣形態和絲綢之路的貿易形勢所決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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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新出《北涼缘禾二年(433)高昌郡高宁县赵货母子冥讼文书》是一份珍贵的史料。它模仿阳世官文书的格式进行书写,带有浓厚的佛教色彩,为我们认识阎罗信仰在中国中古时期的流衍提供了新材料,同时也使我们对于五涼时期高昌佛教的发展水平有了新的估计。与墓券材料强调“生死永隔”的冥界观不同,《冥讼文书》透露出的祖灵观念呈现了更为复杂的情境,死去的先人与阳世的家庭仍然保持了紧密的联系,甚至可以对阳世的家庭纠纷进行裁决。因此,这是深入认识中古前期民众冥界观念发展的鲜活而生动的个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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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2016,(3)
五等丁产簿是赋役征差簿帐制作的基本依据。伴随宋代新的田产税收管理制度,户帖逐渐被具有土地实状和动态记录信息功能的砧基簿淘汰,五等丁产簿制度向着更务实的方向发展,其资产方面的内容并未被砧基簿及其后的物力簿所包罗。丁籍是宋代户籍的一个组成部分,登载户等信息,但不载田亩财产内容,夫役计田出丁是借助官府的其他簿籍来实施的。乡县税租簿制作以户税租簿为基础。簿帐因不同的功能需求而制作于不同的时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加剧,北宋采取以颁给户帖、南宋绍兴以后则以颁给砧基簿的方式,来加强对日常土地买卖的动态管理和产税推割的监管。簿帐以土地财产管理为主的倾向日益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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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籍帐制度探析——以户口统计为中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五等丁产簿制度从宋政权建立初年起,就作为主户的户籍制度而存在。丁籍是地方州县催科征税依据的簿书,亦是宋代客户的归属户籍;丁帐则是指依据丁籍制成的报呈丁口统计文书。宋太祖乾德元年诏书始规定成丁年龄界限,旨在更改《宋刑统》的相关法律条款,其规定仅适用于每年所奏户帐统计。上报户部的丁帐只统计户数及成丁数,是全国每年户口统计数据最基本的来源。县造税租簿是具有预算性质的用来推收税租的文书。税租帐则是汇总统计帐。宋代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籍帐统计申报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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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盆地在历史上一度称为高昌,这是因西汉时期在这里建立高昌壁(营垒)而得名的。两汉政府均在此地兴办屯田,从内地迁来了数以千计的居民,设戊己校尉以领其事。曹魏和西晋都沿袭汉朝的设施未改。东晋初,前涼张氏在此置高昌郡,此后经前秦、后涼、西涼,相承至北涼。北涼沮渠牧犍被北魏兼併以后,其弟无讳、安周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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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劄是北宋中期至南宋在救荒和社会救助活动中普遍实行的一种排查核实登录制度。从其"抄劄姓名,审核给历,直计口食"的过程而言,实为一种比较科学的赈灾户口调查登记制度。抄劄制度调查登记对象不仅包括遭遇大灾、特大灾害如水灾、疾疫、地震后失去基本生活资料,不分有无产业,需要救助的男女老幼全部人口,而且包括水灾、疾疫、地震、旱蝗等灾情延续过程中,生活、生存受到影响,需要赈济、赈贷、赈粜的男女老幼全部人口。由此可知,宋代在丁簿、五等丁产簿、税账、保甲簿等户口统计系统之外,还存在一个登记全部人口的赈灾户口统计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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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新出《北涼緣禾二年(433)高昌郡高寧縣趙貨母子冥訟文書》是一份珍貴的史料。它模仿陽世官文書的格式進行書寫,帶有濃厚的佛教色彩,爲我們認識閻羅信仰在中國中古時期的流衍提供了新材料,同時也使我們對於五涼時期高昌佛教的發展水平有了新的估計。與墓券材料强調"生死永隔"的冥界觀不同,《冥訟文書》透露出的祖靈觀念呈現了更爲複雜的情境,死去的先人與陽世的家庭仍然保持了緊密的聯繫,甚至可以對陽世的家庭糾紛進行裁決。因此,這是深入認識中古前期民衆冥界觀念發展的鮮活而生動的個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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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仓女中×××先生提出来一个问题:葉蠖生中国历史课本一一六页,「初唐徵收现物税,到德宗时改为两税制(原注):因按夏秋两季徵收,所以呌两税)除徵二千万石租米外,一切劳役、现物都折成钱徵收」。×先生的疑问是:两税法既然规定徵收货币,这两千成石租米从何而来?问题本身好像很小,很琐碎,但讨论起来势必牵涉到一连串的问题,而且足以帮助我们对两税法的理解。两税法在历史上是一次税制的大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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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走马楼吴简中所见“调”的含义——兼与王素同志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素等同志的《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一文,提出了孙权时期的长沙郡既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又有户调制的实行。