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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望秦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9,(1)
<正> 《旧唐书》卷一三三《李晟传》云:“(兴元元年)三月,(李)怀光自三原、富平东抵奉天,所至焚掠,乃自冯翊入据河中。” 《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京兆府”条:“三原县,次赤,西南至府一百一十里。”“富平县,次赤,西南至府一百五十里。”“奉天县,次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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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华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23(1):15
中华书局点校本《旧五代史》卷69第914页,正文有“(张)宪初闻有变,出奔沂州。”卷后第923页《校勘记》第二条“出奔沂州”称“殿本、刘本同。《资治通鉴》卷275作‘出奔忻州’。《资治通鉴》注云:《九域志》:太原府东北至忻州二百里。此以宋氏徙府后言也。”但对张宪出奔之地究竟是“忻州”抑或“沂州”,却不予判明,使人读后更不得要领。按,北宋初年人乐史《太平寰宇记》卷23载:“沂州,琅琊郡,今理临沂县”;该书卷42又载:“忻州,定襄郡,今理秀容县……秦为太原郡地,今州即汉太原郡之阳曲县也……(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复为忻州”。“沂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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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际春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2,(1)
<正> “绵诸”作为县级行政区,根据史籍记载,历史上曾设过两次。《汉书·地理志》西汉天水郡有“绵诸道”,北魏也曾设绵诸县,属略阳郡。关于绵诸道(县)的城址地望,古籍记载互异,主要有三种说法:(1)《括地志》:“绵诸城(在)秦州秦岭县北五十里”;(2)《读史方舆纪要》:绵诸城在西和县“东北五十里”;(3)民国《甘肃省通志稿》:“汉绵诸道在县(天水县)东四十五里之邽山下,有古城遗址,即绵诸城”。谭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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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次君先生点校《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卷一四“河东道三”岚州岚谷县条下云:“隋大业三年置岢岚镇、压草城、川贼路。”显然点校者是将岢岚镇、压草城、川贼路作为三处地名。据《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及《宋史·地理志》记载,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以岚州岚谷县建为岢岚军。又阅《武经总要》前集卷一七“边防”岢岚军条云:“隋大业中,置岢岚镇,捍草城川贼路。”且列出岢岚军属下“川谷城堡五”,第一便是“草城川”,并云:“川口阔一里余,川中有古城,景德中筑长城控扼贼路。”(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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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鸿,字彦鸾,北魏著名历史学家,《十六国春秋》之作者。关于崔鸿的籍贯,《魏书》卷六七载云:“东清河鄃(shu)人”。对于“东清河郡鄃县”今属何地,近几年出版的数种史学史及史籍介绍著作在谈及这一问题时,均释为“今山东平原县”。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其一,中国历史上曾先后出现过三个鄃县: 1.西汉设置的清河郡鄃县,北魏太和(477—499)中改属平原郡。东魏武定(543—550)年间又改属南清河郡,北齐时并入平原县,治鄃城,即今山东平原县西南。2.隋置清河郡鄃县,是县置于开皇十六年(596),唐天宝元年(742)改称夏津县,治所在今山东夏津县。3.东晋侨置的东清河郡鄃县,见下。其二,《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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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莉娜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20(1):156
河南县,古县名。《汉书·地理志》河南郡下有河南县,可见汉代有河南县。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河南道一》曰:“河南县,本汉旧县。后魏静帝改为宜迁县,周宣帝复为河南。”另中华书局《宋本太平寰宇记》卷三“河南县”下云:“秦灭,汉为县,属河南郡”明确指出河南县是汉所置。《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徐广曰:“周比亡之时,凡七县:河南、洛阳、毂成、平阴、偃师、巩、缑氏。”马非百先生《秦集史》据此认为:“周比亡之时,凡七县,河南即其一也。知秦时亦必有是县。”似乎河南置县最晚在周亡之前,秦相因。但仔细推敲,徐广的这句话有两种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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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超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21(4):16
《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本文所引《元史》均为该版本)卷97《食货五》中有如下记载:“其咸宁、长安录事司三处未散者,依已散州县,一体斟酌,认纳乾课,与运司已散食盐引价同。”此处标点有误,理由如下:据《元史》卷60《地理三》载,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所领之奉元路“领司一、县十一、州五。州领十五县”。奉元路所“领司一”即此段文后随即提到的“录事司”。此段文后详列奉元路亲领的十一个县,其中包括“咸宁,下。长安,下”。《元史·地理志》纂修之时,遵循“各路录事司与路所亲领之县与府、州之隶路者,低于路一字”的原则。可见,录事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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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峤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4)
<正> 嘉靖《浙江通志》卷一《地理志一·沿革》云:“(成化)七年。析金华之义乌县置汤溪县。”按:据本志卷六《地理志六》汤溪县位于金华府治西南约25公里,义乌县则位于金华府治东北约55公里,二县之间夹有金华、兰溪、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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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19(2):110-110
