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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志编纂工作中,志书的可读性往往被忽视,有的编纂人员将可读性与趣味性、宣传性、文学艺术性相提并论,认为强调志书的可读性会影响志书的客观性、记述性、权威性乃至志书的质量。这是对志书可读性认识上的误区。志书的可读性有着自身的表现形式和内在要求,它的可读性是指志书对波澜壮阔历史画卷的立体记载、生动再现,是指志书方便阅读、吸引读者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志书文约事丰,信息丰富、生动、翔实,二是记述内容体现地方特色、行业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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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修志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乡镇志书编纂需要标准、格式规范,其主要途径有:框架结构的规范、条目撰写的规范、记述内容的规范.创新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乡镇志书编纂需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创新,其主要方法有:资料搜集的创新、框架结构的创新、记述内容的创新、出版方式的创新.乡镇志书编纂规范和创新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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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志书历来有重视自然灾害记载的传统。首轮志书有关灾害内容记述有独到和不足之处。第二轮修志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编纂工作,总结首轮修志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教训,深入研究所记述内容的时代背景,把志书的实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放在编纂重要位置考虑,贴近时代脉搏,加强有关灾害内容的全面、真实、完整地记述,努力把第二轮志书编纂成为服务当代、利在千秋的精品佳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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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如何突显地方特色,成为衡量志书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可以看出,区域性是地方志首要特征。方志的区域性决定了它应具有地方特色,地方特色在志书中应占据突出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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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地方志除了综合性志书外,近年还出现了重大事件志、重大自然灾害志等专题志。《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决定编纂地方专题志书。新时期编纂自然灾害志,有着鲜明的“资治”功能,其服务现实和现实关怀的意义十分明确。作为一个新的志种,自然灾害志编纂有其显著的特点,也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和研究。重大自然灾害的突发性要求自然灾害志的编纂应尽早尽快启动。自然灾害志的内容架构,以灾害发生、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过程为线索,依次展开记述,记述的出发点是总结救险救灾的经验,为今后的抗灾救灾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