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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本文重点探讨了清代新疆建省以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及其特点,认为由于新疆独特的社会环境,伊犁将军无法对全疆简单实行一元化的直辖管理,需要划分区域并由其他高级军政官员来分担职责。就理民(指内地进入新疆的民人)体制而言,天山东路较早建立了州县体系,北路则经历了从理民同知到抚民同知的变化而未达到州县阶段。军府制下民政官员的配置大多遵循正职—满员(旗员),佐贰—汉员的原则,上承乌鲁木齐都统或伊犁将军的指令,兼受陕甘总督的制约,呈现出其他地方所不见的独特格局。  相似文献   

2.
谢湜 《历史研究》2012,(3):29-43,189,190,193
太仓在元初海上漕运时代成为重镇。明初因镇设卫,卫所兼理卫事及周遭民政。明中叶,太仓卫出现军强民弱、兵丁入寇贩盐等弊端,在赋役改革艰难、沿海防卫吃紧的情势下,太仓由卫建州,相关州县也免除欠粮,缓解了困境。此后由于州卫并存共治,军民杂居,利益抵触,军政关系仍趋紧张,又因太仓州、昆山县税则龃龉,昆山县以州大县小、州不利县为理由,在正德、嘉靖海氛不平的形势下兴起"废州"案。在州、卫、县的利益博弈以及官员对决的过程中,朝廷的态度由暧昧渐趋明朗,最终存州复道。在从卫所到州县的转变中,既体现了特定的地域特质,又反映了明代国家在地方行政体制上的转变态势。  相似文献   

3.
军民指挥使司是明朝设置在西部边疆地区兼管军民的特殊军卫。洪武末年广西一度设置军民指挥使司,庆远、南丹、奉议三处军民指挥使司仅历数载便尽数废止而降为普通军卫,龙州军民指挥使司胎死腹中,"浔州军民指挥使司"更是子虚乌有。广西土官制度旺盛的生命力、明廷政策推行上定力不强、广西战略格局的变化、烟瘴肆虐等,是促使军民指挥使司在广西昙花一现的主要因素。军民指挥使司作为明朝早期改变桂西地区土官专治局面的尝试,对拓宽"改土归流"的研究视野、思考边疆民族地区"内地化"的明代特色均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4.
《明史》把设置于河、湟、洮、岷地区的河州、西宁、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合称"西番诸卫"。本文结合文献资料,论述了由于河湟洮岷地区的战略地位,复杂民族成分及北方蒙古的威胁,明代在河湟洮岷战略要地建立了西番诸卫。西番诸卫的建立,既解除了北方蒙古对明朝的威胁,实现了明朝建立卫所的最初目的,又客观上增强了明政府对西番诸地的控制力度,促进了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明代嘉靖年间,朝政腐败,内忧外患日益严重。江南苏州地区由于地处东南沿海,又是物产丰饶的渔米之乡,一度倭患严重。曾历任苏州府同知、兵备佥事与苏淞兵备道副总兵的任环率领军民奋起抗击倭寇,保境护民,竭尽全力,立下不朽的功勋。他虽没有戚继光、俞大猷那么出名,却也堪称名副其实的抗倭英雄。  相似文献   

6.
万历年间,广西思明土府的官族为了争夺"四寨六团"归属权,不惜同室操戈。出于调停纷争的需要,明廷将"四寨六团"归思明土府同知所辖。在此过程中,"四寨六团"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辖区,有政区之实却无政区之名。又因同知久不驻该地,"四寨六团"在此后一直面临着行政治理的困难。清初,"四寨六团"的地方秩序已经失控,清廷付出惨痛的代价后才将"四寨六团"的叛乱平定,并实设宁明州知州对该地进行专治管理,然而在善后措施中又使原思明土府同知兼管上石西州事务,使得当地又出现一个畸形的辖区——明江厅,并影响了民间记忆与官方书写,以至于明江厅似无政区之实却存政区之名。  相似文献   

