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2.
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契约中,有大量关于"股"的文书,可见"股"在当时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概念,这成为理解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的关键词之一。目前关于清水江"股"的研究文章,大多是从林地产权性质出发的,只有极少数涉及到"股"自身的结构特征。本文通过对清水江林业契约文书中"股"的考察,认为"股"在清水江林业生产中的最早出现,并非如有的研究者所认为那样,是伴随乾隆时期人工营林的佃山方式所至而产生,实际上早在乾隆之前的清水江林地买卖契中,就已经有"股"的出现。清水江林业契约中存在复杂的"股中股"或"多重股"的现象,反映出清水江林业生产中地权分配的多样性,这一特征或许就是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区别于徽州或闵北林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之一。 相似文献
3.
4.
5.
6.
山陕会馆是山陕二省商人在客地集资设立的"祀神、合乐、义举、公约"的同乡会馆。本文以关公崇拜来分析山陕会馆中的神祗崇拜现象,认为神祗崇拜对会馆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的维系与保障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8.
有清一代,北京前门外宣武区、崇区,会馆林立。会馆分为两类,一类是行业会馆,由工商业集资建造,作为聚会、议事、祀神、酬酢的场所;另一类是同乡会馆,由同省或同县人建立,作为同乡人联络情谊、借宿、集会、观剧、娱乐的地方。北京是国家的首都,政治、经济、 相似文献
9.
10.
郭娜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7,11(2)
战后日本著名古代史学者石母田正提出的首长制学说认为,在古代日本,郡是政治统一的共同体,因而将郡司级首长看作是地方共同体的代表,律令制下的郡司是将地方首长的统治制度化的产物。石母田正不承认村落级共同体及其首长的主体性,但日本史料中关于"村首"的记载证实了村落首长的存在,同时村落起源传说佐证了村落并非郡司级首长开发的"计划村落"。村落首长与村落成员的纳贡关系表明村落首长主导下的社会生产关系才是原生性的生产关系,村落首长也并未被排除在国家政权组织之外。郡司级首长的统治也是以村落首长的统治为前提,这种统治具有国家公共权力萌芽的性格。 相似文献
11.
12.
正作为苗侗民族主要聚居区的清水江流域,从司马迁时代到明代,一直处在朝廷及其士子文人的视野之外,顾祖禹在论及贵州形势利害时,仍然说:"贵州之地,自唐宋以来通于中国者,不过什之一二。元人始起而疆理之,然大抵同于羁縻异域,未能革其草昧之习也。"①即使更晚近的魏源,也仅知道清水江为"沅江上游,下通湖广,上达黔粤,生苗居其上,沿岸数百里皆其巢穴。"②由此不难理解明清时代士大夫关于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的社会生活描述,多少有些失真的色彩,所谓"人以剽悍为上,苗以劫夺为生"③,"蠢苗蜂聚,性剽悍,甚攻斗,劫杀无日无之"④,"虽通汉语,不遵文教,刻木为券,剁木 相似文献
13.
菡冰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86,(Z1)
秘鲁的华人会馆大约有二十多个,分布在全国各地,总会馆叫'通惠总局"。华人会馆是慈善机构,六十岁以上的老华侨可以免费住入会馆。设在利马唐人街中心的 相似文献
14.
明清时期,作为规范社会、经济、文化与教育等领域秩序,维护某一特定地域或组织人群权益的民间规约发展到鼎盛时期,举凡村规民约、宗族规约、会馆、公所暨行业类规约、寺庙宫观等宗教设施管理类规约,以及日常生活类规约,可谓是应有尽有,呈现出内容丰富、类型繁多、形式多样等特征。在"遵国法"即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条件下,各类民间规约与国家法律一道,彼此渗透,互相配合,良性互动,共同发挥了维护明清时期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的功能,成为国家法律不可或缺的必要补充和自然延伸。 相似文献
15.
正2017年12月下旬,我和几位广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赴天津、北京开展"从广东出发的文化人"专题调研。天津广东会馆是此行实地考察的第一站。这座拥有百余年历史的会馆,它的深邃古老和风云故事,它那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百年不绝的铿锵之声,令人久久不忘。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的天津广东会馆,位于天津旧城鼓楼南,由时任天津海关 相似文献
16.
17.
18.
张柏惠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8,(1)
盐课提举司在制度层面虽是直隶于省的政区,但其并非像普通府及直隶州一样具备相当独立的行政和司法权力,更多是作为一个有较强经济职能的行政"特区"镶嵌于普通府、州、县之内。从明至清初盐课提举司制度在云南建立并逐步完备,期间发生了一些围绕提举司与其辖境所在府、州、县的行政归属与职权划分的纠纷。通过考察这些事件,有助于理解在明清易代时国家制度下地方如何进行实际运作与管理。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