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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清湖南社会,宗族通过建祠修谱,管理族内民众,维护封建纲常、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是与地方政府官员共同管理地方事务的基层力量。通过地方志和族谱可以看到,处在晚清社会中的湖南宗族和团练、保甲等相结合,通过所掌握的宗族权力,对地方社会的稳定发挥着积极作用,很大程度上承担控制地方社会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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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迁海后,地方官府需要处理相关的善后问题,重点是民生安置与赋税问题。朝廷下达了安置百姓的指令,浙江在巡抚朱昌祚的主持下制定了迁民安置方案,但该方案本身缺乏可行性,朝廷也未给予必要的支持,最终实效不大,迁民大量地沦为饥民。迁海之后,界外田地被弃置,然清廷仍要求全额征收当年的赋税,并继续催征历年逋欠。浙江官员一再恳请蠲免,但朝廷坚持全额征收,并严厉惩处催征不力的府县官员,迫使地方官府将工作重点转向催科。迁界对百姓生计造成了严重影响,其善后工作本应以安抚迁民、保全民生为目标,尽管浙江巡抚也有意抚民,但在朝廷的强力干预下,地方官府实际仅专注于赋税催征,使"善后"变成了对迁民的深度搜刮,是酿成民生灾难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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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长秋汉代时始设的一种官职,主要负责管理皇后的宫中事务。"大长秋"原是汉代皇后所住的宫名,后来代指官员。大长秋一职多由宦官担任,年薪为二千石,也算是皇后身边的近臣。唐朝以后,大长秋一职不再设置。孔目唐朝时始设的一种官职。孔目最初掌管朝廷的文书、档案、收取图画等事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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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光绪年间广东首县的日常公务——从南海知县日记所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引用的主要资料是同治、光绪年间曾任南海知县的杜凤治的日记。杜凤治除了执行一般州县官的公务之外,还是直接管辖省城的行政长官(广东省城分属南海、番禺两县管辖)。从日记记载我们可以了解清朝后期地方政府对省会城市的管理体制以及城市社会生活的很多细节。杜凤治被总督委派参与了大量“洋务”活动,日记记载了当时广东中外交涉的一些情况。此外,杜凤治作为首县知县,经常直接向督、抚、藩、臬报告,与各级上司讨论公务,参与官员任免等事务,实际上成为广东省高级官员的重要助手。日记对杜凤治与各级官员公私交往的记录,揭示了晚清地方行政机构的具体运作以及晚清官场的各种规则与人际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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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强化中央集权的过程中,朝廷不再将颁授碑祠作为笼络地方或政绩奖励的手段,对生祠放松了管制。这使得修建生祠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转移到地方,为其盛行创造了条件。生祠因兼具为官员祈福祈寿与颂扬美名的功能,从而成为民众偏爱的报答方式。作为循吏传统的重要象征,建祠立碑对于提高官员声望、塑造循吏身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官员道德实践得到认可的标志,故受到推崇。同时,地方士民借此评价官员的施政效果,把各种善政措施固定化,以维护自身利益。这些因素都推动了宋代生祠的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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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作大匠是汉代主管工程建设的朝廷官员,其主要职能之一是具体负责营建帝陵,因此,通过观察将作大匠任职官员的出身和官署机构等的变化,可以窥见西汉帝陵制度演变的一些轨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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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晚唐五代的客将、客司与客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唐后期五代 ,中央和地方都有接待四方来使的礼仪机构和官员。在中央是客省和客省使 ,在地方则是客司与客将。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主要负责藩镇派至朝廷的人事往来 ;而客司和客将赞导藩镇礼仪 ,接待朝廷及他镇来使 ,其职一同于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敦煌书仪和传世史料中相关书函的出现 ,表明了以上职司在礼仪方面的特殊作用。本文将通过对两者职能的分析比较 ,来论证唐后期五代藩镇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在礼仪职司方面的对等与互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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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志与文化的历史渊源在我国,地方志已有2000多年历史。过去,地方志是朝廷和地方官员们了解、掌握地情的重要渠道,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载体。