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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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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前期农村的高利贷资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利贷资本与地主制经济、商业资本都是中国封建社会重要的经济形态。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高利贷资本向封建贵族、官吏、地主和商人放债,其中尤以向农民政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最大。本文拟从高利贷资本与农民经济关系的角度,对清代前期农村高利贷资本的发展问题,作点粗略探讨。(一)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有着多种性质的借贷关系。封建政权、封建地主与农民之间,有低利息或无利息的借贷,如赈贷。常平仓、社仓、义仓等的借贷,以及农民之间互助性质的结会借贷等等,这些都不属于高利贷的范畴。以高利息率为特征的高利贷,则是封建社会农…  相似文献   

2.
古代典当业     
《文史天地》2009,(1):70-70
中国古代的一种信用行业。以收取粮食、衣物等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对押当人进行放款的高利贷机构。当铺在历史上有诸多称谓,如质库、质铺、质肆、解库、解铺、解典库、解当铺、典库、典铺、典当铺、长生库等,最早的典当为南朝时寺庙所经营的当铺。典当规模大小参差,分大当和小当,也有的称为“巨典”和“短押”。  相似文献   

3.
民国前期长江三角洲农村高利贷问题与土地的流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国前期,长江三角洲绝大多数农家的年净余率为零或负数,旧式金融机构已经衰败、新式金融机构尚处襁褓,农村金融枯竭,农民信用缺失,高利贷肆虐其阃,占农村借贷额的70%左右.不愿变卖田地的农家,只能以土地为抵押,举借高利贷,没有失去土地,却向着变卖土地迈出了可怕一步.借贷用于生产投资的些微,利率的高昂,使举债农家还上抵押贷款的可能性极小,为了生存,以抵押为基础,将田地进一步活卖给高利贷者,在一定期限内失去了产权.田赋之外的捐税、借款的消费倾向、高额利率,使农家无力赎回活卖的土地,不得不进一步绝卖,最终失去了土地产权.大致0.51%的土地流转率,单向度的土地流动,说明民国前期长江三角洲土地商品化程度不高,仍处在前市场阶段.  相似文献   

4.
在明清时期,地主阶级利用土地典当所进行的高利贷剥削,目前在学术界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笔者试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不妥之处,希不吝指正。一、土地典当是高利贷的剥削性质马克思曾说过,随着土地所有权、货币和货币高利贷的产生,“典当制也紧跟着土地所有权行走了。”在明清时期,民间的货币借贷关系中,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质押品”,据我们所知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债务人将“地契”、“租折”和“税票”等物,附注在借券中,作为清还债务的担保物。如咸丰间歙人戴楚三,在借到程名下纹银四十两的借券中,即将其“地契”、“租折”等物作为“质押品”附注在借券的“尾部”。其借券的原文是:“立借  相似文献   

5.
工业化前中英乡村借贷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业化前中国与英国乡村经济中普遍存在着经常性的借贷活动 ,乡村借贷成为农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要素。然而 ,它们历史背景、表现方式、发展状况、功能流向多有不同 ,2 0世纪上半叶中国农村为生存而借贷的传统高利贷市场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为投资生产而借贷的现代信贷市场形成了鲜明对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工业化前中英乡村社会转型的实况  相似文献   

6.
近代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村典当三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畅 《安徽史学》2005,1(3):53-59
典当是中国农村重要的金融机关,与其它借贷相比,利息较低,属于温和的高利贷.典当与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关系密切,它不仅是农民重要的融资机构,而且还是连接都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桥梁,对农村金融运转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川陕苏区是土地革命时期,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四方面军于1933年创建的。根据地拥有二十余县,面积四万二千余平方公里,人口六百余万,是当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大区域。 苏区未建立之前,这片区域长期遭受地方军阀、土豪劣绅的敲榨勒索,“亦为四川特别高利贷区域,廿九军捐税奇重,乡村现金缺乏,高利贷遂得以横行,利率之高,超过全川各地。除地方土劣外、军政中凡参谋、副官、书记、连长、员司,均各以数十元,百十元集合或单独开一高利贷营业机关,即此一项,每年军政中之下级人员,无不饱载而归”。可见苏区未建立以前的经济状况之贫困程度。  相似文献   

8.
<正>李洵认为:“公元16世纪前后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在这场世界性的变化中,中国历史的所有值得研究的问题,集中在16—18世纪这200多年中”(《李洵全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4页)。16—18世纪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经济、思想和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就当时民间借贷的发展而言,契合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不同主体的借贷需求,促进了白银等货币的流通。但是,由于民间借贷关系的复杂性,高利贷的盘剥,  相似文献   

9.
钱庄是我国旧社会的一种信用机构,有的地方称银号,性质与钱庄相同.早期的钱庄大都为独资或合伙经营,规模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放款业务、开发庄票外,少数还发行银钱票.小的钱庄仅从事兑换业务,俗称钱店.当铺亦称典当,是旧中国以收取衣物等动产作质押,向劳动人民进行放款的高利贷机构.典当中规模较小而取利重者,称押当铺.亦称小押典或小押当.在乡镇中领用典当之款以作资本,押得物品再转押于典当者称代当.  相似文献   

