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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使我深感地方志工作任重道远。我虽不是青灯黄卷旁苦耕不辍的老者,但也饱尝修志工作艰辛。重读《条例》有三,有以下体会: 一、《条例》明确了地方志是官职、官责、官修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盛世修志传承文明的幸事;是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事。  相似文献   

2.
《地方志工作条例》已颁布施行一年多了。在深入学习《条例》活动中,笔者认为《条例》所强调的地方志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官责",修志工作必须坚持"官修"的精神,在《条例》条款的字里行间显示出深邃的内涵。只有明晰各级政府对地方志工作负有的职责,各级修志机构切实履行好各自的修志职责,地方志事业方能持续、稳定、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相似文献   

3.
2006年5月18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并于当日实施,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阶段。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条例》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国自隋唐以来,历代都将修志确立为"官修",修志是"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我们党四代领导核心都非常重视新编地方志工作。早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  相似文献   

4.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出台了。这是地方志工作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创新了千百年来方志编纂沿袭的“官书官修”的基本模式,形成了“官书法修”的新格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为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的出台,可谓大势所趋,瓜熟蒂落。一是适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过去修志倚重行政命令和手段进行,人治色彩较浓。在改革逐步深化的今天,单凭行政命令和手段来推动修志已不那…  相似文献   

5.
宋朝是地方志迅速发展的时代。宋初曾规定地方每三年一上“图经”,后来又有十年一上之说:大中祥符三年,翰林学士李宗谔等上《新修诸道图经》一千五百六十六卷,这是全国性的大型《图经》。同时全国许多地方也都修过志书,不少地方还曾多次修志:据张国淦先生《中国古  相似文献   

6.
正当全国开展第二轮三级志书修志工作之际,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于2006年5月18日签署了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此《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央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全国性修志工作法规,是修志界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令修志同仁欢欣鼓舞。《条例》的颁布,使全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是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志编委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将《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一)《条例》颁布后,伊犁州地方志编委会积极组织全州地方志工作者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召开座谈会,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依法修志意识。(二)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关系,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条例》精神,使人们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定,认识地方志工作的性质和意义,从而大力支持地方志工作。(三)向领导宣传《条例》精神,使领导认识依法修…  相似文献   

8.
在全国二轮修志全面启动之际,国务院适时颁发《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个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是依法修志的纲领性文献。一、《条例》保证地方志工作平稳发展在二轮修志全面启动之际,《条例》对于进一步推动和保障全国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也为提高二轮志书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与以往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暂行规定、规定等比较,  相似文献   

9.
《新疆地方志》2006,(2):5-5,10
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优良文化传统,已延续两千多年。全国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规划编纂6000余部,截至2005年,已出版5000余部。为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日前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地方志工作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负责人:自隋、唐确立史志官修制度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1957年,国…  相似文献   

10.
地方志是中国传统的文化工程,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官修。即府志以知府为主修,县志以知县为主修。二是权威。地方志是地方的经典,了解地方史都以地方志为依据;三是连续。象不定期的期刊,每隔一段时间,政府必决定修志,或全国统修,或一地独修,但前后连接。一府一县不同时期修志都同名。如潮州府现存就有明嘉靖、清顺治、清康熙、清乾隆等4部《潮州府志》。但是,历史上各级政府仅为修志而修志,一次修志,召集一群专家参修,志成人员即散,根本没有把地方志看为一项事业来对待。  相似文献   

11.
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之际,为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修志工作的需要,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的颁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反复学习《条例》之后,感到在修志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要强化"三个意识".  相似文献   

12.
孙仿 《广西地方志》2009,(4):F0002-F0002
2009年7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举办全区分管地方志工作负责人专题研讨班(图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全国、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一轮尤其是第二轮修志以来的工作经验,研究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13.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之后,县地方志办公室从当前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学习《条例》,通过不同形式,宣传贯彻《条例》。一是在白水电子政务网县志办网页上,发布了《条例》,并在发布时作了编发说明,强调了地方志工作立法的重要性和《条例》颁布的现实意义。二是通过政府印发白政发[2006]65号件《关于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推动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三是利用电视媒体,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了与第二轮修志编辑座谈、走访社会贤达、检查各单位第二轮修志工作等系列活动。  相似文献   

14.
黄淑贤 《广西地方志》2007,(3):F0003-F0003
2007年5月18日,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地方志办公室的全体人员,以及各城区志办负责人,部分部门志的主笔共13人。会议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是修志史上的里程碑,是修志实践的指路灯,与会同志围绕《条例》,联系修志工作  相似文献   

15.
2009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三年来,新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修志工作,建立地方志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地方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相似文献   

16.
编修地方志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广西编修地方志源远流长 ,早在公元 2 65— 42 0年的晋代就编有志书 ,以后各代陆续编修。自唐代起 ,朝廷修编全国《总志》或全国《一统志》时 ,往往要求地方呈送图经、方志 ,以备汇纂。志书逐渐形成以“官修”为主的修志格局。由于政府的普遍重视 ,明清时期方志编修呈现出比较繁盛的景象。广西的情形 ,大体与全国是同步的。到了 2 0世纪 30年代初期 ,新桂系主政之初 ,此时 ,距离清嘉庆六年 ( 1 80 1年 )编纂完成、由广西巡抚谢启昆主修的《广西通志》 ,已经过去了1 30多年。重修《广西通志》被提上了议…  相似文献   

17.
朱华 《福建史志》2009,(3):11-13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正式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是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工作纳人了法制化轨道。《条例》颁布实施三年来,我市结合二轮修志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相似文献   

18.
<正>正值第二轮修志在全国全面展开之际,为适应新时期做好修志工作的需要,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国修志史上的里程碑,它第一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地位,使修志工作步入了法制  相似文献   

19.
南京的方志出现于南北朝时期,南朝齐梁年间秣陵人陶季直撰有《京都记》,是已知最早的一位南京籍方志编撰。隋唐时期出现官修图经,唐代江宁人孙处玄曾主持《润州图经》的编纂。南宋时期志书基本定型,建康府三修府志,其中第二部《庆元续建康志》,即根据建康人朱舜庸的《金陵事类》改编而成。由元到明,官修方志与私修方志日趋兴盛,南京修志逐渐增多,名修志人物有元代的戚光,明代的沈庠、陈镐、陈沂、李登等。清代修志达到鼎盛,修志人物众多,代表人物有路鸿休、方观承、严长明、严观、王凤生、汪士铎、宗源瀚、陈作霖、甘元焕、顾云、蒋师辙等。民国延续传统修志之风,并融进现代风尚、信息,代表人物有吴廷燮、陈诒绂、夏仁虎、卢前等。  相似文献   

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续修地方志工作的精神,提高全省修志人员续修志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全省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2007年5月29日~6月1日,云南省地方志公室举办了2007年全省地方志业务骨干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州、市、县地方志办公室、各行业修志部门以及省属各委、办、厅、局修志部门的118位同志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的课程设置,以方志专业知识的实际操作和应用为主,加上方志理论知识和编辑技术,全面系统地进行续修地方志业务培训。随着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许多单位充实了新鲜血液,这次培训班的课程设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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