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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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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开创了我国地方志工作立法之先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步人法制化轨道。2007年11月,省政府又发布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2.
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 0 0 3年 7月 2 4日通过 ,并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号 ) ,自 2 0 0 3年 10月 1日起施行。 7月 2 5日的《四川日报》公告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共分十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地方志的编纂和管理工作均适用本《条例》。《条例》对地方志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相似文献   

3.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已于2003年3月26日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按照立法程序,四川省人大于4月7~8日与17~18日分别组织赴内江市、威远县与绵阳市、安县进行了立法调研,征求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是省人大教科卫委2003年承办的惟一条例。  相似文献   

4.
熊倩 《巴蜀史志》2008,(2):44-44
为加强全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使其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了《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对全省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管理、整理利用、报送以及信息工作等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6.
2010年11月10-12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率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与省地方志编委到成都市和锦江区与德阳市和广汉、绵竹两级政府进行地方志执法情况调研。此次调研活动是四川2003年率先在全国开展地方志立法暨《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颁布以来的第一次。调研内容为:  相似文献   

7.
《条例》修订背景2003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8.
张敏 《巴蜀史志》2014,(1):41-41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地方志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推动基层地方志事业的行动指南.更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法宝。回顾《条例》实施10周年的历程,我们深感,10年前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条例》,敢为人先,依法行政成果丰硕,促进了社会发展的全新局面。  相似文献   

9.
《巴蜀史志》2018,(3):54-54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地方志工作立法、法制化的先河。今年是《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5周年,为回顾15年来全省地方志事业法治化建设历程,坚定文化自信,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推进依法治志向纵深发展,自即日起,《巴蜀史志》开展"纪念《四川省地  相似文献   

10.
《中国地方志》2008,(3):26-26
为加强全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对全省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管理、整理利用、报送以及信息工作等进行了规范。《规定》已于2008年1月7日印发,从2月1日开始执行。  相似文献   

11.
志者 《巴蜀史志》2010,(3):23-23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实现依法修志。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拟于9月至10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依法修志执法调研。  相似文献   

12.
熊倩 《巴蜀史志》2009,(2):12-12
2月17日.省地方志编委会向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和省级各部门地方志工作机构印发《关于开展旧志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志发[2009]7号)。旨在全面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普查登记的古旧地方志书(简称旧志)情况进行分析和整理,  相似文献   

13.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出台。是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必将推动我省地方志工作在以法律为依据、以史实为准绳的法制化轨道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4.
《巴蜀史志》2008,(4):4-5
为提高全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出版印刷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15.
《巴蜀史志》2014,(3):11-13
近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四川各级地方志部门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抗击汶川特大地震、芦山强烈地震和洪涝灾害,坚持依法修志,共克时艰。负重奋进。形成了地方志工作有法可依、依法修志的长效机制。得到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6.
2014年1月7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和省志编委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总结回顾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行1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如何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行专题座谈和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颁行级别及权威性之高,表明了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这对地方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何紧紧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着力拓展地方志工作新局面.全面系统地发展地方志事业.是摆在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8.
方志 《巴蜀史志》2009,(6):18-18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机构);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2部。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6号令,2006.5.18执行)。二、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03.10.1执行)。  相似文献   

19.
邓瑜 《巴蜀史志》2011,(6):14-14
7月5日,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出台峨边彝族自治县地方志工作“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是按照省志编委2011年13号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制定的,旨在进一步依法规范峨边彝族自治县地方志工作,促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该规划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相似文献   

20.
4月21日.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市志办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传承文化基因,接续成都文脉”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第二轮两级志书、年鉴编纂工作,加大“数字方志馆”建设力度,深入实施资料年报制度.服务现实、主动有为,继续为服务“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和“文化之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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