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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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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苌丽娟 《文献》2021,(1):151-165
民族地区民间写本文献中的"数目"类词语存在多种特殊标记方式。这种特殊标记法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书写符号""及筹算数码的使用上,其次体现在合文、连笔、省略、羡馀四种特殊书写形式所造成的文字单位不确定性、字词关系的非一一对应性。本文以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苗侗村寨各类文书为研究中心,辅以同时期的瑶族、仫佬族、白族等民族地区民间汉文写本资料。结合典型文例,对清水江文书"数目"类词语的特殊标记方式进行解读,同时对特殊标记法产生原因略作剖析,以期为写本文献的正确释读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2.
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西藏自治区藏族民商事习惯法在节约国家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解决了大量国家制定法难以解决的纠纷,克服了制定法的局限。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法治社会是国家最终目标,但也应正视当下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应重视国家法与西藏自治区藏族民商事习惯法的互动,在肯定藏族民商事习惯法对国家法的补充及完善作用的同时,应理性看待习惯法,取精华弃糟粕,与国家法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3.
<正>由贵州大学张新民主编《天柱文书》第一辑,作为国家社科重大招标课题"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阶段性成果,历经8年艰辛收集与整理,于2014年1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正式影印出版。该书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规模宏大。《天柱文书》第一辑共计22册,68卷,980万余字,收入清水江流域天柱县民间契约文书近7000件,并一改以往出版清水江文书以锦屏  相似文献   

4.
黄伟 《上海地方志》2023,(4):11-17+94
编修地方志与地方文书都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近年来各地各种专志的编纂出版使得地方文化类专志编纂成为可能,而地方志与地方文书有着紧密的关系。当前文书整理存在着归户性不足、文书整理不够全面、文书文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文书成志可以适当解决这些问题。纳入地方专志的编纂行列为文书整理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但是同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清水江文书成志可以为清水江地区文化发展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  相似文献   

5.
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契约中,有大量关于"股"的文书,可见"股"在当时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概念,这成为理解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的关键词之一。目前关于清水江"股"的研究文章,大多是从林地产权性质出发的,只有极少数涉及到"股"自身的结构特征。本文通过对清水江林业契约文书中"股"的考察,认为"股"在清水江林业生产中的最早出现,并非如有的研究者所认为那样,是伴随乾隆时期人工营林的佃山方式所至而产生,实际上早在乾隆之前的清水江林地买卖契中,就已经有"股"的出现。清水江林业契约中存在复杂的"股中股"或"多重股"的现象,反映出清水江林业生产中地权分配的多样性,这一特征或许就是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区别于徽州或闵北林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之一。  相似文献   

6.
清水江文书中土地文书遗存丰厚,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部分清水江土地文书进行考述,并与徽州文书试作比较。从大的方面看,清水江文书与徽州文书在整体上大致相同,显示了其继承和吸收了中原契约文书的基本要素,而在契约内容事项的表述之中,又清楚地显露出地方特色和民族习俗。  相似文献   

7.
<正>新史料的发现,无疑有助于学术积累的增长和新研究领域之开拓,就中国古文书而言,敦煌文书之于敦煌学,徽州文书之于徽学,即是显著例证。而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的地方档案文书及各类民间文献,藉之展开经济史、历史人类学、地域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领域的研究,无疑是中国历史学界目前最为引人注目的学术亮点之一。清水江文书的发现、整理与研究,正是这一学术亮点的组成部分。清水江文书,是指明代以来遗存于贵州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历史文献之总  相似文献   

8.
清至民国时期,土地私有权确立,土地买卖文书的书写程式形成固定的程式。清水江文书的书写程式形成了独有的特色,成为文书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的了解与使用文书史料具有重要的意义。以清水江土地买卖文书档案为主线,概要介绍清代以来清水江流域土地买卖契约文书的书写格式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李宇 《沧桑》2014,(4):101-102
契约文书作为我国民间社会的法律文件和私家档案,它是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在基层社会运作的直接反映,可补政书、典章、史志和其他公私文献的缺憾。近几年,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搜集到了清代山西5067件契约文书。这些契约文书种类齐全、内容丰富,主要囊括了卖契、典契、委托书、遗嘱、赡养文书、纠纷合同、分产文书、布告、归并地约、公议文约等类型。它们从时间跨度上来说,贯穿整个清代直至民国;就地区分布来说,遍布晋南、晋北、晋中、晋西、晋东南各个地区。这些契约文书细致地反映了清代山西民间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被誉为山西的"民间正史"。由此可见,清代山西契约文书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10.
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对解决纠纷、缓解司法机关的压力、和睦邻里家庭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内蒙古藏《黑水域出土文书》(汉文文书卷)中保存的《麦足朵立只答站户案文卷》与文书F116:W98是反映元代亦集乃路地区民事纠纷调解机制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研究元代民事纠纷的调解机制提供了实物资料,有着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11.
在古代社会,国家法对少数民族偏远地区的影响常因地理环境的制约而相对薄弱。地方秩序的维护多依赖于地方习惯法。近代以后,国家力量逐渐加强了其对偏远地区的影响力,国家法也逐步变成民众处理社会问题的另一种途径。但在国家法进入地方法控制区的时候,就不免会出现适应问题,特别是当国家法与地方法存在分歧的内容时,民众如何抉择值得关注。民国贵州天柱县的一起侗族离婚案,充分地展现了国家法和习惯法扞格的情况。由于当地侗族习惯法占有优势,使得国家法的解决途径最终未能成功。本文拟以此案为例,展现民国时代社会变迁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12.
在黔东南清水江上游的支流交密河边,在雷公山北麓的苗岭腹地,坐落着一个古老的苗族村寨--交包。每年农历七月八日,那里出嫁的姑娘都要千里迢迢赶回交包娘家,过一个传承久远的古老节日--"好庆节"; 那里的苗家男女都会在"好庆节"里身穿盛装纵情饮酒、踩芦笙、唱飞歌……  相似文献   

