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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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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各地伪政权一夜之间彻底跨台。国民政府于9月下旬开始缉捕汉奸,但直到1946年4月下旬,才陆续开始对大汉奸进行审判,审判持续到次年中才结束,历时一年多。其中在南京公开审判的,主要有梅思平、林柏生、周佛海、罗君强、丁默邮五大汉奸,引起了世人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2.
抗日战争期间,汉奸迭出,给中国的对日作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为顺应民意,维持有效统治,着手准备对汉奸的审判工作,而逮捕汉奸则是此项工作的开幕曲。由于  相似文献   

3.
马学磊 《文史天地》2009,(12):25-27
抗日战争期间,汉奸辈出,给中国的对日作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为顺应民意,维持有效统治,着手准备对汉奸的审判工作。而逮捕汉奸则是此项工作的开幕曲。由于汉奸数量庞大,存在范围广泛,使得逮捕方式也多种多样。  相似文献   

4.
陈公博是抗战爆发后随汪精卫投敌的大汉奸,曾任南京伪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是汪伪政权的第二号人物。1944年10月,汪精卫在日本暴卒之后,他接替汪精卫任伪国民政府主席,并兼任伪行政院长、伪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及政治部长、伪上海市长等职,成为伪政府的头号大汉奸...  相似文献   

5.
卢沟桥事变后,亲日分子活动更加猖獗。汪伪汉奸集团在东洋刀的庇护下,积极活动。1940年3月底,大小汉奸在南京粉墨登场,宣告成立汪伪傀儡政权,与蒋介石的重庆国民政府唱开了对台戏。  相似文献   

6.
本文讨论了有关中国对日本战犯审判的三个议题。一是研究意义。认为亚太地区BC级审判为不公正审判的意识在日本社会根深蒂固,本文以战后国民政府审判取证的严格要求及日军侵华时对待中日两方宽严之间极不公正的事例,证明日本社会对BC级审判的认识完全是偏见。二是评价顾若鹏《日本战争罪行与中国审判》。认为该书的最主要贡献是将"日本战争罪行"和"中国审判"置于时、空、内涵都非常广阔的领域进行考察,而且博采与日本和中国相关的政治、法律、军事、社会、文化、外交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从广度上和深度上拓展了对日本战争罪行和中国审判的认识。三是简评《中国对日战犯审判档案集成》。认为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近公布的《集成》与其他各个机构所藏相关档案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审判领导机构的专门档案,从完整性和唯一性上,可以说填补了国民政府审判档案的空白。  相似文献   

7.
胡学亮 《纵横》2011,(4):44-46
大汉奸扑朔迷离的死因 汪精卫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他前半生跟随孙中山革命,在国民党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后来虽与蒋介石明争暗斗,不甚得志,但仍稳居国民政府二号人物的高位.抗战爆发后不久,汪精卫感到抗战没有"前途",乃决定投靠日本军国主义,成立南京伪政权,可耻地做了汉奸.  相似文献   

8.
一、战时的防谍肃奸工作中国的抗日战争存在三种政权(国民党政府、中共抗日政权、伪政权)和两个战场(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并存的局面。因此,战时对汉奸的惩治,主要是由国民政府和中共抗日民主政权进行的。收买和利用汉奸“以华制华”,这是日本帝国主义长期惯用的伎俩,并在实践中收到成效。早在1932年建立的“满洲国”傀儡政权,以及华北事变后出现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都有利于日本的侵略而不利中国。鉴于汉奸助敌之事时有发生,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国政府就确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惩治汉奸的法令。1937年8月23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公布惩治汉  相似文献   

9.
1946年1月21日,在南京中山陵附近梅花山上的大汉奸汪精卫墓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此事在当时并没有公开报道过。 据有关资料记载,汪精卫墓秘密被炸的经过是这样的。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准备还都  相似文献   

10.
战后,在远东地区各盟国对日本乙丙级战犯的审判中,国民政府主导的审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中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前即长期遭受日本的侵略,所以中国对日本战争罪责的追究与其他盟国有很大的差异。中国法庭,相对于远东地区由英美等国主导的法庭及新独立国家的法庭,具有相当的主体性。但国民政府自身能力的限制以及日本侵华战争的特殊性使得审判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国民政府战罪调查工作的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到战犯惩处的实效。日本侵华战争的长期性造成中国拟追究的战犯嫌疑人中有相当大比例需依靠引渡,但成功引渡的案例非常有限,所以审判的主体局限于日军现地受降部队中的战犯嫌疑人。  相似文献   

