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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清代“冲繁疲难”制度之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雍正九年,经广西布政使金鉷奏请,清廷制定了"冲繁疲难"制度。这不仅为划分地方官缺等级提供了一套全面、合理的操作标准,使延续近两千年的地方行政等级制度臻于完善,也对清代地方道、府、厅、州、县官员的选任、行政素质的改善以及选任权力的分配,产生深远影响。任何制度的形成均有一个调整完善的过程,"冲繁疲难"制度亦不例外。除单个省份不定时期的"个别调整"外,由朝廷颁布谕旨,下令各省"统一调整"者就有三次,分别发生在雍正十二年、乾隆六年和乾隆十二年。除了时间上的不同,三次调整在原因、内容、过程及特点等方面亦迥然有别。这是"冲繁疲难"制度从初定走向成熟的动态变化过程。而"互换"条例的订立,又为维持选任制度和权力分配的动态平衡奠定了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2.
"冲繁疲难"制度,是清代订立的行政分等制度,学界已有论述。然随着档案史料的逐步挖掘,许多论断需要重新审视。首先,四要素与四等级之间共有五种对应关系,定制后的对应关系仅是其中的一种,非最合理者,惟专制政府以强制推行。其次,等级、要素之间关系复杂,要素内部又细分等级,二者的强行划一,使制度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的同时,亦致其趋于简单化、僵硬化。第三,缺分等级之调整,是主客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是前者多隐晦不显,遮掩了真正的行为动机和权力诉求。  相似文献   

3.
关于清代文官选任制度,目前学界大都根据光绪朝《大清会典》所载清后期的情况作静态的概述,鲜有对制度在前期的演变过程作动态的考察。按照选任方式的不同,清代文官可分为两大群体:中央京堂以上、地方布按以上高级官员和京官司员以下、外官道府以下中下级官员,二者在选任制度上的变化明显不同。高级官员选任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由会推和论俸推升制度改为开列具题,结合特简授官,皇帝牢牢控制这部分官员的选任。中下级官员选任制度的演变,集中体现在从月选中分出以题缺为主要内容的留选制度,使中下级官员中的要缺,转由各部院长官和地方督抚于属员中拣选有才能者就近补授,具有一定的行政合理性。这两方面的改变都分割了吏部的选官权力,并对清代政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清代县级政区分等制度自雍正年间提出,至乾隆十二年后大体厘定。但乾隆十二年至四十三年间,仍然发生了高达124次的缺分等第调整,其中又以中、简缺升为最要、要缺为主,迫使清廷于乾隆四十三年出台了繁简互换的规定并得到较为严格的执行,但仍有一些例外。自此直至道光朝仍有相当数量的缺分调整,咸丰、同治两朝改缺甚少,到了光绪末、宣统之际再度升温。各省内缺分分布存在反“中心—边缘”,“中心—边缘”双中心,沿河、沿海、交通线的线状分布,贴近经济中心等诸多模式。以1911年为例,附郭县的缺分等第整体上在府内占据优势地位,但仍有48个府存在附郭县缺分等第低于府内其他厅州县的情况。州县缺分与优瘠缺的关系亦非一一对应,湖南的案例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相似文献   

5.
<正>清置宾州府(原为宾州厅)衙署旧址,位于宾州城中心繁华地带,经过一百三十余年岁月风尘,现仅剩五间硬山青瓦房,成为古城宾州的一道引人注目的景观。为满足人们对宾州府衙的探寻心里要求,特撰此文。衙署在清朝的设置,以冲、繁、疲、难四字为标准,"冲"为地域广阔,处于交通要冲。"繁"为政务繁杂。"疲"为赋税通欠,地方管理不善者。"难"为民刁  相似文献   

6.
章京是清代回疆各城办事大臣衙门内,辅佐办事大臣处理政务之官员统称,根据其职掌,有印房、粮饷、回务、经牧章京之分。本文依据档案史料,从章京的设立与职掌、任职资格、任职期限与升转及选任渠道等方面对回疆章京的职任进行考察,进而对章京的职任特点予以归纳总结。以期从章京等中下层官员的职掌与选任层面,深化对清朝构建多民族统一国家历程中因地制宜的治边实践的认识,同时为清代新疆军府衙门政务运转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观察视角。  相似文献   

