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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国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之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5月18日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这不仅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同时也为第二轮修志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根本保障。为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并以《条例》精神为指导,依法组织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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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制定颁布的第一部有关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条例》的施行对于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战略,实现依法修志,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地方志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发展机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依法修志重要性的认识一年来,我区各级地方志编修机构和广大修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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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2009年1月,《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对于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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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三年来,新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修志工作,建立地方志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地方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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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施行至今已两周年。《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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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定的粗略解读,论述《条例》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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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5月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全省开展了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做为修志人员必须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建国以来关于地方志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依法修志新时期的开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在二轮修志开展之际,以宣传《条例》为契机,继续加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即加强修志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全面做好地方志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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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7号同务院令,正式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第二轮修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根本保障。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以《条例》精神为指导,依法组织实施好银川市两夏区的第二轮修志工作,我们对西夏区地方志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认真分析总结了第一轮修志的经验教训,结合当前地方志工作的现状,就全面推进第二轮修志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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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众所周知,《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全国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依法修志,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时至今日《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已有五年时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双鸭山市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契机,有力推进了地方志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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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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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5月19日)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进入法制化和法治轨道。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纪念《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目的是认真总结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激发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献身地方志事业的热情和信心;交流加快二轮修志步伐的措施和办法,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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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是我国修志史上的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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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地方志工作从此步入依法修志新时期。《条例》立意高远,内涵深刻。其颁布实施.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保证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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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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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6年5月18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地方志事业得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践表明,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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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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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广西地方志》2008,(3):10-10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颁布实施,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