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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浅析电子证据立法——以刑事诉讼领域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紫君 《神州》2011,(4):97-98
随着高科技犯罪案件日益增多,电子证据已然成为处理网络系统犯罪案件的核心。然而,电子证据立法及其证据规则的缺失与滞后,使得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无所适从的局面。要解决电子证据证明力的问题,就要在肯定电子证据独立的法律属性基础之上,单独立法加以规制。本文拟从电子证据的理论层面入手,进行分析,逐步深入,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归属进行定位,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电子证据立法及相关问题作出初步探讨.以期提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2.
周国强 《沧桑》2009,(1):93-94,111
在实现行政公正过程中,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通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确立行政公正的标准并通过行政执法实现行政公正,在行政不公正时通过司法恢复公正。以上都是政府的自律,而当在政府内部不能实现行政公正时,则需要敢府的他律,需要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力量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的自律与他律,并对目前的机制进行一定的完善,才能使政府在行政公正中的责任得到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3.
李娜 《沧桑》2010,(5):48-49,51
中国根据自己的文化历史与社会现实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贯主张并坚持"保留死刑,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死刑政策,创造性地设置了死缓制度,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死刑标准的发展沿革,说明中国在严格限制死刑、保护人身权利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阐释死刑适用标准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立法和司法上的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的刑事法治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一直以来,学界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之定罪标准都争论很大,而且前后的立法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同种相关行为的定罪成为难题。笔者拟对本罪之定罪标准予以界定,以期解决司法实务中不同种相关行为的定罪难题。  相似文献   

5.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渊源及其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尤其是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国会立法、州立法以及各州法院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与宪法条文相抵触。它是在英国习惯法司法理念的熏陶下,在北美早期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成的。尽管在宪法中没有明文规定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的权力,但从殖民地时期起,相继有判例表明最高法院对这一权力的实施,可以说,它的建立来源于实践而非理论。  相似文献   

6.
董哲萌 《区域治理》2022,(9):109-112
目前,司法实践对于强制执行代持股权时实际出资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能否对抗显名股东债权人的问题产生分歧,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由于立法的空白,法官主要依靠现有的理论来处理.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争议主要集中于是否肯定外观标准理论的运用.通过分析外观标准、事实标准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价值理念,衡量之后应当肯定事实标准的运用.鉴于...  相似文献   

7.
王晓茹 《沧桑》2010,(4):58-59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判的依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而证明标准又是法院明辨是非、正确判案的依据,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比较而言,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倾向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而大陆法系在诉讼证明上则主张"高度盖然性"的标准。由于我国对于证明标准的立法存在一些漏洞,本文拟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盖然性规则"的不同态度的比较研究入手,围绕这一规则的产生、适用及其现实意义展开论述,以期对我国"盖然性规则"证明标准的正确运用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8.
秦至清帝制时代法律的本质特征,是帝王们口含天宪,朕即法律,诏书、敕令、谕旨、御笔手诏,皇帝任何形式的言语、思想表述,都是法律或法律依据。帝王不仅具有立法的专断性权力,而且具有随时随意立法的便宜。专制帝王是唯一的立法主体,而法律的适用主体则仅仅是臣民,不存在针对天子、帝王犯罪的任何立法,皇帝本人超然于法律之上,享受法权的绝对独裁。立法的核心原则在于维护皇权的尊严,确保皇权对社会的全方位控制,强化帝王的绝对权力。在司法实践中,皇帝直接涉入司法,控制司法最终审判权;在地方政府层面的制度设计中,始终实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统一,以保证皇权对司法权的绝对控制。帝王对立法权与司法权的独断,从一个方面证明了秦至清社会的皇权专制性质。  相似文献   

9.
受教育权作为基本人权在我国教育立法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教育平等原则在我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我国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免费,并缺乏健全的受教育权保护的民主监督制度与司法救济手段。完善我国教育立法,加强教育司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切实实现,是我国承担国际人权公约的一项义务。  相似文献   

10.
徐争  余恩 《丝绸之路》2010,(6):105-107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全新的纠纷解决模式,符合我围“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古训,有利于弥补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损害;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中不存在刑事和解,但有关刑事和解的思想萌芽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司法实践应顺应国际司法改革的潮流,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1.
犯罪地理学研究的新进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孙峰华  魏晓 《人文地理》2004,19(5):60-63
本文简述了犯罪地理学研究进展的历史,揭示了犯罪地理学研究进展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特征。探讨了西方犯罪地理学研究的新进展,论述了实证主义、激进地理学思想、科际整合理论、GIS的引入是目前犯罪地理学发展的新趋势。此外,还探讨了中国犯罪地理学研究的新进展。最后,对21世纪的犯罪地理学研究进行了展望,阐述了犯罪地理学研究的12个热点课题,并指出21世纪将是犯罪地理学大发展的世纪。  相似文献   

