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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伪政权成立后,大大小。小的汉奸们为了争权夺利,闹得不可开交。“第一夫人”陈璧君也不甘落后,在与丈夫汪精卫等人讨价还价之后,最终争得了“广东省政治指导员”这一世所罕见的政治头衔。那么,陈璧君这一神秘的“广东政治指导员”究竟是什么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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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汪伪政权随之垮台。国民党政府忙于掠夺胜利果实,无暇顾及惩治汉奸,直至9月下旬,才下令在全国各地对汉奸进行大逮捕,至年底共捕获4291人。从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南京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判处14人死刑,其中有臭名昭著的大汉奸陈公博、褚民谊等。《南京国民政府惩治汉奸始末》对此进行了详尽的记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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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月刊》2015,(11)
抗战时期,为打破日本侵略者通过汉奸实施"以华制华""分而治之"的侵华战争政策,中国共产党、国民党都制定了相应的惩奸法律和政策,开展肃奸工作。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分别在国统区和解放区调查汉奸罪行,逮捕和审判汉奸,以维护国家纲纪,伸张民族正义。但是,中国学界关于抗战时期国共肃奸研究,关注的重点是中国共产党抗日根据地的肃奸工作,相对忽视了国民党方面的肃奸活动;而对抗战胜利后的惩处汉奸研究,主要集中于国民党方面的汉奸逮捕与审判,相对忽略了中共方面的惩奸工作。故而,今后需要平衡国共双方战时肃奸、战后惩奸研究内容,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和不断挖掘新史料,进一步关注基层汉奸、乡村汉奸、中小汉奸的个案研究,推动惩处汉奸研究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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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各地伪政权一夜之间彻底跨台。国民政府于9月下旬开始缉捕汉奸,但直到1946年4月下旬,才陆续开始对大汉奸进行审判,审判持续到次年中才结束,历时一年多。其中在南京公开审判的,主要有梅思平、林柏生、周佛海、罗君强、丁默邮五大汉奸,引起了世人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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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是抗日战争胜利后集中关押汉奸被告的地方,地点在苏州司前街36(或39)号,离江苏高等法院不到半公里。 在1945年下半年至1947年间,看守所内羁押的汉奸罪犯不下四五百人,他们主要来自苏南地区26个县,几乎每县都有汉奸罪犯解来,一县之中有的多达十几人,少则五六人。在押的汉奸罪犯占犯人总数的百分之八九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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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后,汪伪政府中的许多大汉奸,如陈公博、褚民谊等公审后都被枪决了,但二号汉奸周佛海却免除了死刑,这是为什么呢?周佛海原是国民党中央主管宣传的副部长,于1938年12月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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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沦陷初期出现的以伪帝溥仪为中心的伪满政权汉奸集团,是一个近代以来第一个以国家面目出现的有组织的汉奸群体。它的产生有浓厚的地域性,其形成有外部原因,也有深层次的内在因素。然而本应作为伪满政治舞台主角的汉奸们,却在历史的旋涡中出现了严重的角色错位,上演着日本殖民者高压威恫、骄横霸道,汉奸者卑颜屈膝、卖身求荣的丑剧,以及汉奸们的徒然挣扎。汉奸集团的出现对中国社会发展,对中国的抗战均造成相当大的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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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后期,在徐海一带民间,曾流传过这样一副对联,上联是"来郝鹏去郝鹏何必多此一举",下联是"老汉奸新汉奸都是一丘之貉",横批"遗臭万年"。曾前后就任汪伪苏淮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兼苏淮特别行政区保安司令的郝鹏与郝鹏举,都是大名鼎鼎的汉奸。前者是老牌汉奸,因年高体衰,办事不力,汪伪中央只得委派年富力强的新汉奸郝鹏举接替郝鹏(郝鹏生于1881年,年长郝鹏举22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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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8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宣告日本帝国主义做了8年霸占中国的美梦彻底破灭,同时也宣告当年粉墨登场依附于日本生子的南京汪伪政权的最后收场,等待他们的将是中国人民的严厉审判。此时,汪伪集团一号头目还精卫早已于1944年11月10日病死于日本名古屋帝大医院。真正为自己前途担忧的是以陈公博、周佛海、陈壁君等为首的大汉奸,他们日夜都在为自己会遭到国民政府的逮捕和审判而担惊受怕。随着国民党军队开进沦陷区,国内惩办汉奸的呼声愈来愈高,国民政府干9月下旬做出惩治汉奸的决定,具体执行的是军统局局长戴笠。不多久,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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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在晋察冀边区发生了"特大日特汉奸案",军区锄奸部"挖出"边区政府重要干部十余个"日特汉奸";1947年在中共驻地西柏坡,发生了陈伯达警卫员被刺案及伙房投毒案;1955年毛泽东专列车厢玻璃在浙江萧山附近被击穿。这几桩惊天大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内情曲折颇出意外,当时领导和参与破案的是长期做保卫和公安工作的许建国。详情见《许建国与三大要案的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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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汉奸,据《辞海》(1999)缩印本1054页的释义,“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族或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祖国利益的人”。汉奸定义的变化,实际上反映了“民族国家”观念传入中国(晚清之际)前后,对汉奸主体认识上的变化。简而言之,在鸦片战争之前,“汉奸”指汉人的败类;之后,则不复有族群的限制,是中国人而事外敌者均可称汉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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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8,(4)
"汉奸"一词自清雍正朝起被大量使用,并成为官方语言,其中的"汉"也延续了明代指称"汉人"的含义。自乾隆朝起,随着"汉奸"一词使用范围的扩大和"民人"范围的扩展,"内地民人"逐渐成为官方认定"汉奸"的身份条件。作者通过对雍正、乾隆、嘉庆和道光四朝"汉奸"身份的考证,认为"汉奸"一词中的"汉"在清前期并非专指汉人,而是指包括了汉民、"熟苗"、"熟夷"以及回民等在内的编户民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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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1944年,日伪华北新民会中央总会在日军顾问的操纵下连续召开了五届正式全体联合协议会,其目的在于笼络各路汉奸、缓和基层矛盾以及制造倾听民意的声势。然而,历届全联会议案从筛选、讨论到后续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暴露了日伪基层骨干与日军及其汉奸代言人之间的矛盾。华北日军通过全联会拉拢基层汉奸以实现以华制华的目的未能如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