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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巧骗土司婆壮乡的土司经常欺负穷苦的百姓,颇荷早就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一天,颇荷到土司家去说是找土司有事商量,土司婆告诉他:土司爷去赶陇端了。颇荷就折头走出来,当他走到土司家门口时,站在楼顶上的几只燕子正叽哩喳啦地叫个不停。颇荷随机装作会听燕子叫,他站住  相似文献   

2.
在宋、元、明、清很长的时期里,偏僻闭塞的东兰一直置于“图岁”即韦氏土司的统治。从宋仁宗皇枯五年(1053年)至清雍正八年(173年)改土司制为流官制止,韦氏土司在东兰的统治历经四朝共677年。而韦氏土司的寿终正寝则推迟到民国七年。也就是说,凤山一带受韦氏土司的统治后延89年,长达866年。根据现有的地情资料,可以认定:东兰韦氏土司始于宋,兴于明,衰于清,终于民国。一、狄青南征是韦氏称官东兰的开始宏仁宗皇伤四年(1052年),各地农民起义蜂起,广源州也发生了以依智高为首的“蛮农”起义,他们反叛宋朝,占据南宁、横州。…  相似文献   

3.
乾隆年问“云南边外土司”建置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乾隆三十年冬初至乾隆三十四年底,中缅双方爆发大规模武装冲突,清军四次攻入临边一带缅甸实际控制的区域。在战争进程中,该区域内的众多土司头人降附清王朝,清廷遂将其接纳并授予土职,称为“边外土司”,从而改变了战争的目的。虽说设置“边外土司”是恢复元明统治规模,但此地久为缅甸占据,此举无异于一次复土开疆。但在付出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耗费巨额财物后,最终却未得尺寸之地,对此后中缅关系以及清王朝治滇治策,均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4.
昌都地区古称“康”或“喀木”,以区别于卫、藏、阿里等地区。唐代为吐蕃王朝的一部分,元朝统一西藏后,在甘孜地区和昌都地区一带设立了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朝则在这一带设置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委任各地的部落酋长和大头人与寺庙的大喇嘛管理。明末,蒙古和硕特首领固始汗灭白利土司后,“喀木”地区归入其治下。固始汗去世后,清朝在这里封委了一些大活佛和土司各辖其地,受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领导。清朝还在昌都设立粮站,委派粮台、游击等文武官员驻守,并从四川、云南派有制兵130名驻扎,传递谕旨奏折,保护昌都寺大活佛和粮…  相似文献   

5.
分布于西南与华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土司,历来是中央王朝笼络、羁縻的对象。长期以来,边地土司出于自身利益,对中央王朝或叛或附,无不深刻影响到边疆的安宁与稳定。虽然土司本身具有较强的割据性,但在中国西南与华南边疆地区,一些边地土司出于强烈的华夏向心力,主动内附,积极捍御疆界,为西南与华南边地一带疆界的最终形成与固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6.
作为土司制度和土司文化重要见证和载体的容美土司遗址和唐崖土司城址是湖北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土司遗存,二者在历史时段、族群属性、形成背景、地理区位、聚落形态、建筑形制、功能类型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特征和代表性,是14至18世纪土司制度管理智慧及人类价值观交流的代表性物证。以世界文化遗产"土司遗址"的突出普遍价值为切入点,从土司制度沿革、土司职官体系、遗存空间分布和格局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初步研究鄂西土司遗存的共性特征及个性特色。  相似文献   

7.
西南土司制度创始于元代。改土归流,以明永乐年间“分思州、思南地重置州县”“为滥筋,渐行于明中叶以降,大行于清雍正间。各地改上归流之时间座标非一,本文所涉及事件之时间上下限亦因土司兴亡而有所不同。大体而言,明代及清雍正以前为本文取材的主要范围。改上归流前的西南土司,固有“不犯法度,好生志诚”②者,但多数土司虐害土民、仇杀不已,虐杀之风,至盛至极。西南土司的虐杀之风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促使其盛行的因素有哪些?其与土司制度本身之良窳有何关系?与疆臣流官之良窳又有何关系?与改土归流有何联系?这些,并为本…  相似文献   

8.
湖北恩施发现的古代官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位于鄂西南崇山峻岭,中,地处湘、鄂、川、黔边区土家族聚居区。秦汉到宋,因其地处蛮荒,朝廷鞭长莫及,故实行羁縻政策。让其土著自相统领,朝廷不直接参与管理。元、明及清初,这里实行的是土司制度,以当地首领为土司,朝廷颁给印信,世代相袭。土司,又称土官,实为土皇帝,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之权。至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这里才正式纳入朝廷的统一领导之下。  相似文献   

9.
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为巩固华夏边陲和笼络边疆少数民族,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以夷治夷”、“以蛮治蛮”的政策,土司制度就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实施土司制度的少数民族地区有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及中南地区等。土司按其民族的不同有土族土司、彝族土司、土家族土司、苗族土司、壮族土司等。研究少数民族土司制度,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有所了解,才能更好地鉴往知来,借古鉴今。  相似文献   

10.
容雪 《考古》2014,(12)
正《唐崖土司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由湖北省文物局、三峡大学、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编著,科学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发行。该书为16开本,正文共456页,约72.3万字,定价198元。唐崖土司城址是土司制度鼎盛时期土司遗存的典型代表,其与湖南老司城遗址、贵州海龙屯遗址共同组成的"中国土司遗址",并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中国2015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唯一项目。该书是2014年5月31日至6月1日,湖北省文物局等主办的"唐崖土司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内容涉及唐  相似文献   

