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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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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家知道,地方性,是地方志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为了更好地体现和突出这一特点,千百年来,在志书编纂中产生了一条重要原则,叫作“不越境而书”.在旧时代,尤其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下形成的那种生产力低下,社会发展缓慢,交通阻塞,通信落后,国家闭关锁国,地区相互隔绝,人与人之间“各人自扫门前雪”,“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使志书编纂做到“不越境而书”是很容易的  相似文献   

2.
《新疆地方志》1990年第2期刊登了许力《谈谈地方志的“越境”问题》的文章。许文认为,“不能简单地将行政区划线作为入志或不入志的唯一标准”,或者说,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越境”而书的。 地方志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这可以说是编修地方志的根本性原则。方志,即一方之志,这个“方”是严格受到一定行政区域制约的。方志界的同志常说,志书最忌“越境而书”。“方志既然以地域为重心,依据行政区划范围,就当把遵守疆界线,作首要的基础,所记事物控制于内,不得随意超越”  相似文献   

3.
吉祥 《福建史志》2007,(6):34-36
顾名思义,“地方志”记述的对象就是“地方”(主要是具体政区)。传统志书对记述“地方”所作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不越境而书”,严守区域范围。但是地方志是否只能写本级行政区或只限于本政区范围内的所有事物呢?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误将政区范围当做地方视野的全部,地方志就成了只记本地的“坐井观天”式的记录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对"不越境而书"及其乃中国地方志传统编撰原则说法之滥觞进行了考证。然后梳理了第二轮修志以来针对"不越境而书"产生的各种观点,大体可归纳如下:一种是坚持"不越境而书",并对"境"的含义进行发挥阐述;一种是认为可以"越境而书",但又分为适度"越境而书"和将其作为第二轮修志通则两种态度。最后文章分析了该讨论产生的原因与意义,阐述了作者的思考意见,并结合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5.
“越境不书”是方志编纂的传统理论,但第一届修志时,一些方志专家对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是对方志之“方”认识不同。续志时要不要坚持“越境不书”这一传统理论,需要进行全面的思考和研究。下面,就“越境而书”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6.
“不越境而书”是中国方志传统的记述方法,本届修志也沿袭了这一传统,但有所突破.依笔者之见,“不越境而书”的问题,实践中必须认真对待,但不可一概而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凡属以下情况,志书可以越境记述:  相似文献   

7.
越境不书是古今修志者编修地方志遵循的一个普遍原则,也是地方志区域性特征的重要体现。舆图能够将地理事物和行政区域界限清晰展示出来,方志舆图亦成为地方志辨识疆域的重要方式。但旧方志中的海图经常出现越海而绘的情况,海防需要或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沿袭传抄政区变动前的旧志内容等因素亦可能对此种现象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8.
王登普 《宁夏史志》2006,(1):22-23,31
在旧方志编纂中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叫做“不越境而书”,就是要求志书编纂者只记述本境以内(本行政区域以内)的地、事、人、物,包括地理、建置、田赋、桥梁、津渡、市集、学校、衙署、城池、兵事、职官、选举、人物、风俗、艺文、灾异等项内容。在古代交通闭塞、生产力落后、经济和社会发展迟缓的情况下,志书编纂“不越境而书”的规定执行起来并不困难,因而代代相继,被作为一条重要的编纂原则延续下来。  相似文献   

9.
在旧方志编纂中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叫做“不越境而书”,就是要求志书编纂者只书写本境以内(本行政区域以内)的地、事、人、物,包括地理、建置、田赋、桥梁、津渡、市集、学校、衙署、城池、兵事、职官、选举、人物、风俗、艺文、灾异等项内容.在古代交通闭塞、生产力落后、经济和社会发展迟缓的情况下,志书编纂“不越境而书”的规定执行起来并不困难,因而代代相继,被作为一条重要的编纂原则延续下来.  相似文献   

10.
“不越境而书”是修志的一大规则。随着社会主义时期第二轮修志的展开,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这一原则重新引起了方志界同仁们讨论的兴趣。  相似文献   

11.
编纂二轮地方志遵循"生不立传"、"述而不作"、"不越境而书"、"宜粗不宜细"、"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等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编纂原则应当与时俱进,提出"生人入志"、"述而有作"、"通变则书"、"实话实说"、"横不缺变项,纵不断革线"。使志书充分反映改革开放。  相似文献   

12.
志书应灵活运用"不越境而书"这一传统修志原则,应"越境而书",与时俱进,"越境"收录与境域内在区划、经济、教育、文化、人物、风俗等方面密切相关的内容,以充分反映当今改革开放的时代特点。  相似文献   

13.
关于史料的若干辨证──读梧州《交通志》、《商业志》、桂林《邮电志》戴义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讨论稿)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要求:“地方志书所采用的资料,包括史实、人名、地名、年代、数据、引文等,条必考订核实,重要者应注明出处。”又原先《新编地...  相似文献   

14.
找准建置起点的尺度或是建立郡县和设官置守。或是区划、时限。建置起点之前是历史沿革,之后是建置沿革。边境地区建立郡县晚,区划变迁大。历史沿革与建置沿革分设不仅使建置阶段、发展的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而且可以解决“越境而书”等问题。因为地方志分类编形式把历史资料横向分割。在分设的时候要整体调整。打破传统模式,史志结合,甚或因地制宜以史先行。  相似文献   

15.
周华 《广东史志》2004,(2):19-21
深圳市首届区志编纂业已启动,如何界定区志的记述范围?这是修志人员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涉及拟定篇目及搜集资料等诸多方面。中国传统方志有不可“越境而书”的戒条,  相似文献   

16.
地方志是地情资料书,地方性、资料性是地方志的基本属性。资料是地方志编纂的基础.资料工作是贯穿于志书编纂过程始终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但是,仅仅一般性强凋资料的重要性还不够,因为地方志不是一般的资料书。正如胡乔木同志所指出:“地方志是严肃的、科学的资料书”(《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铁映同志也提出:“地方志是我国地情、国情的重要载体”,“新编地方志是一种特殊体例的著述,是汇集我国自然、人文、社会、  相似文献   

17.
地方志的性质是什么?迄今至少有十余种不同的论点,诸如“历史书”说、“地理书”说、“资料书”说、“地方百科全书”说、“辅治书”说、”地方信息书”说、“官书”说,等等。之所以产生上述的差异,是由于论证者有意或无意地各从史学、地理学、管理学、信息学、社会学……的角度,以不同的知识背景、不同的社会实践去研究复杂的地方志,自然而然所得出的认识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我们方志人来说,却不能认为上述种种界说都是地方志的性质。  相似文献   

18.
深圳市首届区志编纂业已全面铺开,如何界定区志的记述范围?这是许多修志人员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涉及拟定篇目及搜集资料等诸多方面。中国传统方志有不可“越境而书”的戒条,但自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们的越境活动越来越多,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因而,编修区志一方面要体现地域性,  相似文献   

19.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里必须明确的是,地方志书的本质特征是“资料性文献”,资料是地方志书的基础,一本志书编纂是否成功,关键在资料,资料的充分和真实,决定了志书的价值,决定了志书能不能真正发挥其“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条例》处处体现了地方志工作明显的行政性,体现了地方志书的“官书”性质。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相似文献   

20.
编纂地方志有什么功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二条指出:“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对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有重要意义。”流行的说法则是“资治、存史、教化”。作为以特定体例形式记载地情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地方志具有“存史”或说“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而地方志书的主要功用应是利用资料“资治”和“教化”。然而,所谓方志的“六字”功能,是就其客观作用与功效而言的。从主观角度看,地方志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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