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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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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州民俗》2009,(7):26-26
婚嫁在西关是集广府礼俗大成的一项典型活动。西关女孩长成亭亭玉立的小姐,婚嫁就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大课题。其时,婚姻讲求门当户对,所有礼仪均一丝不苟,以显示名门的风范。  相似文献   

2.
高云 《神州》2013,(8):19-19
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婚嫁风俗都有不同的特点,本文阐述对日本婚嫁风俗习惯进行探讨,虽然日本的婚嫁风俗在不断受到海外的影响,但还是将本民族的传统风俗作为基础,在这基础之上不断的演变,也就是说在日本人的观念里,人生的婚姻是一件重大的转折点,进而对婚姻问题极为慎重,年轻人在经过认识、缔结婚约、送彩礼到披露婚宴都会有很多讲究的规矩,一旦做的不好还会被人批评、议论,另外日本人结婚的时候会不计一切资金费用,尽管现在的日本让你社会观念在逐步的进步、现代化,原来传统的一些习俗观念还是没有改变。由此可见,日本的婚嫁风俗使有诸多的繁文缛节的,但又不乏趣味。  相似文献   

3.
正彩礼是聘娶婚嫁出现后中国传统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在婚姻的缔结过程中,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在商周时期属于贵族婚姻制度"六礼"之一,秦汉时期,这种习俗在普通民众中流行起来,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最初,狩猎是生活的重心,婚姻也与此紧密相关,聘礼须用全鹿,后转变为鹿皮。逐渐地,鸟兽成为了聘礼的主要内容。后来,布帛成了聘礼的主角。据《诗经·卫风·氓》记载:  相似文献   

4.
婚姻论财是婚姻缔结的一项重要礼仪形式。进入近代以后,随着社会贫困化的加剧、男多女少趋势的强化以及社会动荡等因素的影响,婚姻论财逐渐超出了农村社会的承受范围,进而诱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针对这种现象,地方精英与农民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地方精英大多站在批判或者消极承认的立场上,采取就事论事的解决方法,但并没有实现的社会基础及社会土壤。农民通过领养童养媳等变通的婚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婚嫁两难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婴儿的生存权问题。童养媳婚俗现象并不值得肯定,但它的确是农村婚嫁困难情况下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历史存在。  相似文献   

5.
张成才 《神州》2013,(26):20
秦晋之好的意思是:秦、晋两国世代互相婚嫁,代表的是一种政治上的联姻,是国家之间的联合,但后来渐渐将男女之间的婚姻也称作结为"秦晋之好",后泛指两家联姻。现在的我们也经常用永结秦晋之好来祝福新婚的夫妻。然而秦晋真的那么好吗?真的可以作为我们婚姻的榜样吗?让我们一起来了  相似文献   

6.
帕勒莫石碑是古代埃及已知最早的王室年鉴。它还有其他6个版本。它们来自于两块不同的石碑。帕勒莫石碑的书写年代是古王国时期,是埃及人为神庙而刻写的,是他们祖先崇拜的一项重要内容。石碑关于埃及前5个王朝的记述不能被用来重建埃及早期历史,它只是揭示了埃及早期王权思想,即国王的行政职能和宗教职能。  相似文献   

7.
赵炎 《湖南文史》2011,(3):54-55
稍微有些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古代为加快人口繁衍速度,解决人均寿命短、人口总量不足的社会弊端,通常采用早婚早育的婚姻模式来加以平衡,男子一般在十四五岁、女子一般在十二三岁,就开始考虑婚嫁了。唯独宋朝是个例外。在宋代,男女婚嫁年龄平均推迟到十七八岁,当然,这还应该属于早婚,只是,社会潮流已经开始趋向于晚婚晚育了。  相似文献   

8.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在原始民族中间存在着一套决定两性间相互关系的复杂的规矩.”①婚姻作为最重要的人生礼仪之一,受到家庭、家族和社会的关注.由于时代和地区的不同,婚姻形态、婚姻礼仪在传承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各个民族的婚姻有着各自的特色.作为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青海省互助县境内居住着汉、藏、土、回等民族,其中汉族和土族占多数.各民族在长期的大杂居、小聚居中,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相互摄取、相互影响,多元合一,又和而不同.汉族和土族的婚嫁习俗呈现着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和民族文化特征.  相似文献   

9.
童养媳是中国传统社会封建包办婚姻的畸形产物。它源于北宋,历经千百年发展演变,终于在近代时期达到了顶峰。南北各地均有广泛存在,在局部地区甚至取代了传统聘娶婚成为主流的婚嫁形式。中华地域幅员广阔,风土民情百里相异,对童养媳的称谓也截然不同。本文选取这一细微视角切入,通过汇总和解读,可以侧面一窥近代中国童养媳婚姻之普遍性,同时亦能领略蔚然多姿的风俗大观。  相似文献   

10.
婚姻是人类繁衍自己后代的明形式,是构成家庭、产生宗族的基础。早期满族的婚姻形态处处渗透了宗法的色彩和内容,以宗族家族利益为目的,财产作为婚嫁中介,严门第等原则成为制约满族婚姻缔结的宗法性因素;包办婚、收继婚、早婚、一夫多妻等婚姻习俗.反映了宗法的族权、父权、夫权在满族家庭婚姻生活中起着决定作用,体现了浓厚的宗法性。  相似文献   

11.
<正>(十三)蒙古族的婚嫁蒙古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同一血缘关系的男女不能结婚。过去婚姻多由父母包办,普遍送彩礼、陪嫁。西部一些地区配偶的选择,多由女方母亲做主。女方母亲不在世由本族  相似文献   