7.
满族统治者在奉天地区文官的选任上,以满官为主、参用汉官。通过对奉天文官选任中民族选择性的研究,为清朝奉天官制乃至整个清朝地方官制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从民族畛域的角度,透视清朝统治者的民族意识与"首崇满洲"的治国理念,以及清朝统治者对汉官的任用策略。  相似文献   

8.
曾侯乙墓遣策中的■车、乘■和■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侯乙墓遣策中多处出现了含有""字的车名,如、轩、乘。车见于简31号、60号、62号、143号、162号、163号、171号,乘见于简4号、170号,轩见于简26号、28号、172号以及竹签1号、2号。""字,简26号作"",62号作"",馀均作""。"外"是""的根书,[1]""当是""的异体。"()字以及含有""()的字不见于历代文献,所知唯江陵天星观一号墓遣策中有""字,也用为车名,文例如"苛(驭)乘车"、"-乘"等,""当是""之省。[2]关于""字,袭锡圭先生在《曾侯乙墓竹简释文与考释》一文中注曰:"《汗简》卷之上二肉部引《尚书》'字作,与简文所从'相似,当…  相似文献   

9.
"苗疆缺",是清朝为加强边疆治理,在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的官缺。这是集选任方式、历俸办法与升转规则为一体的选任制度,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就贵州省而言,康熙中期,经科道、督抚奏请,订立在外调补和三年即升之例,苗疆缺初步创设。后因朝廷用人理念变化,制度被迫中止,然不久即于雍正中期重新订立,并分为三年即升和五年即升,苗疆缺正式订立。迨乾隆中期,为区别苗疆形势,再次延长历俸时间,改优升为久任,苗疆缺最终定制。这是清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朝廷对边疆地区的重视,对边疆统治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制度实践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与久任之期相距较远。  相似文献   

10.
清朝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为了巩固满族(含满、蒙、汉军旗)的统治,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官缺制度作为清王朝人事上的组织原则与实现形式,实质上体现了行政权力在不同民族属性官员间的分配和调置,对满族的同治地位的巩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将通过对官缺的形式、形成原因及官缺制度对清代的影响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1.
清代,因应边疆烟瘴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和治理需求,创制烟瘴缺制度,逐渐形成“拣选题补”“俸满优升”的制度原则,并遵循“人地相宜”的宗旨选任官员赴任烟瘴缺。烟瘴缺主要在水土恶劣的边疆地区,在边疆治理深化过程中,针对各区域特点,形成了独特的时空分布特征。广西呈现二元治理格局,烟瘴缺的设置与分布是治理一体化进程的前序与基础;云南烟瘴缺呈“沿边”分布态势,是中央行政力向边疆推进的保障;广东琼州府烟瘴缺为梯度分布,是国家治理顺应海岛特殊自然环境的表现。烟瘴缺的创设,从职官角度保障了边疆烟瘴地区治理体系建立,提升了地方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12.
<正>《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收有一篇与先秦法律制度相关的文献,共30支简,简长约45.2厘米,文字保存基本完好,唯简10最末一字残半。满简书写27~33字(多为30字),全篇共计896字(重文、合文均以两字计)。简上未见次序编号,背面有刻划痕迹,其中简1~19的划痕呈倒序排列,较为特别。今简序是据文义并参考简背划痕、污痕等形制信息综合排定。本篇原无题记,全文主体为"成人"针对"王"问所作的四段言辞,故试拟篇名为《成人》。  相似文献   

13.
由中唐到宋、金,推官渐由藩镇幕职变为国家正式设立的地方官员。元初推官曾一度废除,后由于司法运作的需要,广泛设立于路及散府。元政府在选任推官时将其法律知识与刑狱经验作为首要标准,但始终未能建立起类似于宋代的专门选任机制,在经历一段时间的监察官员举荐后,推官的选任最终"混于常流"。作为路、府唯一专任司法官员,推官负责其所有刑名案件的审覆及其它相关刑狱事务,但所谓"独专刑名"更多是"专责"而非"专权",推官掌刑一定意义上是圆署制的补充。  相似文献   