13.
下司古镇     
正下司古镇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位于清水江上游,贵州省凯里市西南部。古建筑群中有川滇会馆、江西会馆、两湖会馆、福建会馆、广东会馆及禹王宫、观音阁等。素有"人文下司,天造山水"、"小上海"、"清水江上的明珠"之美称,是国家皮划艇示范基地、中国红蒜之乡,锌硒米之乡,世界名犬下司犬之乡。  相似文献   

14.
上世纪50年代以前,在我国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一种裁决疑难是非争执的习惯法——神判法。这种习惯法的独特之处是:当发生失盗等事件时,失主和涉嫌者各执一词,在通过各种努力均无法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转而去求助于"神",企图以"神的意志"去查清判定事实真相。  相似文献   

15.
清代安康地区河上运输非常繁忙 ,对安康地区经济文化的对外交流与发展贡献极大。但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 ,河上运输的风险大 ,事故与纠纷频繁 ,于是安康地区河运习惯法应运而生 ,填补了国家制定法的不足。从已发掘的碑版资料来看 ,安康的河运法不仅包含有调整河运纠纷的具体规定 ,且体现出现代商事法及其特别法海商法的一些主要的原则和精神 ,颇有值得研究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正>公证以它"证明、服务、沟通、监督"作用,通过证明无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预防了纠纷,保护了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然而随着时代进步,当今时代已是  相似文献   

17.
杨琳 《北方文物》2017,(2):108-111
金朝婚姻习惯法萌芽于生女真中完颜部落的氏族习惯,通过对金朝婚姻习惯法发展轨迹的考察,在金朝婚姻习惯法与制定法的互动中,一方面习惯法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律渊源,在金朝法律制度发展中并不是完全游离于制定法之外,金朝有遵循"旧俗"的传统,部分习惯法得到了承继和默许并进入到制定法中;另一方面伴随"崇儒重道"之策的逐步建立,金朝统治者裁夺改变了与儒家法律思想不吻合的部分婚姻习惯法,既体现了"法自君出"的时代烙印,也体现了金朝政权对于儒家思想的法律运用和认同。  相似文献   

18.
法的产生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在国家出现以前,人类是依靠原始的氏族习惯来维持氏族秩序的,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国家出现,氏族习惯也逐渐演变成为习惯法,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而渐变为成文法,夏朝的建立及夏朝法律的颁行则使得中国的"法"正式诞生。  相似文献   

19.
正山青人长寿仙桥乡王卡村在福泉市西北部,距福泉约60公里。王卡村四面环水,东西南北分别与十万千、清水江、蛤蚌河、冷水河为界。苗语称此地为"rongdong"(绒懂),"rong"是苗语"7"之意,"dong"是苗语"山坡或村寨"之意,"rongdong"即7个寨子的意思。当地通常称"王卡七寨",王卡河对面开阳县平寨乡的卜窝八寨则称为"卜窝八寨",两地山水相连。在没有公路之前,山高路险、  相似文献   

20.
清末循化厅藏族内、藏族与其他民族间经常发生的抢劫案件主要依据"番例番规"追赔罚服。在蒙古与藏族间的抢劫纠纷中,除依"番例番规"追赔罚服,对挑起事端的首要分子等常依《蒙古律例》惩处。若发生重大抢劫案件,官府常依照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律例惩处重要滋事之人。两造抢劫案件多元异质化的法律适用状况,反映了"因俗而治"理念下,官府针对多族群杂居状况下各守各界及维持势力均衡的考量。官府在民间调处和官方裁断的互动中积极解决两造抢劫纠纷,并且注重适用法律时的协调与渗透,借此加强法律控制,增强国家权力。循化厅两造抢劫纠纷的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与秩序形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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