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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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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1943年开始,美国开始考虑战后世界秩序问题,而战争期间被日本占领的南海诸岛则是待处理的领土之一。二战后期,美国在有关该问题的研究方案中倾向于在战后将南海诸岛交还给某一声索方,或进行国际托管。战后初期,美国不再支持将南海诸岛进行国际托管,也不支持任何一声索方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20世纪四五十年代之交,美国希望南海诸岛问题的处理尽可能模糊化,且不能有利于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在美国主导下制定的《旧金山对日和约》仅规定了日本放弃南海诸岛,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接收方。《旧金山对日和约》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对南海争端政策的形成。  相似文献   

2.
徐一鸣  张生 《世界历史》2020,(1):108-126,I0006
如何处理琉球群岛,是美国战后对日和约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1950年4月,杜勒斯被杜鲁门总统任命为国务卿顾问,负责对日和约问题。当时,美国政府内部特别是军方和国务院之间对此存在争论和分歧。杜勒斯因应美国遏制共产主义发展的亚洲政策主要目标,与美国政府内部各方、美国各盟国、苏联、日本等折冲博弈,基本上界定了琉球政策的框架。为满足各方需求,杜勒斯创造了“剩余主权”这一全新概念,通过《旧金山和约》确保了在联合国托管的名义下,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进行排他性战略控制。同时,杜勒斯主导了《美日安保条约》《美澳新安全条约》《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形成,初步构建了美国在亚太地区以琉球群岛军事基地为核心的防卫体系。  相似文献   

3.
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询问蒋介石,战后如何处理琉球问题,蒋介石提议可由中美共管琉球。1945年,美军攻占琉球。根据《旧金山和约》,美国单独托管琉球,建立了大批军事基地。为了扶植日本,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了"归还冲绳协定"。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交给日本管辖。在台湾的蒋介石政权认为,琉球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琉球的主权属于琉球人民,多次发表声明,反对美国将琉球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  相似文献   

4.
通过考察二战后琉球问题的处置过程,作者提出美国在琉球问题处置上经历了一个由"盟国共管"到"独自托管"的变化过程。1951年,在美国的操作下,美、英等国与日本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置于美国的托管之下。此后,美国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其托管范围,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为钓鱼岛争端埋下隐患。美国单方面"托管"琉球有违于《联合国宪章》中有关托管制度适用范围的规定,且未向联合国提出申请,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5.
廖兵  张根福 《世界历史》2023,(1):124-143+163-164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驻日盟军总司令部设置了规制日本渔区的“麦克阿瑟线”,后来美国不断调整该线,致使日本渔区日趋扩大,日本颇受其益。然而,随着局势的发展,尤其在《旧金山和约》签署前后,日本朝野在对中国和苏联充满“疑虑”的情况下,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撤废麦克阿瑟线活动。其间,民间通过频频请愿阐述废线的合理性与紧迫性,力图推动政府尽快废线。政府方面则通过“吉田—杜勒斯换文”,积极促成日美加三国渔业谈判等,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美国的支持。不过,后者出于尽快批准《旧金山和约》的考量,仍然坚持暂停废线。尽管麦克阿瑟线最终在和约生效前夕被提前废除,但也产生了很多遗留问题。麦克阿瑟线撤废问题与《旧金山和约》有深刻的内在关联,展现了战后日本为尽快恢复主权国家地位的能动性与策略性。同时,尽管美国在该线撤废问题上居于关键地位,但中苏两国的态度也对日本废线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6.
《旧金山对日和约》屏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参与、拟制与签定,掩饰日本国军主义侵略战争的罪行,在安全与政治、领土、经济等条款和战争赔偿等问题上,处处违背盟国有关对日政策的国际协议。它不仅不是一个全面的对日和约,而且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和平条约。以旧金山和约为基准的所谓《中华民国与日本间和平条约》,是美、日、蒋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而促成的一个双边和约,它在实际上构成为“旧金山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日本政府利用蒋介石政府处于弱势地位又急欲缔约的情势,竭力迫使对方退让,在许多重要条款上达成有利于自己结果。日本政府选择台湾当局与之签约,而拒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缔结和平条约,违背了中国人民和广大日本人民的意愿,不能不认为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旧金山和约和日蒋和约,在实际上确认了由杜鲁门政府炮制而获得吉田茂政府支持和参与的“台湾地位未定”论,违背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协议和日本政府在《乞降照会》中的承诺。这两个和约在国际条约中对台湾地位问题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为美国和日本的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阻扰中国统一制造根据,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  相似文献   

