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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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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简牍看汉代的户赋与刍稾税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根据秦汉简牍可知,汉代的户赋与刍税都是对秦制的继承。户赋是诸多赋税中的一个单独税目,而非一户内各项赋税的总称。“卿爵”在免纳田租、刍税的同时,却要缴纳户赋。户赋按户征收,刍税按田亩面积征收,均以征收饲草为主,主要供应本县之需,与口钱、算赋、田租等等在性质上截然不同。  相似文献   

2.
地主向农民榨取的叫做田租,封建政府向农民榨取的叫做田赋。这两个名词,后来是有区别的,而在古人,却是混淆不分的。汉书惠帝纪说:「轻田租十五而税一」。所说的田租实是指的田赋。又食货志说:「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所说的税,据颜师古刑法志注则是指的田租。在中国历史上,地主向农民榨取的田租,大体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力役地租;一种是实物地租。实物租又有分益地租和额纳地租两类。  相似文献   

3.
从《吏民田家莂》看汉代田税的征收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牍表明,孙吴把国有土地按质量分为“熟田”、“旱田”两类租给农民,征收不同标准的田租,其“熟田”、“旱田”的数额是人为地“定”出来的而非依据土地质量的自然状况而统计出来的数量;东汉自章帝以后把土地“差为三品”而税之,吴简的问世,间接地证明了东汉土地分为三等之后是分别征以不同数额的田税;孙吴的“熟田”、“旱田”之分是东汉田分三等的发展,尽管租、税性质不同,但方式一致。  相似文献   

4.
从张家山竹简看汉初的赋税征课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汉初期的赋税制度,过去有不少疑点。现从张家山汉简得知:当时的田税主要是田租和刍禀。征收办法是既“按顷计征”,又与“人户”有关。田租与刍禀税的比例是12.7:1;而末业税的税目繁多,有各种工矿税和市税、关税等。税率较高,有的达20%以上,反映了官府对工商末业的重税政策;汉初的赋目基本上沿袭了秦制。敛赋方式有按“口”、按“户”两种,按户征收的“户赋”,非口算之外的独立赋目。“户赋”与“赀赋”,二者不当混同。  相似文献   

5.
秦至西汉前期存在着“税田”和“税产”两种田税的计算方法。这两种田税的计算方法反映着同一种田税的征收方式,即在一定的税率下,田税按农作物的实际产量征收。但实际产量每年是不同的,因此,田税是按实际产量征收的浮动税。西汉后期,田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但田税仍然是按实际产量征收的。东汉章帝时,进一步完善了应税田地的统计制度,但并没有改变田税的征收方式。从岳麓书院藏秦简《数》和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的相关例题看,在田税的计算和征收中,并不涉及亩产量的问题,而在现有文献中也没有发现标准亩产量和田租定额的证据,说明秦汉田税不是定额税。按土地面积征收的田税和刍稾税,与按户征收的户赋和户刍,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税,每户都征收相同数量田税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因此,秦汉田税并非按户征收。东汉末,田税征收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按实际产量征收的浮动税变成了亩收固定数额的定额税。  相似文献   

6.
简牍文献中"訾"与"赀"是不通用的。"訾"表资财,"赀"表赀罚。訾税,即按照资财的价值或数量多寡征纳的一种税。岳麓书院藏秦简反映秦的赋税制度中已有针对普通吏民的訾税,后经两汉至三国吴始终未废。不过其征纳程序有一个逐步简化的过程。秦时通过自占家訾,以资财数额多少按比例为征。至汉以"算"为征收单位,王莽时期有短暂的"訾三十而取一"。西汉抽"算"的方式灵活,数额和次数不固定,东汉中后期才逐渐固定为万钱一算,每算120钱。东牌楼东汉简和走马楼三国吴简户籍简中的"訾",是"訾算"的简称,为征收訾税而设。目前公布的材料显示分10个额度征收。汉武帝时的"以訾征赋"、吴简中的"户品出钱"均为据资产而征的税目,但不是訾税,它同秦汉史料中的"户刍"、"户赋"一样,性质上属户税。  相似文献   

