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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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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务府是清代独创的管理皇室宫禁事务的机构,它的成员由来自皇属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的十五个包衣佐领、十八个旗鼓佐领、二个朝鲜佐领、一个回子佐领和三十个内管领的包衣人和太监组成。包衣,满语为booi,一般是包衣人、包衣阿哈(即booiniyalma、booi aha)的简称,意思是家里的。家里的人、家仆。包衣最初起源于部落下层成员和非血缘关系的氏族、家族成员,随着满族早期社会的发展和各家族势力的不断扩大,包衣的来源和组成日益复杂,包衣的身份地位日趋稳定,而包衣作为一个奴仆阶层最终成为内务…  相似文献   

2.
正满洲人统治中国,实施旗民分治两元体制,即以八旗制度统摄旗人,以省府州县制度管理民人。满洲人在崛起建国及征服全国过程中,掳掠大批汉人为奴,满语称包衣阿哈(简称包衣,即家奴)。在旗人中,汉人包衣占大多数。随着内务府建立,包衣被分别归入两个系统:上三旗包衣称"内务府属",为皇家私属,编为内务府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下五旗包衣称"王公府属",为各王公私属。内务府上三旗的  相似文献   

3.
祁美琴  崔灿 《清史研究》2013,(1):117-128
"包衣"是清代旗人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清代皇族的私属,由于他们双重的身份及其与皇室、内务府的特殊关系,使包衣群体的研究成为清代政治与旗人社会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学界在"包衣"称谓的解释和身份的认识上并不清晰。本文在梳理学界观点的基础上,通过对包衣、阿哈、包衣阿哈以及家人等不同称谓的辨析,明确"包衣"是清代包衣组织成员的专称,不能用阿哈、包衣阿哈或家人替换。  相似文献   

4.
辽宁省档案馆藏《顺治年间档》共1册71件,系北京总管内务府给盛京上三旗包衣佐领行文的抄存稿,成文时间在顺治四年至八年间,主要内容有:包衣人丁的调动、顶补、奖罚,婚配,编设粮庄并规定报粮数目,包衣人丁承担耕种粮食、饲养牲畜,捕打野牲、栽培果树、汲饯果品、纺纱织布、烧制木炭、守护陵园、维修宫殿等项差务。 《顺治年间档》形成时间较早,其内容虽然属于皇室事务,但相当具体地反映了清初满族社会中奴隶制的残余和皇族内部的权力之争。例如,盛京地区的皇室庄园中从事生产活动的“包衣”,实际上就是皇帝的家奴,他们被严格地束缚在庄园内,没有人身自由,承担沉重的劳役,就连其子女也不能逃脱,不得不世代为奴。再如,摄政王多尔衮在顺治七年死后,顺治皇帝追治其欺君罔上之罪,并将其夺去的正白旗控制权收回,从而恢复了皇太极开创的皇帝亲领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的体制,于是在盛京也就增设了正白旗一个包衣佐领。  相似文献   

5.
包衣,源自女真部落时期贵族家内供役使之家人与奴仆。后金建立及八旗编设,使得包衣组织得以形成并分编包衣牛录及浑托和管理。入关之时,留驻盛京之包衣佐领内因存在正身旗人所属家人及奴仆,使得盛京上三旗包衣佐领于包衣参领外单独编设而盛京之浑托和下人等仍由京旗所属。包衣三佐领所属人等身份,以被俘旧汉人及关内移民为主。  相似文献   

6.
盛京内务府皇庄是皇帝的私产,分隶镶黄、正黄、正白三旗。“顺治初年,盛京包衣三旗设佐领三人,管理所属事务”。盛京内务府皇庄中的粮庄由管领管理;棉庄、盐庄、蓝(靛)庄、果园、打牲、牧场等专业庄由佐领管理。不论由管领或佐领管理,盛京内务府皇庄的人、事、财、物均由盛京内务府统摄。盛京内务府又须事事向总管内  相似文献   

