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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时期在奇台地区的屯田是奇台屯田史上的一个高峰,军屯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屯田形式,一直延续到乾隆末年。军屯前期以换防绿营兵为主,以后逐渐转变为携眷到屯永驻,并且向民屯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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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以来,广西开始实行屯田。明建立以后,统治者坚持“农为国本”的思想,十分重视农业,并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农垦、发展农业的措施。明代在总结历代屯田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屯田。明代广西屯田主要有三种形式:军屯、民屯、商屯。与其他地区相比,广西的屯田有其自身的特点。此外,明政府在广西继续实行屯田,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对广西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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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2019,(6)
明代疆土分属卫所军事与府州县行政两套系统管理,作为明王朝的龙兴之地,洪武、永乐年间,凤阳地区先后设置十五卫二所,这些卫所均需承担屯田任务。明初,尤其是洪、永之时,国家大兴屯田,凤阳地区军屯亦兴盛。永乐末年,随着京操、漕运等军役名目的不断增多,加上军官科害等原因,一直到嘉靖中期,凤阳地区军屯不断衰落。嘉靖中后期采取了相关整顿屯田的措施,军屯废弛的状况有所好转,该局面一直维持至万历初年。明末,由于战乱等原因,各卫所屯政彻底败坏。通过对明代凤阳地区卫所屯田、屯军、子粒、科则等进行阶段性的定量考察,有助于更好、更全面地把握该地区在明代的农业发展状况,对研究明代农业史、军事史均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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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丰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3,(3)
伊犁地处我国西北边陲。清统一新疆后,即在伊犁驻兵屯田,因屯田者的不同,分为回屯、兵屯、旗屯、民屯和遣屯五种。回屯即为维吾尔族进行的屯田。回屯设置之早,屯户人口之多,开垦地亩之广,均居其他各屯之首。在清代边疆屯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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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西北地区土地垦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卓民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2)
土地垦殖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方面,在明代奖励耕垦和实行军屯、民屯等屯田措施的作用下,西北地区在土地垦殖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依据史志资料对明代西北各个不同区域内的土地垦殖状况进行了论述。通过统计土地垦殖的田亩数量及其前后期的对比变化,从一个重要侧面揭示了明代西北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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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丰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4,(4)
清乾隆年间伊犁遣犯为民后的屯田吴元丰清政府统一新疆天山南北后,在伊犁地区,重兵驻守,大兴屯田。伊犁屯田,按其耕作者的身份,一般分为五种,即绿营兵耕作的兵屯、维吾尔族人耕作的回屯、民人耕作的民屯、八旗兵耕作的旗屯和发遣罪犯耕作的遣电。但是,伊犁屯田的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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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屯处所,是指屯田军余居住单元。明史学界相关研究专文似未见到。明代屯军起初虽按卫所总小旗编伍成军,特别强调以百户所为屯所,或若干百户所为一屯。但是在很多地方,屯军居住单元的规模小于百户所,形成若干军屯处所。从目前所经见的资料看,明代管屯百户等下屯常年督耕和定期赴屯所征收籽粒两种情况,在部分地区分别存在。已发现的卫所管屯公署即屯署的零星资料,虽难以展现明清卫所屯署的方方面面,但却凸显了明清卫所并入州县、屯所融入里甲村社、卫所军事职能渐归明省镇营兵乃至清绿营兵的趋势。从种地纳粮角度看,卫所屯军与百姓类似,加之其他因素,也就决定了卫所归并州县是大势使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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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贵州古州屯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清代边疆开发中,屯田制对当地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推动的作用。清代的边疆屯田,规模最大、成绩显著的当推新疆屯田。不过就时间而言,乾隆初年的贵州屯田则要更早一些,而且它的一套规制和经验,对于后来陆续开展的诸如新疆屯田、四川金川屯田、台湾屯田,以及湘西苗区屯田等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贵州古州屯田,在有清一代的边疆屯田中具有开创的意义①。当然,屯田制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毕竟是建立在对生产者严重束缚和残酷剥削基础之上,在当时亦属落后,特别是贵州古州又紧邻内地,随着外省客民的大批移入,以及内部生产生活方面的变化,终于造成屯田制的衰落和灭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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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撤,一方面促使军事卫所向地方府、州、县行政合流,从而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一方面又涉及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在此过程中,屯田迁改、屯赋划一等问题的处置最为关键,体现出明清卫所民化问题的复杂性与深刻性。