7.
褚静涛 《安徽史学》2018,(3):103-110
奄美群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和约》签署,美国获得琉球群岛等岛屿的行政管辖权。为了扶植日本,对抗苏联,美国拟将奄美群岛的行政管辖权移交日本。台湾当局认为,包括奄美群岛在内的琉球群岛的主权属于琉球人民,不属于日本。台湾当局与美国政府展开沟通,指出美国此举将挑战《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公开支持琉球人民追求自治。台湾一些民众向美国国会中的参议员打电报,劝告美国勿将奄美群岛交给日本管辖。1953年12月24日,美日两国在东京签署了关于奄美群岛的协定,根据《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美国将奄美群岛的行政管辖权移交日本。同时,美国政府发表声明,将继续管辖冲绳群岛、先岛群岛等岛屿。  相似文献   

8.
日本"战后体制"包括内外两层,内层是以战后日本宪法为依据构建起来的和平体制与民主体制;外层是以《旧金山对日和约》为核心构筑的亚太地区国际体制。一方面,为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美国对日本进行了民主化改造,将日本"战后体制"纳入战后美国的"主权"体制之中;另一方面,为阻遏共产主义发展,美国鼓励日本重整军备,使日本"战后体制"成为其冷战体制的重要构件。日本出于维护"国体"、恢复国内经济、遏制共产主义蔓延、回归国际社会、逃避战争责任等考虑,或主动或被动地配合了"战后体制"的构建。日本"战后体制"保障了战后初期日本的和平发展道路,但其冷战功能则造成了亚洲的分裂,并阻碍着日本形成正确的历史观,成为当今亚洲新秩序的结构性障碍。  相似文献   

9.
正孟晓旭著,世界知识出版社2017年3月出版,44.5万字,58元该书以安全认知、安全政策、安全互动为主线,将战后中日安全关系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一是从抗战胜利到《旧金山和约》签订,中国试图参与将日本改造成一个民主和平国家的进程,而日本依附美国的安全保护,逐渐偏离了中国对战后日本的安全设计。二是从旧金山体制建立到中日邦交正常化,中日两国在接触和交流中,围绕"两个中国"和恢复外交关系展开了较量、博弈与合作。三是从中日复交至苏东剧  相似文献   

10.
旧金山和约后的美国对日政策新构思于群1952年8月7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制订了名为“美国对日行动目标和方针”的第125/2号文件①(以下简称NSC125/2号文件),规定了旧金山和约生效后美国对日政策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方针,是美国对日政策由占领时期向...  相似文献   

11.
吉田内阁的对外政策与战后初期中日关系吉林师范学院历史系郑毅二战结束以后,战败国日本在1951年以《旧金山和约》为契机,同美英等国实现媾和,重返国际社会。而进行了人年浴血抗战的中国人民未被邀请参加对日媾和,因而也就未能在国际法的意义上结束两国之间的战争...  相似文献   

12.
刘立伟 《沧桑》2013,(2):123-125
近些年来,中日围绕钓鱼岛问题、否认侵略罪行的教科书问题、右翼势力参拜靖国神社问题争端不断,不但阻碍了两国人民的友好交流往来,且制约了中日政治、经济、外交各方面的交流及发展。本文试图从影响中日战争遗留问题的两个重要国际事件(东京审判、《旧金山和约》)对中日历史遗留问题追根溯源,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分析,东京审判的不彻底性及美国对《旧金山和约》的主导,使得中日留下至今都难以解决的历史问题。  相似文献   