7.
清代,八旗出身的文职官员和总兵以上的所有武职官员,在与皇帝奏对时自称奴才,成为清代君臣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本文从历史主义的立场出发,详细考察了在君臣语境下,大臣中奴才称谓出现的背景、表现及其意义,揭示了奴才称谓变化背后复杂的政治、社会、观念诸方面的作用和影响。  相似文献   

8.
清代八旗史上有一项特殊的制度——抬旗。所谓抬旗,就是将某旗佐领下某家族人,抬入地位较高的旗分中,另外,由包衣佐领(奴仆组织)抬为本旗非奴仆的旗人组织——旗分佐领者,虽未出原旗,也谓之抬旗。本文主要叙述这一制度的内容及实行情况,并试图通过抬旗问题,对旗人内部的等级差别有所揭示。  相似文献   

9.
"三藩汉人"是清内务府包衣之一种。康熙帝平定三藩,将"罪藩"处死,家产籍没,其眷属、子弟、亲信、家人编入内务府,称"三藩汉人"。在这些人中间,女性约占半数。文章利用内务府满文档案,就三藩汉人女子的配婚现象作一初步考察。她们身份复杂,而作为其配婚对象的,既有内三旗侍卫、旗员,也有包衣佐领、管领下穷丁,其中又以后者为主。此种配婚方式,完全无视女方意愿,集中体现了满洲领主制下皇权对包衣(家奴)的支配。康乾之际,随着满洲领主制瓦解,对包衣的婚姻限制逐渐放开,强制性婚配亦告结束。  相似文献   

10.
1644年清廷入主中原后,在盛京先后设镶黄、正黄、正白三个包衣佐领承办盛京地区的皇室事务,乾隆十七年(1752年)又设立盛京总管内务府管辖三个包衣佐领,由盛京将军兼任总管大臣,主要管理福陵、昭陵等关外三陵事务、陪都宫殿、各种皇室庄园及承办各项贡赋。清朝对包衣三旗下人的人身控制非常严格,规定他们离开居住地都要向该管官请假,并规定每三年清查一次人口,称做比丁。封面书影即选自辽宁省档案馆藏同治三年(1864年)盛京内务府三旗管领下人丁三代册,册内详细登录了福陵、昭陵及三旗其它内管领下每户当差执事人、壮丁、牲丁、蜜丁的身份、名…  相似文献   

11.
盛京上三旗包衣佐领所属粮庄群体,指盛京地区清帝所属包衣佐领下大粮庄内以耕地纳粮为业的包衣旗人。学界现今对顺康年间盛京地区的社会状况缺乏深入研究,本文根据康熙朝《黑图档》等满文档案资料,对康熙三十年之前盛京粮庄初建之时粮庄群体的来源、分布、构成及管理情况进行研究,以期通过相关问题的探讨,对顺康年间盛京地区粮庄群体社会状况有所展现。  相似文献   

12.
张国庆 《北方文物》2020,(1):96-102
辽朝官员中虽然存在向当朝皇帝的"言谏"行为,但却没有实职性谏官。辽朝官员的"言谏"形式主要有"面谏"、"书谏"和"诏对谏"三种;"言谏"的主要内容分为:对皇帝不当言行的"言谏"、对皇帝错误决策的"言谏"、就不合时宜规制向皇帝的"言谏"、对皇帝用人失察的"言谏"以及遇法禁有乖、刑罚不当时对皇帝的"言谏"等几个方面。辽朝皇帝对待臣下的谏言最终是"纳"还是"拒",取决于多种因素。辽朝官员的"言谏"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和规正了最高统治者的行政行为,起到了纠正已错、防患未然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八旗既是清代重要的军事组织,也是重要的社会组织。它既以旗统兵,又以旗统人,编入八旗的人户称为"旗人",也称为"旗下人"。在清代,旗籍对于旗人来说极为重要,取消旗籍也就意味着旗人身份的豁出。  相似文献   

