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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实录》开篇云:“建康者,本楚金陵邑,秦改为秣陵,(东)吴改为建业,晋愍帝(司马业)讳业,改为建康。(东晋)元帝即位,称建康宫,五代仍之不改。”《晋书》卷一五《地理志下》“建邺”条:“本秣陵,孙氏改为建业,武帝平吴,以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北为建邺,改‘业’为‘邺’……愍帝立,避帝讳改建邺为建康。”《晋书》卷五《孝愍帝纪》:“秋八月癸亥,刘属等达于扬州。改建邺为建康,改邺为临漳。”但诸正史中都有很多对建业、建邺及建康的混用,限于篇幅,兹举数例如下:1.“徐道覆闻毅将至建邺,报卢循曰:“刘毅兵重,成败系此一战,宜并力距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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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才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22(1):82-89
六朝都城建康之“中堂”位于大司马门到宣阳门之间的“御道”西侧,乃是六朝建康军事防卫体系的核心,是禁卫京师、护卫君主的最后一道军事屏障。“中堂”与魏晋南朝政治的关系,主要体现它在建康军事防御时的中心地位,六朝历史上在建康城所进行的军事布防,基本上都是围绕“中堂”而展开。六朝的“中堂”除了具有禁卫京师、护卫君主的重要军事价值外,还与“释奠”祭孔、“听讼”断狱、策试秀孝、讲论学业,甚至是即位典礼等其他政治活动也有关系。“中堂”与太极殿及东、西堂并无地理上的构成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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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廷瑶,字青书,又字雪庐,贵州贵筑洪边里北衙(今贵阳市鸟当区新添寨北衙)人。乾隆丙午五十一年(1786年)举人。嘉庆五年(1800年),因“抚”平马场苗民反(一说广青苗),恩尝六品顶戴。嘉庆六年(1801年)大挑一等,奉旨加一等,以通判用。嘉庆七年,选授安徽庐州,后历官安徽庐州凤阳通判,擢凤阳同知、平乐知府。调广东肇庆、广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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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宪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20(4):49-61
南北朝时期为南北对峙的局面,双方除了军事冲突,也有和平的外交往来。交聘使节通常是由本国国都出发,前往他国国都进行访问与交涉,由于事属公务,交通路线大致上是比较固定的。不过,由于北朝政权更迭,曾经数次迁都,因此,交聘的路线也随之改变。本文根据正史与诗歌中有关使节行迹的资料,逐一考证“平城—建康”、“洛阳—建康”、“邺—建康”与“长安—建康”这四条路线,希望能将当时使节穿梭往来的具体路径勾勒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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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婷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3):91-102
明初,广东各府同知、通判与知府同驻府城。嘉靖三十四年后,因局部地区失序,逐渐外驻以“专其事任”,成为管控地方的重要官员。其中捕盗类同知、通判,因盗贼作乱而派至县城、乡村驻扎,又随着盗贼平息回驻府城或移驻他地,在一地平均驻扎时长约8年;海防同知只在春冬二汛外派到滨海要地驻扎,呈现出临时性和定期性特点。清康熙二年起,分防同知、通判被重新设置在重要地区,成为地方“专管官”。雍正以后,设置分防同知、通判成为地方潮流。分防同知、通判平均驻防一地的时间长达97年,且拥有管理驻地部分刑名或钱粮事务的权限。明清时期广东在特殊地区设置外驻同知、通判,完善了府县行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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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局1977年版标点在《宋史·吕祉传》:“(绍兴)三年,(吕祉)升直龙图阁、知建康府。祉到官,与通判府事吴若、安抚司准备差遣陈充共议,作《东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按:这里的陈充是陈克之误。《宋史·陈充传》载陈充字若虚,“大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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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之繁盛,必有一代之兴构。南朝梁武帝时期,国力雄强,文化发达,当时的都城建康(今南京)范围,西至中山路,东邻青溪,南达淮海路,北抵北极阁,“周围二十里十九步”①,城中有28万余户,以每户5人计,则人口总数超过百万。为壮观瞻,梁武帝对建康城建设颇多创举。先在城南新作国门,又增改宫城门楼为三重,重修宫中主殿太极殿,变原来的面阔12间为13间,以象征闰月之数。