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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2,(6)
《越绝书》是有关先秦、汉代吴越地区历史、文化的重要典籍.关于其编纂者袁康、吴平的真实性,以及确切的成书年代,目前学术界有分歧.本文由深入解读《越绝书》末篇《篇叙外传》之末章得出结论:袁康、吴平是两汉之际真实存在的人物,吴平是袁康的学生,早卒,卒于更始二年(公元24)或三年.今本《越绝书》基本订定于吴平之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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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纲先生著"太平天国货币辨伪"对太平天国起义线曾作了如下的评述:"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钱一枚,一九二三年六月简又文见于上海柴连馥家。简又文曾撰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钱记叙共事道:钱以锡制,经宽一英寸又四分之一,面文曰:"太平圣宝",背之左上画云龙,下画风虎,其右上有"会",下有"风云"二字,读之则为"龙虎会风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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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院刊》2017,(3)
新见秦代诏书铭文残器,应属附于量器上的诏版,其形制向所未见。经计算复原,原器应为环形,其周长约118厘米,可箍于直径约37.5厘米的量器器身。推测与之相对应者,应正是久所湮没的秦桶量。桶,即《史记》所载商鞅变法时"平斗桶、权衡、丈尺"中之"桶"量,亦即睡虎地秦简中之"甬",其容十斗,朱剑心谓,"甬之器,不传于今"。参考残箍数据以及桶量容值等,则可大致复原出秦桶量之形制。这也是近世首次复原出秦桶量,进而填补了秦制"桶-斗-升"序列中桶量形制的空白。复原秦桶量之形制、尺寸,又与汉斛大致相合,故可印证郑玄对于"桶"与"斛"同器异名的判断,也揭示了度量衡领域汉承秦制的一面。而"桶""斛"名称的变化,当属王莽复古改制的产物,在"石"这一单位业已混乱的背景下,实际指向了秦汉度量衡制度的合理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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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剑夫先生在《秦汉货币史稿》中说:“秦自商鞅变法,民富国强,其币制亦必有所更新。”①黄锡全先生在《先秦货币通论》中指出:商鞅第二次改革中“统一度、量、衡制,‘平斗桶(斛)权衡丈尺’,其中当包括有统一货币之内容”圆。我们结合史料对上述观点作了进一步探讨,初步认为:“调轻重”作为二次变法中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可能是调整货币等级、开始发行一两型圜钱的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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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阳和钱局从 1 645年至 1 72 2年 ,先后铸制了顺治一式钱、顺治二式钱、顺治三式钱、顺治五式钱和康熙通宝仿顺治五式钱 ,其铸制时间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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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21,(1)
事、算与事算的含义,在出土的计类文书中基本相同。事的本义是役使,从役使的客体论即事于国,服事于某种义务。算作为计征赋税的一个计算单位,可以算人,也可以算物,依算征收的人头税称赋钱、算钱,民间或称"算赋"。事算即服事于"算"的义务,在县、乡统计赋钱的年度计簿中指的是算钱。《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应是为上计准备的各种统计数据的底本或草案,其中的"定事口"指的是符合缴纳口钱和算钱的口数,也表示在事口中实际缴纳口钱的口数;"凡筭"指符合缴纳算钱的口数,包括复算和事算人口;"定事筭"即实际缴纳算钱的口数。走马楼吴简"嘉禾四年小武陵乡吏民人名妻子年纪簿"的户计简是为征收"更口筭钱"而编制的最基础账簿,其中,"凡口〇事〇筭〇事〇"的书写格式在口径上与《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是统一的,但在时态上属于未完成时,"口〇事〇"的"事"指的是应当缴纳口钱(大口钱和小口钱)和算钱的口数,"筭〇事〇"的"事"即"事筭",指的是应当缴纳算钱的口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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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9,(2):127-128
<正>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出版了点校本《天下郡国利病书》(以下简称"点校本"),是嘉惠学林之举,然而笔者在读其《陕西备录》上篇时发现几处讹误,今正之。一第1986页《隋唐书·食货志》篇载:"舊制,東都含嘉倉積江淮之米,載以大興而西,至於陝三百里,率兩斛計傭錢千,此耀卿所省之數也。"按:此处"大興"应为"大舆"之误,点校本以四部丛刊三编本为底本,查其底本,记为"大舆"。此处出自《旧唐书》卷四十九《志第二十九食货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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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二年(1645),清户部批准在大同府铸铜钱。顺治五年(1648)大同总兵姜瓖叛清,顺治六年至顺治十二年移阳和卫(现阳高县)钱局鼓铸六年。1655年阳和卫钱局迂回大同府钱局。大同、阳和钱局从1645年到1722年,前后鼓铸77年,铸制了顺治一式钱、顺治二式钱、顺治三式钱、顺治五式钱和康熙通宝仿顺治五式钱。钱楷书、直读,清户部一直沿用顺治五种钱铸制。大同、阳和钱局共鼓铸了8个品种制钱,铸造数量不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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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天地》2009,(6):70-70
