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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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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免役法’是王安石新法的一部分。它是针对北宋差役的严重弊害而提出的。由于北宋政府加在农户头上的差役的繁重,使得广大农户(包括农民和一个部分地主)陷于破产的境地。因此,当王安石提出改革措施时,便把他所拟定的变‘力役’为‘雇役’的办认——‘免役法’作为新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内容有有下列几条:  相似文献   

2.
北宋熙宁、元丯时期是王安石和宋神宗赵顼所领导的变法时期,其改革措施有青苗、免役、市易、保甲和农田水利等法。免役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新注,近来史家对此论述已颇多。但是,关于熙丯以前乡村下户的差役负担以及熙丯时期乡村下户的免役钱问题,却并未有一致的看法。在前一问题上,有的同志认为在变法以前下户的差役极重。但这种论断缺乏充分的根据。在后一问题上,有的同志认为,变法时期开封府界以外全国各地的下户是否一律交纳役钱,无法确定;有的同志则认为原来规定下户免输役钱,但未能贯彻执行。我们认为,根据我们现已掌  相似文献   

3.
关于宋代的免役法——立足于“特殊户籍”的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北宋前期 ,官户、坊郭、寺观、女户等不承担差役者均可以称为“特殊户籍”。王安石变法时期 ,颁布了免役法 ,这些人户都需要按照户等交纳一定数量的“助役钱”。笔者以为 ,无论是纳税 ,还是服役 ,都必须要遵从公平原则 ,免役法的推行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理念的体现 ,它将许多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逐渐纳入了“助役”者的行列 ,进而扩大了服役者的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说 ,早在 11世纪中叶的中国 ,便已经产生了类似近代资本主义纳税原则的社会实践活动 ,富裕阶层为国家多尽义务 ,其他有产者依据其财产多寡而确定其相应的义务 ,这无疑是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创举。因此 ,免役法的基本原则是值得肯定的。免役法之颁布 ,有其深刻的背景 ,它既是维持政权稳定的政治因素的结果 ,也是解决财政危机的经济措施 ,还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儒家治国理念来打破“特殊户籍”特权的政策。  相似文献   

4.
北宋差役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北宋的职役承担者,是差雇兼有。就制度而言,差役制度不是徭役制度。有人说:“当时徭役主要可分为两大类:职役(差役)与杂徭(夫役),二者又包括许多不同色役。”因而把北宋的差役制度断为“北宋徭役制度”。本文拟从差役的依据、对象、职责方面,对有关问题加以探讨。一北宋的差役有衙前、里正、户长、乡书手、耆长、壮丁、弓手、承符、散从、人力、手力,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子、掐子、拦头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差充”。  相似文献   

5.
吴树国 《历史研究》2023,(2):79-99+220-221
马端临“职役”概念产生于中国古代“职”不断“役”化基础上。马氏认为,“职役”本质为“役”,“困苦卑贱同于徭役”是其内涵特征。但《文献通考·职役门》又收录“差役”相关史料,而差役中“吏”阶层与职役“困苦卑贱同于徭役”内涵特征存在较大距离。这一编排,不仅与马端临职役概念内涵特征相冲突,也使差役被读者误为职役概念外延,甚至将差役与职役等同。马端临《文献通考》呈现差役面相及后人理解发生偏差的根源,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官民语境,使“吏”阶层处于被遮蔽状态。辨析马端临职役概念,对认识中国古代役制和行政管理体系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6.
天然的地理环境决定了水利灌溉对西夏的重要性。渠头作为管理西夏基层水利事务的“胥”,在巡视监察灌渠、分配送水溉田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西夏文法条的重新译释,可以进一步廓清西夏渠头的承充人户。从法律规定上看,渠头多为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地主和富户,而于实际差充中,以上人户可能均是作为各出役单位而令其私属代为服役。同时,西夏中后期部分差役专令有物力之地主、富户承充,其中以土地为主的资产又起着重要的衡量作用。渠头职责庞杂,役期颇长,几无廪给,是一个沉重的差役负担。西夏中后期渠头这一差役与作为夫役的春夫也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可并为一谈。  相似文献   

