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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简所见的阳陵与迁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将里耶秦简牍中有关阳陵、迁陵的文书记载与传世文献、考古发现相结合,考订这两个秦县的沿革与地望,并着重分析阳陵县的起源、地望和迁陵县的乡里结构等问题,指出:目前关于里耶简中阳陵地望的两种说法,均不能与传世文献完全吻合,我们认为此县既不属洞庭郡管辖,也不应在关中地区;由此提出另一假设:里耶秦简中阳陵县的前身即见于包山楚简之“阳陵”,为郑国故地,后属于楚,当在今河南许昌市西北。迁陵即今里耶古城,但非洞庭郡治所;迁陵县下辖乡,乡下辖里,与包山楚简所见县辖里的结构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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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2017,(1)
秦汉文献中的"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是真实存在的制度设计。亭的设置原则一是不能远离聚落,二是不能脱离交通。邮亭主要设置于京师与郡国、郡国与县邑的主要交通沿线,乡亭主要设置于聚落附近和郡国辖域的次级交通道路。乡亭、邮亭的辖区称"亭部",随着亭部人口的增长和耕垦的需要逐渐形成新的聚落,此即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和三国吴简中的"丘"。新的聚落称"丘"而不称"里",说明"丘"是按地域命名的,而非乡里行政组织。丘的形成既有邑居之民外迁的路径,更有移民在国家赋民草田、赋民丘地等安置政策下通过"占垦"而聚居的渠道。随着东汉地方管理体制的变动,亭部开始对辖域内散居的聚或丘行使乡部治权,出现亭部—丘的隶属关系。亭部退出历史舞台后,丘划归所在乡或另设乡统一管理,形成乡—里、乡—丘不同的管理体系。秦汉以来以联户为目的的乡里组织在聚与丘的浪潮下逐渐松动,聚落逐渐演变为地域单位,表明国家对丘的管理已经放弃了以"里"为基础的乡里编制和多重监管的传统。乡里行政编制虽然犹存,但广大乡村行政权力弱化的历程已经开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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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户籍简当为秦人侵吞楚国青阳以西之地后的产物,其编录年代或可定为战国末叶。户籍简中的南阳,为迁陵里邑之名,其上级行政单位或为设置在迁陵之都乡。南阳里大致有编户民20余户,涉及姓氏多达七八个,呈异姓杂居之状。编户民的家庭类型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三类,但以前两者为主,联合家庭只是个别现象,大致可视为一种暂时性的过渡形态或贫困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个例。家庭奴仆乃编户民的附属人口,他们与主家的人身隶属关系已得到法律的承认,而女性奴仆则可以通过婚姻或生育达到提高社会与家庭地位的目的。这些与基层社会形态相关的诸多特征,可以看成战国末期楚、秦两国基层社会的共性之所在。里中居民行编伍之制,但这可能属于秦文化因素,非荆楚旧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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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居民组织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居民组织中,"里"和"乡"的地位十分重要.<国语·齐语>所载管仲对国都的规划为"五家为轨,伍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在同书的其他各处,当言及国中居民组织时,往往是"乡里"并称.如<国语·齐语>中就有"与其为善于乡也,不如为善于里"及"发闻于乡里,有则以告"等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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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对乡里首人亦即乡职的身份有制度规定。乡职是"役",在良贱之间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导致其易于滑向贱役,染上"贱"的色彩。出于免役、防弊等考虑,政府不令绅士出任乡职。清末,团练、保甲等组织成为总括性的乡里行政枢纽,首人成为职能融混的乡里负责群体。四川推行了提升首人身份待遇的改革,但并未奏效,而是使得乡职群体的身份处于良贱两歧的状态。基于社会政治的身份语境,绅民有明确的身份意识,对乡职处于迎拒之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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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圣明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4,(2):47-59
从里耶秦简透露的信息可知,秦代迁陵县公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民事运输、军事运输等三个方面。迁陵县内与公船相关的职事之人有津渡船人、津吏、船官、县司空、县丞等。其中,津渡船人为官府雇用、驾驶公船在渡口工作,津吏管理渡口公船之事务,船官总揽一县公船、具体执行县内船务,县司空指导船官工作、是其直接上级,县丞负责审批县内公船的借出。迁陵县对公船的制造与管理既有一系列制度化的规定,又不乏灵活性的变通,这鲜明地反映了秦代县级政府日常运作的一个面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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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简中对迁陵县编户数量有"积户"与"见户"两类不同记载。积户数多达五万余户,见户数仅有不到两百户。见户数是核验、钩校后确定的实存户数,反映的是一个时点(一个会计年度中的某一天)的户数;年积户数则是一年中每一天的实存户数的总和,反映的是一个时段(一个会计年度)的户数。