7.
"被歧视部落"源自日本古代的贱民。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建立了近代天皇制下的中央集权国家,在"一君万民论"原则下,将部落民编制为一般国民,利用神道教化等方式,规范部落民的共同体意识,将其技术、劳动和土地资源吸纳到工业生产乃至战时体制中。在"文明开化"旗帜下,知识界围绕部落民"人种"问题的争论影响了民众在人种观、卫生观、地域观与良贱观等方面针对部落民的歧视态度。普通民众与部落民之间的激烈冲突直接推动了部落民走上寻找身份重构之路:试图融入新兴民族国家的"同和"之路,或作为"特殊"的"他者"而追求解放。部落民的职业、社会地位与自我认同意识的转型,伴随着日本近代国家的建构过程。部落歧视持续至今,反映出日本社会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8.
兵备道是明代重要的地方管理制度。为了对付“江贼”“矿贼”和倭寇的侵扰,加强地方屯田、水利等事务的管理,明廷在弘治至嘉靖年间相继设立凤阳、九江、太仓、应天和徽饶五个兵备道,其辖区范围均兼及安庆、徽州地区。兵备道对该地区的管辖单元,也有一个从卫逐渐转变为府的过程。隆庆六年,出于统一事权的考虑,明廷设立徽宁兵备道,将安庆、徽州地区的府卫纳入同一兵备道管理之下,并维持在南直隶的辖区范围内,不再跨省。后因地方形势的变化,为使兵备道在军事上占据有利位置,明廷又对徽宁兵备道进行了几次分化和调整。兵备道的分合演变,显示出其在安庆、徽州地区地方治理的重要性,并为清代安徽省的形成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9.
唐初高祖、太宗两朝,在岭南地区的统治是层层管辖的"统府三分格局"。高宗朝乾封年间,岭南的政治地理格局发生巨变,容州、邕州升为都督府,与桂府、广府、交府并立,在此前后,龚州、崖州、驩州等三个都督府罢废,于是原有的"三分格局"瓦解,新的"五府格局"被建立起来。伴随着容府的设置,其附近地区原"蛮獠"之地,纷纷建立州县。而容府地处的容江通道一带,"蛮獠"之乱也逐渐平息,岭南陆上的南北交通大道遂畅通无阻。  相似文献   

10.
清代贵州社会在明代发生急剧变化之后,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民族关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无不出现广泛深刻的变化,对贵州社会历史发展有着巨大影响。一、封建王朝强化对贵州的政治统治贵州在清代初年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社会体制。一是流官制。清代为了划一政区,于康熙年间将各卫所改并为州县,在省以下设府州县各级行政机构,共有贵阳、安顺、平越、都匀、黎平、思州、思南、石阡、铜仁、镇远等十府,下辖九州十六县;二是土司制。有水西宣慰司,马乃、中曹等长官司七十四,康佐、石阡等副长官司二十五,独山土同知、镇远土通判、乌撒土知府、  相似文献   

11.
北魏天兴元年,在"正封畿,制郊甸"的政策下,道武帝首先完成"正封畿"以及"八国"的设置。道武帝最初设置的"八国",延续了拓跋魏立国策略"离散部落""分土定居"的内在逻辑。至天兴二年初建司州,"正封畿,制郊甸"的政策设计方见轮廓。其后,八部政区与司州政区的变动皆以此为基础拓展、演化。至天赐年间,司州政治地理的一系列变动引发八部突破畿内与畿外的地理界限,形成以"八部五百里"为新界的政治地理格局。在八部政区之内,道武帝因地设置鲜卑官号,位亚牧守,与郡县分民而治。秉承八国制而改置的六部大人,通过进入爵制序列体系,将部制政区定格为与州等级的特别行政区。而道武帝所开创的部制政区与司州相互联结的政治地理进程,亦随之消沉。  相似文献   

12.
奇文瑛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2,(3):115-126,149,150
明代辽东安乐、自在州是专管内迁女真达官的特殊建置,明中期以后随着对女真政策的调整,自在州南迁辽阳,改变了原有的管理模式。尤其弘治以后,随着辽东都司事权逐渐转手文官,巡抚、分巡、分守等临时派出官员权重事繁,然而却无类似地方机构的完善机制,管达官的安乐、自在州知州遂成了抚、道离不开的"差官",管马市,代管民人、粮储及委派审理军民刑讼等。两州抚缉女真的性质并无改变,知州兼管也无敕命。这种不正常现象反映的是辽东军政体制下文官有权却无相应运行机制的矛盾。  相似文献   

13.
贞观四年,唐灭东突厥,以其部落置府州,历来关于此番突厥府州的名目可谓众说纷纭。本文考察唐初政治社会背景,结合出土墓志铭文,对贞观四年至贞观二十三年间突厥府州的置废沿革提出新的见解,认为贞观四年唐仅置顺州一州,贞观六年后方新置北开、北抚、北宁、北安诸州,其中北安州为粟特胡人州,故不在史载的顺祐化长四州之列。并探讨唐廷对其行政管辖方式的变迁,指出唐置宁朔大使属于突厥无府州时期的临时性监管系统。  相似文献   

14.
军民指挥使司是明代设置于西部边疆和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行政建置,其创制并大规模实施于洪武年间。"军卫牧民"是制度设计的初衷,而民户数量是设置与否的根本指标,少数民族地区仅是外在表现形式。军民指挥使司管理体制有利于减轻百姓负担、安抚和教化地方、沟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但因明中后期世袭武官体制的腐化、人口的增殖等因素,军民指挥使司亦逐步失去了管理地方的活力,在明中后期、清前期渐次由流官充任的府(州、县、厅)等建置所取代。  相似文献   

