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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颁行级别及权威性之高,表明了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这对地方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何紧紧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着力拓展地方志工作新局面.全面系统地发展地方志事业.是摆在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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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已颁布施行一年多了。在深入学习《条例》活动中,笔者认为《条例》所强调的地方志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官责",修志工作必须坚持"官修"的精神,在《条例》条款的字里行间显示出深邃的内涵。只有明晰各级政府对地方志工作负有的职责,各级修志机构切实履行好各自的修志职责,地方志事业方能持续、稳定、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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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通过《黑龙江史志》组织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五周年,这对于总结推广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经验,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很有意义的。笔者在这里,仅从修志工作到全面地方志工作转型这个角度谈谈学习《条例》的心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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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探索和研究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树立"潜心修志,强化用志,围绕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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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广西地方志》2008,(3):10-10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颁布实施,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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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5月1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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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史志办 《新疆地方志》2007,(2):8-8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关怀和重视。阿勒泰地区史志系统工作人员为之欢欣鼓舞,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一、学习活动由浅及深,有组织、有计划、有声势,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阿勒泰地区史志系统有步骤地深入学习《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明确了地方志书的属性和作用,明确了各级政府领导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机构的职责,以及地方志工作经费来源。大家在学习中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座谈,树立了依法修志的观念,增强了做好工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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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学习,积极贯彻实施《条例》,有效促进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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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五周年之际,回顾我省地方志工作几年来发生的重大变化,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深刻理解和深入贯彻执行,对于推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地方志工作的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条例》颁布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地方志工作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条例》)颁布后,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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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定的粗略解读,论述《条例》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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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向省地方志编委会全体委员寄发慰问信和《条例》。5月17日,省志办向省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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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的颁发,是全国方志界同仁盼望已久的大事,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今天,我荣幸地参加由自治区组织召开的座谈会,感到十分高兴,下面谈三点感受。一是感到深受鼓舞。《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方志界的一件喜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标志,也可以说这是我国源远流长的方志历史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个里程碑。《条例》一颁布,自治区便召开座谈会,自治区副主席刘新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梁超然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各位领导,还有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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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 0 0 3年 7月 2 4日通过 ,并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号 ) ,自 2 0 0 3年 10月 1日起施行。 7月 2 5日的《四川日报》公告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共分十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地方志的编纂和管理工作均适用本《条例》。《条例》对地方志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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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明确了地方志事业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指明了地方志工作发展的方向,规范了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出版和利用。《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将会极大地促进地方志事业沿着科学发展观的道路健康发展。《条例》极大地激励了修志人员的士气。编修地方志是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在中国地方志发展的进程中曾出现过许许多多的良志佳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