7.
唐后期直属中央的诸司侵凌州县、影占差役人户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是新旧赋役体系交替和行政体制转轨背景下相关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两税法推行后,诸司吏役不再由计司与州县统筹调配,而是自行选补。由于使职差遣体制下诸司地位高于州县和二者在政务运行中关联不足等体制、机制问题,诸司选补吏役时多影占州县人户。为惩此弊,朝廷将由君相审核的挟名敕机制引入诸司吏役选补流程中,并在大赦文中多次申明。五代宋初,朝廷逐步调整诸司与州县的关系,落实吏役选补“不碍州县色役”“候州县回文”等原则,明确州县在差役事务上的统筹权。与此同时,加强对诸司吏役定额的管理。《天圣赋役令》等相关令典确立了“户”作为差役的计征单位,除官户外的所有人户都是州县差役承担者的原则。诸司与州县的差役纠纷现象由此消解。以上复线的历史过程,是唐宋之际以两税制度为核心的赋役体系演进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从南宋义役看江南乡村治理秩序之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海内外学界对南宋义役的认识分歧入手,在摸清义役的实施概况、发展阶段和运作方式的基础上,首次区分了义役的不同类型,即有民间主导型和政府推广型之别。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原理,从乡村上户、胥吏阶层和地方政府官员在义役问题上的利益博弈入手,分析了义役败坏的诸般原因。认为民间主导型义役是乡绅集团在差役重压下,试图通过集资助役、自主排役之方式,主动参与赋役征收、地方治安等乡村治理秩序重建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9.
蔡京在北宋后期役法变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邵伯温《闻见录》通过对蔡京在两次役法变革中言行反复的记载塑造了其投机主义者的典型形象,奠定了后世史书中蔡京"奸臣"论断的基调,影响及至今日.实际上,元祐初役法论争的具体情况颇为复杂,蔡京迎合司马光的说法存在诸多疑点.蔡京坚定地主张免役法,也并非是迎合章惇,因为在章惇就职宰相之前役法变革的方向已经确定.哲宗亲政时期,蔡京在《绍圣常平免役敕令》的制定上贡献最大,堪称恢复新法的功臣.蔡京对新法的高调坚持使他成为了绍述之政的一面旗帜,为他在徽宗朝受重用赢得了重要的政治资本.  相似文献   

10.
“南关封王”夫役是清代广西边境社会的特殊差役形式,泛指镇南关启闭的仪卫、差遣等一系列的力役、军役。其最初征召范围仅限于沿边诸土州,在改土归流后又由新设的流州继承。按例,应役方式属于亲身应役,但随后又发展出征收实物、纳钱雇役等形式。该项朝廷差役在清朝与阮朝解除宗藩关系之后并未完全消失,而是转变为地方陋规继续存在。“南关封王”夫役对于维持清代中越宗藩关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同时也加重了边境民众的生计负担。  相似文献   

11.
在清代的邮驿体系中,铺司负责地方日常公文的传递,铺兵则是铺司中的承役人员。通过分析家谱文献中有关铺兵的资料,可以对这一差役的实际运行有更为细致的了解。湖南湘潭等地实行的是铺兵永充制,每处铺司的差役由若干家族承担,并且世代应役。各个家族每年承接一定天数的差役,以房支为单位将属于本族的差役进行再次分配,每个房支只需在固定年份承差若干天。各房领取差役后并不亲身应差,而是设立公产,以经营公产所得的收入雇人当差。  相似文献   

12.
新近出版的《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公布有一枚编号为959的残简,其中提到"……八户罚估不注役",引起我们的注意。"不注役",也就是免除徭役。书中公布的大批户籍资料中,有"复"亦即免役的记载;也有未注明"复",但实际上仍要免役的内容。我们借此可以了解孙吴时期的赋役,尤其是其免役  相似文献   

13.
明代的阴阳户是民户大类下的一种杂役户,其正丁被称为阴阳生。地方府、州、县阴阳生隶属于阴阳学,北京、南京阴阳生隶属于钦天监。阴阳户的基本差役为计时、报时、记录灾异祥瑞等,阴阳生另以风水、择日、占卜等为生计,两者拥有的知识范畴及其实践属于同一大类。阴阳户起源于元朝,明初继承并推广,洪武年间一概编入里甲。宣德年间阴阳生获得免役权,由此导致富实之家、胥吏的营充,其差役内容亦随之泛化,涉足司法、行政、财税等多个领域。由阴阳户的例子可以看出明代户籍制度的特点:一是可以在军、民、匠、灶四大基本户籍上叠加新的次生户籍,二是具有役、职的双重性。  相似文献   

