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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见甘肃省敦煌、玉门、金塔和肃州契约文书,主要包括房屋地基买卖契约、房屋地基典当契约、土地买卖契约、抵押借贷契约、租约等类型。从契约使用的普遍性,水权交易、“水随地走”,“亲邻优先”,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等方面,可以探讨清末至民国时期河西走廊西部的社会治理及其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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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至民国时期,土地私有权确立,土地买卖文书的书写程式形成固定的程式。清水江文书的书写程式形成了独有的特色,成为文书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的了解与使用文书史料具有重要的意义。以清水江土地买卖文书档案为主线,概要介绍清代以来清水江流域土地买卖契约文书的书写格式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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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文书的地域性特点明显,桂北地区民间现存契约文书数量宏大,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桂林博物馆近年来对桂北地区民间契约文书的收集初见成效.本文简要介绍桂北地区民间契约文书的收集、保护及整理并以土地买卖文书、分关文书和过继文书为例对桂林博物馆收集的桂北地区民间契约文书进行举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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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傅衣凌先生首次运用福建农村的契约文书编成《福建省农村社会经济参考资料汇编》以来,对契约文书史料的运用逐渐得到历史学界的重视。而随着20世纪50年代以后徽州文书的大量发现,学者们对明清时期农村社会的土地关系、土地买卖,以及对商业、商人的研究也不断推进。秉承傅衣凌先生注重搜集民间资料、重视社会调查的治学之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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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17,(4)
地契文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福建在唐朝肃宗至德(756—757年)至僖宗乾符(874—879年)年间开始有地契文书。漳浦县灶山出土的"砖质买地劵"和福州马坑山出土的"石地劵"刻写的内容,是唐朝和五代福建社会上流行的地契文书的反映。宋元时期,福建土地买卖日益盛行,官府实行统一地契,土地租佃契约内容进一步完善,并使用纸质的地契文书。明清时期,土地买卖的契约有20多项内容。土地买卖要交纳税款取得税契,才算合法。民国时期,土地买卖的地契,大多数使用政府统一印制的"官契纸"。1927—1934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福建苏区开展土地革命,苏区农民分到上百万亩土地。当地留下许多苏区的"分田证"等地契文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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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徐水县新发现一批连氏家族契约文书,时间从清康熙至1952年,内容包括土地买卖契、分家契和土地房产等,共24件。这批材料对研究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契税制度和经济状况以及民间的土地买卖情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其中乾隆、同治、中华民国和建国初年的官制契纸,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为研究当时的契税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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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至民国时期山西水利社会中的水权交易行为相当普遍且类型多样,这不仅是水资源紧缺状态下山西民众智慧的结晶,也是调解水资源时空配置不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特有方式。现存水利契约和碑刻资料显示,以水的使用权归公还是归私作为划分公私水的评判标准,可将清至民国山西水利社会中的水权交易行为划分为公水交易与私水交易两大类型,并将公水交易区分为公水私卖与公水公卖两个亚类,将私水交易区分为地水结合与地水分离两个亚类。这一时段内,在保证国家赋税征收的前提下,山西水利社会存在着从"以土地为中心"到"以水为中心"转变的可能与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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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宁波契约文书辑校》(孙伟良主编,王万盈辑校,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收录了清代乾隆至光绪年间奉化县岩头村及其周边地区土地买卖文契400余件,它们大多属于民间白契,未加盖官印和履行纳税手续。典买土地人主要是奉化县岩头村大土地所有者毛坤山,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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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土地买卖契约为主要考察对象,分类论述了契约文书中货币的记录方式,尝试性的探讨了清代至民国天柱地区土地交易中银、钱、洋等货币的使用随时代变迁而变动些许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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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明清史研究者在研究明清土地契约文书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但是,对房契的研究较少或语焉不详。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产权的转移,它是由契约所规定的,按成文法的固定规则确定的货币关系。在中国古代社会,私人对房地产的权益,诸如继承权、买卖权、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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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来,民间买卖、典当、抵押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不经官府而订立的文书多称为"契约"。维吾尔族有重视契约的传统,用签订契约这种公认方式来处理民间纠纷,调整社会关系,是维吾尔族由来已久的一种习惯。本文就国内外察合台文文献的收藏及研究现状做一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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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省博物馆收藏的数千件契约文书中,位于江西省中南部广昌县的张殿酬家族契约文书整体性强、归户性好。该批次文书共计65件,其起止时间从清雍正元年(1723)至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其中有多件书写为典卖水田契的文书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据此,文章将结合契约文书本身对典卖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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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近代以来,我国许多地区都有契约文书资料相继发现,特别是近30年来对新发现契约文书的整理汇编成果纷纷问世后,作为重要的区域资料、民间社会生活的真实记录和专业文档,每一批契约文书的发现和整理出版,都极大地推动了当地历史与社会的研究,不断充实和丰富着中国历史的整体面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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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契约文书一直以来备受学术界关注。契约文书是指订立发生一定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写成的文书,诸如合同、协议书等。在古代,契约关系是民间日常生活中比较重要的关系之一,诸多事务需要通过立定契约的形式得以确定。现存的清代契约种类很多,有买卖契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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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契约文书,是卷帙浩博的敦煌遗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包括借贷、买卖、雇佣、租佃、分书、放书、遗书等类别,总数约300件左右。这批文书对研究我国古代的契约制度以及由此所反映出的社会经济活动、法律生活等方面,具有弥足珍贵的重要价值。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外学术界在敦煌契约文书的刊布与研究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笔者整理了1949年以来的中外学者此方面的相关研究文献,作一综合性的评述,以就教于学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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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尔早期地契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捷姆迭特那色遗址出土的泥板文书中,6件土地分配泥板文书记录了分给5位官员的大块田地,但没有土地买卖文件。在15件石刻地契中,时间最早的8件也是土地分配文书,较晚的7件则是土地买卖文件。它们表明,起初用来交换土地的货币是牲畜、食品和羊毛及其它有价物品;然后,银成了购买土地的通用货币。除金属货币外,买方要付给卖地的家族成员一定的大麦、食品和羊毛作为附加物品。根据舒如帕克出土的早期城邦的经济管理档案,我们知道,国家把小块土地分给公民作为份地,但是首脑和诸神庙获得了大块土地。50多件土地和房屋买卖泥板文书表明,铜和银先后成为通用货币,大麦、食品和羊毛则是交易的附加礼品。国家从土地和房产的交易中获取税收,田籍书吏收取买田人的税铜或银和食品,房产测量官吏和街区传令官从买主那里收税和礼品。土地买卖先于奴隶买卖在人类社会中发生,由于大土地所有者需要奴隶为他们耕种田地,奴隶社会制度随着土地私有化而诞生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