太极殿及其两侧的东西堂还用有花纹的锦石铺砌,使建康宫城更加壮丽。其中最重要的标志性工程要算天监七年(508)春正月由卫尉卿丘仲孚主持的在宫城正南门端门、大司门外辟建的神龙、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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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卷二九一《吴育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728页)载:"异时宗子所过,纵鹰犬暴民田,入襄城境,辄相戒约,毋敢纵者。举贤良方正,擢著作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按:此处"擢著作郎"、"通判苏州"二说均误,应为"擢著作佐郎"、"通判湖州"。此事《宋会要辑稿》(选举一〇之二二,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4422页)有载:"己酉,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以育为著作佐郎、直集贤院、通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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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1037~1101年),名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宋代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仁宗嘉祐年间进士,神宗熙宁初上书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任杭州通判,又转知密州、徐州和湖州。元丰二年(1079年)又因作诗讽刺新法,自湖州任上追赴诏狱。狱满,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元祐间还朝,任翰林学士,出知杭州、颖州、扬州,官至礼部尚书。是宋代著名文学家,诗词皆优,散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其父苏洵,其弟苏辙合称“三苏”。绍圣元年(1094年)因“元祐党人”案的牵连,被贬岭南,先在惠州(今广东惠阳),后到偏远的琼州(今海南)任别驾,奉命移昌化军(即儋州)安置。在赴琼州时,途经广西梧州、藤州(今藤县)、容州(今容县)、镡州(今北流)等地。在岭南生活五年。到元符三年(1100年)宋哲宗死,徽宗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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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鸿博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3,(2):16-19
萧绎在《金楼子·聚书》中自称聚集图书达八万卷之多,这个数字理应计入到“江陵焚书”总数之中,然而,《隋志》总序在说到“江陵焚书”时,只提到了萧绎克平侯景后在建康所得的七万余卷书.本文拟梳理《隋志》说法的来源及分析其只提到建康所得书的原因,并结合其编撰体例,试论证至晚在《隋志》修成之时《金楼子》已入唐代秘府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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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也是我国古代铸币最后消失的时期。然而对清制钱的研究未引起人们应有的重视,尤其是对山西的铸币情况,涉及者更少。经初步探索,山西在清朝所铸制钱如下: 一、顺治通宝。顺治元年(1644年)冬由中央铸造“顺治通宝”小平钱。到顺治二年(1645年)令山西省和大同府设局开铸,由布政使总理全省钱法,委钱局所在之道府及同知通判等官分管局务,省局由太原府同知监铸,地址在上马街,所铸之钱正面为“顺治通宝”背面有穿右“原”字和穿上“原”字两种(图1、2),“原”代表山西省局。大同府局设在大同城内东北隅饯局巷,所铸之钱正面为“顺治通宝”,背面为“同”字,代表大同府局,现只发现有背穿右“同”字钱一种(图3)。省局开炉10座,大同府局开炉20座,规定每文钱重一钱二分,每10文准银1分。到顺治六年(1649)九月,因“戊子之变”,清政府下令废大同城,将府治移到阳和镇,大同府钱局也随迁到阳和镇,改名为阳和镇局,所铸之钱背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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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拼镶砖画是以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羽人戏龙、羽人戏虎等为核心的墓葬装饰,产生于刘宋,萧齐达到成熟,陈代消亡,集中分布在南朝都城建康及周边。其主要运用于高等级墓葬,是南北朝文化正统之争中南朝在文化上的重要举措,对南朝的其他地区、北朝及后世的隋唐墓葬装饰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将此类固定的墓葬装饰称为“建康模式”。“建康模式”也是中古时期墓葬装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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