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杨琳 《北方文物》2017,(2):108-111
金朝婚姻习惯法萌芽于生女真中完颜部落的氏族习惯,通过对金朝婚姻习惯法发展轨迹的考察,在金朝婚姻习惯法与制定法的互动中,一方面习惯法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律渊源,在金朝法律制度发展中并不是完全游离于制定法之外,金朝有遵循"旧俗"的传统,部分习惯法得到了承继和默许并进入到制定法中;另一方面伴随"崇儒重道"之策的逐步建立,金朝统治者裁夺改变了与儒家法律思想不吻合的部分婚姻习惯法,既体现了"法自君出"的时代烙印,也体现了金朝政权对于儒家思想的法律运用和认同。  相似文献   

2.
壮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发展、繁衍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且具特色的民族习惯法体系,这其中的刑事习惯法在该法律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是我们研究、评价、继承壮族习惯法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3.
在哈萨克族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具有哈萨克族游牧经济特色的习惯法文化,这些民族习惯法文化在婚姻方面体现得更为明显,对哈萨克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在国家法律体系范围内,这些习惯法的存在和作用对国家法律的普及和实施也产生了不和谐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西部地区现代化建设导致回族习惯法变迁显著,与传统社会相比较,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家庭继承、社会生活方面,回族习惯法在整体上呈现效力降低的趋势。回族习惯法的变迁并不意味着回族传统文化的消失和民族意识的消亡,而是民族的自我更新和调适,西部地区的回族习惯法仍会长期存在。回族习惯法的扬弃与自我更新将使西部地区的回族习惯法与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念、法律规范协调一致,从而促进西部地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5.
张家山汉简所见规范继承关系的法律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包括许多规范继承关系的法律,涉及身份继承、财产继承、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等民事课题,可补史载所缺。身份继承主要是爵位与户主权的继承,财产继承附属于身份继承,皆属法定继承。此外,尚有遗嘱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补充。继承人的范围主要依据血缘、婚姻、扶养及特殊关系确定,血缘关系为主。继承人顺序以嫡子居优先地位,继承大部份额,庶子、妻、父母、同产、祖父母也依次在序列中。  相似文献   

6.
柯尔克孜族与中亚的吉尔吉斯族是同源跨国民族,文章主要从柯尔克孜族的跨国历程、边界遗留问题及其影响、柯尔克孜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几个方面展开分析,并对柯尔克孜族的现状进行反思,认为应当协调各方势力,促进柯尔克孜族的和谐发展,维护边疆的稳定。  相似文献   

7.
在女真建国前的社会生活里,其宗族部族组织为了更好地处理其内部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多已采用了习惯法。女真的习惯法在其政治、经济、文化及婚姻等多种社会生活中都有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其保证了女真建国前社会秩序的有序性,从而加快了女真建国的进程。  相似文献   

8.
宋士敬  宋君 《丝绸之路》2006,(10):34-36
历史上,柯尔克孜族曾被称为布鲁特,这是准噶尔语中“高山居民”的意思。柯尔克孜族主要居住在帕米尔高原,亦被称为“帕米尔之子”。 柯尔克孜族为新疆古老民族之一,主要居住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阿克苏及伊犁等地也有小部分。[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王华峰 《民俗研究》2009,(1):225-233
随着民间法研究的兴起,大部分研究成果将注意力集中在宏观研究的方面,但是具体的民间法研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无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乡土社会传统民事习惯,正是对具体的民间法进行研究的一个视角。通过对该传统民事习惯进行社会学解读,可以看出其在降低选拔难度、人际关系维持以及补偿方式多样化三个方面都有着自身的特殊优势,能对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我国的法制建设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也应当注意汲取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份。  相似文献   

10.
黑龙江省柯尔克孜族的来源问题一直是学界比较关注的一个课题。论文从部族名称、来源地、东迁原因、迁入地、人口户数及男丁数量、生产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七个方面论证,得出今黑龙江省柯尔克孜族是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迁入黑龙江的一个部族——塔贲的直系后裔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
以《元史·镇海传》和《札八儿火者传》中"四射封赐"的记载为出发点,结合其他汉文史籍及较晚近的蒙古法律文书,指出所谓"四射封赐"实为蒙古军中常见的战利品分配程序的某一特殊变体,这种军事习惯法或起源于一种以箭来宣示动产或不动产先占权的早期草原民事惯习,而此种民事惯习则应自草原民族狩猎生活中以箭来标示猎物所有权的习俗演化而来。  相似文献   