清人蒋良骐《东华录》卷 6 (中华书局 1 980年点校本 )云 :顺治六年三月 ,“吴三桂报 ;‘大兵抵秦 ,克复宜君、同宫二县 ,击败逆贼王永强等 ,折七千余级。’”考诸史籍 ,此“同宫”县应为“同官”县之误。理由是 :其一 ,据清人所年《明史·地理志》、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及《清史稿·地理志》等文献记载 ,明清两代 ,陕西有宜君(清属鹿阝州 ,今陕西富县、同官 (清属西安府 ,今陕西铜川市 )二县 ,并无“同宫”县。其实同官县是北朝以来的旧县。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 2《关内道二》(中华书局 1 983年点校本 )载 :同官县始设于北魏太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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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黄图》卷之二记云:“甘泉宫,一日云阳宫。”《关辅记》云:“林光宫,一日甘泉宫。”陈直校《三辅黄图》卷之二按引《元和郡县志》卷一云:“云阳宫,即秦之林光宫,汉之甘泉宫,在云阳县西北八十里甘泉山上。”与以上相同的说法,见于《关中记》和《秦会要订补》等书。秦汉时期,在云阳县(今淳化县)甘泉山地区所建之“云阳”、“林光”、“甘泉”,是各有其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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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乐山大佛名称的演变乐山大佛是今人对大佛的称呼,大佛最早的名称并不是这样。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最早的名称产生于大佛尚未完工的贞元十五年之前。清嘉庆《乐山县志·卷15·金石》载:“唐敕放生碑,县东凌云山足。碑久亡,明人重立石,亦多泐。记其存者云:凌云寺灵山大像前(缺)敕禁断采捕(缺)者贞元十五年九月(缺)曰。”明确记载当时大佛名称为“凌云寺灵山大像”。凌云寺创自开元年间(见王渔洋《蜀道驿程记》)。到贞元年间,大佛名称中有“凌云寺”当属正常。称灵山当是因凌云山此时名“灵山”。那么,凌云山为什么叫“灵山”呢?这有两种可能: 一是因蜀王鳖灵。《太平寰宇记·卷86》载:“仙穴山在(阆中)县东北十里。《周地图记》云:“灵山峰多杂树,昔蜀王鳖灵登此,因名灵山。”《舆地纪胜·卷185》载:“灵山,一名仙穴,在阆中之东十余里,宋江上有古丛帝开明氏鳖灵庙存焉。”均说明阆中县灵山是因鳖灵得名。乐山大佛所在的凌云山处于青衣江、岷江交汇处,此地恰好也与鳖灵有密切关系。《水经注·卷33·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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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慎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4)
《水经·河水注》(陈桥驿《水经注校释》第 59页 ,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有载 :“河水又东迳乡城北 ,东与全鸠涧水合 ,水出南山 ,北迳皇天原东……其水又北流注于河”。同书 (《水经注校释》第 6 0页 )又载 :“河水右会盘涧水 ,水出湖县夸父山 ,北迳汉武帝思子宫归来望思台东 ,又北流入于河”。按 :全鸠涧水的发源地“南山”与盘涧水的发源地湖县“夸父山”应为一山 ,因为“夸父山一名秦山”(《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八《陕州·乡县·夸父山》引《寰宇记》) ,而秦山又名秦岭 (《元和郡县图志》卷六《阌乡县》) ,人们常把秦岭称为南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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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迪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20(2):155
《史记·秦本纪》:“武公元年(前697年),伐彭戏氏,至于华山下。”《正义》曰:“戎号也,盖同州彭衙故城是也”。彭衙,又见于《左传》鲁文公二年(前625年),秦晋交战,秦师败绩,云:“(晋)取汪及彭衙而还”,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曰:“冯翊郃阳县西北有彭衙城。”然《秦本纪》云:“战于彭衙”,《集解》引杜预曰:“冯翊合阳县西北有衙城”,可知彭衙又作衙城。《汉书·地理志上》左冯翊有衙城,王莽改为达昌,颜师古注认为此衙城即《春秋》之“彭衙”。彭衙所在,《正义》引《括地志》云:“在同州白水县东北六十里。”《大清一统志》卷245《同州府》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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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明校证《金石录》卷十一“祖了彝铭”条云“李氏名公麟,字伯时父,有《古器图》一卷,行于世云”。(上海书画出版社1985年版213页)注中又云《宋史·艺文志一》著录李公麟《古器图》一卷。案:《宋史》444卷,文苑六《李公麟列传》称“李公麟,字伯时,舒州人”故“字伯时”一语可单独成立,“父”字为下一句之首。即《古器图》一书系李公麟父亲所写,而非李公麟之作。《宋史艺文志》成书于元朝,赵明诚《金石录》为南宋时著作,故《艺文志》之《古器图》记载当系误引《金石录》之故,此亦后世诸如《安徽历史述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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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十一年(1872)版《桑植县志》记载:“汉高祖五年置充县,东汉因之。”《同治直隶澧州志》记载:“充县在(慈利)县西二百四十里,即今……桑植县治。”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考证,汉代充县县治位于今桑植县境内。这些记载表明桑植县的建制可以上溯至西汉建立伊始,距今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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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中国古代画家的学习与研究中,我对郑板桥尤感兴趣,已出版和即将出版的有《郑板桥书画艺术》、《郑板桥书法集》、《郑板桥年谱》等.随着学习和研究的不断深入,对郑板桥及其艺术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就一些不成熟的意见,求教于诸位专家学者.一、关于“去官”说郑板桥是在乾隆十七年60岁去官,第二年春离开山东潍县南归扬州的.关于“去官”的说法,记载不一:一说:“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清史列传·郑燮传》、《清代学者像传》)一说:“因邑中有罚某人金事,控发,遂以贪婪(?)职.”(《小豆棚》卷十六)一说:“以病归.”(《国朝画征续录》卷下、《榆园杂录》卷一)一说:“乞休归.”(重修《兴化县志》卷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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