14.
顺治元年八月,盛京地区初步形成八旗驻防体系。康熙《盛京通志》将这些八旗驻防机构称之为城守公署,城守所辖区域为行政区划,与州县并列,代表着省级官员对"城守"制度的认同。同时,公文中的"城"逐渐具有城守辖区的含义。乾隆年间,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将东三省与新疆的八旗驻防区域称之为"城",记录为行政区划。嘉庆、光绪两部《清会典》将这些城守辖区规范为"城",城制成为与府厅州县制具有同样法律地位的地方行政制度。城守制与城制的重新发现,为研究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四省的八旗驻防提供了一个新的视点。  相似文献   

15.
赵平安 《文物》2020,(9):72-76+97
<正>即将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十辑中,将收入一篇拟题为《四告》的文献。这篇文献原应有50支简,简长45.6、宽0.6厘米。简背有序号,从"一"至"五十",连续编排,一贯而下。根据简文内容,可分为四组:"一"至"十四"为一组,"十六"至"廿四"为一组,"廿六"至"卅七"为一组,"卅八"至"五十"为一组,各成独立单元,内容完整。第"卅四""卅五"简有残缺,第"十五""廿五""卅九""四十一"简佚失。"十五""廿五"简处于三组简之间,原应为空白简。这种情况表明,这一整组竹简是先编联后书写的。  相似文献   

16.
在清朝两江总督任职史上,有一位官员先后四任两江总督,他还在朋友圈博了个"懒龙"的绰号.此人名叫刘坤一."懒"而为"龙",为何称他是"人中之龙"?又为什么加一个"懒"字呢?  相似文献   

17.
完整制与分离制:宋代地方行政权力的转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蔚 《历史研究》2005,(4):118-130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最大特色,是在同一高层政区存在多个平行的行政组织与长官,即在高层政区实行“分离制”。从“行政幅度”的角度进行审视,这种制度是宋代中央政府重新分配地方行政权力,使权力分配的格局更有利于中央。“分离制”成为宋代中央集权程度超越前代的一个直接原因。南宋时期,在同级的不同机构之间,官员互相兼职的现象日益普遍,导致事实上的机构精简;在中央政府与高层政区之间,出现一级“跨高层准政区”。这两个因素减弱了“分离制”实施的力度,导致南宋中央的集权程度明显不如北宋。  相似文献   

18.
正贾玉英教授著《唐宋时期地方政治制度变迁史》2016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著是其《唐宋时期中央政治制度变迁史》(人民出版社,2012年)一书的姊妹篇,除绪论等内容外,正文凡八章,各章自成专题,又相互联系。全书以体制变革为门径,以制度变迁为主线,依次对唐宋时期京畿管理体制变迁、"道""路"制度演变、地方政区"府"制和三大京府的管理制度及其演变、地方州军监管理制度演变、县级管理制度及其演变、乡村基层管理体制及其变迁、地方使职差遣及添差官制度演  相似文献   

19.
清代地方高层政区是否有正式名称,公文中存在的大量省名的含义是什么,这是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本文首先梳理了清代各个时期法典的记载,发现这些法典均将地方高层政区称之为"省",说明"省"就是清代地方高层政区的正式名称。其次,指出公文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省名,清人已经说明这是对省级行政机构(衙门)的称呼。第三,说明清人也习惯将省城简称为省。清代将地方高层政区、省级行政机构、省会均称之为"省"。  相似文献   

20.
职缺分配制度,是清朝统治者统治策略和人事管理理念的集中体现,随着形势的变化逐渐调整。入关之初,为保障和均衡以满族为主体的旗人的入仕权益,笼络汉人巩固统治,将职缺分为旗人官缺和汉缺,并将旗人官缺分为旗缺、翼缺和公缺。这种划分职缺的方式,对于清初政权的稳固起到重要作用,但也造成冗员众多,官员素质低下。为解决这一弊端,清廷一方面将汉军缺裁并汉缺,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将旗缺、翼缺改为公缺,提高官员的素质,使职缺分配制度确定下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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