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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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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在文獻梳理的基礎上結合實地調查,認爲北宋山陵選址的術數方法並非單純的五音姓利之術,還包括了地形選擇等方法。而由此引起的山陵疑案,則是宋初皇位繼承中"燭影斧聲"的注腳,它表明太祖、太宗兩系的競爭一直是北宋皇位繼承中湧動的暗流。同時,北宋山陵的空間佈局,以宣祖、太祖的永安陵、永昌陵爲一組,太宗永熙陵以後諸陵爲一組。無論從術數還是皇權的角度看,太宗永熙陵纔是中心。此外,地理術數既是解決北宋皇帝後嗣不足煩惱的神秘力量,也是借此掩蓋皇室醜聞的最佳藉口。它既用來解決國家禮儀問題,同時也是皇位繼承與朝政鬥爭的重要資源,權術與法術融爲一體。  相似文献   

2.
<正>宋代先皇帝無子,以繼子身分入承大統者,北宋有英宗,南宋是孝宗和理宗,繼位之路都不乏曲折驚險,理宗之立則尤爲突然。嘉定十四年(1221),寧宗立宗室子爲皇子,賜名竑,除寧武軍節度使、封祁國公,後授檢校少保,封濟國公。理宗原本爲寧宗弟沂王之繼子,授右監門衛大將軍,在趙竑封濟國公後,除邵州防禦使。因趙竑與宰相史彌遠及楊皇后的矛盾,遂有理宗之立。  相似文献   

3.
《南史·張率傳》曰:"(天監)四年,禊飲華光殿,其日河南國獻赤龍駒,能拜伏,善舞。詔率與到溉、周興嗣爲賦,武帝以率及興嗣爲工。"檢閱他史,張率、周興嗣無問題,而其中的配角到溉卻似有誤。《梁書》卷四〇《到溉傳》並無記載侍宴華光殿之事。卷三三《張率傳》:"天監四年三月,禊飲華光殿。其日,河南國獻舞馬,詔(張)率賦之……時與到洽、周興嗣同奉詔爲賦,高祖以率及興嗣爲工。"再證諸《到洽傳》:"御華光殿,詔洽及沆、蕭琛、任昉侍讌,賦二十韻詩,以洽辭爲工,賜絹二十匹。"則事主又大不一致,張率、周興嗣未見,且受到武帝贊揚的也變成到洽,當與河南國  相似文献   

4.
宣和七年冬,金軍兵臨城下,宋金議和,以康王趙構和少宰張邦昌爲人質。後姚平仲夜襲金營大敗,宋再次乞和。金人要求更換人質,於是以肅王代康王。本文考證:金人最初是要鄆王爲質,因鄆王逃離東京,遂以康王爲質。當時徽宗成年皇子有十人,康王生母韋氏地位最低,這應是以康王爲質的重要原因。姚平仲襲金營,金人認爲康王非欽宗同母弟,對宋帝無約束力。欽宗同母所出惟一妹,金人遂求以欽宗妹夫曹晟,再加上皇叔越王爲人質。欽宗謂以長輩爲人質有悖情理,遂以皇弟肅王代之。  相似文献   

5.
<正>如所周知,自周代確立嫡長世及制以來,中國古代皇(王)位傳承以父死子繼爲合乎制度的、主要的模式,一般預建爲儲副、待先皇駕崩後繼承帝位者,從制度上而言應是皇帝之"嫡長子"即所謂"皇太子";儘管在現實政治中因爲種種複雜原因,繼位者未必爲嫡長子(有時甚至未必爲子),然而父死子繼的合法性,無論在帝國的政治、儒家的理論還是在社會的輿論、民衆的觀念中,都得到普遍的承認。但是,歷史總有例外。作爲皇儲的名號,除普遍性的屬於父死子繼範疇的"皇太  相似文献   

6.
船山明亡後隱於深山四十餘年,以漢衣冠終其身,並世殆無第二人。其所以能如此,在深信人能以“養性”爲功於天地。船山以爲,通天下一氣,一陰一陽,絪緼相繼而不息。最清者》太虛“天氣”,純粹而靈;降而爲“地氣”或“五行之氣”,則稍濁而有礙;地氣凝結,則爲形質。人之所以有靈,在於有心,心中函有太虛天氣,是爲“神”,爲“性”。此神爲地氣所包,地氣則限於形質。心中之神雖得自太虛,然既生之後,則與地氣交通往來,人能自取自用。神之爲清爲濁,於是端賴於己。且人一生所爲所思,皆不滅而融入其神,死後同歸太虛。故君子“存事没寧”,不遺造化以疵纇。如此信仰,直可名爲儒家士君子之宗教也。  相似文献   