本文重点探讨清代贵州卫所裁撤后的屯田处置问题,并对卫所屯田的赋额变动、屯田买卖以及国家应对等相关问题进行论述。随着清代卫所屯田归并于州县,原本高额的屯赋却未能随着军田民地化的过程与地方州县赋税实现均等划一,屯赋数倍于民田科则的局面一直有所残存,屯田与民田、屯地与民地之间的差异引发的屯赋征收不合理成为困扰官民的一大难题。伴随着屯田买卖的出现与发展,虽然国家严厉禁止私下典售,但军屯土地私有逐步得到法律认可,屯田的真正"民化"之势已不可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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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屯田事业最发达时期。洪武二十五年(1392),开国皇帝朱元璋采纳户部尚书赵勉的建议,命天下卫所军卒“自今以十之七屯种,十之三城守,务尽力开垦,以足军食”^①。从此,明代军屯便在全国大规模推开。福建省永春县的军屯,从洪武年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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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创立卫所制度,以为有明一朝的军事定制,与卫所制度相依附有密切内在联系的是军丁及其家口必须实行屯田。关于军屯,载在《明史》中的篇幅不多,且是概括全国军屯概貌的文字,故本文拟将设在鄂西山地的施州卫所的军屯作较为具体翔实的展开,俾便人们阅读《明史》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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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康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17(1):91-97
本文通过爬梳墓志材料 ,结合历史文献 ,对唐后期河北道北部地区屯田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了探讨。与唐前期相比 ,后期本区军镇的生产性质明显加强 ,出现生产与防御并重的局面。除军镇屯田外 ,本区还存在以民户为劳动者的非军镇屯田——民屯 ,但以军屯为主。后期本区屯田的地理分布 ,北边一线西起文德县的雄武军 ,中经妫、檀、蓟诸州 ,东至平、营二州 ,南至涿州。在此区域内 ,屯田分布的特点是 ,妫、檀、蓟、平、营诸州屯田生产明显高于民间耕地水平 ,幽、涿二州民间农业生产高于屯田。这种地域分布特征的形成有其地理与历史的原因。后期幽州节度使的士兵主要来源于本管州县 ,军镇屯田的劳动者为来自军镇附近的土兵。土兵长期屯田防守 ,在屯田之所有了田地住宅 ,世代定居下来。部分屯田土地转变为土兵的私有土地 ,军镇屯田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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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国屯田中曹魏田官设置问题的观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国屯田制度中,有许多问题,因为文献不足征,如今尚未得到正确的解决,我曾在“从魏晋史科探索三国屯田制度”一文里,对于三国屯田制度作了一次概括的探讨,但有许多问题,尚待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本文僅涉及有关三国屯田的曹魏田官设置问题,因为这一个问题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解释。曹魏在中央设置大司農,建安十八年(公元二一三年)魏国初置大農,黄初元年(公元二二○年)改为大司農(三国职官表上),大農或大司農掌握全国屯田为其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曹魏屯田的民屯地区,依据地区的大小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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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1,(1)
清政府在对准噶尔用兵的过程中,为减轻军粮转输负担,下令在新疆实行兵屯。1715—1755年间的新疆兵屯主要集中在吐鲁番、哈密、巴里坤,且受西北政治局势的影响很大。通过分析这一时期的奏折可知:雍正三年至雍正七年间(1725—1729),清政府仍在吐鲁番实行兵屯;《清世宗实录》中有关巴里坤屯田的收成记载,存在多处问题;乾隆七年(1742),清政府并未完全裁撤哈密的兵屯。1715—1755年的新疆兵屯,有效地支援了前线官兵,减轻了军粮转输负担,同时也为清政府统一新疆后实行大规模的屯田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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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对元代河西塔塔里地区屯田置司、置屯位置与粮仓数量众说纷纭。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结合考古发现与实地调查,文章对元代不同时期今内蒙古后套平原屯田万户府营司、屯所、粮仓地理位置进行了新的考证,从而厘清了塔塔里地区屯田、粮仓废置沿革以及屯粮向漠北运输路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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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图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3):151-162
明代于各地设立卫所,并开展屯田,屯田的基层单位是百户领导的“屯”。在干旱的河西走廊地区存在近渠而居的传统,常以“渠”指代聚落。明中叶之后,由于边镇缺粮,加上以军户为中心的屯田制度发生崩坏,河西卫所不再以屯为基本单位进行屯田,开始吸纳军户以外的本地族群作为屯丁耕种屯田。本地族群所居住的渠系逐渐演变为河西走廊地区一种特殊的卫所屯田单位“渠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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