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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3日,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在第二部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中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同时还对被羁押人员的人身权利保障作出了规定。从这一计划中看出,我国又开始重新重视起刑讯逼供问题,并制定一些比较可行的方法来遏制刑讯逼供,但同时也应看出,要完全消除刑讯逼供,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文就从刑讯逼供的根源出发,对刑讯逼供与口供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然后提出解决刑讯逼供这一问题的建议,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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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伴随着法的产生,即出现了审判活动。原始的审判方式,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是从“神明裁判”开始的。因为它借助于“神”的威力,基本上不存在根据口供判决的情况。我国的奴隶制度发展到周代,口供逐渐被重视,有所谓“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之说。当然,与“神明裁判”相比,无疑是历史的进步。由于口供代替了神判,刑讯也就应运而生。我国刑讯的雏形可能起源于周代。《礼记·月令》中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所谓肆掠,就是指的刑讯。仲春之月(每年阴历二月)停止肆掠,言外之意,其他时节是允许肆掠的。这是关于刑讯制度在我国发端于奴隶制时代的佐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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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法国的犯人数量达到62500人,而整个法国监狱的最大容量也只有51000人。在所有的监狱中,85%的牢房面积不到11平方米,官方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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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司法审判中,刑讯作为取得口供的一种合法的讯问方式一直存在。近代以来,野蛮落后的刑讯制度越来越不适应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要求,所以废除刑讯制度就成了法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清末新政到民国初年,伍廷芳等人为废除刑讯制度做出了巨大的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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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一个集中关押犯人的场所,其危险性、突发性不言而喻。近现代的监狱一般配备警笛、警绳、警棍、手铐、脚镣、枪支弹药,常规情况下,监狱管理人员可以把警笛、警绳、警棍、手铐、脚镣带人监舍,但不能带枪支进入关押犯人的监舍。号称远东第一大监狱的上海提篮桥监狱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便有一条铁的规定:不管什么人,凡是佩有枪支弹药的监狱工作人员(包括典狱长在内)或是法院系统的法警都不能进人狱区,要进入狱区就必须寄放或卸去枪支弹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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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是客观记述地情的百科全书.其对记述方法有特殊要求,诸如称谓要用第三人称,不能用“我省”“我市”“我县”“我单位”等第一人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标准》第二十七条规定:“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许多地方志书的“行文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如《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行文通则》中关于“称谓的书写”规定:“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书写,不用‘我省“我市’等第一人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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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的秋天,凉意来得早,雨水也相对丰沛。通常人们会把旅行消费在这个季节里,因为一整年里只有这个时候山地变得多彩,温度易于凌驭,干燥的风把公路吹得洁净立体。只有这个季节,人们仿佛不用付出就能得到更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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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在我国的司法领域中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只是花样不断翻新,由简单的肉刑演变至今的变相肉刑来折磨被询问人的身体与精神。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司法领域的毒瘤,对于司法公正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而且也是老调常弹,很多学者也已经对刑讯逼供做过分析。本文从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出发来谈谈对遏制刑讯逼供的法律方面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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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广西,向被视为“蛮荒之地”,因而也就成了不少朝代流放“犯人”(主要是遭贬谪的官员)的理想场所。而在这些被流放中,有一些乃是中国学史上的耀眼明星,宋代学家黄庭坚就是其中一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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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震林一生,敢说敢做,个性鲜明,人称“谭大炮”。他讲话作报告,也很少请人“捉刀”,有着浓厚的“谭氏风味”,让人耳目一新。1940年,谭震林担任江南抗日义勇军司令,化名林俊。一次,谭震林作报告,会前指定了一位上海来的大学生作记录,可是他却一字未记。众人追问原因。大学生怔怔地说:“今天的报告太好了,我从没有听过这样好的报告。一开始就把我吸引住了,越听越爱听,竞把作记录的事忘了。”事后他还天真地追问:“林司令!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谭震林笑答:“劳动大学毕业。”1942年11月,中共苏中区党委召开南坎会议,谭震林以新四军政治部主任身份作“精兵简政”的报告。亲历者康迪回忆:“整整一天,他不用讲稿,从国际、国内形势,谈到苏中的工作。他还谈到苏联红军打了一个大歼灭战,清清楚楚地讲到俘虏、打死、打伤多少德军,击落多少架德军飞机,缴获、打毁多少坦克、大炮、轻重机枪、长枪、自动步枪、枪弹、各种子弹、手榴弹等一长串数字。”会后,康迪等人与报纸核对,任何数字没有丝毫偏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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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末期,英国政府决定把犯了罪的英国人统统发配到澳洲去。一些私船主承包了从英国往澳洲大规模地运送犯人的工作。英国政府实行的办法是以上船的犯人数支付船主费用。当时那些运送犯人的船只大多是由一些很破旧的货船改装的,船上设备简陋,没有什么医疗药品,更没有医生。船主为了牟取暴利,尽可能地多装人,使船上条件更加恶劣。一旦船只离了岸,船主按人数拿到了政府的钱,对于这些人是否能远涉重洋活着到达澳洲就不管不问了。有些船主为了降低费用,甚至故意断水断食。3年以后,英国政府发现:运往澳洲的犯人在船上的死亡率达12%,其中最严重的一艘船上424个犯人死了158人,死亡率高达37%。英国政府花费了大笔资金,却没有达到大批移民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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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流传的东西都是很正面的,大家看到的和内部的实情可能不完全一样。我就想讲讲我们家里的故事,把我知道的情况公开一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