14.
一、引子古代中国帝王取民之制不外两途:曰赋曰役。赋,或曰租,或曰税,或曰夏税秋粮,或简称曰税粮,或俗称曰钱谈、曰皇稂。役,或曰职役,或曰繇、徭;其中有贡,曰职贡。都是因一时取民之法不同,流俗不一,名有歧异,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异存乎其间。其科派也,赋以田而丁存乎其中:其输纳也,定仓口之远近照户等,户等之分豁照丁田,而丁亦存乎其中。此正役也。至于杂泛差役与物料之科派,均照丁田,而田存乎其中,且居主要地位。古时赋与役之名可分,而实则不能分。①今人不如是观。以为赋出于田,是财政(经济)征收,役出于丁,乃国家强制之科差,把封建时代的赋与役(租税)看成是两种性质绝然不同的事物。有人甚至强为界说,将私人出租田地所得专名之曰租,国家征于地土者专名之曰税。殊不知此说与“租,田赋也”、“税,租也”(许慎)乖舛,而与租税本质同为差役的事实也悖谬。因对今说有疑,爰草此篇,试明税粮也是差役的道理。  相似文献   

15.
本文否定了学术界关于宋代人口研究的“漏口说”、“析户说”、“户数虚增说”、“男口说”四种观点,提出了“丁口说”观点。作者指出,宋代户口统计对象是丁口而不是男口,更不是男女总人口。为减少免役钱和助役钱的摊派和征收,各地方官都争相隐瞒人丁,这是造成宋代男口数和丁口数都严重偏低的原因。  相似文献   

16.
明中叶以后,某些主张改革田赋徭役积弊的官员,主张“均田定役”,通过调整乡官、乡绅、豪强地主和小户的徭役田粮负担而缓和社会矛盾。到明末农民起义军提出“均田免粮”的口号,用以争取老百姓的支持,扩大农民军的影响。“均田定役”和“均田免粮”虽然有联系,但其内涵是大不相同的。本文着重阐述两者的来由和演变过程以及它们的具体内容和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17.
官户在北宋前期完全免役,百姓负担沉重,致社会矛盾激化。在承认特权前提下,为减少纷争,朝廷调整了官户免役政策,对免役范围有所限制。采用的手段是以土地数额(限田)为指标区分免役额度,形成了按曾任官级别扣除不同基数再与民户比较的优待措施(法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民户、官户与地方官员围绕"何为官户",以及具体免役数额产生了诸多诉讼争端。为平讼止争,且因田地质量千差万别,全国一致的限田额度需要转换为当时当地公认标准。产钱易于计算逐渐通用,以此为基础最终形成了一套无成文规定且非常复杂的免役限田折算办法。  相似文献   

18.
北宋加役流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役流作为北宋刑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北宋刑罚体系中有其特殊性。本文分析了北宋加役流的特点与功能 ,并在揭示加役流刑弊端基础之上 ,探讨了北宋统治者为此采取的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19.
北宋神宗时期的王安石变法,是针对当时的统治危机进行的全面改革,范围很广,措施极多。历来学者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均输法、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上,论述已颇详备;唯有熙宁三年(1070年)开始推行的“重禄法”,尚未受到普遍重视,鲜有全面专门的论...  相似文献   

20.
高昌王国处于丝绸之路的交通要道之上,往来客使的供物、差役等杂差科是阚氏高昌赋役制度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柔然永康十年闰三月,焉耆王北赴柔然汗庭,途经高昌,得到高昌王国的供顿招待。《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所收《阚氏高昌永康年间(466-485)供物、差役帐》是记录焉耆王经过高昌王城时百姓杂差科的总帐。阚氏高昌杂差科分为供物、差役两部分。供物主要是木薪、苜蓿、土堆葡萄、酒等,同时也征用百姓驴、车等运输工具。差役主要有烧炭、取桢、作瓨等。阚氏高昌的杂差科在麴氏高昌时期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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