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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实现依法修志。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拟于9月至10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依法修志执法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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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已于2003年3月26日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按照立法程序,四川省人大于4月7~8日与17~18日分别组织赴内江市、威远县与绵阳市、安县进行了立法调研,征求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是省人大教科卫委2003年承办的惟一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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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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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开创了我国地方志工作立法之先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步人法制化轨道。2007年11月,省政府又发布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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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使其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了《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对全省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管理、整理利用、报送以及信息工作等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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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7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和省志编委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总结回顾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行1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如何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行专题座谈和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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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 0 0 3年 7月 2 4日通过 ,并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号 ) ,自 2 0 0 3年 10月 1日起施行。 7月 2 5日的《四川日报》公告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共分十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地方志的编纂和管理工作均适用本《条例》。《条例》对地方志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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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省地方志编委会向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和省级各部门地方志工作机构印发《关于开展旧志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志发[2009]7号)。旨在全面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普查登记的古旧地方志书(简称旧志)情况进行分析和整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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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全省地方志系统十分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依法修志取得良好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还存在“四易四难”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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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出台峨边彝族自治县地方志工作“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是按照省志编委2011年13号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制定的,旨在进一步依法规范峨边彝族自治县地方志工作,促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该规划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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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都明确指出“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可见。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地方志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一直以来,省志编委都高度重视全省的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始终把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国内一流年鉴作为年鉴工作的目标和出发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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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开创了全国地方志工作立法的先河,为四川省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奠定了法律依据,也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提供了立法实践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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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修订背景2003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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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地方志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推动基层地方志事业的行动指南.更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法宝。回顾《条例》实施10周年的历程,我们深感,10年前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条例》,敢为人先,依法行政成果丰硕,促进了社会发展的全新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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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出台。是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必将推动我省地方志工作在以法律为依据、以史实为准绳的法制化轨道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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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成都市地方志编委会的要求,经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成都高新区从2007年4月开始编纂2007年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鉴》。2008年一季度正式出版印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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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于2011年12月1日召开《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意见座谈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彭玉水、省政府法制办政法文教处处长陈标、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员李晓东应邀参加。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主持会议,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汪毅作《条例》修改说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