13.
日本虽借《马关条约》侵占了台湾,但中国人民从未放弃收复台湾。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将对日清算追溯到1895年,反对战后国际共管台湾。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负责台湾军事与行政的接收。1945年10月25日,陈仪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接受驻台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投降,以台湾省行政公署长官名义接管台湾土地、人民等,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美国主导下的《旧金山对日和约》对海峡两岸不构成法律约束,"台湾地位未定论"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与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作为对日作战的主要参与方,中国为盟国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在美国支持下继续在某些国际场合"代表"中国,此举受到中英苏等国不同程度的反对。为减少阻力,美国未将台湾当局列入多边对日和约签字国之内,而是促使日本与其签订双边和约。此时,蒋介石至为在意的就是"中华民国代表中国"的问题,最终"日台和约"得以在旧金山多边和约生效前签订,这基本上符合蒋介石的愿望。然而,取得这一结果的过程曲折艰辛。此间,在诸多问题上蒋美存在分歧。蒋的因应决策虽使台湾当局最终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美国促成"日台和约"完全出于其自身远东战略利益,对于台湾当局的权益并无多少考虑。  相似文献   

15.
战后印度制定了它的对日媾和政策,其中要求中苏参加和会。这与美国的主张背道而驰。而后,印关间进行反复交涉,最终印度从本国利益和本国外交理念出发,拒绝参加旧金山和会。但它却于会后不久即同日本谈判和约之事。总之印度执行的是一种中间路线。  相似文献   

16.
中日两国大量历史文献表明,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列屿的是中国人,而不是琉球人或日本人。钓鱼岛列屿并不属于“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该列屿在明朝便被纳入中国的海防及行政管制区域。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根本没有涉及钓鱼岛列屿的主权问题。1952年美国托管当局将钓鱼岛列屿划入琉球列岛地理境界的经纬度内,这是极不适当的和不合国际法的。因此,日本声称拥有该列屿主权在国际法上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7.
《抗日战争研究》2002,(1):252-252
由美国日本侵华浩劫纪念馆主办的第七届中日关系国际学术研讨会 ,于 2 0 0 1年 1 2月 7日至 9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美学者 50余人 ,陈香梅女士参加了会议。会议研讨的主要内容包括 :战时劳工问题研究、侵华日军暴行问题研究、东北沦陷区问题研究、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外交问题研究、“旧金山和约”及战后中日美关系及研究、战争赔偿问题研究、日本历史教科书及日本右翼势力问题研究等。另外 ,会议还举行了纪念张学良将军专场讨论。第七届中日关系国际学术研讨会在美国召开  相似文献   

18.
1945年日本投降后,美国国务院暨陆海军部共同制定了《美国对日投降后各项初步政策》分发各同盟国,该政策从维护美国长期利益的角度出发,对战后日本的军事、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的占领目标和处置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在蒋介石的要求下,国民政府外交部将其全文翻译,并几经易稿撰写了《对美国对日投降后各项初步政策之意见书》,对美国的占领目标和各项占领政策进行了分析评论,敏锐地指出了该项政策所反映的美苏分歧。本件史料对战后美国占领政策和东亚国际关系的演变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相似文献   

19.
1951年9月8日,美国及其他国家在旧金山签署了《与日媾和条约》。日本同意将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的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琉磺列岛)、冲之鸟礁、南鸟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为了扶持日本,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协定,决定将琉球群岛中南部地区、大东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移交日本管辖。自1953年至1972年,台湾当局与美国政府持续沟通,公开发表声明,指出美国此举将挑战《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质疑所谓的"剩余主权"说,缺乏国际法依据,试图劝说美国,应根据对日和约第三条,将琉球群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下。  相似文献   

20.
对日和约与朝鲜停战谈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志华 《史学集刊》2006,6(1):66-75
朝鲜战争的爆发迫使美国最终确定了单独媾和的对日和约新方针,并且期待战局好转而实现对日媾和;美国为了阻止中国出席旧金山会议,在对日和约签订之前采取了拖延谈判的策略;旧金山会议后美国急于停战,而因对日和约在远东陷入困境和被动局面的苏联和中国却决心在停战谈判中坚持强硬的和不妥协的立场,以便在朝鲜战场吸引和消耗美国的力量。这就是在冷战大背景下对日和约与朝鲜停战谈判之间的微妙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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