11.
《攀登》2017,(3)
"土人"即"土著",史志所载"土人"多为中原汉人对少数民族、域外之人、土官(土司)及其属民的称呼。在较大区域内,"土人"是泛称,但在小区域内"土人"可专指特定少数民族。《秦边纪略》、乾隆《西宁府新志》等所载河湟"土人"与当地其他民族并称,但并非单一民族专称,其主要含义为土司及其属民。宋代灵州一带的"土人"确系吐谷浑人,如若(顺治)《李氏世系宗谱》、(宣统)《李氏家谱》等所记可信,那么西夏亡国后灵州一带"土人"西迁河湟也是有可能的。目前可以确知的是,河湟"土人"主要由蒙古、汉人、西域缠头回构成,这些原有族属十分明确的族群之所以称为"土人",是因为在长期的民族杂居过程中,他们往往脱离或疏远原生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及宗教习俗等有趋同的倾向。河湟"土人"是今日土族的上源,地域上与河湟及甘肃永登一带的土司分布大体一致。  相似文献   

12.
本文在历史、考古、社会、民族学等相关学术领域对土司制度及土司遗址的研究基础上,以世界遗产理论体系中"系列遗产"的价值认知视角,分析提炼土司系列遗产整体的突出普遍价值,并讨论构成系列遗产的各土司遗产个体间的"组合原理",陈述其对系列遗产整体价值特征作出的贡献。  相似文献   

13.
唐崖土司城址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成丰县尖山乡,主要遗存年代为明代中后期至清初(17世纪~18世纪初),占地规模约80公顷,为土家族唐崖覃氏土司治所。唐崖土司历史上大多为长官司、安抚司等,属等级较低的土司,管辖周围约600平方公里的领地。其地处中国西南地区云贵高原东侧武陵山区,属长江上游支流乌江流域。土司城址包括城址,墓葬及外围设施。城址是遗址的主体,位于遗址东部临河较为平缓的区域。城址西部的山林中及城址周边,分布着墓葬、外围设施等遗存。现城址既符合土家族一般聚落选址的生产生活条件,又能满足土司城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功能要求,在辖域内条件最为优越,因此作为唐崖土司的司治所在,数百年延续使用。  相似文献   

14.
正在土司遗址成功申遗之后,2015年7月29日至8月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遵义师范学院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遵义召开。一、对以往研究偏差的批评与纠正。土司遗址成功申遗,为土司研究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契机,但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纠正以往研究中的不足与偏差,才能把  相似文献   

15.
《山茶》2010,(9):36-38
壮族源于古越人,是世居广西的民族之一.壮族先民自古以来就在广西、云南一带繁衍生息。古代中原王朝在当地实行羁縻制与郡县制,元、明、清时期实行土司制与府县制,其后改土归流。  相似文献   

16.
2014年10月至12月,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对贵州遵义市境内宋明时代遗存展开全面调查,而以分布在遵义县(今播州区)三岔镇的扬州湾、前军坝和龙坪镇的穆家田、匡家寨等地的与播州罗氏土司相关的4处墓地最为重要。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又对扬州湾、穆家田墓葬群进行了再调查。两次调查基本厘清了遵义市播州区播州罗氏土司相关遗存的分布情况,为研究播州罗氏土司、播州社会结构以及土司制度史提供了的实物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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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男”考     
正在明清涉及土司的文献,如明清两朝实录、文集、笔记、方志中,屡屡出现"官男"一词,特别是清代土司承袭档案中使用最多。遗憾的是,至今无人对其内涵进行全面准确之阐释,《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亦无收录。那么,"官男"一词在土司制度中所指究竟是什么?其内涵又该如何把握?这是研究土司制度应该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官男"之用法进行梳理,并考证其内涵之演变,以  相似文献   

18.
岩大五传     
一起义初期的斗争岩大五本名顾馥春,苗族,贵州省都匀府清平县(今凯里县)凯塘人,大约生于公元一八三六年(道光十六年),农民出身。他的小名叫“岩”,后来他参加了哥老会,并且是哥老会领导人之一。因为哥老会领导人中有个称号叫“大五”,所以被称为“岩大五”。凯塘、凯哨、旁海和革夷一带,都是苗族聚居区,位于清水江南岸。早在明代成化四年(一四六八年),岩门何姓土司就在这一带霸占土地,进行封建统治和剥削。清代初年“改土归流”,土司改为土千总,继续统治人民。清政府为了加强直接统治,又利用苗族地主充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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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50岁以下的人中,恐怕很少有谁知道曾经有过一个叫“西康”的省份。在晚清以前,并没有西康这个概念。西康建省前,从四川雅安往西翻越二郎山,就进入传统的土司领地,泸定以南以彝族为主,沪定以北直到青海边界,整个金沙江以东的区域为大大小小的藏族土司势力瓜分。这一带处在中心藏区的边缘,人们俗称其为康区。“康”在藏语中是边地的意思,“西”指的是四川西部,西康名字由此而来。 1939年底,在这里,因为两个年轻人的一场恋情而爆发了甘孜事件。这两个年轻人的命运也因卷入了自己难以左右的势力斗争而变得支离破碎。  相似文献   

20.
光绪中期至民国十八年(1929)是广西土司地区改土归流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土司地区的行政长官经历了土官—弹压委员—县知事(县长)的转变历程。弹压委员的设置,是这一变革期的关键。弹压委员设立以后,当地在行政区划地理单位上仍以旧有的土司地方相称,但却为之后改设为正式政区奠定了行政与地理上的基础。弹压委员地位不高,又受到已废土官势力及承审州、厅、县的内外制约,加之清末民初的时局,其在土司地方施政艰难,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发展及与外界的交流。在废土设县之时,弹压委员又成为积极推动者,使得土司地区最后可以正式设置、合并为县,完成近代广西政治地理上的大变革,巩固了西南边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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