7.
岳麓秦简首次披露秦除了有"禾程",而且还有"秏程",并且"租禾"征收物分为带秸秆的禾以及舂出之粟、米、麦、粺(精米)、菽和荅。"租禾"税率指的是应征田亩之比率,既有什一之税,也有什五税一等,与传世文献记载不同。秦"租禾"征收办法主要是依据授田民缴纳租税品种情况而计算出所授之田应纳田亩数,即"度稼得租",学界争论的按顷、按亩或按实物计征之说不能完全成立。岳麓秦简还第一次揭示秦"稾"税折钱缴纳的历史真相,并且刍和稾的价格也首次有所体现。以往传世文献和简牍材料未见记载的"枲税"和"枲程"也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相似文献   

8.
《文史天地》2014,(9):93-93
正说起皇帝减税,还得从汉朝的皇帝说起。汉高祖、汉惠帝及汉文帝基本实行十五税一的田租率,这个税收并不重。文帝时期,还两次下诏"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实际税率是三十税一。但汉朝人头税比较沉重,每个成年人每年负担120钱的算赋,汉文帝也将算赋由120钱减为40钱。汉朝早期的减税政策,带来了"文景之治"。隋文帝的减税也值得一说。开皇九年,隋文帝征服南方后,免除江南10年的  相似文献   

9.
汉代田税征收方式与农民田税负担新探   总被引:9,自引:2,他引:7  
汉代田税征收方式与农民田税负担新探臧知非传统观点对汉代田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认识:一种认为是浮动税制,收取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税额因时而异;另一种认为是定额税制,有亩税三升、亩税一斗、亩税一斗五升及其以上(均以三十税一计)等分歧,而以亩税三升说...  相似文献   

10.
所谓统税是指一物一税。具体地说是对国内工业产品按一物一税的原则,进行一次性征税后,即可通行全国,不再征收税捐,故称之为统税。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鉴于清季以来全国各地举办的具有通过税或货物税性质的“厘卡林立,重迭征收”的弊病,即着手整理税务,以便增加收入,稳定财政,巩固统治。1928年,即以裁撤厘金为名,首先对卷烟麦粉征收统税。1931年南京国民党政府实行裁厘,并对棉纱、火柴、水泥征收统税。同时逐步整顿税收机构,统一征收机关,改革税制,使各项税收渐次集中于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并于是年1月正式成立统税署(后改为税务署),实行统税政策。现将1927年—1933年南京国民党政府办理主要货品统税情形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11.
钞关是明代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它隶属于户部,专门负责对往来船只征收商业税。钞关的税额以及征收方法是我们急需厘清的一个问题;同样,钞关对于明代商业活动的影响,也是本文在写作时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睡虎地秦简发现后,授田制研究成为改写中国古代史的重大课题之一。许多学者据此认为,授田制的性质是土地国有,也有学者仍主张是土地私有,但都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总体而言,授田制应是土地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一种形式。以往对"入顷刍槀"、"盗徙封,赎耐"、"部佐匿诸民田"、"封守"、"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等等律文的解释,也大多存在误读。这些律文中的犯罪行为基本上都与土地所有权无关。秦及汉初的田租征收,实际有两个同时参照的租(税)率:一是税田占舆田的比例,即税田的亩数租率,这个租率是固定不变的;一是按农作物不同产量征收的级差租率,即产量租率,这个租率则是变化的。秦的授田虽然很少能看到有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现象,但根据《识劫(女冤)案》、"余夫"授田和普遍存在的债务关系,可以看出授田在家庭内部是允许部分继承和流转的,并存在着变相土地买卖。越来越多的研究已趋向于质疑或修正土地国有制论。  相似文献   

13.
<正>明代土田之制分官田、民田两大类,课征于官田的田租和民田的田税负担悬殊,田租往往高于田税几倍甚至几十倍。苏州府作为明中前期江南税收重镇,在宣德初年,不过六七个年头,拖欠的税粮就达到七百九十多万石,从中可以窥视到明中前期江南农业税收的崩溃。[1]宣德八年(1443),江南巡抚周忱创立平米法,以“均征加耗”为主要内容,使得官田和民田的税赋差距有所缓解,成为影响明代江南赋税的关键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4.
中国历史上課税的对象,不外田、户、丁三种,历代的税制,都在这三者中,或使之分立,或为之归并;它们各个的地位;也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时而重要,时而不重要。两汉时代,田、户、丁三种税是分立的:田有田租,户有户赋,丁有口钱及算赋。及至黄巾大起义之后,社会上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在租税方面也因之有所改变。曹魏的赋税制度,已经舍弃了按丁口计税的办法,另外规定以田户作征税的标准,户调的地位也远较前期为重要。户调的加重,是中国中古时代税制的一个特色,这时的“丁”,已偏重于(?)役,间有纳钱的事,但也不是主要的剥削方式了。曹魏所建立的这  相似文献   

