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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员凡新授职务,最早收到省札后就可称“新授某官”,这很普遍。其意义一则突显中央权威;二则官员提前注授职务并允许入衔,有利于稳定日益膨胀的官僚队伍。按道理新官上任后应去掉“新授”字样,直接称“某官”,但地方官往往上任半年内,在与中央的往来文书中,仍称“新授某官”。这一时段类似“试用观察期”,一方面新官用来适应新岗位,亦享有“免责”的优待;另一方面所在机构、监司、台谏会监督新官的表现,及时淘汰问题官员,作为对以文书、资历为主要依据的选任制度的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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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馆词林》保存的北齐后期皇帝除授官员职务的“敕”分为两类:一为“件授如右”敕,是北齐皇帝对吏部上奏官职拟选名单的批复,它是吏部铨选运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二为以皇帝名义发布的除授官员职务敕,它与发诏授官同属官职除授的重要形式,但各有对应的官职除授范围。北齐后期皇帝发诏、发敕授官和“件授如右”敕,不仅与唐代“册授”“制授”“敕授”和“旨授”存在渊源关系,是唐代选授之法的重要来源,而且对唐代制敕授官文书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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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吉勋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3,(2)
本文全面考察洪武四年中进士的120名士人的履历和授官任职情况,结合洪武初年征举人材的举措和开科取士的背景,解释洪武六年科举停罢的缘因.进而指出元末明初士人存在不乐仕进的心态,以及要面对有司征迫,中进士后授职低微等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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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文官选任制度,目前学界大都根据光绪朝《大清会典》所载清后期的情况作静态的概述,鲜有对制度在前期的演变过程作动态的考察。按照选任方式的不同,清代文官可分为两大群体:中央京堂以上、地方布按以上高级官员和京官司员以下、外官道府以下中下级官员,二者在选任制度上的变化明显不同。高级官员选任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由会推和论俸推升制度改为开列具题,结合特简授官,皇帝牢牢控制这部分官员的选任。中下级官员选任制度的演变,集中体现在从月选中分出以题缺为主要内容的留选制度,使中下级官员中的要缺,转由各部院长官和地方督抚于属员中拣选有才能者就近补授,具有一定的行政合理性。这两方面的改变都分割了吏部的选官权力,并对清代政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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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辽东为朝鲜使臣陆路入贡明朝的必经之地。朝鲜使臣行经辽东时,不时地受到辽东地方官的优礼。辽东地方官对朝鲜使臣的优礼是明鲜宗藩关系的内在要求。明朝优礼朝鲜使臣的主要动机是密切中朝关系,巩固以明朝为中心的藩贡体系。事实证明,朝鲜使臣受到辽东地方官的优礼后,更多感恩于朝廷。这无疑有助于中朝关系的发展。试梳理辽东地方官对朝鲜使臣的优礼,并对辽东地方官优礼朝鲜使臣的原因、效果加以阐述,以期有助于中朝关系史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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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觐元(生卒年未详),字彦侍、彦士,晚号复丁老人,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举人,官至四川川东道、广东布政使。家学渊源深厚,其祖父姚文田(1758-1827年),字秋农,号海漪,为嘉庆四年(1799年)己未科进士,以一甲一名状元及第,授职翰林院修撰。居官清正,博览群书,精于考据之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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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府书院学录既是朝廷任命的学官,又是孔府管辖的属官.嘉道以降,孔府书院学录的任免和告退已经形成了一套由孔府、地方州县、朝廷共同参与的相对固化程序,但这套制度性规定与实际运作之间存在较大反差.与其他学官群体相比,孔府书院学录在选授资格、任免流程、任职时间和更迭频率诸方面都表现出较强的特殊性.孔府书院学录选授中"有制"和"无规"的共存并生,固然反映了清中期以后王朝制度与实践的背离,根源却在于朝廷对至圣后裔的尊崇和优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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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圣华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3,(1)
《明史》载记失误,后世订正已夥,但可补者尚多.《全思诚传》所载洪武十七年致仕,当作洪武十六年.《贝琼传》所载洪武九年改官中都及卒年皆误,改官实在洪武八年,卒世在十二年.《杨基传》所载洪武二年放归、谪居锺离之事胥误.《徐贲传》所载奉使晋冀时间及下狱瘐死事,俱沿袭《列朝诗集》之讹.《余尧臣传》“洪武二年放还,授新郑丞”,当作洪武元年秋授新郑丞.《陈则传》“洪武六年举秀才,授应天府治中”,沿袭朱彝尊《陈则传》及《列朝诗集》之误,当以《国榷》所载为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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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中国古代地方政治的贪腐与黑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马克思主义对等级授职制批判为指导,分五个方面对古代地方政治的主流予以回顾和总结。强调历朝历代地方政治的贪腐与黑暗,简直就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个模子非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各种贪腐与黑暗的遗传密码正是在这个模子里得到了世世代代的传承和发扬。研究中国古代地方政治,正是为了将古代地方政治制度史,写成活的地方政治制度史。在一般情况下,信息传递对地方政治的好坏,其作用是相当次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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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举人大挑之缘起明清时期,举人作为科举正途出身,其地位和前途虽比不上进士,但远比秀才要优越宽广。举人可以考进士,可以考内阁中书,可以入国子监读书再通过考试做官(《明史·选举志》云"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可以捐六部主事或候补道台,还可以出任地方书院的山长。在某些特定时期,举人还有直接选任部司推官或知县、同知的机会,比如在明代洪武初期(《明史·选举志》说天下初定,官多员缺,举人俱免会试,赴京听选)、崇祯后期(参《明史》卷二百七十四《雷縯柞传》)以及清顺治初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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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时科举制选官,除了五品以上的高官由皇帝任命外,一般六品以下的官员皆由吏部按照规定选补。凡经考试、捐纳或原官起复具有资格的人,均须到京师长安听候铨选。候选者按铨选标准经过考核,优者授职迁官,劣者停职滞留。铨选标准有四,或称“四才”:“一曰身,体貌丰伟;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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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版授高年中的州级官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版授”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非正规性的任官制度,具有自行任命官员和对高年授职两种不同的含义。这种制度在北朝开始出现,并被隋唐所继承。在唐代,版授制度一直是中央政府的一项重要施政措施,其中版授高年制度尤具特色。在唐代版授高年的官职中,州级重要官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州级官员在唐代行政体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对版授高年中的州级官员进行研究,有助于加深对唐代政治制度的某些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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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惠卿(1032-1111年),字吉甫,福建泉州晋江人。嘉祜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授真州推官,熙宁二年(1069年),参与王安石变法。变法失败后,长期就任地方官。政和元年(1111年)卒,年八十,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文敏。吕惠卿为官50多年,历经仁宗、神宗、哲宗、徽宗四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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