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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见制度与奏折制度是维护清代皇权专制的核心制度。宣统二年(1910)底,清廷决定仿行责任内阁制。在制订内阁官制时,加强内阁总理大臣责任,限制召见官员资格、缩小奏事范围是这一制度的应有之义。不过,摄政王与众大臣们考虑到实际情况,只能拟订暂行章程基本维持原状。但是,暂行章程毕竟只是临时政策,随着完全内阁的实施,召见制度、奏折制度必将产生巨大变化,这甚至会触动皇权的根本。由于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灭亡,才中断了这一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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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为已故督臣勋绩卓著遗爱在民吁恩准建专祠以昭崇报恭折仰祈》,乃江苏绅士翰林院侍读学士黄思永等会同江苏巡抚程德全,“为已故大学士前两江总督臣张之洞于江宁省城(今江苏南京)建立专祠”折抄件。慈禧太后、光绪皇帝卒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当知此折是呈给隆裕太后和摄政王载沣,进呈于宣统二年(1910年),即前两江总督张之洞病逝的第二年。这一年,程德全刚调任江苏巡抚,也是最后一任江苏巡抚。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宣布江苏独立,改宣统为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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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清代玉田、丰润二县由顺天府改隶永平府的时间,清代史料即有六说,传至今日更莫衷一是。已公开的清代档案为找寻改隶时间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先是通过雍正朝雨雪奏折,确定了二县改隶时间当在雍正三年(1725)七月至雍正四年十一月之间。继而通过《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之吏科、户科奏折,判断出二县改隶时间当在雍正四年二月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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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朱兰奏“刻玉为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徽钱币》2008年第一期载文披露了咸丰元年十月詹事府少詹事朱兰的一件奏折,朱兰提议就新疆所产之玉分割运京,刻玉为币,以解财政困难。奏折后面有咸丰的朱批“户部一并妥议具奏”,文章并说,“从现存清代档案中未能查出‘具奏’的记载”。其实户部还是“妥议”了的,在文档中可以查得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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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研究》 1999年第 4期刊载陈维新先生“关于《光绪朝朱批奏折》二奏片的疑问”一文,作者因对中俄关系史实比较熟悉,敏锐地发现了第 111辑第 437、 477号二奏片的具奏人和卖报时间的错误,他利用已出版的档案文献《清季外交史料》、《光绪朝筹办夷务始末记》相对照,推测出二奏片的具奏人和奏片朱批日期。作为一个档案编纂的工作者,笔者有责任和义务,利用现有条件,对上述问题作一个清楚的交待。 一、奏片误考 笔者将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称本馆)所藏清代军机处随手登记档、录副奏折等档案相互核对,证明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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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内外臣工的奏折,经皇帝用硃砂红笔批注之后,谓之硃批奏折,是清代封建君主专制集权下的特殊产物。 一、硃批奏折的形成及其演变 清初,袭用明代的奏本制度,规定:“一切钱谷、刑名、兵丁、马匹、地方民务所关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用印具题;本身私事,俱用奏本,虽有印之官,亦不准用印。”(《内阁》·兵科题本)在《钦定大清会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