7.
船山明亡後隱於深山四十餘年,以漢衣冠終其身,並世殆無第二人。其所以能如此,在深信人能以"養性"爲功於天地。船山以爲,通天下一氣,一陰一陽,絪緼相繼而不息。最清者》太虛"天氣",純粹而靈;降而爲"地氣"或"五行之氣",則稍濁而有礙;地氣凝結,則爲形質。人之所以有靈,在於有心,心中函有太虛天氣,是爲"神",爲"性"。此神爲地氣所包,地氣則限於形質。心中之神雖得自太虛,然既生之後,則與地氣交通往來,人能自取自用。神之爲清爲濁,於是端賴於己。且人一生所爲所思,皆不滅而融入其神,死後同歸太虛。故君子"存事没寧",不遺造化以疵纇。如此信仰,直可名爲儒家士君子之宗教也。  相似文献   

8.
吴麗娱  趙晶 《中华文史论丛》2015,(2):139-180,394,395
本文分階段探討唐五代之際格、敕編纂的發展特色,認爲唐前期所修是綜合性立法的格,其條文內容與禮密不可分,直至玄宗朝《開元禮》的制作,使修纂較爲便捷的格後敕成爲新的法律形式。貞元、元和之際對《開元禮》和開元制度的繼承,完全轉化爲對開元格後敕的編纂和認定。但歷朝不斷增加的內容以及綜合性立法的性質,致使格後敕的編纂趨向繁冗,所以又制定了以刑法爲主體的《開成格》和《大中刑律統類》,並爲五代所承用,最後因《大周刑統》頒佈而歸於失效。作爲唐代主要法律形式之一的格在北宋前期銷聲匿迹,直至元豐變法纔又以"賞格"的面目出現。與此同時,格後敕在五代易名爲編敕,在北宋前期逐漸析出制度性條文,最終在元豐時成爲單一性刑法規範。  相似文献   

9.
范兆飛 《中华文史论丛》2023,(1):51-90+401-402
北魏傅永喪葬故事是一個“箭垛式”的事件,充斥着種種尖鋭的衝突和糾紛,是觀察北朝妻妾關係、喪葬制度乃至政治文化的重要線索。以胡太后爲代表的國家權力,最終否定傅永葬於洛陽邙山的遺願。時人和史家對此顯然持批評態度。誰與男性家長合葬,無疑是困擾北朝一夫兩妻或多妻家族的難題。北朝並無禮法規定前妻爲尊,後妻地位有時更高。合葬方式也是北朝喪葬制度與實踐的組成部分,同時體現出華夷觀念的分野。華夏高門延續漢代大族的合葬方式,以同穴異棺或同穴異室爲主,而胡人或胡化漢人的合葬墓,有時采取同棺合葬或石床合葬等形式。  相似文献   

10.
在拓跋鲜卑建立国家的进程中,君位继承制度亦随之转型,由部族传统下的兄终弟及制转变为华夏式的嫡长子继承制。为了排除旧制的干扰,北魏前期诸帝对宗室近属展开普遍性的、惯例性的政治清洗,我们称之为“立子杀弟”现象。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开“子贵母死”与“立子杀弟”之先河,二者相互配合,旨在消除同母弟等因素对嫡长子继承制的威胁。明元帝循道武帝之轨辙,使二者固化为政治惯例。随着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以及献文帝朝政局走向的影响,不再发生大规模的、程序化的杀戮,“立子杀弟”现象就此终结。  相似文献   

11.
黄正建 《中华文史论丛》2022,(3):211-228+408
本文從杜佑對所引史料的選擇和剪裁入手,探討杜佑的法律思想,發現杜佑論述“刑制”歷史時,所引資料均删去了有關“以禮化民”等内容,不認爲“刑”後於“禮”而産生,對以德禮仁義治國持懷疑態度。這與一般認爲杜佑主張以禮樂治國的看法有很大不同。此外,杜佑詳細引用記録了當時辦案過程的史料的做法也極其少見,反映了他重實踐重程序重法典的法律思想。  相似文献   

12.
劉成國 《中华文史论丛》2023,(3):103-134+393
關於宋代新學學派的研究,成果豐碩,但若干基本問題仍存争議。“新學”之名,既可指稱王安石的整體學術思想,也不妨作爲以他爲首的整個學術流派的代稱。新學在宋代的盛衰歷程,可劃分爲五期。新學的學派屬性既非法家,也非道家,而是以儒爲主,整合道、法、釋諸家學説。王安石是一位積極有爲的功利主義儒者,新學則是一種以制度建構爲主體的儒家事功之學。“内聖外王”是對新學特色的準確界定,但若用此詞來敍述宋代儒學的演變,將理學視爲“内聖外王”的最高典範,則會遮蔽儒學内部的多樣性,得不償失。  相似文献   

13.
北京中華書局於公元2002年出版了北宋人劉摯(1030—1097)《忠肅集》點校本(附輯佚等),這是現存最完備而精審的本子。其底本爲文津閣四庫全書本,惜書中尚有不少被清人竄改之文字未曾改回,也存在一些失校之處,爲使新本更臻完善,兹據頁數、題目、行數的順序試加校正如下:頁6《賀神宗皇帝即位表》,行2—3:“光符歷之在,丕協人神之依。”頁6《元豐八年賀即阼表》,行1:“恭承皇帝陛下祗若遺訓,嗣膺大歷。”頁57《分析第二疏》,行4:“其利也,則下至於歷日,而官自鬻之。”頁179《上政府啓》,行2:“天相炎歷,日太和。”頁214《興龍節疏》,行4:“天保…  相似文献   

