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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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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邱捷 《安徽史学》2021,(1):28-37,45
同治、光绪年间在广东任州县官的杜凤治,留下一部350余万字的日记,其中有大量有关州县征收钱粮的内容,研究清代赋税的学者很少有人注意到这部日记.从杜凤治的日记可知,晚清广东各州县普遍钱粮难征,州县官经常要带领大队人马下乡催征钱粮,平时则派官亲、委员、幕客、"家人"等设立若干粮站收粮,罗定州还存在殷丁参与征粮的制度.杜凤治在任职的所有州县,无不依靠族绅、局绅的协助催征钱粮.在催征过程中,州县官经常要使用包括枷号、杖责、羁押、封祠堂、烧屋等威胁和强迫手段.在杜凤治的日记中基本没有写花户"自封投柜"的事,也看不到图甲制在州县征粮过程中的作用,令人感到困惑.  相似文献   

2.
同光年间州县官选任制度的嬗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伟 《安徽史学》2010,(1):5-13
同治光绪年间,由于捐纳、保举的扩张,州县候选人员激增,流品混杂。与此同时,各省督抚选用州县官常常不拘文法,突破成例。在上述背景下,清廷力图从多方面进行整顿,但多不能行。这一时期州县官选任制度的变化虽然只是在旧制基础上的渐变,然而这些问题却成为清末新政时期铨选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因。  相似文献   

3.
柏桦 《史学集刊》2002,(3):16-22,41
明代州县官吏的设置在典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但详上略下、言尊弃卑的缺陷.对州县官多是语焉不详.州县官以下的官吏.更是不屑一顾的。州县政治体制中,州县官及州县官以下的吏也是不容忽视的。这些官吏按职权利责.可分为六个等级.这个等级不但与州县行政体系有关,还关系到州县政治的运营机制。  相似文献   

4.
州县在清代盐政和保障盐税征收中至为重要,负有地方通商疏引的职责,朝廷对州县官也有严格的盐法考成。但由于清代制度设计中地方州县没有独立地位,因此在盐政的日常运作中常常处于被动。康乾时期广东东莞县"盐入粮丁"(将盐课派入田亩)的事件,就是在上级政策与州县实际之间的矛盾激发下进行制度调整的结果,是一个从不符合朝廷盐法,到在州县的日常运作中逐渐得到默许的政策。这一过程表明,州县官在盐法考成的压力下,时常借助时势变化和对制度的因应利用,通过寻求州县与上层制度之间的博弈点和利益契机,达到适时调整地方盐法的目的,从而保障有清一代盐政的有效运作和盐税的正常完纳。  相似文献   

5.
清代康雍乾时期对永定河进行了较有成效的大规模治理。为保障治理效能,还以制度化的设官营治取代了原先应急式的临危救治,从督抚到厅汛的河务专官,再到州县官员的权责都进行了重新划定,并在实践中根据需要不断地动态调整。其间,基层县域的协同治理被日渐重视并被逐步纳入到治河的制度化保障之中。永定河县域治理职责的层层落实、逐步细化,展示了相关制度在实践摸索中的救弊迁改,这种责权归一、协调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河务专官与地方州县权无统属的弊端,提高了永定河的治理效能。但由于沿河州县的佐贰官被委任为专职的河工汛员的同时还兼职州县,也造成在朝廷整体的河流治理中地方上权责过重,从而使得地方官员对本人政绩和本地利益的强烈追求,影响了朝廷整体治河方略在州县的贯彻执行。从县域层面反思这一体制的设立与调整,优点与不足,对后世的灾荒救治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6.
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99元该书以中山大学收藏的《杜凤治日记》为基础,考察了晚清州县官杜凤治的公务和生活世界,涉及主持考试、审理案件、教化地方、缉捕盗匪、管理省城、对外交涉诸方面,尤其关注州县钱粮催征和州县官的收支。对同治、光绪年间广东官员、官绅、官民的关系也有所梳理,着重探究州县官与士绅的合作与冲突。在内容上,该书详人所略、略人所详,提供了一些重要但未被充分注意的"细节"。  相似文献   