东汉后期的政论家崔寰在《政论》中记载了东汉一个县级官员合法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由此可窥见当时低级官吏的经济生活状况。收入:“一月之禄,得粟二十斛,钱二千。”日常开销如下:家里如果没有奴婢就需要雇佣一个雇工,雇主除了给雇工提供饮食外,还要支付他一个月一千钱的工资,那就用去了官员月俸钱的一半。另外,两人一个月的饮食需要五百钱,食粟六斛,其余的只够喂马,只剩下五百钱,还需要侍奉父母、供养妻儿、置办四季衣被、接待宾客等等,是远远不够的。可见,东汉的低级官吏如果仅靠俸禄生活是十分窘迫的,更不用说那些斗食小吏了,当时一个雇工一个月的工钱比一个斗食小吏的月俸还多。如此微薄的俸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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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斛铭四字,阳文,曰"(氵曰糸)仓平斛",为太谷赵氏藏器,向未著录。陈君万里游晋,始获见之,摄影拓铭,以一本见赠。形与故宫博物院所藏新嘉量相似。新量为籥、合、升、斗、斛五量,此仅斛耳。旁有两耳,可以两手挈之。底有三足。文字在底下,字体在篆隶之间,平字反文。斛字,斗旁泐左半。(氵曰糸)从水从(曰糸),即濕字。古从(?)之字,如顯、隰等字,汉碑多省作(曰糸页)、(阝曰糸),或误从累,作(曰糸页)(阝田糸)。《说文》(水部):"濕水出东郡东武阳入海。从水,(?)声。桑钦云,出平原高唐。他合切"。《汉书·地理志》"东郡东武阳,禹治漯水,东北至千乘入海"。又平原郡高唐,桑钦言漯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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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1979,(5)
1977年3月,铜川市黄堡公社梁家塬大队社员在耀州窑遗址范围内平整土地时,于距离地面1.5米深处发现一只陶罐,罐口用陶盆盖着,罐内装满一串串排列整齐的铜钱。这批铜钱重量约87公斤,计19639枚。年代最早的为西汉"半两"钱,年代最晚的为金代"大定通宝"钱,其中大多数为北宋时期的钱币。铜钱分小平钱、折二钱、当十钱等;钱文有楷、草、行、隶、篆书体和瘦金体。现按铸造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如下: 西汉"半两",17枚。有大小两种,大者为汉高后二年七月(前186年)"行八铢钱"(《汉书·高后纪》)时所铸。小者为西汉文帝五年(前175年)所铸之四铢"半两"(图一:1、2)。新莽"贷泉",14枚。大小厚薄稍有差异,形制基本相同。这种钱币始铸于天凤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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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1959年第5期国外简訊载苏联考古学家在波扬哥尔契克河上的鄂依瑪克边境的吐弗,发掘了一处古城遺址,出土了背面无字及背面带"中"字的大定通宝。我認为这个背文"中"字的钱币可能因銹蝕而辨認不清,背文"中"字应为"申"字之誤。按大定通宝钱是金世宗(1161—1189年)时代的鑄币。金代的货币分为铜钱、銀币(铤银和承安宝货跟币)和紙鈔,早期所使用的是辽、宋的旧钱,金海陵王正隆二年(1157年)始鑄正隆元宝钱,只有小平钱一种,为金代鑄钱的开始。到了金世宗大定十年(1170年)命戶部流通官钱,十五年增鑄新钱,十八年代州(今山西代县)立监鑄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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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昌二年钱议卫月望近见孙仲汇等编印的《简明钱币辞典》290页中收有寿昌二年大钱一品。这是久闻大名,不见庐山真面目多年之物,喜出望外,遂成此议,以求教于方家。按此钱名,初次出现于《泉币》第16期33页。《直读重熙》一文中,初印于1942年1月1日。原文略谓:“罗君此品[指直读重熙]……与辽制不符。虽色泽古旧,当出边炉。近见大辽天庆,寿昌二年,清宁乾统诸大钱,文字亦不符,皆工人戏作耳。”此文标题下署“罗沐园藏”,但看文意并非罗氏所撰,不知为何人大笔,或为编辑者郑家相?寿昌二年又不知在何人处所见,偶此一现。事隔50年,未见其它记录。1990年7月,曾与亡友马定祥先生通信讨论辽钱问题,蒙复长信一封,其中说到此钱:“至于大泉,寿昌二年,是我往昔得此北京程伯逊,后归孙鼎”。已道出来龙去脉矣。寿昌是年号,但《辽史》作寿隆。穿下字为贰,惟贝字略像耳字,上“二”字连笔似“一”,或为原钱不清,或为拓图不显。穿左为季字,即年字之异体。《简明钱币辞典》提到此钱时说:“辽代大钱极少,一些纪年钱如大康六年、大康七年、寿昌二年等,都属瘗钱性质。”李侠、晓峰合著《中国北方民族货币史》24页云:“纪年钱。辽道宗更铸有清宁二年、大康三年、大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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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1959年第9期载朱活先生所写的"金大定通宝钱背文‘中’字问題"一文,对本刊同年第5期国外簡訊载苏联考古学家在波扬哥尔契克河上的鄂依瑪克边境的吐弗发掘一处古城遺址,出土背面无字及背面带‘中’字的大定通宝钱提出看法。朱先生認为背文"中"字应为"申"字之誤,并说春定通宝钱有小平、折二、折三、折十四种。我有一些不同意见,提出来与朱先生商榷。 (一)大定通宝背文确有像"中"字的钱大定通宝小平钱除背面无字及"申"字"酉"字的以外,还有一种背面女真文钱,钱铜色制作大小同普通大定钱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