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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问“云南边外土司”建置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建达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2)
乾隆三十年冬初至乾隆三十四年底,中缅双方爆发大规模武装冲突,清军四次攻入临边一带缅甸实际控制的区域。在战争进程中,该区域内的众多土司头人降附清王朝,清廷遂将其接纳并授予土职,称为“边外土司”,从而改变了战争的目的。虽说设置“边外土司”是恢复元明统治规模,但此地久为缅甸占据,此举无异于一次复土开疆。但在付出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耗费巨额财物后,最终却未得尺寸之地,对此后中缅关系以及清王朝治滇治策,均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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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古称“康”或“喀木”,以区别于卫、藏、阿里等地区。唐代为吐蕃王朝的一部分,元朝统一西藏后,在甘孜地区和昌都地区一带设立了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朝则在这一带设置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委任各地的部落酋长和大头人与寺庙的大喇嘛管理。明末,蒙古和硕特首领固始汗灭白利土司后,“喀木”地区归入其治下。固始汗去世后,清朝在这里封委了一些大活佛和土司各辖其地,受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领导。清朝还在昌都设立粮站,委派粮台、游击等文武官员驻守,并从四川、云南派有制兵130名驻扎,传递谕旨奏折,保护昌都寺大活佛和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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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祥学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8,(3)
分布于西南与华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土司,历来是中央王朝笼络、羁縻的对象。长期以来,边地土司出于自身利益,对中央王朝或叛或附,无不深刻影响到边疆的安宁与稳定。虽然土司本身具有较强的割据性,但在中国西南与华南边疆地区,一些边地土司出于强烈的华夏向心力,主动内附,积极捍御疆界,为西南与华南边地一带疆界的最终形成与固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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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土司制度创始于元代。改土归流,以明永乐年间“分思州、思南地重置州县”“为滥筋,渐行于明中叶以降,大行于清雍正间。各地改上归流之时间座标非一,本文所涉及事件之时间上下限亦因土司兴亡而有所不同。大体而言,明代及清雍正以前为本文取材的主要范围。改上归流前的西南土司,固有“不犯法度,好生志诚”②者,但多数土司虐害土民、仇杀不已,虐杀之风,至盛至极。西南土司的虐杀之风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促使其盛行的因素有哪些?其与土司制度本身之良窳有何关系?与疆臣流官之良窳又有何关系?与改土归流有何联系?这些,并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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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发现的古代官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位于鄂西南崇山峻岭,中,地处湘、鄂、川、黔边区土家族聚居区。秦汉到宋,因其地处蛮荒,朝廷鞭长莫及,故实行羁縻政策。让其土著自相统领,朝廷不直接参与管理。元、明及清初,这里实行的是土司制度,以当地首领为土司,朝廷颁给印信,世代相袭。土司,又称土官,实为土皇帝,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之权。至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这里才正式纳入朝廷的统一领导之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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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为巩固华夏边陲和笼络边疆少数民族,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以夷治夷”、“以蛮治蛮”的政策,土司制度就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实施土司制度的少数民族地区有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及中南地区等。土司按其民族的不同有土族土司、彝族土司、土家族土司、苗族土司、壮族土司等。研究少数民族土司制度,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有所了解,才能更好地鉴往知来,借古鉴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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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唐崖土司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由湖北省文物局、三峡大学、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编著,科学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发行。该书为16开本,正文共456页,约72.3万字,定价198元。唐崖土司城址是土司制度鼎盛时期土司遗存的典型代表,其与湖南老司城遗址、贵州海龙屯遗址共同组成的"中国土司遗址",并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中国2015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唯一项目。该书是2014年5月31日至6月1日,湖北省文物局等主办的"唐崖土司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内容涉及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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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登》2017,(3)
"土人"即"土著",史志所载"土人"多为中原汉人对少数民族、域外之人、土官(土司)及其属民的称呼。在较大区域内,"土人"是泛称,但在小区域内"土人"可专指特定少数民族。《秦边纪略》、乾隆《西宁府新志》等所载河湟"土人"与当地其他民族并称,但并非单一民族专称,其主要含义为土司及其属民。宋代灵州一带的"土人"确系吐谷浑人,如若(顺治)《李氏世系宗谱》、(宣统)《李氏家谱》等所记可信,那么西夏亡国后灵州一带"土人"西迁河湟也是有可能的。目前可以确知的是,河湟"土人"主要由蒙古、汉人、西域缠头回构成,这些原有族属十分明确的族群之所以称为"土人",是因为在长期的民族杂居过程中,他们往往脱离或疏远原生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及宗教习俗等有趋同的倾向。河湟"土人"是今日土族的上源,地域上与河湟及甘肃永登一带的土司分布大体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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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崖土司城址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成丰县尖山乡,主要遗存年代为明代中后期至清初(17世纪~18世纪初),占地规模约80公顷,为土家族唐崖覃氏土司治所。唐崖土司历史上大多为长官司、安抚司等,属等级较低的土司,管辖周围约600平方公里的领地。其地处中国西南地区云贵高原东侧武陵山区,属长江上游支流乌江流域。土司城址包括城址,墓葬及外围设施。城址是遗址的主体,位于遗址东部临河较为平缓的区域。城址西部的山林中及城址周边,分布着墓葬、外围设施等遗存。现城址既符合土家族一般聚落选址的生产生活条件,又能满足土司城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功能要求,在辖域内条件最为优越,因此作为唐崖土司的司治所在,数百年延续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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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0,(2)
光绪中期至民国十八年(1929)是广西土司地区改土归流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土司地区的行政长官经历了土官—弹压委员—县知事(县长)的转变历程。弹压委员的设置,是这一变革期的关键。弹压委员设立以后,当地在行政区划地理单位上仍以旧有的土司地方相称,但却为之后改设为正式政区奠定了行政与地理上的基础。弹压委员地位不高,又受到已废土官势力及承审州、厅、县的内外制约,加之清末民初的时局,其在土司地方施政艰难,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发展及与外界的交流。在废土设县之时,弹压委员又成为积极推动者,使得土司地区最后可以正式设置、合并为县,完成近代广西政治地理上的大变革,巩固了西南边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