12.
中外犯罪地理规律实证研究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任何一种犯罪都是犯罪行为者在特定的地理时空内进行的,因此,犯罪行为无不受地理环境的影响而呈现出地理规律性。本文用犯罪地理学、行为地理学和人类生物学的观点,结合国内外犯罪规律实证研究,系统地探讨了犯罪的行为地理规律、自然地理规律、社会地理规律和犯罪的人工环境规律。这些犯罪规律实证研究,在理论上有利于促进犯罪地理学和犯罪学的发展,在实践上可为制定犯罪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3.
犯罪地理学的理论研究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犯罪地理学,因此,犯罪地理学的理论研究就显得特别重要。为此,本文系统地探讨了犯罪地理学的理论体系,认为犯罪地理学的理论体系含有:①地理环境决定论;②环境论(月相说、星相说、地域说、犯罪地形说、折衷主义学派环境论);③犯罪时日论;④芝加哥学派的犯罪同心圆论;⑤犯罪区位论。通过犯罪地理学理论体系的研究,希望有益于犯罪地理学的创建和发展。  相似文献   

14.
梁治寇 《人文地理》1993,8(1):73-78
本文简要回顾了国内外城市犯罪地理研究近况。以甘肃省为例分析了城市刑事犯罪现象的分布特征与区间差异,用灰色系统关联度方法讨论刑事犯罪率与城市社会经济诸因素间关系、以解释犯罪现象的地理分布规律及区间差异原因。  相似文献   

15.
马建林 《攀登》2007,26(3):104-107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世界各国现代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刑事证据制度之一。目前,由于理论认识上的偏差、体制设计不够完善以及制度规定不够具体,致使我国在有关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加充分地体现诉讼价值,构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已成为必然之举。  相似文献   

16.
马杰 《攀登》2008,27(3):102-104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安办案实践中,如何合理、充分地运用刑事技术证据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公安和司法机关要从证据法学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刑事证据的属性,认真研究该属性在刑事技术证据的运用中所体现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7.
潘媛 《攀登》2008,27(5):135-136
证人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人,证人的证言是诉讼活动中广泛使用的证据种类。然而,在现实中,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却有一定的难度,其主要原因在于证人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就会严重影响到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此,本文从建立证人保护制度的意义入手,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的对象、机构以及相关程序和措施做简要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18.
Abstract

The evolution of criminal law in Western legal systems is often portrayed as a path leading from objective to subjective notions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By examining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the notions of subjective responsibility, this article suggests that the function of a wrongdoer’s subjective mental state, in both its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aspect, as an element in the process of attributing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remains much the same today as it was in antiquity. This is indicated by what subjectivity, as an essential condition of culpability (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it rea), is said to imply: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intentional and unintentional acts. Although the notions of intent and malice aforethought are attested to in various sources on ancient Athenian law, there are several kinds of cases in which the role played by these aspects—traditionally referred to as mens rea (“guilty mind”)—remain unsolved in contemporary jurisprudence and legal practice. Yet despite the difficulties of establishing facts in particularly complex criminal cases, setting the boundary between “intentional” and “unintentional” remains crucially important in determining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nd thus in distinguishing the “licit” from the “illicit,” which is the very found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犯罪机会对城市犯罪的影响机理出发,构建了犯罪机会的三角模型,并借此对城乡结合部犯罪机会的来源、构成及其组合状态的展开理性分析。进一步地,文章提出要建立"控制犯罪机会"的理念,梳理城乡结合部犯罪机会控制与犯罪防控的基本思路,强调把防控策略的构建与城乡结合部的空间综合治理措施相结合,通过"可防御空间"的营造,促进城乡结合部摆脱"城市犯罪高发区"阴霾笼罩,使其进入到全面建设、和谐发展的有序轨道上来。  相似文献   

20.
职务过失犯罪是业务过失犯罪中的一类。由于职务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在从事公职的过程中亵渎自己的工作职责,严重侵犯国家机关及其他国有单位的正常活动,侵犯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故学界普遍主张对职务过失犯罪应从严惩处。为了加强对职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力度,从刑法理论的角度分析刑法处罚职务过失犯罪的现状、进行中外刑事立法的比较研究、论证从严惩治的法理、提出完善刑事立法的建议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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