我曾于2000年就这一问题写了一篇短文,认为孙吴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而无户调之制,向王素等同志提出了质疑。此后,王素同志又在《历史研究》撰文反驳了我的这一看法。《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正式出版后,提供了对吴简中有关“调”字的涵意进行全面考察的条件,因而我把吴简中有关“调”的竹简按其表述的不同方式区分为六种类型,并分别说明每种类型的“调”都不能作“户调”解释,从而动摇了孙吴有户调制的观点的论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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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21,(1)
事、算与事算的含义,在出土的计类文书中基本相同。事的本义是役使,从役使的客体论即事于国,服事于某种义务。算作为计征赋税的一个计算单位,可以算人,也可以算物,依算征收的人头税称赋钱、算钱,民间或称"算赋"。事算即服事于"算"的义务,在县、乡统计赋钱的年度计簿中指的是算钱。《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应是为上计准备的各种统计数据的底本或草案,其中的"定事口"指的是符合缴纳口钱和算钱的口数,也表示在事口中实际缴纳口钱的口数;"凡筭"指符合缴纳算钱的口数,包括复算和事算人口;"定事筭"即实际缴纳算钱的口数。走马楼吴简"嘉禾四年小武陵乡吏民人名妻子年纪簿"的户计简是为征收"更口筭钱"而编制的最基础账簿,其中,"凡口〇事〇筭〇事〇"的书写格式在口径上与《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是统一的,但在时态上属于未完成时,"口〇事〇"的"事"指的是应当缴纳口钱(大口钱和小口钱)和算钱的口数,"筭〇事〇"的"事"即"事筭",指的是应当缴纳算钱的口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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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湾汉墓新出《集簿》考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尹湾汉墓新出《集簿》考述谢桂华1996年第8期《文物》杂志,第一次全文公开发表了连云港市和东海县博物馆于1993年从尹湾六号汉墓发掘出土《集簿》的释文①。标题《集簿》二字,系木牍原文就有的,用隶体书于正面牍首中央。《集簿》正文,则用草体书于木牍正、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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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涼王沮渠蒙遜在其國都涼州(今名武威)首先開鑿的石窟,由於唐代佛教經典中會經有過一段記述,並經一再轉載,因此在河西走廊各地的石窟羣中,這涼州石窟是最為人所共知的。但是涼州石窟之名雖為人所共知,而其所在地點,經典中却未明確交代;到了唐代以後的文獻中就連這個石窟的名稱也無提及的了,因此窟址在那裏?從來就不知曉。過去美術史上談到兩晉、南北朝的佛教藝術,一定根據經典把涼州石窟提上一筆,而其遺址在那里?內容怎樣?藝術成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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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宝《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立足于敦煌吐鲁悉文书,对归义军时期的社会经济作了整体的勾画。其中"户状"文书值得进一步研究。它跨越唐五代宋初,揭示了唐代民户申报文书由手实到户状、由唐代户籍到宋代地籍的发展轨迹和演变线索,反映了唐代籍帐制度演变的最终归宿,提供了与中原地区簿籍制度对比研究的样本,是类似于或曰接近于宋代"五等丁产簿"和"户产簿"的簿籍文书,堪称敦煌版的"五等丁产簿"和"户产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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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贵阳政局大体可分为军阀主黔时期(1912-1935年4月)和国民政府主黔时期(193年5月-1949年11月14日)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贵阳的税务各有其特点。军阀主黔时期,贵阳税务的主要特征是:机构随政权更迭而变动,省级财政或军队插手于基层征收,税收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和随意性。民国初期,贵阳沿用清代遗留下来的旧税制。民国2年(1913年),贵州省成立国税厅筹备处,第二年改称财政厅,下设税务处办理税务事宜。全省分9个税区,贵阳为第一税区,设贵阳征收局。厘金(通过税)、特货税(鸦片税)等重要税源由省设立机构征收。当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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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溪山汉简《计簿》记载了汉文帝后元年之前某年沅陵侯国的总体情况,其中记载有六个乡和少内、库及唯等县属机构的吏员配备。张家山汉简《秩律》规定县属诸官为“有秩”的等级,而沅陵侯国下属诸官啬夫则全部为“斗食啬夫”,松柏汉简中也出现了标明级别的“西乡有秩啬夫”,说明汉文帝之时,县属啬夫分化成了“有秩啬夫”和“斗食啬夫”。这是汉代官秩体系的重大变化。此前的研究揭示了汉文帝对高级官吏的秩级作过调整,沅陵侯国《计簿》则显示低秩官吏同样也被改革了官秩,时间可以限定在汉文帝六年至后元年之间。汉文帝时期在保留有秩啬夫的同时,将小县诸官和小乡的啬夫降为斗食,符合从汉初开始县级秩等向下延伸的趋势,也使得县廷确立了对廷外诸官的政治强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