7.
清代回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回避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早已有之,西汉时规定宗室回避都城附近的河南、河内、河东三郡,即“宗室不宜典三河”。唐朝规定不许任“本贯州县官及本贯邻县官”明朝洪武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其后官制渐定,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亦不限南北也。 清代回避制度规定得更全面,更具体,在历代回避制度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本文根据清代官书和档案史料,就其沿革、特点和历史作用作一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8.
唐后期直属中央的诸司侵凌州县、影占差役人户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是新旧赋役体系交替和行政体制转轨背景下相关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两税法推行后,诸司吏役不再由计司与州县统筹调配,而是自行选补。由于使职差遣体制下诸司地位高于州县和二者在政务运行中关联不足等体制、机制问题,诸司选补吏役时多影占州县人户。为惩此弊,朝廷将由君相审核的挟名敕机制引入诸司吏役选补流程中,并在大赦文中多次申明。五代宋初,朝廷逐步调整诸司与州县的关系,落实吏役选补“不碍州县色役”“候州县回文”等原则,明确州县在差役事务上的统筹权。与此同时,加强对诸司吏役定额的管理。《天圣赋役令》等相关令典确立了“户”作为差役的计征单位,除官户外的所有人户都是州县差役承担者的原则。诸司与州县的差役纠纷现象由此消解。以上复线的历史过程,是唐宋之际以两税制度为核心的赋役体系演进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试论宋神宗时期的州县省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撤废州县政区建制是熙丰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自熙宁元年至九年,尤其是王安石当政期间,一批户少役繁的州县被撤销。虽在宋神宗主持新政时期,有部分已废州县得到复建,但整个宋神宗时期仍有22个州、116个县被撤。省废州县,裁官减役,省费节流,对缓解当时冗官冗费和减轻百姓的负担,具有重要意义。这项务实的改革,遇到的阻力不大,在元祐初大部分得以幸存。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 ,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在州县系统实行五道制 ,道统辖京府州县。直到近一二十年 ,方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本文指出五道制的始作俑者是今本《辽史》的编纂者。元代史官认定辽朝州县分隶五京道 ,一是受前代以五京为中心排列州县的编纂体例的误导 ,二是受《辽史》本纪有关记载的误导。实际上 ,辽朝实行府、节镇州—防、刺州—县三级行政制度 ,并踵唐五代惯例 ,以道指称节度使辖区 ,有时或指直隶朝廷、宫卫的防、刺州。辽朝效法宋朝的转运使路制 ,在州县地区相继建置了八个专司理财的路。这种理财路 ,迄今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本文考证了八路的建置时间、职官设置及其职责。指出八路计司官的遴选 ,反映了辽朝选官用官制度的若干原则和特色。  相似文献   

11.
有清一代,生员的诉讼程序不同于一般民人,他们在收状、问讯等环节享有一定优待,但对其呈词则有加盖儒学戳记之类的诸多要求。律例明确限定了生员的呈告资格及告呈范围,并利用"五生互结"、州县官监督、教官举报等方式约束生员的活动,但制度上的规定与档案所反映的社会实际多有悖离。生员除了因"切己"之事而涉案外,也会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亲朋友邻、家族、基层等"不干己"的案件之中。生员涉案的动机虽有谋取私利的情况,但也有维护邻里、家族等小范围秩序的一面。特别是清末办团练、设公局以来,生员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州县官在地方治理中的压力。州县官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案件事实及生员涉案动机等因素,做出合乎情理的审断。生员诉讼背后反映出的不仅是基层社会中官、绅、民之间的交流与博弈,也折射出清末地方社会经济状况及地方社会权力构造的变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明代地方府州县道官普遍设置于洪武十五年,国初定制,以地方保举-礼部考试-吏部注授的程序选授,以道法修明为标准,至景泰年间偶开纳米授职之例,到成化朝,纳米授职在时间、空间上广泛开展,地方道官成为开放性职位,孝宗朝稍稍收敛后,在武宗朝以后成为选授的主流方式,地方道官的选授生态因而被破坏,并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影响了整个道官体系。  相似文献   