12.
石碑是把功绩勒于石土,以传后世的一种石刻。石碑一般以文字为其主要部分,上有螭首,下有龟趺。2012年7月19日,山海关区石河镇出土了龙首方趺的残断石碑一座。本文以此残断石碑的基本形制与主题内容为切入点,以相关资料为佐证,对石碑的建造年代及石碑用途进行分析判断,得出此碑应是一座功德碑,建造于乾隆时期。  相似文献   

13.
稍微有些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古代为加快人口繁衍速度,解决人均寿命短、人口总量不足的社会弊端,通常采用早婚早育的婚姻模式来加以平衡,男子一般在十四五岁、女子一般在十二三岁,就开始考虑婚嫁了。唯独宋朝是个例外。  相似文献   

14.
1992年修<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志>第23篇<科技文化>载有<满蒙文石碑>一目:"满蒙文石碑,全称为<追封忠亲王暨忠亲王贤妃碑>,碑文为满蒙两种文字.碑址坐落在新丰乡库里屯前.""石碑由碑额、碑身、碑座三部分组成,通高5.80米."立碑时间为清顺治十二年五月初七日.<县志>认为,"满蒙文石碑,是清初满蒙联姻的有力见证".  相似文献   

15.
湖南省芷江县文物馆内珍藏着一块长2.07米,宽1.05米,厚0.1米,青石质地而价值非凡的石碑,这是沈从文先生一生第一次为人书丹立碑,并且是他青年时期惟一留世的书法真迹。这块光彩熠熠的石碑无疑是后人研究沈从文先生的书法和早期思想的活档案。整块碑文共641字,正文591字,标题为“芷江县警备队队长段君治贤墓志铭”。石碑落款处刻着“潭阳(今芷江)邓其鉴撰文;渭阳(今凤凰)沈从文书丹;渭阳沈岳焕(沈从文原名)篆额”。立碑时间“民国十年(1921年)岁次,辛酉二月谷旦。”石碑记叙了警备队长段治贤不平凡的人生简历。段治贤,黔阳人,生于光绪五年十…  相似文献   

16.
陈皓敏 《文博》2018,(3):48-56
文章收集了37件两周时期装饰人物形象的青铜容器,依据人物形象特点将其分为两大类,刖人形象类和人物器足类,并简要分析其特征。在借鉴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前提下,试窥探两周时期人物形象装饰之渊源。从人物器足类器物的出土数量、分布地区、器物形制、传播途径等方面,得出人物器足类装饰风格在西周晚期于山东地区较为盛行,此类装饰风格通过婚嫁、交流等方式传播于山东以外地区。  相似文献   

17.
嘎琼石碑作为吐蕃时期13通石碑之一,记载了历代赞普崇佛建寺的功绩与赤德松赞时期扶持和保护佛教的政策内容,属于兴佛证盟石碑。基于嘎琼石碑的考古调查历程与文献记载、学术史回顾,补充两点内容:第一,1993年考古调查报告中未被公布的重要出土信息,如琉璃瓦、棋格状图案的青砖以及刻有藏文“廓莫然拉”(go rmo ram la)字样的砖块,可知嘎琼拉康寺庙建筑不仅大量使用汉地青砖、烧砖、琉璃瓦等,还出现在砖块上刻字凿图的现象。第二,对碑文中的寺名“skar cung”与文字厘定后的“skar chung”,以及错讹写法“dkar chung”在不同史料中的记载流变和当代学术文章中的应用进行系统考察,得出其流变路径:原始碑文记载为“skar cung”;12世纪后受文字厘定影响,写为“skar chung”;13世纪时,部分史书开始错讹记载为“dkar chung”;此后以讹传讹,被16—17世纪的史家沿用。  相似文献   

18.
文章收集了37件两周时期装饰人物形象的青铜容器,依据人物形象特点将其分为两大类,刖人形象类和人物器足类,并简要分析其特征。在借鉴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前提下,试窥探两周时期人物形象装饰之渊源。从人物器足类器物的出土数量、分布地区、器物形制、传播途径等方面,得出人物器足类装饰风格在西周晚期于山东地区较为盛行,此类装饰风格通过婚嫁、交流等方式传播于山东以外地区。  相似文献   

19.
女子自梳是盛行于近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特殊婚嫁习俗。中国旧时,未嫁女子的发式为梳辫,已嫁则为梳髻,一般在出嫁当日,由母亲或大妗姐等长辈为其改梳云髻,以示身份的转变。近代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女子,为抵抗封建婚姻的束缚,在经济上获得独立后,毅然选择独身终老。和出嫁一样,她们也通过一系列独特的仪式,白行易辫为髻,以此向社会表明不言婚嫁的决心,这种仪式被称作“自梳”或“梳起”,梳起的女子被称为“自梳女”。  相似文献   

20.
论中国古代人口性比例失调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古代存在性比例失调问题。虽然直接数字材料奇少,但间接史料屡见于史书。我们认为形成中国古代社会性比例失调问题的原因很多,可以从八个大方面来说明。这八个方面的原因中既有自然条件方面的因素,又有社会方面的因素,而且往往是社会方面的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中国古代的性比例失调问题也表现出两个特点,即绝对化与相对化的区别。如由于战争、徭役、杀婴、杀殉等造成人口大量死亡,从而形成永久性、绝对化性比例失调;由于战争、徭役等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占用大量劳动人口或因守丧、婚姻制度、婚姻习俗延缓婚嫁时间,而形成的暂时性、相对化性比例失调问题。而且这两种性比例失调问题贯穿中国古代历史始终,对中国古代人口的繁衍起了巨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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