11.
抗战时期,为打破日本侵略者通过汉奸实施"以华制华""分而治之"的侵华战争政策,中国共产党、国民党都制定了相应的惩奸法律和政策,开展肃奸工作。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分别在国统区和解放区调查汉奸罪行,逮捕和审判汉奸,以维护国家纲纪,伸张民族正义。但是,中国学界关于抗战时期国共肃奸研究,关注的重点是中国共产党抗日根据地的肃奸工作,相对忽视了国民党方面的肃奸活动;而对抗战胜利后的惩处汉奸研究,主要集中于国民党方面的汉奸逮捕与审判,相对忽略了中共方面的惩奸工作。故而,今后需要平衡国共双方战时肃奸、战后惩奸研究内容,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和不断挖掘新史料,进一步关注基层汉奸、乡村汉奸、中小汉奸的个案研究,推动惩处汉奸研究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相似文献   

12.
日本投降后,如何处置日本战犯成为同盟国共同关心的问题。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审判在二战中犯下重大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作为国民政府的官方媒体,《中央日报》对日本战犯的处置问题给予了很大程度的关注。本文拟从《中央日报》对日本甲级战犯审判的相关报道中来管窥国民政府对审判日本战犯的态度...  相似文献   

13.
日本军国主义宣布投降后,南京汪伪政权立即解体。伪“国民政府主席”陈公博在仓惶之中,于1945年秘密逃往日本。9月9日,南京受降仪式结束以后,中方代表何应钦即向日方代表提出引渡陈公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交出了陈公博等一伙汉奸。随即,陈公博等被押解...  相似文献   

14.
1945-1949年,国民政府对侵华日本战犯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审判。作为东京审判的组成部分,中国设置了十个军事法庭,对两千多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本文依据历史档案和记载,从前期准备、审判经过、重要个案审判、特殊案件的审判等方面对审判的全过程作了回顾和再现,首次披露许多具体史实。对国内政治因素导致的缺陷和冈村宁次案的重大误判,也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相似文献   

15.
1937年日军攻占了上海、南京和苏浙皖三省后,扶植了梁鸿志、温宗尧等为首的大汉奸,组织了一个伪南京维新政府。这些傀儡政权的主持者,大都是原北京政府的失意政客官僚,号召力不强。于是日本侵略者看上了从重庆逃出、主张屈膝求和的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兆铭),支持他组织一个伪国民政府,和重庆的国民政府唱对台戏。不过日本政府内部的意见并不统一,尤其是它那些派遣军,华北的视伪临时政府为其禁脔,华中的则坚决支持伪维新政府,均不容汪精卫去染指。而那些已登场的傀儡也不肯放弃他们的既得利益,自然不愿双手拱让给这位后来者。所以汪精卫准备…  相似文献   

16.
张容生 《文史春秋》2002,(11):17-17
日本军国主义宣布投降后,南京汪伪政权立即解体。伪“国民政府”主席陈公博在仓皇之中,于1945年秘密逃往日本。9月9日,南京受降仪式结束以后,中方代表何应钦即向日方代表提出引渡陈公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交出了陈公博等一伙汉奸。随即,陈公博等被押解回国,落入法网。  相似文献   

17.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广播“终战诏书”,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至此胜利结束。稍后,为惩办卖国奸贼,整饬社会秩序,激励全国军民,国民政府一方面公布惩治汉奸条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整肃汉奸,另一方面着手颁发烈士证书,即后来影响深远的“荣哀状”。  相似文献   

18.
论文梳理了二战时期伊拉克海员华工的基本情况与国民政府对工潮案的处理过程。1942年5月,驻伊拉克英军招募一批滞留印度的中国海员赴伊拉克为内河运输队工作,华工到后不久却因待遇差等原因而爆发工潮。国民政府与英军展开交涉,焦点为涉事华工应否受军事法庭审判。经过协商,由中方外派军事法庭进行审判,开创了中国向他国派出法庭审判本国华侨的先河。中国法官并未使用军事法,而是以普通刑法审判华工,量刑较轻。此后,国民政府继续为改善华工工作与生活条件等问题与英军展开交涉,以保护华侨权益。伊拉克海员华工是战时海外华侨特别是华工生活的缩影,此案的处理体现了战时国民政府处理侨务的特点及境外司法审判实践的探索。  相似文献   

19.
1956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发命令,宣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审判、处理关押在中国的最后一批日本战争罪犯。紧接着,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开庭,进行这一历史性的审判。审判结果令世人瞩目:全体受审战犯各个谢罪,无一赖罪,国际审判史无前例。这既是对昨日侵略者的正义审判,也是对今日战争狂人的严正警告。  相似文献   

20.
侯杰  马晓驰 《安徽史学》2019,(2):126-133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各地厉行肃奸运动。作为素称有名的女汉奸之一,川岛芳子受到关注。媒体不仅参与了其被拘捕、审判、行刑的过程,而且关注其性别身份的转变,将民族主义情感和历史认知融入报道,产生大量揭秘性、演绎性和批判性共存的报道。媒体报道形成了叙述女汉奸群体的特定话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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