13.
明王朝是高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对地方权力控制相当严密。这不仅表现在中央削弱了地方独立性的权力,而且也表现在地方行政机构的日益完善。在此基础上,作为相对稳定的州县行政区划,从主官、佐贰、首领官到司吏、攒典、胥役的权责规定更加具体,考课更加细密,由他们所组成的行政组织得到了全面强化。这不但使组织体系更加完备,而且对官吏本人的控制也更加严密。因此,在专制主义大帝国内,众多的州县官吏构成了一个特别而多彩的——州县官吏世界。  相似文献   

14.
清代的上访     
正如果从"三代"算起,中国古代政治堪称早熟,很早就设有各种"直诉"制度。也就是说,有案情重大、冤抑莫伸者,可越过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直接向最高统治者陈诉。作为一种让底层民众伸冤诉苦的司法救济制度,直诉制度源于周朝,隋唐时代臻于完善,明清时代发展到巅峰,最后终结于清朝"京控"。清朝将上访分为上控、京控和叩阍。凡审级,直省以州县正印官为初审。不服,控府、控道、控司、控院,越诉者笞。上控是对地方衙门  相似文献   

15.
宋代前期,民户为逃避职役重难,采取私自雇人代应州县役之法,朝廷对此屡禁不止。熙丰行雇役法后,以往的私雇代役人转换成为官雇役人,人数与专业性都得到发展。元祐时期朝廷试图恢复职役轮差之法,但承认私雇代役,于是州县役的代役人通过转换官雇、私雇,长期留于州县,渐与胥吏混同,使得衙前与州县役不再成为乡户之困,而乡役给民户带来的负担却随之突显,私雇代役现象遂有下移至乡役之势。至南宋时期,乡役雇值全被挪用,朝廷亦无法禁绝民户私下雇人代应保甲乡役,私雇代役由此成为南宋民户应对职役困苦的另一途径,且向义役渗透,这成为南宋官府安排职役时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也成为后代职役雇役化的经验来源。  相似文献   

16.
清代州县衙门经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清代州县衙门经费的量化分析,发现州县衙门经制性经费与实际所需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清廷虽然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终清之世,效果寥寥.因此,州县官为了保障政务活动的进行,不得不采取征收田赋附加、差徭、杂税盈余等手段加以补苴,结果使百姓的负担日益加重.  相似文献   

17.
辽朝吸收中原陵寝制度基础上设置奉陵邑以对陵寝进行管理,共有祖州、怀州、显州、乾州、庆州5个奉陵邑。奉陵邑规模宏大,城内宫殿、寺庙、官署等主体建筑完备,凸显其较高政治地位与作用。奉陵邑官员由奉陵官与州县官组成,直接向皇家机构负责。辽朝奉陵邑的出现一方面可视为契丹族生产与生活方式转变之表现,另一方面亦为统治者"因俗而治"治国理念之结果。  相似文献   

18.
明清州县官作为亲民治事之官,位轻权重,是联结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的重要节点,亦是政治制度史与区域社会史研究的重要方面。本文拟对以往明清州县官研究略作回顾,希为此后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论清代从里甲到保甲的演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清代从里甲到保甲的演变孙海泉清代州县以下地方基层制度经历了从里甲制到保甲制的演变,这已是学术界较为一致的看法。但关于这一演变的过程及意义,论者尚少。本文即企图就此作一粗浅分析。一、里甲制度在清代的发展与衰落明朝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使土地买...  相似文献   

20.
论元明清时期的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土官制度与改土归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羁縻职官制度既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职官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以皇权统治为核心的封建王朝实行的基本民族政策。元明清时期的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土官制度是诸朝历代羁縻职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集大成。土司土官制度既是皇权统治下二元结构的职官制度,也是最终将少数民族纳入统一职官制度管理的一种过渡和准备。土司土官制度始于元代,盛行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其残余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土司土官制度的兴衰始终与改土归流活动联系在一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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