10.
刘秋根在《明清高利贷资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6页)中对于“高利贷资本”一词有着概念上的界定:所谓高利贷资本即指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生息资本,就中国古代而言:凡带有经营谋利性质,且收益较一般地租收益高的借贷,均属于高利贷资本。这种借贷既有对小生产者、地主、贵族的生产性、生活性借贷,也有对商人、手工业者的经营性、资本性借贷。  相似文献   

11.
土地租佃和雇佣劳动在苏联二十年代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专门研究苏联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专家В·П·达尼洛夫在《农业集体化前苏联农民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一书中说:“半数以上的农户参与了租用和出租生产资料,大致相同数量的农户参与了劳动力的买卖,约三分之一的农户参与了土地的租佃。”由于这个问题对苏联农村整个的社会经济关系和  相似文献   

12.
民国时期,由于与农业生产的特质及农村社会环境有特殊的关系,贵州农村借贷高利贷较为突出。其原因有:1.农业生产的过程比工商业的过程要长,农业资金流通的速度比较缓慢,资金回收期限延长,放贷者的牺牲既大,所负担的风险也较多,因此,利息高也是必然的。况且农村中私人借贷大抵不太注意借贷的用途。资金的回收无甚把握,故只能藉高利贷以保障其债权。2.由于农业生产有季节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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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房典当,是指一方支付典(当)价,占有另一方的土地房屋,使用收益,而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回赎的经济活动。这种活动是在民间私人之间进行的,没有商业性机构(如当铺)和官府的介入。清律明确规定:“以价易出,约限回赎,曰典,此仍还原价者,如典田宅也。”~①虽然律中只言及典,但在民间习惯上,往往称典为当,或称当为典,或典当并用,二者并无严格界限。有的学者认为典当有所区别,如台湾法学家史尚宽认为:“以习惯言之,典指移转占有而言,当字用于不动产,则系不移转占有之担保,用之动产担保,则系移转占有之担保。”~②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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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27—1937年十年内战期间,中国的农村经济呈现出一片衰弱凋零的悽惨景象,农村的金融枯竭则为其具体的表征。据当时大量的研究和调查资料表明,这一现象不仅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而且范围之广几乎遍及全国各地。陕西关中:“现金已快被刮尽,一般农民固然穷得‘两千板子打不出一块钱’(陕南俗语),商人和高利贷者也很少钱可以经商或放债”。浙江吴兴:农民几至借贷无门,坐以待毙,其凋敝情形于此可知矣”。河北赵县等地:一些贫困至极的农民,因急需现金,“惟有拿衣服去光顾当铺,值十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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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基金由牛津大学于1240年首创,是中世纪英格兰大学所特有的一种具有慈善性质的免息助学贷款基金。至16世纪中期,教俗各界人士在牛津大学共捐资建立了22个贷款基金,资金总额约1880镑。大学为每个基金制定了管理条例,并选举专门的管理和审计人员对之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管。管理者既依照条例为符合条件的师生、大学及其书院等提供额度不等的免息抵押贷款,也在运作过程中通过"多人联合抵押借贷"、"连续抵押借贷"等灵活变通的方式让大学及其各机构与成员获得急需的贷款。贷款基金制的出现源于中世纪大学师生的"普遍贫困"与大学自身资金的匮乏,而西欧社会的捐资助学风尚则使之得以落地开花。贷款基金的设立促进了中世纪英格兰大学的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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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十年代华北乡村合作社的借贷活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李金铮  邓红 《史学月刊》2000,5(2):114-123
合作社是20世纪20~30年代华北乡村经济组织的新现象,它的产生是乡村借贷关系转型和近代化的标志。合作社借贷有利于农民的生产经营,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但其活动也有严重的缺陷。  相似文献   

17.
国家银行业务在农村的延伸是新中国乡村借贷关系转型和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建国初期,为了活跃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国家大力举办了农贷。这一时期,国家农贷在规模上是逐年增加的,在发放对象上倾向照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贫困农民,在贷款利率上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在贷款用途上绝大部分是为了解决农民的生产困难。总体上看,国家农贷作为建国初期人民政府扶持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对当时农民的生产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相似文献   

18.
押租原是地主防止佃农欠租而预收的保证金,是经济强制取代非经济强制的产物,不久蜕变为名目繁多的高利贷剥削。成都平原和四川的押租最为流行和苛重。“押扣”不过是地主榨取押租的一种手段。租佃制度历史久远,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土地与生产者的分离,同市场或市场经济没有内在联系。近代特别是民国时期,增押增租、频繁撤佃成为地主压榨佃农的主要途径,押租、地租交替上升,进一步加剧了佃农的贫困化和贫农雇农化,押租和封建租佃制度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和包括押租在内的封建租佃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历史要求,民主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相似文献   

19.
新中国成立之初,随着国家银行业务在农村的延伸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建立,在农村形成了私人借贷、国家农贷与农村信用社三者并存的乡村借贷体系。在新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新体系的建立,增加了农村资金的供给,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克服生活困难、发展家庭经济的需要,同时也压缩了高息借贷的活动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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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国家金融机构联合或分别在陕西全省及其周边地区农村较为广泛地开展资金融通业务,贷款种类较多.陕西农贷实际主要采取机构与个人担保、确立借贷关系并通过信用合作社贷给农民的方式进行.该时期的农贷活动,不仅打击了高利贷盛行的现象,而且在推动区域经济兴起及支持抗日战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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