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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它不仅表现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国力强盛,而且在婚姻礼俗方面,也显示出较为自由和开放的特色.关于这一点,唐代墓志对当时婚姻习俗及其特点都有反映.以下摭拾数例,以资参证.一、婚姻年龄中国古代早婚习俗极盛.《礼记·内则》郑注昏礼云:“女子十五许嫁,笄而礼之.”可见当时社会上女子15岁为婚龄的现象十份普遍.这种早婚风俗在唐代社会依旧盛行,大量唐墓志中多有反映.如《唐代墓志汇编》大历058《有唐卢夫人墓志》云:“年一十有二,归我扬子府君”.河南开封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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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将婚姻看作是延续家族的行为,是子孙对祖先应尽的职责。《礼记·昏义》云:"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人们强调婚姻的重要性,也就是在强调婚姻的家族利益。为保证家族血统的纯洁和神圣,婚姻双方讲求门当户对,封建时代大抵如此。不过,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以门第观念为主要依据的身份内婚制出现端倪,并将这种风气愈演愈烈,成为这一时期婚制的主要特点。当时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高门望族,往往都被这种封闭型的婚姻所束缚,从而衍生出种种弊端,对此后的婚姻观念及婚俗带来多方面不良的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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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自三国时代就开始学习中国的婚姻礼俗文化,但由于"土俗"的强大影响力以及背后政治势力的阻挠,直至朝鲜王朝末期,由于政治上尊周思明的需要,英祖命李縡仿效《朱子家礼》编纂了《四礼便览》,才终将婚姻礼俗固定下来,并延续至今。考察中国婚姻礼俗在韩国的本土化进程及其在当代的表现形式,可以发现,当代韩国传统婚俗的程序及其有关婚姻的各种理念,都脱胎于中国,带有鲜明的中华文化印记。这表明韩国传统婚俗源于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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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月刊》2014,(11)
<正>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为注《左传》经典之著。然而宏篇伟帙,难免有疏漏、舛误,《注》中涉礼之文,尚有商榷之处。一桓公五年《传》:"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杨先生《注》云:"雩,祈雨之祭。"(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06页)《说文》云:"雩,以祈甘雨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版,第1012页)杨先生释雩为祈雨之祭,不误,但不确切。确切地讲,此雩为祈谷礼,亦是郊天之礼。"龙见而雩"者,杜注云:"龙见,建巳之月,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远为百谷祈膏雨。"建巳之月为夏四月,即今农历四月,此时阳气上达于地,农作物正生长旺盛之时,需甘霖滋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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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徽州宗族以朱熹《家礼》中的婚姻思想为指导,在家法、家训、宗规、宗训中构建了一套契合于当地礼俗秩序的婚姻伦理。在价值理念方面,徽州宗族将婚姻视为正家之始。在婚姻制度方面,他们采用了朱熹《家礼》中的婚配程序;在个人行为规范方面,规制宗族成员在婚姻伦理方面的越轨行为。这套婚姻伦理对徽州地区宗族伦理秩序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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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神,是我国年画中最古老的题材,是中国传统观念中护宅守门的神仙,最早出现的文献记载,是成书于先秦之际的《山海经》:"沧海之中,有度朔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领阅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悬苇索以御凶魅。"(转引自王充《论衡·订鬼》),在西汉郑玄《礼记·丧大记》注中也记载:"君释莱,礼门神也",门户是家宅的唯一通道和仪表,古人认为有神人司门,春节时在门上贴神像,反映的是人们希望驱邪避凶、安居乐业的美好心愿,贴门神的风俗在历史上延续不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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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国语·楚语上》“教之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语·楚语上》记申叔时论傅太子一段,是我国有关古代贵族教育的一段重要史料,常常被学人称引。申叔时谈到了需要教授的内容: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内中的“教之《令》,使访物官”,则颇让人费解。韦昭注:“令,先王之官法时令也。访,议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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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0,(1)
古之所谓礼,本指祭祀鬼神之事,随社会发展,礼之范围逐步扩大,由祭祀之礼而及于人伦之各种规范,再而至于有关政教之典章制度.今试以《仪礼》、《周礼》及大小戴《礼记》所涉及之内容观之,则天子、侯国建制、疆域画分、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役财用、冠昏丧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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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择偶行为是受到个人的、社会的、文化的、经济的、地域的、制度的等多种因素制约的。文章运用社会学以及文化人类学中相关的择偶理论,通过对昆明市嵩明县滇源镇三转弯韩姓村民家庭三代人择偶观念的描述与解读,分析了当代苗族农耕社会择偶观念的变迁。尽管苗族青年男女在婚前性交往较为自由,婚姻的基础和结婚的动机在于子女、情感和经济三大因素,而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情境中却有所不同,它们的重要性依据时代的变化而随之变迁。已婚老年夫妇在择偶过程中往往以女性是否具有生育功能为主要标准,子嗣传承成为婚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已婚中年夫妇在择偶过程中则更看重双方的情感因素,婚姻中个人自由的准则和爱情的主导动机得到充分体现;而已婚青年夫妇在择偶过程中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更看重经济方面的因素。由此可看出,择偶是一种发展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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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变迁中的苗族农民——昆明市嵩明县滇源镇三转弯村民择偶观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的择偶行为是受到个人的、社会的、文化的、经济的、地域的、制度的等多种因素制约的。文章运用社会学以及文化人类学中相关的择偶理论,通过对昆明市嵩明县滇源镇三转弯韩姓村民家庭三代人择偶观念的描述与解读,分析了当代苗族农耕社会择偶观念的变迁。尽管苗族青年男女在婚前性交往较为自由,婚姻的基础和结婚的动机在于子女、情感和经济三大因素,而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情境中却有所不同,它们的重要性依据时代的变化而随之变迁。已婚老年夫妇在择偶过程中往往以女性是否具有生育功能为主要标准,子嗣传承成为婚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已婚中年夫妇在择偶过程中则更看重双方的情感因素,婚姻中个人自由的准则和爱情的主导动机得到充分体现;而已婚青年夫妇在择偶过程中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更看重经济方面的因素。由此可看出,择偶是一种发展的过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