秦始皇廿八年至卅三年、卅五年迁陵县实存152~191户,迁陵县编户人口大致为一二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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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乡、都、图、里及其关系考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明代乡里组织研究中,有许多问题迄今仍未得到较为合理的阐释,其中有关乡、都、图、里等名称概念及其关系便是其中之一。这个问题的难结是:一方面有关明代乡里组织材料的各种记载中,对乡里组织的称谓混乱繁杂、莫衷其是,使人很难明白这些称谓在明代所表示的真切含义;另一方面则由于这称谓上的混乱而导致的对另一问题认识不清,即在明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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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建立以后,为了强化封建统治,巩固中央集权,加强了中央及地方各级统治机器。在中央继续实行隋代以来的三省六部制,在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县下有乡里,乡里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唐朝法令规定:“凡百户为一里,里置正一人,五里为一乡,乡置耆老一人”。关于里正的设置和职责,史籍中留下来一些记载,可以了解他们的一般情况。甘肃敦煌和新疆吐鲁番等地出土了很多唐代文书,为研究唐代里正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使我们能够具体地看到他们的职能和作用。同时通过与里正有关的文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唐代前期强化封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以及唐朝政治、经济、军事等制度在甘肃、新疆等地区推行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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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胥浦101号西汉墓《先令券书》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县胥浦乡南京化纤联合工业公司工地101号西汉墓甲棺内,出土了书简十六枚,简文自名为《先令券书》。现将经我们复原并释定的《先令券书》简文录写于下。元始五年九月壬辰朔辛丑[亥],高都里朱凌[庐]居新安里。甚接其死,故请县、乡三老、都乡有秩、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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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辉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2,(4)
根据里耶秦简,秦朝迁陵县设有九曹,即少内、尉曹、吏曹、户曹、仓曹、库曹、司空曹、狱曹、厩.金布为少内所辖专司出纳、统计、核算的部门,田官、畜官属于都官系统,不归县廷直属.九曹之中,县丞主狱曹事,“廷主吏”主吏曹事.在秩级上划分,少内、仓、库、司空、厩为“有秩吏”,尉史、户曹史、狱史为“斗食吏”,唯吏曹情况不明.乡置乡部和田部,与汉初律所载律文吻合.“××守”之“守”的含义,可以确定者有“试官”、“临时代理”之义,其余义项尚有待进一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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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敦煌藏经洞所出的遗书中,有三个写卷抄有《贰师泉赋》,署名“乡贡进士张侠撰”。此赋不见于今存唐人诗文集,作者张侠,史籍未载,生平不详。贰师泉,本名悬泉,在今敦煌市东130里三危山脉中部的悬泉谷中.泉在东崖丈余高处,周围又有多处石隙渗水,与悬泉水汇合,向西北流50米许,渗入地下消失。初入悬泉谷,不见寸草滴水。逐步深入,忽睹泉流潺湲,甘草丛生,红柳吐蕊,胡杨写绿。又前,更有飞瀑挂练,石隙含津,可以想见,汉唐士卒沿着枯干嶙峋的三危山麓行进,跋涉于这片茫茫沙海之中,是何等的艰辛。百里以内除了这股细微的泉流外再无点滴地表水。而一旦看见这清澈的甘泉,真是惊喜万分。贰师,即贰师将军李广利,汉武帝时期,他奉诏期至西域大宛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军。但《史记》、《汉书》都没有记载他同悬泉的关系。史籍关于贰师同悬泉相连的最早记录,当为《艺文类聚》卷九所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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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剥削是秦汉乡里基层行政组织所要承担的主要职能,但不是唯一的经济职能.此外,还有其他诸多经济职能,比如国家维护小农经济稳定与发展的经济措施,乡官里吏都是具体的执行者.乡里社会自身日益复杂的经济事务,基层吏员也有解决与处理的职责,从而构成了封建国家乡里组织设立的另一重要原因.以此为视角,对我们客观看待封建国家政治权力与社会经济的关系不无益处,对我们全面理解乡里基层权力的结构与性质或许有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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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长安辖县乡里考新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义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21(4):93-105
隋代长安城下辖大兴、长安二县,唐代为万年、长安二县。它们的郊区,据宋敏求《长安志》记载共有104乡。但其乡名、里名及其位置多已淹没无闻。武伯纶曾据唐代墓志资料补出了近70个乡的名称,并推定了大多数乡的位置。本文在武伯纶等人论文的基础上,利用新出墓志资料补出了隋代14乡、5里,唐代16乡、33村、19里。唐代的乡名基本沿用隋代之旧。唐代的乡与里分属不同的系统,之间无统辖关系。清代董曾臣所谓“唐长安有50乡”,是因版本而致误,唐长安的乡数应以宋敏求的记载为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