14.
坐轿这件事     
轿子是清代主要的交通工具,有权有钱的人都想靠它代步。然而,在清代,从皇帝到各级官员,能不能乘轿、怎样乘轿都有具体规定。潘洪纲在《细说清人社会生活》一书中介绍:在清代,皇帝、皇后可以坐36人抬的奢华的轿子,其他官员,旗籍亲王、郡王、大学士、尚书准许乘轿;贝勒、贝子、公、都统及二品文臣,只有年老体弱或得到皇帝特许的人才能"乘舆"。  相似文献   

15.
古文献记载"黄帝振兵,教熊罴貔(豸区)虎,制阵法设五旗五兵",又言"有虞氏之绥,夏后氏之旂"。旗可能始于原始社会后期传说中的黄帝时期,但夏后氏之前旗的形象尚无法考见,我们今天能见到的最早的旗的形象是商周时代的。商至战国时期青铜器上保留的诸多旗形,为我们研究先秦古旗提供了极为宝贵的资料。  相似文献   

16.
旗人与民人的身份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亦有地理边界,即旗界与民界.本文通过对清代吉林将军双城地区的旗界、民界及身份制度的考察,发现即使是清朝皇帝密切关注的双城堡旗界,也无法长期保持封闭性.随着携眷民人跨越封堆进入旗界,界内很快出现民界,并不断扩展,标志旗人身份制度的地理边界被迫不断内移.实际上,清廷很难通过政策法规将民人拒之界外,其他的地理空间边界,如山海关、柳条边等也是如此.但旗、民身份的不平等会对民人产生持久、广泛的制约.民人虽然可以通过种种途径进入旗界,却要接受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地位,从而形成“一种不平等移民之事实”,这也是清代东北地区封禁政策的实质.  相似文献   

17.
本文根据《盛京内务府户口册》、《黑图档》、《满州旧惯调查报告书》等文献,对于《盛京内务府户口册》册载人群的来源、在八旗制度中所处的地位及人丁编审制度特点等进行分析,认为盛京内务府实行的是等级包衣管理体制,包衣除身份低贱的在档奴仆外,还有正身旗人。由于内务府正身旗人兼有包衣身份,较之  相似文献   

18.
费建文 《东方收藏》2020,(5):104-105
本文通过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馆藏的丛兰五彩诰命圣旨进行释读,并分析了正德皇帝颁发此圣旨的历史背景及意义。圣旨是对皇帝授官或赐爵诏令的一种俗称。这种诏令有两种:诰命和敕命。一至五品官员皇家授以诰命(开头为"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六至九品授以敕命(开头为"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相似文献   

19.
在西汉的诏令文本中,皇帝多以"奉宗庙"的身份呈现。从宣帝时期开始,诏令文本中出现了另一种皇帝身份——"承大业",它在东汉的诏令文本中完全取代"奉宗庙"而成为唯一较为固定的皇帝身份。两汉诏令文本中皇帝身份由"奉宗庙"到"承大业"的转变,与"汉家尧后"说和绍述古圣先王功业的理论建构有着直接关联。"承大业"身份不仅可以涵括血脉延续所赋予的合法性,同时也彰显了绍述古圣先王功业所带来的正统性。两汉皇帝身份的转变为皇帝制度注入了新的儒家政治文化内涵,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权力规训。  相似文献   

20.
唐前期洛阳城内"斩"与"枭首"的地点有"天津桥南"、"都亭驿前街"与"市"三类。与"都亭驿前街"、"市"发生的"斩"杀事例相比,天津桥南"枭首"最为特殊。这表现在行刑方式、被枭首者的特殊身份以及行刑场所三个方面。唐前期天津桥周边成为了皇帝与官员、民众进行接触交流的政治空间。通过枭首于天津桥南这一"仪式性"的行刑方式,皇帝与官员、民众的意志在此政治空间内接触交流,影响着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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