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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里必须明确的是,地方志书的本质特征是“资料性文献”,资料是地方志书的基础,一本志书编纂是否成功,关键在资料,资料的充分和真实,决定了志书的价值,决定了志书能不能真正发挥其“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条例》处处体现了地方志工作明显的行政性,体现了地方志书的“官书”性质。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相似文献   

2.
《广西地方志》2006,(5):63-63
为了加强对《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修志的工作意识,全面推进陆川县的续志编修工作。2006年7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乡镇、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会议,全面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修志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历史地位,用历史发展的眼光,认真履行修志“官职”,落…  相似文献   

3.
<正>在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的形势下,国务院颁发《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所有方志工作者都是莫大的鼓舞和鞭策。《条例》的颁发,是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性质,肯定了它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条例》指出,地方志是“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个文献的提法与以往讲的“百科全书”、“资料大全”等,显然不同。我们编纂的志书应该具有历史价值,应该无愧文献这个定位。这无疑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其次,《条例》重申地方志是“官书”,是由国家地方志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编纂的“官书”,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由专门机构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编纂的“官书”。地方志书、年鉴要体现官方立场、观点,为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立言的性质和作用十分明确。第三,《条例》讲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工作既包括修志,也包括用志。很明显,《条例》是为地方志工作加了担子,它蕴含着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这是方志工作者的光荣,也是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4.
地方志是一种“资料性文献”,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此进行了“法律确认”(见《条例》第三条)。这种确认未必能成为学术上的共识,但资料性是地方志的重要特征,这一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地方志的这个特点决定了资料工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从新时期两轮修志的实践看,资料不足却是各地地方志编纂中遇到的普遍问题。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六条指出:“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笔者认为,这是对修志工作者工作质量提出的基本要求。而“本行政区域”及“历史和现状”的提法则充分表明,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是我们修出良志佳作的必备条件。  相似文献   

6.
古人讲,“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地方志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清代著名史学家章学诚将之称为“一方之全史”。我国历来有“隔代修史、当代修志”的传统。两千多年来,历朝历代修纂的浩如烟海的地方志书,为我们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提供了大量珍贵的史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早在1957年,国务院就已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家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到2006年,我国已基本完成了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为了保障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还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两周年之际,重新回顾和展望我省地方志工作,对促进全省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繁荣和发展地方志事业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地方志工作阐明了指导思想,一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二是“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将“组  相似文献   

8.
资料是编修地方志的基础。《地方志工作条例》把地方志书定义为“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勿容置疑地确立了资料在地方志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浦城县方志委和各地方志界同仁一样,为征集到全面、翔实的地方志资料,煞费苦心,历尽艰辛,在此过程中积累了点滴体会,归纳其要点有“四种做法”。在此抛砖引玉,供修志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9.
<正>《地方志工作条例》把地方综合年鉴纳入地方志概念之中,并指明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性质:“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  相似文献   

10.
《巴蜀史志》2006,(2):4-8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事业。编修《四川省志》,对于总结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弘扬和传播先进文化,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四川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四川省志》(1986-2000)的编纂工作,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委办[1997]5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四川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05]47号)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11.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过两个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一个是《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一个是《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条例》与这两个“规定”最大的不同是将“地方志编纂工作”改为“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编纂机构”改为“地方志工作机构”。联系到《条例》的具体内容,我们说。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当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编纂地方志。  相似文献   

12.
《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这是关系地方志事业生存与发展的一项根本原则。因为地方志是一种资料性文献,资料的真与实是衡量志书质量高低的标准,也是地方志的生命所在。二轮修志一定要把这一原则贯穿于始终,确保志书质量。如何做到“存真求实”,本文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相似文献   

13.
作为“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的地方志(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定义),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全部实践。  相似文献   

14.
4月21日.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市志办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传承文化基因,接续成都文脉”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第二轮两级志书、年鉴编纂工作,加大“数字方志馆”建设力度,深入实施资料年报制度.服务现实、主动有为,继续为服务“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和“文化之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5.
《巴蜀史志》2014,(6):60-61
9月23日,绵阳市志办、市地方志协会召开全市地方志学术研讨会。会议围绕“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切实推进依法修志”“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志书编纂、年鉴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志信息宣传,大力开展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修以致用,服务社会”等主题进行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6.
编修地方志是中国的一项古老文化传统。其跨越2000多年的历史。内容从单一趋向综合,体例由不规范到规范。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后,把地方志工作推向新的历史时期,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志工作可“高忱无忧”了。地方志工作必须伴随着时代发展的步伐做到与时俱进.才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下面就地方志工作如何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浅谈几点见解。  相似文献   

17.
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全省地方志系统十分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依法修志取得良好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还存在“四易四难”现象。  相似文献   

18.
继国家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我市以出台《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标志,适时启动了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目前,市政协已完成了六个年度的地方志资料。基本上达到了部门、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三满意。今借哈尔滨市地方志学会二分会征集以“我与地方志”为题的地方志工作交流会材料的机会谈谈做好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的体会。  相似文献   

19.
《广西地方志》2006,(1):6-7,9
各市、县、城区地方志办公室,《广西通志》各专志编辑室:2003年以来,我区各级修志部门和广大修志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于学习,甘于奉献,为我区修志事业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广西修志事业的发展,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决定,授予《广西通志·地震志》编辑室等46个单位“2003~2005年度广西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韦清芳等94名同志“2003~2005年度广西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  相似文献   

20.
作为基层的地方志工作者,对于国务院颁布第467号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谈两点感受并提两条建议。感受之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全国地方志系统的一件大事、好事1·说它是大事。它是以全国最高行政主体——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地方志的行政性法规,是建国以来行政级别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地方志文献。以前,国务院办公厅、中指组、自治区政府等等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文件都是一些“通知”或者“规定”。虽然中指组颁发有《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但由于不是行政主体颁布,不具备实施行政许可,因此它的“规定”不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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