今天的地方志,不仪记录了地方的自然环境,社会政治、经济、生产等方面的实践活动,也记载民俗、艺术、文教事业等方方面面,与地方文化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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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地方监察体制,呈现出层级化特点,存在道、镇、州三级监察区,其中镇级监察区包括府、节镇与次级方镇。道、镇二级监察区,皆由长官兼掌监察,判官作为佐官负责具体监察事务。州级监察区,长官(主要是刺史)仅掌政务,不司监察,由录事参军监察州官和属县。各级监察佐官——判官和录事参军,作为监察事务的直接负责人,对长官也具有监察和制衡的作用,对中央有直达权。各级监察佐官的设置和权责,确保了地方监察职官虽附于行政系统,但仍展现出层级化、体制化的一面。此外,辽代存在临时遣使监察,是对地方三级监察体制的补充,强化了朝廷对镇、州的监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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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红帅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6,(2):78-96
作为封建时代后期潼关城垣建修史上最大的维修工程,乾隆五十二至五十六年的潼关城工堪称清代厅县级城垣维修耗资最巨的一次建设活动。基于大量清代奏折档案、方志和舆图文献,本文对潼关城工的背景、起讫时间、城工勘估、筹备兴修、竣工验收、经费追赔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考订,指出此次潼关城工是在朝廷和地方军政与技术官员主导下,从关中多县购办工料,由招募自省内外的工匠民夫具体实施,加以乡土人士的积极配合,使潼关作为"西陲雄镇"的面貌焕然一新,提升了其在政治、军事以及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功能;同时,潼关城工经费的追赔反映了朝廷和地方官府在追究城工责任方面的持续性,而乾隆皇帝从勘估之初"不可惜费"的态度转变为竣工后的"斤斤较量",是影响潼关城工评价和追究勘估、督工、承修等官员责任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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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机构,是北魏中央政府行使对地方有效管辖的重要机构,其行政长官是县令或县长。北魏政府对县令长的选拔非常重视,县令长应具备一定的才能。县令长的职责是负责全县的财政经济事务,督促百姓勤于农耕,维持一县的社会治安,举荐政府所需的人才。县令长受到了朝廷和百姓的双重照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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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康雍乾时期对永定河进行了较有成效的大规模治理。为保障治理效能,还以制度化的设官营治取代了原先应急式的临危救治,从督抚到厅汛的河务专官,再到州县官员的权责都进行了重新划定,并在实践中根据需要不断地动态调整。其间,基层县域的协同治理被日渐重视并被逐步纳入到治河的制度化保障之中。永定河县域治理职责的层层落实、逐步细化,展示了相关制度在实践摸索中的救弊迁改,这种责权归一、协调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河务专官与地方州县权无统属的弊端,提高了永定河的治理效能。但由于沿河州县的佐贰官被委任为专职的河工汛员的同时还兼职州县,也造成在朝廷整体的河流治理中地方上权责过重,从而使得地方官员对本人政绩和本地利益的强烈追求,影响了朝廷整体治河方略在州县的贯彻执行。从县域层面反思这一体制的设立与调整,优点与不足,对后世的灾荒救治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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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2019,(1)
教育转型是清末新政时期制度变迁的主体内容之一,这一转型既有来自朝廷的制度设计,也有地方的自主参与。清末温州地方兴学和经费筹措大多采取士绅"同人集办"的方式,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士绅"圈子"往往成为地方兴学的主体。作为其时惟一的府级学务管理机构,温处学务分处虽系官绅合设,但极具绅治色彩。它的设立,不仅促进了地方士绅的集结,使得他们的兴学活动有了体制化的依托,同时也使本地区在兴学事务上较之省内其他地区呈现更多的自主性。概言之,朝廷在学务场域的权力让渡与地方士绅的兴学能动性的互动,促成了一个颇具自主性的地方学务空间,从而使清末地方教育转型呈现出明显的"国家化"与"地方性"同时并存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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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时期的社会变化与经世主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代乾隆、嘉庆年间,是中国封建社会孕育着转变并面临着选择的重要历史时期。清朝统治的由盛而衰,新的经济因素萌芽的出现,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东来,使得传统的中国社会在陷入历代封建政权盛极而衰的怪圈的同时,又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这种盛衰转换,新旧交替,中外冲突所带来的各种变化,不仅波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而且在号称朝廷大政的河工、增运、盐政、铜政、人口等重要经济领域,也有或多或少的反映。许多为政一方的封疆大吏和掌管有关事务的朝廷官员,以及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正是面对这些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