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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第一轮地方志工作是政府发文自上而下的方式来组织完成的.第二轮地方志工作正值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成熟,适应形势发展,地方志工作立法是应运之举,其关键在于建立成熟的中国地方志理论,为地方志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代代相济的千秋大业。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志书是中华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之一。修志事业是伴随着中华民族生生息息永不尽竭的光荣事业。志书是中华民族世代奋斗、兴衰荣辱的史诗画卷。  相似文献   

3.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良传统,是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积累而形成的一种优秀民族习惯,世代相传,永不断章。国不可无史,郡县不可无志,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共识。因此,在全国保存下来的古代典藉中,古代地方志就有8000余种,10万余卷,占其1/10。自1985年起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是全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最系统的文化建设工程。编纂出版的数万余种各级、各类地方志、年鉴,以及收集的数千亿字文字资料,对全国各地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领导决策、对外交流、科学研究、国情教育、文化积累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国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实践证明,新编地方志工作确实是一项符合社会需要,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业,它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完全可以从一个方面担负起认识世界、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因此继承、发展中国传统的地方志文化,是依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底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那样:“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  相似文献   

4.
《新疆地方志》2006,(3):F0003-F0003
编纂新方志是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方志编修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华文明数千年赓续不绝,历久弥坚,地方志功不可没。编纂新方志,既是对这一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更是对这一传统的发扬与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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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官方颁诏修志是我国的历史传统。新方志编纂立法工作明显滞后。新方志立法不仅是必要的,在实践上也是可行的。具体操作可采取“三先三后”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绵延两千多年的优良传统,这在世界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是独一无二的。在新的历史时期,修志更体现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传承中华民族光辉灿烂历史文化的需要,是建设边疆文化大省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王敏 《巴蜀史志》2007,(4):25-26
我国的地方志从周代方志起源,到宋代方志成形,再到元明清时期发展鼎盛。古人云:“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从古到今有识之士对地方志编修十分重视,数千种地方志流传至今,构成我国优秀丰富的文化宝藏,美国历史不长,但美国国会图书馆收集、整理中国志书已长达100年的历史,志书的价值已走向世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7月26日下午,盐城市召开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徐城生首先作了题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会议回顾了盐城首轮修志20年来的主要工作以及成功的做法,全面部署了新一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任务:从2006年起至2011年续修市级志书1部,即《盐城市志》(1983-2005),县级志书6部,即《东台市志》、《建湖县志》、《射阳县志》、《阜宁县志》、《滨海县志》、《响水县志》;新修县级志书两部,即《盐都区志》和《亭湖区志》。  相似文献   

11.
继《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之后,《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也已列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审议确保项目,可望年内颁布实施。笔者有幸参与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的起草工作,现就地方志工作立法实践的基本思考方向,草就几点意见,希望与国内同行  相似文献   

12.
最近,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地方志编修工作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这对于保障和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一、乌鲁木齐市修志工作基本情况1984年2月27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中央、国务院开展修志工作的部署,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下发了市党发〔1984〕24号、乌市政〔1984〕46号文件,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编辑室,含党史),在全市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工作,由此正式开展了乌鲁木齐市的党史资料征集和地方志的编修工作。乌鲁木齐市的编史修志工作大致概括为三个阶段。(一)组织发动阶段(1982~1985年)组建了史志班子,培训了史志队伍。1982年7月,市委成立了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1984年2月、1988年9月市地…  相似文献   

14.
盲志 《巴蜀史志》2006,(2):36-36
2月17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莹率队一行七人来川考察地方志立法工作,随行的有吉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傅秀清、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淑坤、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调研员王冠军等。座谈会在四川省人大主任会议宣进行。四川参加座谈会的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钮小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李之使、省志编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秦安禄;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康文晋、省志编委汪教、马团栋同志亦参加座谈。  相似文献   

15.
我地区同全国、全自治区一样,80年代初开始开展编修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至2000年,全地区12个县(市)已有7个县(市)完成编纂出版县(市)志任务;4个县正在送审出版中;西林县编写的初稿完成了80%。各县(市)在编修地方志的同时,还根据党委和政府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编纂了一批部门志、乡镇志及其他地情书。到今年8月底止,全地区共编纂出版发行地方志及地情书45种18.65万册2168万字。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的工作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续修工作。”20年左右续修一次,而且要在前志编纂完成后立即启动,在这个不算太短的时间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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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月17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莹率队一行7入来川考察地方志立法工作,随行的有吉林省人大教科卫委副主任傅秀清、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淑坤、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调研员王冠军等。座谈会在四川省人大主任会议室进行。四川参加座谈会的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钮小明、省人大教科卫委主任李之侠、省志编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秦安禄;省人大教科卫委康晋、省志编委汪毅、马国栋同志亦参加座谈。  相似文献   

19.
自地方志学科建立至今,地方志定义一直没有公论。《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地方志分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并分别对其内涵进行了界定,这无疑给地方志定义提出了新的课题。对地方志作一个认同度较高的定义,既是地方志“正名”与“立身”的现实需要,也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20.
《中国地方志》2006,(6):3-5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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