15.
明代以前,广东与华南其他省份一样,大多无城,筑城率仅38.6%。经明初军民努力,筑城率提高到66%,明中期"凡县无城者悉令筑之"政策出台,筑城率达到95.7%,至明代后期,更高达100%。明初,广东筑城,主要由卫所军士负责,卫所指挥和千户主导。尤其许多府州县城与卫所同在一座城内,卫所更在城池营建方面占主导地位。不久,城池修筑,渐为军民合作,尤其卫所与府州县治同城的城池,更是军民合作、府卫或县所分修。最初,卫所官军负担的比重较高,军民分担比例为"军七民三";明代中期以后,地方开发,经济发展,地方社会对公共事务,尤其公共工程如城池修筑,在经费、工料和劳力方面,负担比例加大,遂有"军三民七"惯行事例,甚至出现"官三民七"比例分摊的官民合作模式。乡绅在其中扮演了主导角色。  相似文献   

16.
石德生 《攀登》2008,27(2):78-81
从明初洪武至嘉靖万历年间,经过卫、所制度建立,军、民屯田及移民,湟水流域汉族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屯田繁盛,居住区域扩大,区域性汉族社会成型;同时由于儒学设立、教育发展,汉族群体中人才辈出、著述颇丰,使得汉文化在湟水流域复兴,为青海传统社会、文化、经济结构增添了新的成分,建构了青海传统社会、经济、文化多元性特征。本文通过对明中期湟水流域汉族社会的军事、政治、经济发展状况的梳理,阐述了明中期湟水流域汉文化中兴及对后世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清代“科举必由学校”,学额的分配实质上是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县级政区的分配。清朝近三百年间,地方行政制度多有变化。厅制行政区划为清代独有,其形成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后有废县(州厅卫)置乡;还形成具有“分征钱粮”职能的分州、分县。不过,按照规制非州县不得设学校。通过统计和案例分析可知,为保证各地都有一定数量基层绅士(生员),减少不同地区的学额之争,产生了散厅、废县置乡、分州分县设学立额的现象。清代看似严格的学校学额制度,在地方实际运作中有一定的灵活度。又通过适当的变通,保证了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地方的有效分配。  相似文献   

18.
晚明泰州经济的衰败很大程度上是国家黄、运治理政策形塑的结果。明代治黄以保运为先,造成淮河入海通路被侵占,遂使淮扬运道、祖陵与下河州县同罹水患。在治水技术无法提供兼顾三者的解决方案时,明廷鉴于祖陵、运道对皇室与国计的特殊意义,选择将下河作为排泄区。这种角色设定导致泰州水害频发,破坏了原先优良的农作环境,当地经济也随之陷入困境。泰州士绅既无力扭转大的水利格局,也未能说服国家提供更多的赋税优惠,水利与税收分配的主导权始终掌握在国家手中。这表明在地方与国家核心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社会所能体现出来的自主性与能动性有限,很难抵制国家行为对地方民生的侵害。晚明泰州的遭遇显示帝制国家对地方社会保有较强的穿透力与影响力,地方史研究亦需充分考量"国家"要素。  相似文献   

19.
明朝云南五井盐课提举司作为滇西北的最高盐务管理机构,其职权一度超出盐务范畴,深入到井地的民政、司法、文教等领域。嘉靖年间五井盐课提举司治所迁入云龙州,与云龙州治分驻于澜沧江东岸雒马井和西岸旧州。改土归流后,云龙知州接手了盐课提举的行政、司法和社会管控等“附加职能”,弱化了盐官对地方政务的影响。“盐官”终被州官完全取代,盐务与政务合于知州一人,云龙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州司合一”。  相似文献   

20.
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撤,一方面促使军事卫所向地方府、州、县行政合流,从而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一方面又涉及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在此过程中,屯田迁改、屯赋划一等问题的处置最为关键,体现出明清卫所民化问题的复杂性与深刻性。本文重点探讨清代贵州卫所裁撤后的屯田处置问题,并对卫所屯田的赋额变动、屯田买卖以及国家应对等相关问题进行论述。随着清代卫所屯田归并于州县,原本高额的屯赋却未能随着军田民地化的过程与地方州县赋税实现均等划一,屯赋数倍于民田科则的局面一直有所残存,屯田与民田、屯地与民地之间的差异引发的屯赋征收不合理成为困扰官民的一大难题。伴随着屯田买卖的出现与发展,虽然国家严厉禁止私下典售,但军屯土地私有逐步得到法律认可,屯田的真正"民化"之势已不可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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