14.
紹封是指由絶封者的子孫或親族成員承襲原爵主爵位的一種繼承方式。東漢侯爵的紹封制度具有兩個顯著特點:紹封降等與紹封選擇。王朝實行紹封繼絶的動機不像其宣稱的"章德"、"顯功"那麽簡單,主要原因與朝廷希望獲得外戚、功臣等勢力集團的支持以增强統治基礎有關。紹封制度在兩漢魏晉時期的發展大致可以曹魏中期爲界分爲前後兩段,前半段朝廷對"無子國除"之制執行得較爲嚴格,尤以東漢爲最;後半期重嫡之制明顯鬆動,支庶襲爵獲得極大推行,紹封繼絶也就變得極其有限了。王朝在不同時期采用不同的襲封政策和中央與封君或説皇權與貴族士大夫集團的力量對比有着非常密切的關係。  相似文献   

15.
《宋史·輿服志三》(下簡稱《宋志》)"后妃之服"條:"后妃之服。一曰褘衣,二曰朱衣,三曰禮衣,四曰鞠衣。妃之緣用翟爲章獉獉獉獉獉獉獉,三等。大帶隨衣色,朱裏,紕其外,上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革帶以青衣之,白玉雙佩,黑組,雙大綬,小綬三,間施玉環三,青襪、舄,舄加金飾。受册、朝謁景靈宮服之。鞠衣,黃羅爲之,蔽膝獉獉、大帶獉獉、革舄隨衣色獉獉獉獉獉,餘同褘衣,唯無翟文,親蠶服之。妃首  相似文献   

16.
正古人稱謂紛繁,今日欲求正解,亦非甚易。梁章鉅《稱謂錄》卷七“妻之姊妹”:“内妹《三國·魏志·夏侯淵傳》:‘淵妻,太祖内妹。’”今《辭源》、《漢語大詞典》均同其說。然檢《淵傳》,實未見可資證明之記載,梁氏殆想當然耳。《儀禮注疏下·喪服》:“緦麻三月者”,“姑之子。”鄭玄注:“外兄弟也。”又:“舅之子。”鄭注:“内兄弟也。”則内妹當謂舅之女而年少於我者。《晉書·宣五王傳·武陵莊王澹》:“澹妻郭氏,賈后内妹也。”謂澹妻爲賈后母郭槐兄弟  相似文献   

17.
吕博 《中华文史论丛》2022,(4):193-206+405-406
册書是唐代最高等級“王言”。作爲一份不可多得的史料,《命武承嗣文昌左相封魏王册書》爲研究者提供了寶貴的信息。該件册書表明,册在行政運作中很可能只需要中書令宣,而不需要門下省進行封檢。册是唯一還以竹簡爲載體的公文,在强調等級的同時,帶有禮制復古的意義。可以説,在“王言”體系中,册的物質形態和行政運作形態都呈現出復古的特點。  相似文献   

18.
中国封建社会历代封建王朝基本上都是依据传统的立长立嫡原则,即以“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作为立嗣即确立皇位继承人的法定标准。由皇帝根据这一标准公开册立皇太子作为预定的皇位继承人。由于立嗣直接关系到各种政治势力的根本利益,因此围绕立嗣问题,各种政治势力往往进行殊死角逐。特别是在先皇临终到新皇即位这一段新旧权力交替的时间内,统治集团内部往往会产生激烈的斗争,甚至因此引起社会的动乱。各种政治势力无不把这段时间作为争夺帝位和控制新主及朝政的有利时机而进行明争暗斗,从而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次次争嗣夺位的斗争。  相似文献   

19.
<正>""與"愆"是功能完全一致的一對異體字。"愆"除有罪過、過失義外,還有"違背"義,""與之同。《文選》卷二三王粲《贈士孫文始》"率由嘉則"下李善注:"又曰:‘不不忘,率由舊章。’"不,即不違背。《後漢紀·孝獻皇帝一》:"故遂濫,無有防限。"濫,《漢語大詞典》釋爲"差少過錯與放縱妄爲",""仍從"罪過"義生發。其實不然,此處""有超過之義,濫即超限僞濫。  相似文献   

20.
<正>儘管《尚書·多士》已有"惟殷先人,有册有典"的記載,但文獻的大規模書寫特别是大量編纂成書則開始於春秋,勃興於戰國。降至戰國中後期,不僅主要經典皆已成書,私家著述並亦載爲篇籍,而且書册之流傳、積聚也有了相當規模。同時,文獻書籍的散佚亦漸次發生。秦火以前,前代故籍和各家著述即有散失不見之篇;入漢以後,秦火不及之書亦大有不能整理恢復之册。成書、積聚和散佚三位一體,共同組成先秦時期文獻書籍發生、發展的核心内容。春秋戰國時期所以成爲中國文獻傳統和書籍生產的奠定、發生階段,具有物質、傳統、社會文化諸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竹簡成爲文獻的主要載體,簡牘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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