15.
也谈敦煌文书中的唐五代“地子”、“地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吐蕃统治敦煌时期,赋税制度受唐两税法的影响,征收户税即“突税”与田亩税即“地子”。此外,“地子”可能也被称为“突税”。归义军政权承袭吐蕃统治,赋税制度是唐制与蕃制的混合,向民户征收“地子”即田亩税,征收的“地税”则从吐蕃时期的“突税”演变而来,其性质还是户税。归义军政权赋税制度中的“地子”和“地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目。  相似文献   

16.
生态税的主要思想来源于庀古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用于矫正污染行为的税收理论。生态税至今在世界范围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总结国内外有关文献,生态税收定义可概括为:凡是政府征收用于特定的环境或生态目的,或者征收设定的与环境和资源的数量因素有关,征收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纳税人的行为,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外部效应纳入行为者的决策函数,同时又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各种类型的交纳或支付,而不论其名为税收或收费。针对我国资源紧缺、资源利用效率低,目前有些城市已出现严重环境污染的现状,开征生态税值得有关部门研究并尽快实行。我国目前对污染的征税可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引入新税制,二是改革现有税制。  相似文献   

17.
为消除持续发生的社会贫困现象,都铎政府通过颁布系列《济贫法》,将教会主导的慈善捐款转变为政府强制征收的济贫税。济贫税是在地方实践基础上创建的新税。它以教会堂区为征税单元,自定税率,定期征收,税款用于救济本地贫困家庭,是一种议会授权的地方税。济贫税的出现标志着英国赋税功能从单纯获取财政收入,向直接用之于民、调节贫富差距的社会治理转变。税款用于国家内政和征收常规化成为英国近代赋税制度发展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秦汉公田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秦汉禁苑假田属公田的一种。秦汉百姓向官府假田,不仅要缴纳田租,还要向官府交纳押金或保证金,或是预付一定金额的租金。对禁苑假田田租征收管理,是秦汉禁苑管理不可或缺的要务。由简牍律令可知,秦汉禁苑假田的田租征收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并严格按照田籍征收,对禁苑假田的田籍书写,严禁存在欺骗和伪造行为。如有违者,对违犯者及其主管官吏以盗窃罪论处。同时,严禁主管官吏通过测量工具的长短标准不一和弄虚作假等手段导致征租不公的违法现象,违者处“赀一甲”或根据匿租多少进行程度不一的惩处。并严惩各种逃租行为,不仅对逃租者以盗窃罪论处,主管官吏亦因失察而受惩。  相似文献   

19.
统税是新疆政府的重要收入之一,其征收方式基本以各县个人承包为主.本组史料反映了北洋时期新疆各地统税征收的基本概况.  相似文献   

20.
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主管全国税务的机构除关务署和盐务总局外,即为税务署,它设于1932年7月掌管着全国关、盐两税以外的一切税务,具体可分为统税、印花烟酒税及矿产税三大类。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鉴于全国各地税务机构重叠、庞杂,税卡林立、各省滥施税政,截留中央税款的弊病,为了增加收入、稳定财政、巩固统治,即着手全面整顿税务、改革税政、统一征收机关,以便使各项税收渐次集中于国民政府财政部。(一)建立统税组织系统:1928年1月,国民政府以裁撤卷烟苛杂税为名,颁行《卷烟统税条例》,规定卷烟税为“国税”,2月在上海设立卷烟统税处,负责卷烟统税征收事宜。(其间,曾一度因煤油税划归兼理而称卷烟煤油税处,1929年2月煤油税改归海关征收,又恢复卷烟统税处名称。)其初,组织比较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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