12.
在柯尔克孜族的历史上,经历的最大变迁莫过于民族的西迁和改宗伊斯兰教,这两件事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今天这个民族的地理分布、人口、经济、社会状况、宗教信仰及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  相似文献   

13.
中世纪早期西欧的自主地、书田为分配和赏赐所得,属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私有土地,可以继承和买卖等。与此同时,通过分封又产生了恩地、采邑等所有权和占有权分离的保有地,持有者起初对其继承和买卖的权利很不确定。11世纪中期以降自由保有地的占有权获得近乎所有权的权利,由此十二三世纪以来自由保有地的买卖不再受到限制。与自由保有地相对的维兰保有地的占有权依据庄园习惯法,经领主同意也可继承和买卖。尽管学者们早就发现了维兰保有地的买卖现象,但直到晚近以来才得到大量研究的证实,表明中世纪中晚期存在活跃的包括自由农役和维兰保有地在内的农民土地市场。  相似文献   

14.
由于社会习俗、婚姻模式、经济形势及军事等原因,清代澳门土生葡人寡妇比例偏高,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葡澳社会为此颁布专门的政策、法律予以保护,并提供资金给予帮助。由于法律和习俗的保护,其中的有产阶级寡妇属于特权阶级,不仅能继承父母和丈夫的财产,影响继子女对父亲财产的继承,还具有其他女性所不具备的海上贸易特权和家主权。清代澳门土生葡人寡妇们往往参与到各种社会经济生活中,甚至出现不少叱咤商界的寡妇富豪。在婚姻市场方面,富有的寡妇比贫穷的未婚女子更受欢迎,寡妇再嫁现象蔚然成风,与同地区的华人寡妇守节现象形成鲜明对比。  相似文献   

15.
<正>继承是继承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与人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取得财产的重要方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继承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继承,既包括财产的继承,也包括身份的继承,这反映了我国传统继承制度的特点。狭义上的继承专指财产的继承  相似文献   

16.
龚强 《黑龙江史志》2007,(5):47-49,53
<正>四、语言文字柯尔克孜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柯尔克孜语,聚居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柯尔克孜族,绝大部分用本民族的语言。居住在阿克陶等县农业区与维吾尔族杂居的柯尔克孜居民,有相当一部分通用或者兼用维吾尔语;居住在北疆特克斯、昭苏一带  相似文献   

17.
特克斯县的柯尔克孜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1992年统计,特克斯县柯尔克孜族共有7206人。其中绝大多数分布于县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民族乡。“阔克钦热克”为柯尔克孜语,意为“绿色杨树沟”。因该乡所在的沟谷过去长满了天然杨树,故名。柯尔克孜族,史称“隔昆”“坚昆”“契骨”“据买斯”“塘奚司”“艺儿育思”“布鲁特”等.原本游牧于叶尼塞河上游,后来逐渐向天山迁徒、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有一段讲述十五世纪左右,英雄玛纳斯的父亲如克音,受西蒙古(瓦刺)的侵袭,迁到巩乃斯草原、特克斯河流域一带的故事。清代称柯尔克孜族为“布鲁特”,分布于天山以前、帕米…  相似文献   

18.
<正>六、文学艺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柯尔克孜族人民创造了丰富的民间文学与艺术,主要有民间故事,民间传说,谚语,谜语,叙事诗,民族音乐,民族乐器,歌剧,舞剧,民歌,舞蹈,美术等。民间故事柯尔克孜族的民间故事有人物故事、动物故  相似文献   

19.
张云  李玲玲 《世界遗产》2016,(4):76-81,10
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颂扬了英雄玛纳斯及其七代子孙率领柯尔克孜人民与外来侵略者及各种邪恶势力进行斗争的事迹,同时还记录了柯尔克孜族传统生产知识、生活知识、仪式、节日等。2009年《玛纳斯》史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相似文献   

20.
明清时期,徽州宗族以朱熹《家礼》中的婚姻思想为指导,在家法、家训、宗规、宗训中构建了一套契合于当地礼俗秩序的婚姻伦理。在价值理念方面,徽州宗族将婚姻视为正家之始。在婚姻制度方面,他们采用了朱熹《家礼》中的婚配程序;在个人行为规范方面,规制宗族成员在婚姻伦理方面的越轨行为。这套婚姻伦理对徽州地区宗族伦理秩序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